(第一次寫小說,純屬一時興起,本小說大多是以敘事的記錄,請見諒)
我出生在湖南一個不起眼的小農村,小到一個村只有幾十戶人家。我媽是鞭炮廠裡上班的,我爸是搞裝修的,一年四季基本上白天看不到他們的身影,
我家只有我一個獨生子,而住的這裡也沒有幾個同學,最近的也有兩三裡的路,那時候沒有什麽水泥路,都是坑坑窪窪的泥石路,偶爾還能在路中間看見幾個凸起的石塊。唯一的樂趣就是晚上守著看電視,少兒頻道的都愛看,那時候就對這些電子的東西感興趣,心想要是以後能有一台自己的電視該有多好。誰承想,電視這種小時候一直想擁有的,幾年後卻家家戶戶都放在家裡生灰,被一個叫智能手機的替代。
第一次接觸電腦大概是在五年級的暑假,同村的姐姐叫我去鎮上玩。她比大三歲,比我高一個頭,家裡條件也比我好點。姑且叫琳姐吧。
“新大寶,帶你去鎮上玩,去不去?”琳姐低著頭對笑咪咪對我說,(新大寶是我小時候被起的外號,因為名字裡帶一個新字,那時候電視廣告裡正好流行大寶svd吧,所以莫名其妙被起了個外號)
小時候去鎮上的次數屈指可數,所以那時候一直很向往鎮上,好吃的好玩的好看的都有。
“真的!?可是這麽遠的路,走過去恐怕已經累死了。”我雖然很心動,卻想到大腿要遭受到的疼痛還是挺清醒的。
“瞧你那點出息,還說要當奧特曼呢,這點痛苦都忍受不了”琳姐叉起手一臉鄙夷對我說道。
當時我就不樂意了,居然有人質疑我能不能當奧特曼!當即就否認道:“可是電視裡面的都有飛機可以坐,直接飛到地方,都不需要走路的好不好!”
“得得得,不和你扯了,你去老地方等我,我先回去一趟。”說完不等我答應就一溜煙跑了。
老地方就是他家的後山,那是一處背坡,一般不會直接去她家,她家有一座凶神,就是她爺爺,從小到大,我也沒見過她爺爺笑過,總是板著臉,平時去她家玩都是偷偷摸摸從後門溜進去的,迫不得已是不會輕易去她家滴。
“阿婆,(我們這邊是奶奶的意思)我去同學家玩了,在他家吃午飯!不用煮我的了!”我扯著嗓子對祠堂裡擇菜的奶奶說。
“飯都快熟了,吃了再走啊……”我奶對著我越來越小背影喊著。可我哪還有吃飯的心思,早就想著待會怎麽買一些稀奇古怪的玩意帶回學校擺弄了,帶著省吃儉用幾周的兩塊錢上了路,那時候兩塊錢可是巨款,差不多是一周夥食費。當然,學校是包吃住的,此夥食費是在學校小賣部消費零食的。
等我跑到她家後山時還不見她的蹤影,等了幾分鍾覺得無聊就開始自己的遐想時間,幻想著自己長大後變成奧特曼打敗怪獸的場景。手也沒閑著,撿起地上的石子就對著路邊的草叢丟,丟了第一次就丟第二次,和自己比賽看看哪次丟的最遠,在丟第五十一顆石子的時候,身後傳來了腳步聲和摩擦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