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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權》三百一十四 矛盾的根源
讓龐煌用另一個時空的常識性眼光去看朱元璋對老百姓們日常生活的細節性干涉,不可能得出什麽正面的結論。很顯然,若嚴格執行朱元璋的“知丁法”,隻可能得到一個互相監視、遍地特務的社會,而且這個社會還極其缺乏活力,因為百姓們都被牢牢地捆綁在了各自的職業當中。

 儒家政治理念的一貫原則,就是以損害社會活力為代價來換取社會的安定—對於治理一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的農業國家來說,這幾乎是唯一的辦法。

 朱元璋必然不會忘記,遊手好閑的流民們是如何摧枯拉朽般推翻龐大無匹的蒙元王朝的。他更不會忘記,元末的那些流民,有很大一部分正是這些不在四業之內的“逸夫”、“遊食者”。《大誥續編》裡就講述了這樣一個故事。

 嘉興府的“逸民”徐戩等七人偽造印匣,裹在包袱裡。瞅準朝廷的糧船即將起錨,就背著這個假印匣沿河而行,裝成催糧的官吏,一路督責運糧船隻。行至江蘇縣楊子橋,幾個人在路邊的民舍前停下來,架設起筆墨紙硯,開始點視盤詰各路糧船,故意刁難找茬,索取錢鈔。可惜不幸被抓了起來。

 朱元璋最後感慨道:“如今民間這樣的事情到處都是。如果不實行‘知丁法’,遊民遍地,良民何處容身?朕又如何治理這個國家?所以‘知丁法’這個事情,良民們一定要協助我完成,如此天下即日升平!”

 “發動群眾反貪”與讓群眾互相監視的“知丁法”,看似兩條完全對立的政策,其本質卻是一樣的。前者依賴群眾。目的是清除官僚—胥吏集團內的汙吏;後者讓群眾互相監視,目的則在於清除群眾當中的遊民。在朱元璋看來,胥吏蛀壞了官僚集團,而遊民則破壞著底層社會的和諧。

 朱元璋曾如此描述自己心目中的理想帝國:“我極力想恢復古聖王的制度,使民複古。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鼓腹而歌曰:無官通之憂,無盜厄之苦,是以作息自然,朕嘗慕此。”而這些汙吏和遊民。正是阻礙這一理想國實現的大障礙。而且是二位一體的。

 在《大誥續編》裡,他不止一次嚴格申明,不許各地衙門招收市井之人充當吏卒,原因是這些市井百姓沒有田產,不知道耕作的艱辛。其中的良善之輩還能開個鋪面,做點正經生意。更多的是些遊手好閑之徒。心思險惡,多懷奸詐,整日裡忙著勾結官府,克剝百姓。朱元璋說,這些人毒如蝮蛇,“設若官府差為吏卒,其害民之心那有厭足!”《大誥》頒布之後。各衙門膽敢再用市井之人做胥吏,治以死罪!所以說,在朱元璋看來,讓百姓們捉拿汙吏和讓百姓們捉拿遊民,是同一件事情。

 不過事情似乎並沒有朝著朱元璋所期望的方向發展。懲治遊民的效果似乎不佳。

 洪武十九年,以一個叫羅輔的人為首的福建沙田縣十三個不願務農的百姓,想合作乾點營生,於是聚在一起商量說:“如今朝廷的法律好生厲害,我等不務農恐怕會獲罪,不如大家一起切掉幾根手指。如此變成殘廢,不務農也就沒罪了。”大家齊聲說好。結果被人告發到京城,朱元璋下令將這些“奸民”押回原籍梟首示眾,將各家的成年男丁誅殺,婦女、小孩一律流放。末了。皇帝痛心疾首地說道:“你們不遵教化,自殘父母賜給的身體,是不孝;誹謗朝廷法度嚴苛,是不忠。將你們這些不忠不孝之人誅殺,朕也實在是迫不得已!”

 發動群眾抓汙吏,後來擴大化,變成了發動群眾抓害民豪強。因為朱元璋後來發現,各衙門所用胥吏都是當地人,這些人在當地又多半都屬於豪強階層。

 抓害民豪強倒是掀起了很大的**,不過卻有點不尷不尬。在《大誥三編》裡,朱元璋講述了幾個啼笑皆非的案例。

 安吉縣佃戶金方租種了本縣地主潘俊二的一畝二分地,連續兩年沒有交田租。潘俊二到金方家裡去索討,結果,金方“響應”朱元璋的號召,把潘俊二當作禍害百姓的豪強綁了起來,還勒索他黃牛一頭、肥豬一口。在逼著潘俊二寫完已經收取田租、不曾被勒索等三張文書之後,金方大搖大擺將其綁到了京城。

 金方的例子不是個案。烏程縣百姓余仁三,是本縣富戶遊茂玉家的佃戶。水災期間,遊茂玉同情余仁三生活困頓,借給他許多米糧。事後,余仁三非但不想著還糧,反而勾結刁民一百余人,跑到遊茂玉家裡打、砸、搶。在搜出所有的借米憑據之後,余仁三等人將遊茂玉當作“害民豪強”捆綁起來押送到了京城。

 但金方和余仁三的運氣不太好,他們的伎倆被朱元璋識破了,最後落了個梟首示眾、全家流放的下場。

 為了防止胥吏和官員禍害百姓,朱元璋還規定胥吏們不許下鄉。遇到有什麽公務要差遣百姓,只允許拿差牌到百姓家裡去傳喚;如果傳喚了三次,百姓還不來,才準許派皂隸去捉拿。若胥吏們為了敲詐百姓,故意下鄉擾民,當地百姓也可以將他們抓起來綁送京城!

 然而,這一政策的結果也不盡如人意。余永延們的故事讓朱元璋頭疼不已。他說:“頑民余永延等人故意抗拒,不服從差牌召喚,當地三次發牌不到的人家,居然多達二百五十一戶,類似的事情,戶部和刑部已經向我反映過許多次了。還有那個刁民劉以能,不但三次發牌不到,居然還鼓動群眾,將送差牌下鄉的公務員綁起來,當作‘害民豪強’押解到京城。”

 朱元璋陷入了困惑之中。他信任群眾,發動他們去抓汙吏和遊民,結果他們自己反倒去敲詐鄰居、胥吏,成了刁民。

 也許沈顯二的案例能夠解釋朱元璋的困惑。

 嘉定縣百姓沈顯二和鄰居周官二一起,把禍害本地百姓的裡長顧匡捆綁起來。準備送往京城。走到蘇州閶門時,當地德高望重的老人曹貴五出來給他們講和,沈顯二收下十五貫銀鈔,一匹綢緞和一些銀釵、銀鐲後,當場把顧匡給放了。

 顧匡回家之後。思前想後,膽戰心驚,覺得在一個彼此監視、滿地密探的社會,事情終究還是會敗露。最後,他決定化被動為主動,去京城自首。覺得這樣也許可以逃過一死。曹貴五得到這個消息,心中思量:“我是勸和人,必然也會有連累。”於是決定與顧匡一同去自首。周官二隨後得到消息,也表示願意同行。

 四人當中,沈顯二最後得知消息。聽說三人已經出發,沈顯二星夜追趕。終於在淳化鎮趕上。沈顯二提出也一同去自首,顧、周、曹三人卻設計將他綁了起來。原來這三人湊在一起,決定把沈顯二當作“害民豪強”押往京城。

 四個人進了京城,在押解“害民豪強”的報告剛剛遞送上去的節骨眼兒上,沈顯二卻跑掉了。主管上訪事務的通政司讓他們把“害民豪強”押到衙門裡去受審,周、曹二人私下計議,無奈之余。隻得又將真正的“害民豪強”,即裡長顧匡綁了起來。通政司接到的上訪報告裡,顧匡是良民,現在卻跪在堂下,成了“害民豪強”,所以官員們審問周、曹二人:“顧匡是和你們一起抓沈顯二的人,你們怎麽又把他抓起來了?”周官二隻好如實將事情的原委說出。

 最後,盛怒的朱元璋說:“這幾個人說話,一會兒一套,實在是太奸詐了。誰也捉摸不透他們心裡的詭計,全部梟首示眾!”人是殺了,可問題並沒有解決。沈顯二們集體落到這個下場,像一場荒誕劇。

 一個正常的社會,自然應該是一個彼此製約的社會—百姓可以製約官員。官員們之間也互相製約,士、農、工、商各階層也彼此製約……絕對的權力背後理所當然是絕對的**,任何廉潔的社會,都是權力充分製約的社會。

 朱元璋賦予百姓們莫大的權力去懲治汙吏和遊民,貌似是給予了百姓們製約的權力。其實卻不然。他給予百姓們的,並不是平和的製約權,而是一種暴戾的合法傷害權。以前的官吏們肆無忌憚地搜刮百姓,因為他們知道,真正的仲裁者皇帝坐在深宮之中,不可能把他的觸角伸到帝國的每一個角落,所以他的權力具有“合法傷害”的性質;如今,胥吏們被朱元璋徹底打倒在地,百姓們擁有了捉拿他們治罪的權力,最終的仲裁者皇帝,仍然坐在深宮之中,無法把他的觸角伸到帝國的每一個角落。所以,同樣的,百姓們手中的權力也具有了“合法傷害”的性質!

 也就是說,帝國權力結構仍然沒有改變—以前是皇帝製約胥吏,胥吏製約民眾;如今是皇帝製約百姓,百姓製約胥吏。不過是將以前掌握在胥吏們手裡的權力移交到百姓們手裡而已。

 一個所有人都具有執法權的社會,恰恰是一個所有人都沒有法律保障的社會。沈顯二們的荒誕劇的根源,正在於所有人都對他人擁有執法權和“合法傷害權”。

 朱元璋曾經下詔要求全國所有的老百姓都必須做到家家有一套《大誥》系列叢書。還規定:有這套書的百姓,犯了罪可以減輕處罰;沒有則加重處罰;拒不收藏者,則流放邊疆。當時的學校裡,《大誥》也是必修科目。朱元璋還親自主辦過多場《大誥》學習報告會,來京城講述《大誥》學習心得的師生前後達十九萬余人之多。

 然而,這套當年風靡全國的叢書,在朱元璋死後就迅速消失在歷史舞台上,而朱元璋那烏托邦式的“群眾運動”,因為與《大誥》一樣不合時宜,也迅速被其後代拋棄。

 朱元璋耿耿於懷的重胥吏而輕官員的問題,其實也一直沒有得到解決。

 這次轟轟烈烈的運動,讓在參加徐達葬禮之余的龐煌看到之後,有一種在另一個時空中似曾聽說過的感覺。

 當然,他絕對沒有經歷過那個年代。但是現在發生的一切,為什麽和他在另一個時空中所聽到的傳聞,還有所看到的資料如此相識呢?

 是什麽迫使了朱元璋這樣去做,朱元璋是以一個什麽心理,怎麽可能想起這麽去做。這麽做,到底針對的誰,難道真的只是所謂蒙元殘留的胥吏集團嗎?

 突然之間,龐煌好像有種荒唐的感覺,仔細調查下去,結合劉基在江南的一些民間體驗。他似乎猜測出來什麽,但是絕對不敢亂說出來,因為這個猜測結果,是沒有人敢說出來的。

 也許皇帝只是代表著一種權威,也許真正左右著時局發展的,還另有其人。或者另外有一個利益集團。

 朱元璋是大明王朝的開國皇帝,是為明太祖,也是繼漢高祖劉邦以來第二位平民出身並且革命成功的帝王。朱元璋自幼窮苦,曾為地主放牛,一度入皇覺寺當和尚。二十五歲時參加郭子興領導的紅巾軍反抗蒙元暴政,郭死後統率郭部,任小明王韓林兒的左副元帥。接著以戰功連續升遷。龍鳳七年受封吳國公,十年自稱吳王。至正二十八年,在基本擊破各路農民起義軍和掃平元的殘余勢力後,於南京稱帝,國號大明,年號洪武。

 雖然是歷史上還有一個平民皇帝劉邦,但是仔細的算來,朱元璋卻是華夏歷史中最白丁的一個皇帝,真正的白手起家,就連劉邦也有著樊噲等狐朋狗友在一起廝混了多少年。總結朱元璋的發家史,在當兵之前,朱元璋幾乎沒有任何的根基可言。

 所以就算是當了皇帝之後,也沒有任何有經驗可追尋,好不容易積攢出的那一點點經驗。也不過是行軍打仗的經驗,所以在大明建國之初,朱元璋所用的一切制度,都是從蒙元哪裡學來的,幾乎沒有什麽改變。

 經過一陣時間的熏染,做皇帝久了,就有了自己的想法,所以就開始了自己的制度建設,比如廢除中書省,比如建立通政司,比如廢除丞相的位置。

 朱元璋肆無忌憚的動手改造著屬於自己王朝的同時,卻也在不經意之間,得罪了一些不顯眼的人,這些人看上去毫不顯眼,但是卻是一個社會中扮演著基石角色的人。

 這些人就是所謂的地主,大明沿襲封建制度的精髓,那就是繼續是以農為本,是個以糧食為根本的社會構成。

 大明最主要的職業是當農民,而田地呢,也被分成兩個部分。一種是國有土地,產權歸國家,叫做“官田”。二種是私有土地,產權歸地主,叫做“民田”。

 那麽,這些屬於“官田”的從哪裡來的呢?首先從宋、元等歷代政府手中繼承下來的有很大一部分。還有就是退還的、沒收的、指定的官田。

 還有皇上本人、諸王、公主、勳戚、大臣、內監、寺觀等人員或者機構,對國家有功啊,你不能讓他們餓死啊,得給一份收入,這樣就由國家撥出那麽一部分土地,建立其莊田。使之不用勞動也能混碗飯吃!這些地不給產權,但是有使用權。就是說從土地收益中分一部分利潤給他的!

 與此同理,為給縣學、府學等地方教育機構弄上一點收入來源的田,就叫學田。為文武百官增加收入,相當於又支付了一部分俸祿的,叫做職田。

 為防止邊境大臣因開銷捉襟見肘而伸出黑手貪汙的,叫做邊臣養廉田。再就是屯田,包括軍、民、商屯田,屬於成建制地去種地,都叫做“官田”,產權都是國家的,不允許買賣,只能租種!剩下的, 才是民田,有私有產權,可自由買賣。田主可以自己耕種,也可以招佃戶來種!

 那麽那些官田誰來種呢?絕大多數獲得官田管理使用權的大老爺們是不會來種地的,他也種不過來呀。所以,主要還是要由老百姓來租種!這就是佃戶!自己家沒地,或者地太少,勞動力閑置,就願意租地來種!老婆孩子一大堆,總要吃飯啊!大老爺們就成了二地主,從中間抽份子!

 官田在哪裡最集中?蘇州、松州、嘉定、湖州!

 為什麽?首先,因為這裡是南宋王朝的老窩,本身遺留下不少官田,通過蒙元這個“二傳手”,拋給了明朝政府!這佔了主要部分!還有,這裡還是跟著張士誠與老朱爭天下的敵對地區,那些曾支持過張士誠的豪族及富民失敗以後,死的死,逃的逃,沒收的沒收,也增加了官田的數量,但是僅增加了一小部分!因為這兩者的地重合的居多。

 對於國家來說,作為國有資產的“官田”和作為私有資產的“民田”相比,從理論上講,除了按照統一的標準一視同仁地對官田、民田征收稅糧以外,官田還有理由分得部分土地經營利潤作為租金,這是毫無疑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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