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家我總不知如何言說,我雖然想要逃離我的家,但是我不得不承認我們家的家庭情況是不錯的。
我的父母有三個孩子,我有兩個姐姐,大姐叫嚴黎,二姐叫嚴舞。我有個舊名叫嚴帶娣。我的父母受傳統觀念影響一直想要個兒子,我的名字也是因此而來。不過現在我並沒有弟弟或者妹妹,我已經是家裡的第三個孩子了........
我的名字因為來不及出世的弟弟或者妹妹得到的改變,嚴詩。
我和姐姐們是爺爺奶奶撫養長大的,是生活在農村的留守兒童。我的父母都不是富家人的子女。我的父親叫嚴怋山,在他21歲時和母親生下了我的大姐姐嚴黎。我的母親叫黎國安,她家人為她取了個豪氣,雄壯的名字。說實話我超喜歡這樣大氣的名字。母親年長父親三歲,他們的文化知識水平都是初中。母親在懷大姐時和父親去民政局鄰了結婚證之後就正式成為夫妻,因為常時在城市所以取消了慶婚宴。
我一歲多時父母帶我回去了老家,從此以後我和父母就極少見面了。
時間會衝淡一切,更何況一歲多的我,在我可以記事後,我對父母的情感隻厭惡了。
會哭的孩子有奶吃,小時候我是一個愛哭的孩子,有什麽不滿足我的我都會用哭來表達我的心情,即便回答我的是斥罵和棍打,但我是極稀罕家人們對我的想要的偶爾滿足和哄勸。說實話我是知道我的家人們討厭我的哭聲,在他們看來這是衰氣的,會給他們帶來不幸。那時候的我仿佛可以理解他們的心情,哭完之後我會盡量做些讓他們高興的事哄他們開心。
我是個能吃的小孩,家人們很喜歡我有大大的胃口,家裡除了有過節的時候家裡會有剩菜(剩飯是每天都有,要喂雞),其它時候我都能把它們吃了。我們家人多,爺爺奶奶除了要帶我和倆姐姐外還要帶我大伯和二伯的孩子,所以我家當時有九個小孩(未成年的都代稱為小孩),兩個大人。
我和姐姐跟著爺爺奶奶住在大伯的屋子,二伯的三孩子住在他們自己家的屋子裡,大伯和二伯的屋子是連在一起的,兩屋的距離就是一牆之隔,也可以看作是一間屋子,所以爺爺奶奶也能照顧到他們。
大伯和二伯逢年過節都會回家的,他們的妻子也同樣跟著回來。因為是住在大伯他們家裡,自己便是寄人籬下著,在家過地也不自在。在年少無知時曾用鉛筆畫過牆壁,大伯母回來後,諷刺地說,誰把她家的牆壁畫成這樣的,罵奶奶到低有沒有教過我做人,然後一番惡語呵斥,說我這種孩子活該不要。爺爺奶奶當時可能覺得理虧並沒有阻止(當然我這是後話)。那時候的我沒有理去反駁,沒有能力反抗,也沒有人站在我這邊幫我說話,我只能默默地聽斥罵並暗暗地告訴自己,畫牆壁的後果非常嚴重,大伯母很凶,我討厭她。
孩童時的我性格是很活潑的,家人們也很喜歡能大笑的我。他們那時似乎像是約定了那樣我哭的時候不去理睬我,我笑的時候就開始討論我的糗事,仿佛就是他們的樂趣。
大伯母和二伯母很喜歡把我比喻成我父母丟掉的垃圾,對我和姐姐說,我的父母常年不回來是不想要我們了,我覺得亦真亦假地聽著。爺爺奶奶說父母要打工賺錢沒有空回來,村子裡的大嬸們也愛調侃我跟姐姐說著跟大伯母和二伯母一樣的話。
我的父母很少回家,家裡沒有空床可以留他們過夜,他們一般回家都會睡在老屋子那裡。老屋子是爺爺奶奶以前住的地方。我不喜歡我父母回家,他們似乎很討厭我和姐姐們,回來的時候就加入大伯母和二伯母的行列,用斥罵聲作大炮向我和姐姐們轟炸。他們和大伯母二伯母是一夥的,我討厭他們。
後來我和爺爺奶奶搬了兩次家,第一次搬家是因為大伯二伯的孩子都外出工作了,爺爺奶奶認為沒有理由繼續住在他們家,於是帶著我們搬回老屋子。搬回老家後,我感到自在多,爺爺奶奶也同樣,跟我們說在這裡可以愛幹嘛幹嘛。
好景不長,住了一年多,奶奶在家裡的樓閣摔了,傷好後,爺爺奶奶的三兒子在以前的草房裡重蓋了一間小房子,間陋是它唯一的特點。後來爺爺生病去世是我們第二次搬家的原因。
於是我們搬到了現在住的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