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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君的相親小記》第13次相親一百七十
  事實上,豬大概不會嘲笑同類。不是說豬就比人厚道,而是豬不會覺得不是豬,是比豬強大的大象之類的動物。

  譏諷他人的人,難免自認與那人不同,不僅高人一等,甚至與他人根本就不是同種材料打造的,別人是女媧用藤條甩出的泥巴人兒,而他們是赫爾墨斯用金與銀靜心打造的寶貝。

  人與人之間的區別大嗎?

  從任何方面來看,人與人的差別,絕對比人與一隻猩猩的差別大。

  但是,所有人有一個共同點。

  任何人,不論他是總統,還是其他的什麽,都必須永不停歇地做些什麽。

  也就是說,任何人都必須不斷勞作。這種勞作可以是體力活,可以是發明創造,也可以是寫作。

  一言以蔽之,人必須不斷勞作,才能活下去。

  以作家來說。

  一個以寫作為生的人,就像不斷一隻被困在繭子裡的蟲,必須時時刻刻都能破繭而出,才能延續創作生命。

  如果失敗了呢?

  恐怕不只會失去寫作生命,還有可能喪失真實的生命。

  古往今來,各國都有自殺的作家。

  有的是不能忍受誤解;有的是無法承受折辱與謾罵;還有的是不能直面失敗。

  當然,也有躺在功勞譜上,安然享受其收益,快樂活到死,直到死後幾百年,仍被人頂禮膜拜的。

  不過,這種人是極少數。

  大多數作家就像面壁的老僧,在孤獨枯寂中,潛心求索以求突破。

  可惜,突破就像奇跡,不是想要就會有的。

  需要突破的不只是寫作。

  人不算漫長,也不是很短的生命旅行,也迫切需要突破。

  但是,能有所突破的人,就像成功的作家一樣,終究只是少數群體。

  絕大多數人只是隨波逐流的活著,最終活成一汪死水,泡出一灘黑泥,慢慢腐化變臭,成為植物的養料。

  日後,他人肯定會看到這些花草,卻不會知道用生命孕育它們的人。

  這些花草算不算生命荒漠裡難得的綠色呢?

  自是算的。

  可惜,是裝點別人的生命。

  m君也渴望有所突破,像獨角鯨一樣,破開堅壁,呼吸閉環外的清新空氣。

  許多人喜歡把有渴望的人,比喻成等待情郎歸來的少婦。

  就好像等待遠歸故人的心,是世上最急迫跳動的心臟。

  m君倒是覺得,自己像是一個急不可待,嗷嗷待哺的嬰兒,一個巨大饑餓的嬰孩,急切需要新鮮奶水的澆灌而不得,只能向冷漠無情的世界發出痛哭聲。

  哭聲有人理會嗎?

  沒人。

  不但不會招引來好心人,只怕還會引來饑餓的豺狼。

  當然,思春的少婦不會擔心這些。

  每一個路過的身影,都會帶給她們無盡的想象,似乎故人已歸。

  每一次想象,都會結出一朵美麗的花,使其人生看起來多少有些色彩。

  人最悲哀的事是什麽?

  大概就是整個人生都黯淡無光,毫無色彩。

  m君始終覺得,人與其他動物沒有本質區別,那些電影裡看到的匪夷所思的景象,總會在那個目光不及的角落裡發生。

  有時候,這想法會讓他感到害怕。但是,狼群不會因羊害怕,就不吃羊肉。

  害怕不能解決任何問題。

  人們與叢林裡的親戚用對危機的方法不同,大多時候不像虎豹羊鹿那樣直接。

  人有人的獨特的做法。

  大多數人實際上是通過妥協來應對危機。

  或者說,采用壁虎斷尾的法子,出讓或犧牲部分利益,來最大限度的保護自己。

  比如:

  所謂的高情商,其實就是能及時控制情緒,暫時通過自我催眠,淡化別人帶給自己的傷害,通過忍耐盡可能保持一種風平浪靜的擬態。

  用滿清最聖明的皇帝評價最勤勉的皇帝雍正的話來說,就是要做到:喜怒不形於色。

  這不是虛偽,是修養,是人必須要有的基本修養。

  算得上是一個人之所以為人的基本修養。

  話雖如此,很多人在這一點上做得並不好。

  m君自己做的也不好。

  有的時候,他會覺得,人大可不必像個演員一樣,在人生中披上不同演出服,應該做真實的自己。

  可什麽算是真實的自己呢?

  所謂真實的自己,難道不是另一種角色嗎?

  所有人歸根結底都是人生的過客,都不過是他人的眼中的路人、遠人、離人、陌生人。

  誰是誰的誰?

  誰也不是誰的誰。

  大概,他就是相通了這一點,才一直對追求女孩提不起勁頭來。

  當然,他沒有莊子那麽小氣, 不會詐死來考驗女人。

  莫說女人,男人有幾個可以從壯年開始,就真正單身獨居的呢?

  寡婦改嫁不是件很正常的事嗎?

  若非如此,封建皇帝們何必大費周章,對那些守節的女子,大封特封,大樹特樹呢?

  說白了,就是在遠比現在重視貞潔的封建時代,能夠真正耐得住寂寞,對一位故人從一而終的女人,也是鳳毛麟角般的稀罕人物。

  一生一人一段故事,好不好?

  這很難一概而論。

  但有一點是確定的。現在的人做不到。

  不用譏諷他人,就算是m君雖行為思想頗保守,過上幾天不見相親的對象,都會記不清對方的樣貌,偶然間想象一下那人的眉眼,恍如隔世般迷迷糊糊不清不楚。

  想來對方大約也是如此。

  這大概就是相親對象必須經常見面的最重要原因。

  雖然不會因見面少生出嫌隙,但一定會生出不少生疏的距離感。

  不見面的時間越久,距離感就越強烈。以他本人為例,這幾天不見,已經感覺倆人之間,似乎已經出現一條浩浩蕩蕩的大河,寬闊到隔岸觀望不辨牛馬。

  於是乎,他忽然意識到,要盡快見到對方。否則,不用等人乘虛而入,倆人就自然而然漸行漸遠,像兩條偶遇的魚,兜兜轉轉之後,在廣闊無邊的江湖裡,忘掉曾經遇到的那條魚,盲目遊蕩覓食,直到再也回不到曾相識相知的水域。

  大約,那些萍水相逢者都是如此星雲流散,永遠被塵封在對方的記憶荒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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