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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與魔法之火紅年代》第349章 江湖英雄帖
出現這種情況就很尷尬了。

 三毛出去,叫了幾個手下囑咐了幾句,幾個小地痞撒腳如飛不見了。

 過了會兒,三毛回來了,臉色不大好。

 “老大,對面的扶桑慈善基金會比咱們晚開張一小時,那幫名流們都去那邊了。

 他們在那邊都捐兩千金幣,帶頭的榜一是扶桑三菱公司魔市株式會社,捐了一百一十萬金幣,故意超過咱們的榜一大哥風老板的一百萬金幣。

 本來要捐得更多,聽說最近他們的銀行失竊了一百多噸黃金,才卡著咱們的榜一線捐的。

 特娘的這幫小鬼子就是故意掩咱們呢,那幫買辦也不是東西,給東洋鬼子捧臭腳。

 要不要我也帶人去他們那邊打砸一下?”

 蘭迪搖搖頭,“咱們還是要臉的,不能乾這種下九流的事情,至少不能明著乾。

 不要埋汰那幫名流,畢竟他們要靠洋人吃飯,能給咱們也捐,咱們就得感謝人家。

 我看那個株式會社都給咱們捐了一千金幣,三毛你過去,也給他們捐一千,不能讓小鬼子挑出咱們的毛病。

 來武的小鬼子不行,就來文的壓咱們一頭,這個我沒想到。

 這次讓他們先得意一回。不就是比影響力麽?嘿嘿,我還真不虛他們。

 魔市可不是世界的全部,等一個月後可可生日,我發江湖英雄帖,咱們搞把大的,讓他們拍馬也追不上。”

 幾個內部人一邊吃冷餐一邊小聲聊天,冷餐會上,還是有幾個客人沒走的。

 那個“犬養君”就改穿了西裝,跟在三菱魔市株式會社來捐款的經理身後,扮成了隨從。

 此刻“犬養君”一邊小口吃著沙拉,一邊四處觀察。

 那邊蘭迪和幾個朋友小聲嘀咕,犬養君的耳朵立刻動了動。

 一個月後麽?這位冠軍侯要搞個大場面?

 他可是在世界上很有影響力,花血本討好女朋友的話,這邊扶桑基金會還真可能被他給壓製了。

 不行,得想辦法幫幫扶桑基金。

 動武是下策,在魔市人家的地盤很難搞得過。

 比拚財力是中策,一定要做。回去得求得各大財團的支持,同時那些跟著扶桑企業喝湯的買辦也得出血。

 對付大夏人嘛,上策是讓他們自相殘殺,窩裡鬥,扶桑就可以不戰而勝。

 瞥了一眼畫報上豔麗無雙的可可,下面“光明神使長女”的字樣分外突出。

 哼哼,你們自己吹牛,客人沒人好意思揭穿。可是你這吹得太大了,有人可是會不高興的。

 “犬養君”拿出一枚黑龍玉符,交給身邊的經理,小聲囑咐。

 “你派人拿著我的信物,去瓊州見蘇家的主事人,表達下我的敬意。同時透露一下,有人自稱他們的祖宗呢。”

 經理會意,接過玉符收了起來,拿出一部相機,四處溜達。

 “砰!”一股濃煙,鎂光燈閃爍,牆上的宣傳畫被拍了下來。…

 …………

 可可對面子被扶桑人卷了倒是一點都不在意,“扶桑人既然也湊錢幫咱們救濟孤兒什麽的,這不是好事麽?”

 別看可可頭腦聰明,智商高,大事上的判斷卻是跟蘭迪相距甚遠。

 蘭迪嚴肅地搖搖頭,“不是好事。

 這幫半獸人野心大得很,文化侵略後面就是武力侵略。

 你想想,他們辦的慈善機構裡長大的小孩子,再受到良好教育,將來成了民夏的統治階層。

 穿著和服,說著扶桑土語,支持這幫‘大善人’統治大夏,會是什麽樣子?”

 “嗯,你這麽一說我想起來了,即使在光明神界,什麽二次元啊,日漫啊,在我同學中間也是很受歡迎的。

 十年前出的教附,還畫得醜醜的,眯縫眼,一副扶桑下等人色眯眯的樣子。”

 “所以我得加緊努力了,不能讓這種事情重演。我覺得,他們有小電影作為藝術服務世界,就足夠了。”

 “咦?蘭迪,你還知道這個?怪不得酒劍仙前輩說你是什麽酒色派的二代目呢。

 交代,在哪兒看的?”

 “是鐵鍋皇帝還在位的時候,從地下出土的,還是上古大唐全球帝國時期的作品。我只是聽說,自己可真的沒看。”

 蘭迪表示自己的話絕對十足真金,確實沒看過。

 不過那套設備就在自己的戒指裡存著,在仙機空間裡還和六個美女實踐過的事情,是決不能說的。

 那是做夢,做夢,一見面就已經向可可坦白匯報過了。

 “那蘭迪,下一步你有什麽安排麽?

 你要是有大事要辦,就不要管我。我跟著你溜達到哪兒是哪兒,這個世界對我來說,都挺有趣的。”

 “我在各地方的產業和勢力都有人幫我打理。

 最近大夏和平,我這個傭兵隊長也沒什麽急事,是準備陪你玩兒一個月的。

 我原來做了個計劃,領你

 親,本章未完,還有下一頁哦^0^去鐵門關外,看看那座光明神使廟,再去狼神廟看看嘯天的神像。

 不過這都不著急。你雖然跟酒劍仙前輩和蘇燦前輩學了不少的武藝和法術,可是現在還沒有級別。

 要想在這個世界進步,還是要遵從這個世界的運行規則,一步一步來。

 一旦晉升到聖級,就可以飛了,所以你最好選擇一個職業進行修行。

 酒劍仙前輩說你先天道體,晉聖級跟玩兒似的,要是能很快晉級到聖級,不是很大的收獲?”

 可可一拍手,“對啊,能飛多好玩兒啊。可惜你的小梅不在,要不我還想騎龍上天呢。

 那我就選個職業練練看,反正也不吃虧不是?蘭迪你看我學什麽職業好呢?”

 “你的魔力足夠,咱們又不差錢,學法師是最方便的。

 我花個幾十萬金幣,給你弄一套頂級的法師裝備,再借助一下神器頭盔,估計很快就能把你堆成大法師。

 不過要成聖,得有自己的發明創建,這個別人是幫不了忙的。”

 “大法師就是像奧斯曼那樣,能發流星火雨打人的麽?”

 昨天奧斯曼跟蘭迪和可可一見面,就領著他們去郊外,得意洋洋地表演流星火雨,給了可可很深的印象。

 “是啊。不過到了大師級,是要選風系、土系、火系、水系進行深造的。”

 “可是我不喜歡殺人和打仗啊。

 想起要靠研究一門新的殺人的辦法才能成聖,我心情就不好。

 我最喜歡種植植物什麽的了。那個銀鎖你要還我,我為什麽不要?因為電人沒有拿枯藤綁人有意思啊。

 這次你又送了我聖級的存儲戒指,我都不戴。

 就喜歡你第一次送的枯藤戒指,也是這個原因,我都用它種了兩年的花草了。

 還比如這個綠玉杖是竹子做的,我就非常喜歡。

 有沒有那種,種種花草就能晉級的職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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