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接上回,話說娜娜去了健身房做前台收銀,有時候還要洛先生開車接送她去健身房總部遞交資料。那洛先生不想跟她整天吵架爭執,只要不是很忙的時候,也願意去做這個動作。
大概到了2019年4月中,娜娜又辭職了。這次她回去老家一趟,而這一次的回去,回來後就變成真正的惡魔了!
4月13號晚上,洛先生開車去車站接了娜娜回家。一開始還挺不錯的,尤其是還答應了22號那天,會陪同洛先生帶小寶寶去打預防針。是的,那個女人從來沒有帶過自己女兒去做任何保健和打預防針,都是洛先生跟他母親帶的。
其實也就是娜娜月子坐滿後,基本上除了沒出過一分錢養育之外,也基本上沒有帶過女兒。小寶寶基本都是洛先生和他母親帶著的,而這個現象,可以說直到他們離婚後也是如此。
言歸正傳,那生活的吵鬧就不細說了,大概也是前面提及那樣。只不過回來後的娜娜,突然說在隔壁村找到一份工作,而這份工作是他們老鄉介紹的。
洛先生也沒有太在意,只是最在乎就是那個上班時間。因為是下午一點到晚上十點半,工作性質是在他們辦公室做茶水招待。他們老鄉是應該一群人做物流生意的,也在物流場一帶。
而洛先生每天也會主動三四次視頻過去,讓娜娜上班也可以看看女兒。順便檢查一下她工作的環境和人流,擔心是一些不正經的工作。
從娜娜入職開始,基本上每天流程是這樣的:睡覺睡到早上9~10點,起床刷牙洗臉洗頭。到了11點,不帶女兒,反而自己回到房間裡玩手機,玩到差不多12點,開始吹頭髮弄頭髮,化妝。然後差不多一點前出門。
晚上一開始回到家就大概11點~12點,之後逐漸晚起來了。說跟姐妹們宵夜什麽的,開始幾乎都是凌晨一兩點菜回到家。為此洛先生也跟她說過很多次,說:“你工作時間都錯開了見女兒的時間,你又整天那麽晚回來。一來危險,二來我要工作,三來我媽媽從早帶到晚,她也累啊。”。
可是娜娜是完全不理睬,甚至還來了一句:“不是你女兒,他們孫女嗎?幫忙帶一下又怎樣?我也要工作啊,我也要經濟獨立啊,不想看你們臉色。”。
洛先生回答道:“你賺的錢沒有拿過一毛錢回來的,都是你自己花掉的。何況我們不是給你臉色,只是有些時候你也要早點回家帶一下女兒啊。甚至你連休息日都是跑了出去跟姐妹玩,我們也要休息啊。你現在相當於生了她下來,就完全不理睬了。這樣子當妻子、當媳婦、當媽的嗎?”。
只不過這人啊,完全沒有責任心的,就是隨你怎麽說,她就是不會改。
到了5月13日,她終於在洛先生的勸說下,心不甘情不願地把一天休息日,陪同帶女兒去打預防針。那一次是第二次,也是婚內最後第一帶女兒去打預防針了。
洛先生那天比較開心,因為她終於肯帶一下女兒,所以為了獎勵她,也訂造了一對紫寶石鑲鑽耳釘給她。只是呢,這禮物基本上是送不出去。
其實在他們拿了結婚證那天,洛先生父母已經給了洛先生銀行卡,說讓他們去買戒指首飾,就當送他們結婚禮物。買了一對一卡的鑽戒,一條鑽石翡翠項鏈,花了十幾萬。
但到了6月中旬,洛先生受到他人生中第一次被妻子肉體的家暴。那一次把他氣得要娜娜把他買的所有東西給吐出來,
而本來要送的耳釘,娜娜也一次沒戴就丟給了洛先生了,畢竟那時候她還沒打耳洞。 那天是這樣的,洛先生因為要在FS市應酬。喝完酒打車回到家,得回來的,是自己那一層的客廳門反鎖,房門也反鎖。無論他在外面怎麽拍門,無論他打娜娜電話,就是沒人理他。
他彎腰看一下房間,裡面是亮著燈的。而這時洛先生的父母也上來看怎麽回事,在洛先生父母的呼喊下,娜娜才出來開門。洛先生質問娜娜,為什麽要反鎖著門,還不理睬他。
娜娜淡淡地說了一句:“我不想你吵著我睡覺啊!”。
洛先生惱火地說道:“你明明就還沒有睡覺,明明這個點數按照以往,你可能都還沒有回來。你憑什麽說我打擾你睡覺?我辛辛苦苦應酬完回來,想回床上躺一下,休息一下。你這樣子對我?!”。
娜娜隻回應了一句:“你整天喝喝喝,這叫應酬?”。洛先生也回答說:“男人應酬無非都是那些場合的啦!我還只是在飯局上,你還想怎樣?”。
洛先生父母見他們又準備吵起來,就讓洛先生洗個澡,下去妹妹房間睡,反正妹妹嫁了出去也不在家。當晚算是告一段落,但過了幾天,洛先生因為要簽約,又要過去FS市應酬。
這次回到家,同樣的情況,不一樣的是,他客廳門外早就被丟出一些東西:一張被子,一個枕頭,一些換洗的衣服,以及一個行李箱。
正當洛先生想發火的時候,洛先生的父母早就上來了。他們早就知道地上的東西了,就對洛先生說:“算啦,就下去睡吧。別跟她吵了,等下把女兒吵醒。”。當晚,洛先生也把事情也忍下來了。
又過了兩天,因為洛先生在一個慶功宴上,也要應酬喝酒。那天晚上,是18號,洛先生回到家。這次門沒反鎖,他也順利地回到床上睡。本來以為什麽事清都不會發生,哪知道,那個女人竟然把洛先生踹了下床。
洛先生滾在地上,但由於當晚混酒太多,他也不知不覺繼續暈睡了過去。直到凌晨四點多,他從半夜醒來,發現自己還躺著地上。而自己的妻子就轉身繼續睡她的安樂覺,這時一股無名火就起來了。
過去把妻子搖醒,然後對著她說:“你睡得好舒服啊?把我踹了下床,自己在床上呼呼大睡?你知道喝了酒又躺在地上,很容易中風或者出事的嗎?你想我死啊?”。
娜娜譏笑地說:“垃圾是不會那麽快死的!你快放手,別抓著我衣服,不然我大喊你家暴的啦!看到時候你爸媽上來怎麽說你!”。
洛先生憤怒地大吼:“那你叫啊!”。誰知道這個瘋女人真的叫起來,大喊著:“殺人啊,打人啊!”。洛先生一看,連忙把她嘴巴捂住。這時娜娜一口咬在洛先生手上,並且死命拉扯洛先生的頭髮和衣服。
洛先生一來不能還手,二來頭還有點暈。只能雙手護著頭,不要給娜娜錘打他頭部。最後還是洛先生父母上來,把兩人分開。但由於娜娜在那裡痛哭,洛先生父母也對這些爭吵的日子很煩,就一時間沒有搞清楚任何事情,直接就認為是洛先生動手打她了。
反正當晚最後洛先生也不想醉著酒解釋什麽,把全部人趕出去客廳後,就把門關上睡覺。
第二天他睡醒看到,房間在前一晚的爭執下,一片狼藉。他身上穿的短袖衣服,已經被扯爛了,所以上半身基本是沒穿衣服那樣。衣服已經到了腰間,像破布似的。
對著鏡子一看,脖子、手臂、腹部等等,全部都是娜娜抓傷的傷痕。洛先生氣呼呼地走下樓,反正娜娜已經上班了。他把身上的傷痕給他父母看,就解釋道:“昨晚我不解釋,是想睡醒再說。你看我身體!”,然後把昨晚的過程一五一十地說出來。
接著表示,這種女人不能再留了,我一定要離婚。但這次連洛先生的父母也有所同意的態度,表示他願意怎樣就怎樣。可能一來他們對這些幾乎兩天吵架一次的日子過累了,他們也困。二來他們也發覺到,這個女人真的有點問題。
不過事情最後,也是因為洛先生父母表示,再忍忍吧,最後也沒了下文。6月27號那天,洛先生還特意帶上她以及小寶寶出去逛街。
說到這裡,真的阿影覺得,洛先生一家人忍耐力算很強了。
而可能那一次之後,基本上到7月中,都還沒有大吵架過了。小吵架肯定一直有,只是沒有再動手的節奏。7月份,算是讓他們家人比較舒服一點了。也因為這樣子的原因,洛先生覺得一切好轉中,就提出去拍嬰兒照。
一切都OK的,拍攝當天讓洛先生感覺有回家的感覺。
只是中間又有一些插曲。比如七夕那天,本來洛先生訂好餐廳帶娜娜去二人世界,吃法國菜。還知道娜娜整天有拖延症那樣,提前告訴她,是幾點出發,不要遲到。娜娜也滿心歡喜地答應的。
不過到了七夕當天,娜娜還是一直要賴床。不管洛先生怎麽催,就是在床上玩手機。 然後慢悠悠地才去洗頭,化妝什麽的。洛先生說他爭取點時間,先下樓開車過來。
結果等了大半個小時,中間催了很多次,娜娜才下來了。只不過洛先生淡淡地說了一句:“不用去了!已經過了預定時間了,那家店不是你說去就有位置的了。”。
娜娜還不以為然地說:“不是有十分鍾的留位時間麽?”,洛先生一下子就無語了,對她說道:“你當我開飛機啊?晚上吃飯時間去到那裡,起碼都半小時。何況今天七夕,更是到處人山人海,還去來幹嘛?”。
說完,就直接開車回車場。而娜娜這時候還來了一句:“那我找琴姐吃飯好了。”。
這女人就是這樣,每次約好看電影或者吃飯,都一定給你做這一出,所以他們兩個,幾乎除了沒拍拖之外,連兩個人上街都很少。
所以很多人對洛先生跟這個女人閃婚,都表示很驚訝。
可能這就是命吧!
本來洛先生都打算是30歲,事業有成才結婚,所以一直對擇偶要求很嚴格。之前都說過,那麽多漂亮的或者家境好的,或者有學識的女孩子,他全部都淡然而過。
反而最後無緣無故上了賊船似的,就被這個女人一開始的假象給騙了。可能也因為那時候他空虛的心靈,剛好碰上了假裝賢惠的人吧。
如果說前面娜娜做的只是針對洛先生個人的話,下一次我要說的,就是8月底開始,洛先生全家人的噩夢開始了。
是的!你沒看錯,是全家人!
那瘋女人要把洛先生家人都拖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