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起家的根本,是以鳳陽為中心,輻射蘇、皖北部各縣的家鄉子弟,後來在征戰過程中源源不斷的接收、吸納和改造降兵,並在攻佔的領地內征發罪犯從軍以及民間征兵,使隊伍不斷擴大,正是在這支力量的擁護下,才建立了大明王朝,將蒙元驅逐回大漠。
大明初期的軍事戰略上主要以進攻為主,為了部隊易於集結和調動,仍然沿襲元朝舊製,采用直線式的的管理模式,即樞密、平章、元帥、總管、萬戶等軍隊製式和官號。但是等江山穩固,朱元璋的思想發生了轉變,總體戰略由主動進攻變為防禦,直線式的統領部隊的軍事建制就不能適應防禦守備的需要了,於是能夠滿足國家防禦需要的軍隊建制:“衛、所”制度便應運而生。
這種主要以防禦為目地的衛、所防禦體系的形成,連同內地每個行政郡必須建立一個守禦衛的規定,至景泰三年兵部的統計,大明共建立守禦衛三百二十九個,守禦千戶所六十五個,正規軍總兵力達到兩百余萬。又建立軍民指揮使司,下轄地方民團,使軍民守禦衛所總數達到五百四十七個。
衛所分內衛和外衛,外衛歸都司使司管理,主要職責是防禦外侵、維護轄區社會治安、平叛、集結征伐,按地域劃分都司使司二十三個,所轄衛所三百四十七個,分別隸屬於五軍都督府,直轄於兵部。
實行的是軍戶製,即一朝當兵,終生為伍,父去子替。世代沿襲的襲替制度。軍人的家庭叫軍戶,軍戶的戶籍歸兵部管理,而民戶、匠戶、灶戶的戶籍分別歸州縣、工部和鹽課司管理。在軍戶中一般情況下一戶有三個兒子的,一男從軍、一男替補、一男持家;有兩兒子的,一男從軍、一男持家;有一個兒子的。不從軍,該家庭轉為民籍,其軍戶戶籍則由其他的符合條件的家庭取代。
以守禦為目地的軍隊建制如果遇到大規模的戰事時,則由皇帝親自點將稱“大將軍”一名,“副將軍”多名,由兵部酌情征調各衛所由指揮使和正千戶分別帶隊集結從征。戰後官軍各回其衛所。
而這次指定的大將軍是耿炳文,副將軍則由鐵鉉、盛庸、李景隆三人擔任,為了這四個人的任命,朱標真的是煞費苦心了,首先耿炳文的兒子娶了自己女兒江都公主,算是自己人。這樣一來。主帥的人肯定是耿炳文無疑。
三個副將的人選,首先鐵鉉代表朝堂之上的新興勢力,李景隆代表朝堂之上的故舊勢力,而盛庸則被龐煌動用各種力量給發掘出來,原來他一直在四川做參將,名不見經傳的一個小人物,卻被憑空提拔出來做了定**的副將。在朱標眼裡。盛庸就算是代表軍人中間的草根階級吧。
他們四人在年前接到了一個很奇怪的集結命令,由兵部征調令,命令各衛、所的軍卒由指揮使和千戶分別帶隊前來京畿集結後,各衛所的將士還未來到,他們就被召進禦書房谘詢軍事。
皇帝面授機宜,已經提前分好工了,由耿炳文總攬全局,李景隆、盛庸和鐵鉉三人副之,首先以在龍潭整訓的大明軍事學院學員為目標,提前分派好任務。大明軍事學院組成的滿編衛五千六百人,被分成四份,其中六百人為耿炳文的直屬,其他的則按照李景隆、鐵鉉各率兩千人,盛庸率領一千人這樣分配。
分配是以百戶為單位進行抽簽。這樣做是為了盡量的打散原有的編制,但是分配到位之後,耿炳文只能算是一個衛的指揮使,而其余三人算是千戶。朱標則是給他他們四人一個月的時間去熟悉自己的下屬。也就是在一個月之內,每個人都必須熟悉自己的下屬,並對於建立定**提出自己的意見。
在此,不得不介紹一下大明現有的軍隊編制情況,軍隊建制是衛下轄千戶所,千戶所下轄百戶所,百戶所下轄總旗,總旗下轄小旗,小旗是最基本的作戰單位。通常情況下一衛統轄五個所,兵員五千六百人;衛的統稱“指揮使司”,設指揮使一人正三品,指揮同知二人從三品,指揮僉事四人正四品,衛鎮撫二人從五品,經歷一人從七品,知事一人正八品,吏目一人從九品,倉大使、副使各一人,各司其職,逐級負責。一個千戶所下轄十個百戶所,兵員一千一百二十人;千戶所設正千戶一人正五品,副千戶二人從五品,所鎮撫(鎮撫是專管軍紀的官員,百戶缺員時可代百戶行使職權)二人從六品,吏目一人。一個百戶所下轄兩個總旗,兵員一百一十二人;百戶所設正六品百戶一人,從六品試百戶一人。總旗下轄五個小旗,兵員五十六人;小旗管轄十名士兵。
其實大明的這種軍隊編制已經十分貼近於現代軍事編制了,比如說小旗相當於班、總旗相當於排、百戶相當於連、千戶相當於團,而衛就相當於集團軍了。
但是龐煌總是還覺得缺少點什麽,才發現,大明在開國之初早有規定,非戰功不得受封、不得享受世襲罔替,所以,一般情況下,軍官家庭如無特殊變故可世代為官,終生享受恩科優給。士兵家庭只能世代為兵,有因軍功或王事獲得擢升的也是鳳毛麟角。
這一點極大的限制了軍事人才的發現,壓製了士兵的積極性和進取之心。這種不平等的制度把軍戶的地位一度壓製的很低很低,甚至有很多士兵以身為軍戶為恥,發生逃兵的現象。
這代表著什麽,就是代表著軍隊嚴重缺乏著激勵制度,朱標雖然沒有什麽管理經驗,但旁敲側擊的也了解不少企業管理,對於最基層的人員缺少激勵制度,而軍官又是旱澇保收、可世代相傳的鐵飯碗,在短時間內或者是戰爭期間可能不明顯。因為至少士卒們還有盼頭,但是到了和平年代,軍隊就會成為**的大染缸。
士兵升遷無望,渾渾噩噩的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鍾,軍官們沒有了後顧之憂。世代為官,終生享受恩科優給。也難怪都是不思進取,以至於消極備戰,本來以武立國的大明,到了中後期屢屢被外族欺負。
當然,針對不同的戰爭。也制定了不少獎懲制度,比如說為防止海上倭寇進犯,特別規定了制定擒獲倭寇升賞格:凡各衛指揮獲倭船一艘及賊首者,僉事升同知,同知升指揮使,仍賞白金五十兩、鈔五十錠;千戶擒獲者升指揮僉事;百戶擒獲者升千戶。其賞給與指揮同。在船軍士能生擒及殺獲倭寇一人者,賞白金五十兩;將校軍士在陸地與倭寇交戰能生擒或殺獲一人者,賞白金二十兩、鈔二十錠。
光從這一點上就可以看出,獎賞一般還是針對軍官,而對於普通軍士,沒有戰功,基本上都是靠軍餉度日。就算是有了戰功,最多也是獎勵一些錢財,能夠因此而當上軍官者是鳳毛麟角。
不過為了保持軍隊的戰鬥力,朱元璋還是想了一定的辦法,最有成效的就是軍隊大練兵,例如考核弩兵有兩個項目:即射程和命中距離。射程,帶隊軍官必須達到一百六十步,士兵必須達到一百二十步,以射十二箭六箭達標為合格;命中距離五十步,以射十二箭六箭命中為合格;其他各軍兵種各有規定。為了檢查練兵效果。每年必須抽調各衛所兵員的五分之一進京進行禦前驗試,距離京城較遠的各衛所由兵部派員到都司所在地集中監督進行,逐年輪番更替,五年為一個周期。在驗試考核過程中,以衛為單位各項指標都達到規定的。軍官逐次分別記功,士兵賞六百錢。此後又規定無論軍官或士兵都賞賜現鈔分三個等級,外加往返路費。達不到規定的,將領自指揮使以下:所統軍士有三份至六份不達標的,次第奪俸;七份以上,次第降官直至降到軍士為止;明年再驗試仍不合格的,士兵發配雲南戍邊,軍官帶罪從征,總旗和小旗降為軍士。從中可以看出,對軍官的降職能大刀闊斧,對士兵的提升卻非常吝嗇。
這一切都不利於今後大明的對外拓展,當然,朱標也不是沒有考慮過另一個時空中存在過的雇傭兵製、義務兵製和募兵製、志願兵制度。但只是想想也就算了,第一他對這些不太熟悉,第二現階段他還不敢完全的動搖兵製的根本,隻好從現役的軍人著手了。
首先他用大明軍事學院培養了一年多的學生為最基本的發展目標,並不向各個衛所發出征調令,共計征調了近二十萬衛所兵前來京畿附近待命。等耿炳文等人熟悉了大明軍事學院的學生後,他下詔開始補充兵源,由學院生自己挑選手下。
而對於應兵部的征調令而來的衛所兵將采取抽兵不抽將的原則。根據學院生本身的能力,分別命令其從衛所兵卒中抽取十人到三十人的部屬。因為學院生大部分是抽取原來衛所中的試百戶和副千戶組成,所以試百戶抽十人部屬為小旗。副千戶抽三十人組成為總旗。
在經過詳細商議,加上朱標的生搬硬套。定**的基本構成就出來了:一個小旗為十一人,其中旗長一人,三個小旗為為一總旗,設旗長一人。三個總旗加上兩個小旗,為一個百戶,稱之為“連”。設連長一人,副連長二人。
這樣的話,一個連的正規編制為一百二十七人,三個總旗為戰鬥序列,兩個小旗中一個小旗負責夥食和醫療,一個小旗則是火器兵,為百戶直屬小旗。
三個百戶組成一縱,設縱隊長一人,鎮撫三人,其中配備一個火器兵總旗,為縱隊長直屬。一縱人數正規編制為四百一十九人。
三個縱組成一千戶,稱之為團,設團長一人,副團長四人,配備一個火器連為直屬,一個斥候總旗,團長可以有一個小旗的親衛作為扈從。一個團的正規編制為一千四百三十三人。
三個團組成一個師,設師長一人,副師長四人,配備一個火器縱。一個斥候連,師長可以有一個總旗的親衛作為扈從。一個師的正規編制為四千八百八十四人。
以此類推,三個師為一軍,三個軍為一個集團軍,而定**這次的目標。就是建立兩個集團軍和一個直屬火器師,大約十余萬人。
經過試驗、磨合、調整,定**軍製,由小旗、總旗、連、縱、團、師、軍、集團軍構成。團以下組織不再變動,團以上的單位則配備參謀、後勤團隊。
其中團不得超過兩個總旗。師不得超過兩個連,軍不的超過兩個縱。集團軍不得超過兩個團等規矩也隨之而下。
當這樣定下之後,讓一些軍旅老人給予意見,傅友德、馮勝、耿炳文,甚至是徐輝祖在內,都覺得這樣分配比較繁瑣,而且平添了許多軍官。可能會給財政帶來一定的壓力,還有會讓很多兵卒無所適從,不知道該聽誰的好了。
朱標聽了之後,大筆一會,寫了一行字:“一切行動聽指揮。”並且馬上規定,在軍中無論那種等級,只要直系上司在場。只聽直系上司的命令,如果直系上司不在場,就聽從在場官階最高之人的命令,如果同級別的官員同時在一個場地要發布命令,必須協商統一意見後才能發布命令等等。
作為另外一個時空的現代人,朱標並沒有太多的軍事理念,只能靠印象加上老將們的提醒來做事情,至於老將們提出的增加財政負擔、軍官人數太多等等意見,他則裝作沒有聽到,因為他增加許多軍官的原因。就是想給軍士以更多的發展空間,用來激勵軍士的上進之心。而財政負擔更是不用考慮,在以後的時間內,他會慢慢的總結出一條精兵路線。而走精兵路線肯定要裁撤許多軍隊,要不。以大明六千萬的人口,養活二百多萬的軍隊,即便是有老朱的屯兵製,那也只能是能夠讓軍隊吃飽,想要發展,想要配置火器,三十個百姓養一個軍人的比例,實在是不可能實現的。
至於怎麽激勵軍士們上進,朱標也有規定,他認真的總結了老朱所規定的軍隊賞罰制度。
大明建國初期四方並不安定,元朝的舊貴族、雲南大理的段氏小王朝、元末戰亂期間出現的各派軍事力量的殘余仍然佔據山林,各霸一方;尤其倭寇在海上的騷擾不斷升級,他們燒殺搶奪,危害百姓,迫使大批居民被迫逃離家園,造成沿海地區的大片田地荒蕪,迫使政府經常用兵。
為了鼓勵部隊勇往直前,奮勇殺敵的精神,軍隊的賞罰制度則以封官加爵的激勵為主。規定把戰功分為三等,即奇功、首功、次功。凡是在兩軍交鋒之際,能夠勇敢的衝入敵人陣地、斬將奪旗的,衝到敵人的背後、給對手以大量殺傷的,本隊已經獲勝但友臨隊伍勝負未決、能夠及時救援克敵製勝的,執行特殊任務、出奇製勝的都可定為奇功;
衝鋒在前、戳敗敵人銳氣的,前隊交鋒被敵人抑製、後隊衝鋒使敵人敗退的,圓滿完成偵察任務、擒獲敵人密探細作的可定為首功;
其他都為次功。為了抗擊倭寇又規定,斬殺來犯倭寇將領一人的官升三級,不願意授官的一次性賞給大明寶鈔一百五十兩;斬殺倭寇士兵一人官升一級;斬殺漢奸一人官升半級。與倭寇交鋒陣亡的, 本人的撫恤按升高一級給付、其兒子按官升一級襲職。凡是在海戰中立功的、都按奇功待遇。
現階段朱標也不想改動的太多,只是將奇功、首功和次功這三種功勞提了出來,追加規定道:奇功,則可在戰後立即由上司選出增補進陣亡軍官的序列,不論出身,不論年齡。
首功,則可在立功一年後,由上司選出增補進軍官缺口。而次功積五次為首功,九次為奇功。五年為限,第一個次功五年後清除。其他規定不變。
這些都是在景泰二年年底就已經議定的,看著堆積如山的案牘,作為皇帝的朱標以為怎麽也需要半年的時間才能夠組建完畢,未曾想到,只是兩個月的時間,耿炳文就上奏言道。兩個集團軍計九萬五千余人,一個直屬的火器師五千人已經集結完畢,隨時聽候皇上的差遣。
這是他即位之後第一次參與整肅軍隊,也是他一手締造的軍隊,怎麽會不令他感到萬分興奮,所以才在第一時間來到龍潭附近巡視,他想看看他所締造的這支軍隊到底是什麽樣子的。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