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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生氣的狩獵惡魔》第1章 大型跑團現場
  隨著奧羅登無預警的死亡——亦即預言破滅之年的到來,曾經被稱為薩科瑞斯的地方被深淵的裂隙逐步吞噬,最終化為深淵魔物的樂土。

  它們已經佔據這塊土地接近一個世紀,無數妖妄邪佞的怪物漫步在這塊血紅色的荒土上,毀滅它們所見的一切,並在身後留下無盡的死亡與靜默。

  近百年來,蒙蒂維發動了四次大遠征,結果卻一次比一次更加失敗,甚至幾乎導致了遠征軍的分裂。

  第四次遠征的失利近在眼前,這隻善良的軍隊如今的士氣已低落到無可附加,絕望的氛圍籠罩著坎娜布利。

  邪教徒與叛節者聞風起舞,惡魔在守護石的邊界之外蠢蠢欲動,等待著踐踏聖城的應許之日到來。

  然而,無論黑暗多麽深沉,總有一點希望留存。。。。這點點希望的星火終將成長茁壯,最後化做蕩平一切邪惡的焚天大火。

  來吧,拿起劍!遠征軍的英雄啊!你的敵人就在深淵!此刻就讓你的怒吼響徹世界之殤,讓你正義的怒火燒盡一切吧!

  “熱鬧倒是挺熱鬧的,但是現在,應該怎麽辦呢。傷腦筋呢。”作為一個喜歡安靜的人,林雲並不是很喜歡嘈雜的環境,然而此時此刻。

  他所在的地方卻是一個複古式石磚構成的廣場之中,伴隨著一些吟遊詩人在那奏響著各種各樣的樂器,倒是讓林雲感覺有一種群魔亂舞的感覺。

  加上周圍這最少上千人聚在一起,他們的身上基本上都穿著類似於古代西歐風格的服飾,其中有華貴的服飾,有看上去比較粗糙的服飾,當然,更多的是穿著各種各樣的鎧甲,或是皮甲,或是鎖甲,或是全身鎧甲。

  可謂是全副武裝。

  雖然說大部分都在外面穿著略顯喜慶的衣服,但是看起來,還是有一種殺氣騰騰還有一陣陣壓抑的感覺。

  明明這是慶典,但是林雲放眼看去,卻是有種強顏歡笑的感覺,眼神中都透露著一抹苦悶,陰沉。

  不知道的人怕不是要以為是大型中古現場呢。

  那嘰嘰喳喳的聲音,更是讓林雲有種頭痛欲裂的感覺。

  突然之間一陣尖叫聲傳來。

  林雲下意識地將頭就轉了過去。。。。。好家夥,只見在這樣大庭廣眾之下。

  一個拿著一把巨斧,穿著皮甲,但是。。。。。卻是沒穿下半身褲子的家夥出現在那裡。

  林雲下意識地就捂住自己的頭了。

  很顯然,這家夥應該也是玩家,身份跟他一樣。

  只是這家夥大概是只知道買裝備,但是卻是忘記了,這是一個真人版本的角色扮演,除了買裝備,還要買衣服,買糧食,買水什麽的。

  就比如說,現在擺放在林雲面前的這個草莓巴菲。

  因為他在背景上面就連坐在這裡,吃著草莓巴菲,一臉鬱悶地看著周圍看似繁華的景象這樣的話都寫進去了。

  所以他這一進來,直接就有草莓巴菲吃了,當然,該扣除的3個銅幣還是要的。

  除了那個粗心大意的家夥之外,就是不知道這裡還有多少玩家在。

  也不知道玩家多的話,是說明難度高,還是說會提升難度,又或者是,這僅僅只是篩選。

  然後是的,跟他一樣都是玩家。

  雖然說這個所謂的玩家,他們大概也不是自願過來。

  他本來不應該出現在這裡,但是命運,或者應該說讓他無奈的,自稱為無情的跑團機器人的一個大光球讓他出現在這裡。

  作為一個桌遊店的老板,兼職小說家,本來今天,他應該是關上自己家桌遊店的門,然後回家寫小說。

  但是就在他關上閘門的瞬間,新世界的大門卻是打開了。

  姑且叫做新世界的大門吧。

  當林雲反應過來的時候,他已經出現在一個一片漆黑的空間之中,然後這個十足隔壁空間主神的大光球直接就告訴他。

  “歡迎來到開拓者空間。”一個毫無感情,非常書面化的聲音直接出現在他的腦海中。

  作為一個小說家,面對任何的事情都不要慌,因為慌張是沒用,再誇張的劇情,在他的腦海中可能都已經經歷過了無數遍。

  所以他非常冷靜地直接說道,“能說一下這個空間是啥嗎?”

  這個大光球沒有任何回應。

  但是緊接著,大量的信息卻是直接湧入林雲的大腦之中。

  好家夥,還真是方便省事,直接入腦啊。

  啊,感覺要爆炸了,要裂開了,不行了。

  咳咳,在眩暈了好一會之後,林雲這才稍微晃了晃腦袋。

  在閉上眼睛稍微整理了一下得到的情報,然後總結出來的結果就是。。。。。

  這個空間有點類似於真人版的TRPG跑團遊戲之中的開拓者遊戲。

  所謂的TRPG可以理解成就是桌面角色扮演遊戲,俗稱跑團。

  意思是在桌面上,通過製造一個角色,然後根據其人物設定扮演其中的角色進行遊戲的一種方式。

  通過切換不同的地圖,或者是應該說是不同的模組,扮演自己所創造的角色,然後經歷不同的冒險,不同的人生。

  這就是開拓者,當然,林雲更加習慣稱之為PF。

  而開拓者算是這種桌面遊戲之中,比較典型也比較特殊的一個遊戲方式。

  PF嚴格來說屬於DND體系,也就是西方比較聞名,也比較傳統,牽扯到各種西幻傳說的“龍與地下城”這樣的TRPG遊戲。

  因為是根據DND的3.5版本的基礎上創造出來的半新不舊的規則,所以PF也有被戲稱為DND3.75版本。

  而這個體系最核心的體驗是【神話】。角色雖然初始強度跟正常人接近,但隨著逐漸強化,到後來可以戰士可以劈開山一樣大的怪物,法師可以操作時空,野蠻人從平流層跳下來連一半生命值都扣不掉。

  一人戰一城,強者足以敵國。

  但這樣的代價是,規則相對極為複雜,更有數以百計的擴展書和各種相關細節,雖然也有一些快捷開始的方式,但真正想要了解和掌握,需要的時間是以百小時計算的。

  而且那個所謂的強者,最少11級以上,而現在他僅僅只是1級。

  不過,林雲正好就是因為對這個遊戲感興趣,所以才開桌遊店。

  然後和大部分只是單純打牌,鬥地主,下棋的一些桌遊店不太一樣。

  林雲的桌遊店就是專門玩這個遊戲,雖然說,大部分的時候還是只能夠玩DND5E版本。

  沒辦法,PF實在是太複雜,加上如果有老手,大佬進行堆疊,利用規則之中能力的疊加,數據比較容易膨脹,對於新入門的萌新來說太不友好。

  最經典的情況是,萌新看著自己的角色打出20多點的傷害,而且一回合只能夠動一下。

  大佬已經用了好幾個能力,然後一下傷害80多,這很容易對萌新造成毀滅性的衝擊。

  當然,也有像是林雲這樣,在看到這樣毀滅性的衝擊之後,反而入門PF的家夥。

  正所謂打不過就加入。JPG

  總之,簡單易懂的DND5E是最適合拉萌新入門。

  當初林雲就是從這個DND5E版本開始玩起來,最後在一些老前輩的推薦之下,還有就是接受了一波洗禮,直接就玩更加刺激,也更加靈活的PF。

  不過,雖然說比較熟悉,但是林雲依舊還是非常仔細地閱讀,並且記憶腦海中得到的東西。

  沒辦法,雖然說大部分的情況下,跑團都有固定的規則書。

  但是在大部分的情況下,都會根據DM,也就是地下城主人,或者翻譯過來就是GM的主持人進行一些規則上的調整,當然,更多是對模組的修改,更甚至是魔化。

  為了照顧新手,其實大部分的模組都是屬於基礎難度。

  所以了解每一個DM的房規,可謂是重中之重。

  因為這可能會救你一命。

  尤其是現在。

  一個完整,並且充滿細節背景,人物的設定,非常重要。

  最少現在的林雲,憑借著現在這一個還算騷氣的形象,在這裡卻是顯得非常自然,甚至還能吃一下草莓巴菲。

  話說如果等一下有戰鬥的話,這吃完涼東西,然後運動,應該不至於鬧肚子吧。

  銀白色的短發,藍色仿佛寶石一般的眼睛,白暫的皮膚,看上去倒是有些細皮嫩肉的感覺。

  帥氣和痞氣並存的面龐。

  稍微握了握自己的肌肉, 非常結實。

  身上穿著的是紅色的大風衣,在裡面則是黑色的典禮護甲,主體是黑色的皮革,正中間有幾條金屬條擋在重要位置,身下穿著的是紅色的皮褲。

  看起來就略顯騷氣的感覺。

  配合上背後一把看起來略顯威武,帶著骷髏頭,長1.3米,寬0.1米的大劍,看上去像是那麽回事一些。

  是的,一個非常讓人熟悉的形象。

  是的,載具殺手裡昂,啊不對,是惡魔獵人但丁。

  因為林雲不太確定以後會不會回去原本的世界,然後被人認出來,進而針對他。

  所以林雲索性改頭換面,甚至就連名字上也做出了變化。

  考慮到說不定會有一些預言,更甚至是針對名字的詛咒。

  所以林雲在設定上是以但丁的名字作為表面的名字,但是實際上名字卻是托尼.斯塔克.裡昂.雷德格雷夫.肯尼迪.斯巴達.達克萊恩.恩奇都.杜明克.克裡斯這樣奇特的名字。

  反正按照這裡的習俗,祖上有人有這樣的名字,就能夠好像套娃一樣疊上去。

  這叫疊BUFF。

  這樣即使是被偵測到,也只會以為是出了什麽問題,因為看起來總會有種不明覺厲,充滿吐槽感覺,並且看起來非常混亂。

  其中托尼.雷德格雷夫是原型但丁曾經作為雇傭兵的名字,然後裡昂.肯尼迪是原型但丁的原型名字,斯巴達是原型但丁父親的名字。

  反正看起來就很像一回事,但是實際上就很混亂的感覺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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