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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與魔法之火紅年代》第147章 晉級
亨利陪著蘭迪來到維也納劍士工會的時候,還在不停地嘟囔。
  “我是不是應該給陳醫生寫一封推薦信啊。陳醫生的病好了,我反而非常地不放心,感覺世界會出大事。”
  “這就是亨利你為什麽是醫生,讀了屠龍術,依舊沒有成為大賢者的原因。”
  “嗯?”
  “我懂的一點粗淺的屠龍術還是你教的,你自己怎麽會不懂?
  這世界並不是英雄能改變的,陳醫生成了大魔王,就算他有龍族的能力,就能改變世界了麽?
  咱們親眼看見十幾條龍困在龍窟,無所作為。
  如果魔族的人民沒有和世界為敵的願望,陳醫生再忽悠也是沒用的。
  如果有,沒有陳醫生,他們也會推舉其他領袖乾同樣的事。
  陳醫生的能力咱們都了解,那個附身的魔王好像前世也就是個上士而已,好像還降級了。
  如果魔族真的與世界為敵,在一位只是能忽悠,但實際水平是個下士的領導下,我們正義人士不是很好對付?
  如果要是他們推舉了一個真正智勇雙全的大元帥為首領,才是世界的災難。”
  “老大我是真的佩服你,這麽遠的事情都能想到。”
  “我不過是一直站在國家和百姓的立場上考慮問題而已。”
  “老大你應該成為大賢者的,為什麽沒有呢?”
  “我無法舍棄家人和愛人。我願意為勞苦大眾兒奉獻,同時也想讓我的家人和愛人過上幸福生活。
  我做不到完全的無私,所以成為大賢者不是我的目標。成為一個劍聖,在我力所能及的地方為人民謀幸福,就足夠了。
  現在我就要走上邁向劍聖的關鍵一步,晉升中級劍師。”
  “蘭迪老大你對人生有著清晰的規劃,我真羨慕你。
  我就不行了,放出一個大魔王讓我內心十分受傷。我要去尋找藝術的靈感,讓音樂之都的藝術,彌合我心靈的創傷吧。”
  蘭迪不是三毛,沒有揭穿亨利“研究藝術”的借口,看亨利賊頭賊腦地鑽入人群,去尋找“藝術”,一回身,整整披風,大踏步地走進了劍士工會。
  時間到了晚上,陳醫生已經不知所蹤,去準備三刷維也納醫學院去了,小隊的六個人又聚集到了維也納王國酒店蘭迪的房間。
  “白大哥,你也晉級到中級光明祭司了?你在尋找藝術的同時還能晉級,我覺得,你一定是年紀大了,成了快槍手。”
  “滾,我不過是真的正經地去金色大廳聽了一場音樂會而已。”
  “亨利大叔我和二斤哥也在金色大廳聽的音樂會,怎麽沒看見你?”
  “咱們聽的不是一場。”
  “可是今天隻演了一場,你能說出參加演出的音樂家的名字麽?”
  “小桂子我是不是很久沒有教育你了啊?”
  “嘻嘻,我猜,和亨利大叔*距離接觸的音樂家啊,不是叫瑪利亞,就叫安娜,或者叫安東尼婭、茱莉婭,還可能四個都有。”
  “哪有那麽多?只有兩個而已。不過,施泰根博閣旅館的水療大世界真的不錯。”
  三毛笑嘻嘻地,“你們猜我在街上看到了什麽?又碰到大堵車了。”
  “堵車有什麽好看的?”
  “你知道堵車的原因麽?有個魔族美女在三樓的陽台**曬日光浴,哈哈哈,大堵車半小時警察都沒疏通開,魔族真是太有趣了,魔族美女的身材也一級棒。”
  “就知道三毛你不正經,你一直在那看熱鬧不走,一定是造成堵車的重要原因,奧斯曼你是不是也去看熱鬧了?
  老實交代,不許說謊,說謊長魔族的犄角。”
  “我去晉級法師了,再說,我需要去街上看麽,當年在三一學院,四個……”
  蘭迪是真正正經地晉了級,成為中級劍師了。現在已經換上了一身輕甲,然後在劍士工會旁邊的擊劍協會和人切磋了一下午。
  他自己可以放棄一切其他愛好,專注劍術。但戰友們在這個大城市裡放松一下,他是不反對的。
  奧斯曼還在將他的經歷,“我去品嘗了維也納其他美食,這裡居然是禁止吃螃蟹的,不過豬鼻子居然是流行菜,這太糟糕了。
  我本來也想找個真正的藝術家追求的。不過我可不像亨利喜歡吃快餐,是講感情的。
  咱們不可能在這裡常待,還是不要讓美女為失去我這個富有的帥哥傷心了。”
  “略略略,吹牛不上稅。維也納的魔族美女喜歡的都是約瑟普那樣健美型的,你這個暴發戶造型肯定是被人拒絕了。
  哇,蘭迪大叔你不聲不響地換上輕甲了?果然帥氣了不少,比皮甲可好看多了。
  可惜二斤哥升級了也不能換鎧甲,給他買西裝他也不要,固執地穿那件長衫,我懷疑那件長衫有來歷,問他他也不說。
  二斤哥,咱們六個人,現在就我沒有晉級,需要你的安慰。”
  摸了下小桂子的兔耳裝飾,又拍拍他的頭,二斤順手掏出了幾袋金幣。
  “各位,這次咱們殺哈克,捉伯裡,殺白彥虎,殺巴秋申四仗繳獲的東西終於全賣出去了,一共賣了四萬五千二百一十六金幣,下面我就給大家分一下。”
  …………
  第二天早上,後夏紀四百年十月十二,蘭迪小隊一行六人從新法蘭克首都新康拂的大型魔法傳送陣走出來,順利到達目的地新康拂。
  本來按二斤的意見,為了省錢,從維也納到新康拂騎馬就行,反正也沒多遠了。
  可是魔族兩王之一的普魯士王正在攻打新法蘭克,百萬魔族大軍已經包圍了新康拂,基本是過不去的。
  等仗打完不知道得到什麽時候,傳送陣的每人二十五金幣現在也算“小錢”,於是小隊頭一次集體奢侈了一把,三百枚金幣扔出去,六人六馬瞬間從維也納到了新康拂城。
  “原來傳送是這個感覺,可能就我頭一回傳送吧?”
  三毛好奇地打量著新康拂這座時尚之都,現在一點也沒有時尚繁華的樣子。
  街上的人都形色匆匆,面帶憂色,城外偶爾響起零星的槍聲,遠遠傳過來。
  “我也是頭一回傳送,跟蘭迪出來前,我最遠就到過江夏。”
  二斤第二個走出來,後面緊緊跟著小桂子。
  “我就是擔心,咱們的十匹頓河馬存在列夫那個別墅,會不會被他給賣了抵債,好歹值一千多金幣呢。”
  “他好歹是個在歐洲知名的賢者,稿費還掙得那麽多,不至於吧?”
  “那可不一定,奧斯曼你看人還沒我準。
  那家夥一點都沒有經濟頭腦,腦子一熱就胡亂花錢。
  他的報紙囤在敖德薩賣不出去,他還持續投資,這種情況就應該及時止損才是。
  我去送馬的時候,看他居然叫他的夫人拿家裡的書去賣錢交別墅的房租。”
  “我看不至於……”
  牽著大宛馬走出傳送陣的蘭迪正想安慰下二斤,不遠處傳來爽朗的笑聲,“蘭迪,你總算來了。”
  蘭迪一抬頭,快十個月沒見的師兄邵山微笑著向他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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