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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與魔法之火紅年代》第112章 現在是遊戲時間
  小梅出事了,亨利第一個跑過去,龍血法杖出現在手裡。

  一個“快速治療”,小梅身上白光一閃,動了一下,隨即又不動了。

  奧斯曼跑過去看了看,掰開小梅的大嘴,掏出一瓶高級藍藥,灌了進去。

  小梅身子微微顫動,終於緩緩睜開了眼睛,不過馬上又閉上了,依舊一副半死不活的模樣。

  奧斯曼回頭看向蘭迪,“老大,小梅這既不是受傷了,也不是病了,所以亨利是治不好的。

  它這是魔法靈力損耗太過,休息幾天就好了,龍族的恢復能力很強的。”

  三毛大拇指一挑,“要說法術方面還是奧斯曼懂,小梅好樣的,為了完成老大交付的任務也是夠拚。”

  亨利皺皺眉,“可是只是遲滯獸人一星期的話,肯定是不夠的,曾大人那邊都沒有消息傳來。”

  “亨利大叔,原來你這個醫生比我們暗夜精靈的心都狠,小梅都累成這樣了……”

  “亨利是對的,現在他作為一個參謀的角色,考慮的是戰略問題。

  國家利益面前,有條件上,沒條件創造條件也要上。如果必要,要我蘭迪犧牲也是可以的。

  不過,這個問題,我應該有辦法。”

  蘭迪手裡出現了一個酒瓶,上面是簡體字“百花蜜釀”。

  來到小梅面前,又拿出一個酒盅,倒了一小盅酒,小心地倒進了小梅的大嘴裡。

  仙酒從酒瓶倒到酒盅裡的一刻,反應最快的是阿花。

  阿花蹭地一下就躥到了蘭迪身邊,用大虎頭拚命地蹭蘭迪的披風,發出“呼嚕呼嚕”的討好的叫聲。一點大師兄的架子也沒有,生生變成了個撒嬌賣萌的小貓。

  三毛和亨利見過蘭迪的仙酒,聽蘭迪說他有辦法,就預料到了這個場面。

  二斤對魔法不是很敏感,槍炮師對法力也沒有太高的需求。

  他並不是真的財迷,摳門喜歡錢的行為都是為小隊的利益。雖然知道蘭迪掏出玩意價值連城,也不是很在意。

  奧斯曼頭回知道老大有這東西,驚得瞪圓了眼睛。

  他倒不是想要。作為沙漠土豪,他以前黑色藥劑喝了無數,法力早就夠升聖級的了,想喝的話還可以自己買。

  不過他還是震驚地來了句大夏土語,“我靠,我一直以為我是小隊裡最大的富豪,原來蘭迪老大才是。”

  小桂子作為暗夜精靈的公主,也是屬於“價格不敏感型消費者”,她也不需要更多的魔法能力了。

  這仙酒的出現倒讓她明白了一直以來的疑惑,“怪不得蘭迪大叔能發出大師級的劍芒呢。”

  一小盅仙酒跟小梅碩大的體型比微不足道,可是倒進小梅的喉嚨後,小梅立刻睜開了眼睛,左右扭動了一下身子,一下子飛上了天空。

  在空中朝主人拜了拜,飛快地又朝北方飛去。

  蘭迪點點頭,小梅果然先天素質驚人。

  龍族,尤其是小梅這樣的神聖巨龍,也和可可一樣,是先天道體,根本就沒有喝完仙酒醉酒消化的過程。

  三毛笑得不懷好意,“估計老毛子的將領們看今天的雨提前停了,肯定要高興一下,沒想到空歡喜了。”

  蘭迪拍拍阿花的虎頭,“我這仙酒也就這多半瓶了,以後說不上還有什麽用到的時候,現在可以先給你喝一盅,更多的不行。”

  阿花想不到那麽遠,看鏟屎官給自己倒了一盅,非常乖地仰頭,張開大嘴,讓蘭迪很小心地倒了進去,

生怕浪費了一滴。  喝完酒,阿花都沒來得及自己回寵物空間,一下子翻倒,醉了過去。

  大師兄本來酒量就不行,喝的又是最厲害的仙酒,估計一時半會是醒不過來了。

  將醉倒了正在大聲打呼嚕的阿花收進了寵物空間,蘭迪回頭看向隊友們。

  “等一會二斤把這次顏老板資助的十萬金幣分了,大家應該都比較有錢了。

  現在咱們這個小隊最大的問題,就是大家的級別普遍偏低。

  我這裡有個可以迅速增加大家戰鬥經驗的神器,不過是消費晶石和晶核的,現在大家的財力應該夠用了,我一會試用一下。

  要是好用的話,大家輪流使用,都把級別提一提,我看大家這幾天都閑得難受,正是使用這東西的時機。”

  “老大你還有這種東西?早拿出來啊,晶核我早就用得起啊。”

  蘭迪微笑不語,奧斯曼當然早就用得起。不過早期對他還缺乏足夠的信任,後來,三毛還沒有那麽多錢。

  一個團隊,向來是不患寡患不均。自己的神器要是只有土豪奧斯曼和家資巨富的二斤用得起,會在隊友間造成裂痕。

  蘭迪有當隊長的天賦,這種事情不用學習自然就能領會。

  現在最窮的三毛都有三萬兩千八百多金幣了,自然不存在這個問題了。

  大家看蘭迪拿出一個一看造型和製作水平就是上古神器的頭盔,把一塊小梅獻的能量晶石塞進了凹槽裡,戴上了頭盔,都是在旁邊圍觀,不知道這個神器是怎麽能讓人增加戰鬥經驗的。

  然而從外面完全看不出來。蘭迪戴上頭盔後,就閉上了眼睛,一動不動,沒有任何反應。

  看了半天,三毛打起了哈欠。亨利擔心地試探了下蘭迪的鼻息,又用聽診器聽了下蘭迪的心跳,放心地跑旁邊打盹去了,其他三人也漸漸散去。

  兩個小時後,蘭迪終於睜開了眼睛,微笑,“鐵拳城堡副本麽?果然是一場酣暢淋漓的戰鬥。”

  招出重劍,原地揮舞了幾下,感覺劍術確實進步了一些,在頭盔裡虛擬戰鬥,還是可以增加真正的戰鬥經驗的。

  看蘭迪終於又活了,眾人又圍攏了過來。

  蘭迪檢查了下晶石的色澤,“嗯,比我想象的節省一些,一塊這種初級晶石大約可以用一天,效果還是很不錯的。

  看來還是應該先用晶核,再用晶石。晶核可以反覆慢慢自動充能,用好幾次才會報廢,這樣能量可以能續得上。”

  摳出用了一部分的晶石,換上了試煉時候獲得的魔狼晶核。

  當時蘭迪獲得了五枚晶核,三枚已經鑲嵌在了大劍上。

  現在那把管代級的製式大劍蘭迪還背在背上,已經習慣了。只有戰鬥的時候,才切換成儲物空間裡的重劍。

  還有兩枚魔狼晶核留在蘭迪的手裡,現在就用上了。

  蘭迪順手把神器遞給了奧斯曼,“你先來。”

  看著蘭迪隨手而為的行為,亨利點點頭,這是個天生的領隊材料。

  隊伍裡三毛和奧斯曼是見習水平,最需要升級。

  三毛追隨蘭迪日久,關系密切,不會在意先用後用,所以給奧斯曼這個後來人先用,是維持團隊團結的最佳選擇。

  蘭迪並沒有經過思考,就作出了這個決定,說明有當隊長的天賦。這個小隊風氣好,大家相處和諧,蘭迪這個隊長的作用功不可沒。

  奧斯曼隻用了一個小時就結束了戰鬥。出來後看看懷表,看向蘭迪,“老大,看來每個人根據水平,分配的副本是不同的,用的時間也不同,三毛,該你了。”

  沒輪到的乾脆都不睡覺了,歇人不歇頭盔,隊伍開始了在虛擬遊戲空間練級的日子。

  第二天晚上,蘭迪從頭盔的戰鬥裡醒來的時候,看到了自己溜達出來的阿花,正在拱自己的披風。

  “你還要酒麽?你需要多少杯能升聖級呢?要是不多,給你堆出個聖級也行。”

  阿花想了想,伸出兩個爪子,覺得不夠,躺在地上亮出肚皮,又伸出了兩隻後爪。然後縮回去,又伸了一遍,還覺得不夠,又伸出一隻前爪,總算覺得差不多了。

  蘭迪看明白了,“需要至少四十五杯?我這剩下的酒可不夠啊。

  這樣,等我算算啊,現在是八月初九。

  再過三年四個月零六天,我就能把我的女朋友帶回來,她手裡這種酒有很多,應該夠你一次晉聖級的了。”

  晉聖級的能量需求是海量的,就算挺厲害的大師,悟性夠了,往往也要修煉幾十年來積累能量,拓展經脈,脫胎換骨。

  仙酒喝一口頂阿花一年的修煉。阿花現在對蘭迪信賴無比,鏟屎官說三年多後有,那就一定有。至於為什麽蘭迪算得那麽精確,阿花可沒想過。

  阿花也覺得,這瓶酒反正不夠,晉聖級等三年也不算什麽。

  唯一讓它覺得鬱悶的,是這回鏟屎官怎麽又會算數了?

  以前自己要黃羊吃,伸一隻爪子,他非說是一隻,現在要喝你的寶貝酒了, 就知道是五了是吧?

  你這回怎不誤會成九杯,先給我喝了再說?

  小桂子卻聽到了蘭迪和寵物的對話,“原來蘭迪大叔有女朋友了,仙灑還是從女朋友那兒弄的。看大叔身板這麽壯,果然是個吃軟飯的材料。

  可惜二斤哥家是千萬巨富,不用吃我的軟飯。”

  “你哪裡軟了啊?”

  “三毛你找死是吧,最近好幾天沒打你了。”

  兩個小孩子追打起來,蘭迪把頭盔又遞給了等候已久的奧斯曼。

  奧斯曼、三毛每次使用一小時,蘭迪、二斤、亨利每次使用兩小時,小桂子這個高級弓箭手卻要使用六小時。

  經過幾天的測試,最後的決定是大家使用的時長相同,讓級別低的迅速成長。

  隻過了兩星期,三毛和奧斯曼的經驗已滿,不需要了,只剩下四個人用。

  又過了一個星期,蘭迪都開始主練副武器匕首,二斤開始練駁殼槍和水連珠,亨利則開始練聖光術這種基本用不上的東西,小桂子的箭術經驗要達到大師級還是遙遙無期。

  晶石早已用光,蘭迪手裡的和前幾天打的晶核也報廢了,高級魔狼晶核也用完,都開始用最後的高級野豬晶核了。

  沉浸在遊戲裡,除了奧斯曼和三毛感到無聊,其他人一點也沒有覺得時間過得快。只是其間,蘭迪又給小梅補充了兩盅仙酒。

  眼看時間到了八月三十,天氣都漸凉了,蘭迪看回來的小梅又累得有點脫力,正準備給它再倒一杯,魔法電話忽然響了,裡面傳出了曾大人興奮的聲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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