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什麽?你要掘墳?我操你媽的。”男人上來就要揍張斌,張斌剛剛挨了一腳,正好沒地方撒氣,兩個人扭打在一起,張嬌的兄弟姐妹紛紛過來勸架。鄭執左邊胳膊還纏著繃帶,一點忙也幫不上,只能一邊躲閃一邊解釋,“大哥,我也是接到報警說有墳墓被盜,請配合我們工作。”
“去你媽的報警,誰報的?我們家的事,什麽時候輪到你個神經病插手。”男人氣急敗壞,胳膊被張斌扭到了身後,此時已經半跪在地上,可嘴巴還是不依不饒。“哥,你不用管他們,我等會就請個法師過來,做個法事超度一下就好了。”
“夠了!”一旁的大姐在其他人的攙扶下站起來。“挖吧,挖吧。”她歎著氣。“但是有一條,不能碰嬌嬌。”
張斌沒好氣的把男人往地上一推,“迷信!”他憤憤地說。
天依然陰著,烏雲聚集在一起,風不停的刮,像是一匹狼在孤獨的嚎叫,哀怨,悲傷。如果說這風有名字,一定是那冤魂取的,墳地邊上的樹開始擺動,這也讓鄭執此時焦躁不安。
隨著土一點一點被挖走,棺材慢慢出現在眾人眼前。“鄭隊,你這是幹嘛?!”張斌在一旁小聲的說。
“我懷疑,那具燒焦的女屍是被盜用的。”鄭執低聲說。
張斌大吃一驚,然後說:“你可要確認好啊,萬一棺材裡有人,咱們可吃不了兜著走。”
棺材被抬了上來。全家人把它在地面放穩後,紛紛下跪。
“磕頭。”鄭執一踢張斌的腿關節,張斌撲通跪在了地上。鄭執也跪下,一起朝著張嬌的棺材拜了三拜。
鄭執起身,剛想接近棺材,就被那壯漢攔住。無奈,他們二人只能遠遠地看著。
“對不起了,嬌嬌,爸多有得罪,我們就看看你在不在裡面。”父親擦乾眼淚,和他弟弟一起把棺材蓋推開。
張嬌的弟弟走上前,往裡面看了一眼,回頭跟在一旁抹眼淚的大姐說:“大姐,在裡面呢。”大姐腿一軟,一下子癱坐在地上,放聲大哭,眾人湊了上去。
不可能。
鄭執趁著亂,往前走進一看,裡面確實躺著一具屍體,身上蒙著白布,胸口擺著一個錦囊,應該是死者生前的重要物品。
“老子跟你拚了!”那壯漢怒發衝冠,攔都攔不住,上來就要和鄭執動手。還好張斌幾招放倒了他。等到這家人冷靜後,那壯漢竟然哭了。
“我侄女的清淨都被你們毀了。”
“請你理解,我們也是為了破案。這案件我們會繼續調查的,一定會把張嬌墳墓被掘的原因調查出來,給你們一個交代。”鄭執滿懷歉意的向他們鞠著躬。
回去的路上,鄭執一言不發,看著陳默的筆記出神,時不時在本上寫著什麽。張斌也沒有多問,他現在心裡在想兩個問題:林海果在哪?陳默在哪?他隻想快一點回到凌風鎮,說不定陳默已經被找到了,林海果也一並發現了,醫院的光頭最好也醒了,乞丐已經被傳喚了。
二
到了家附近,鄭執下了車,緩緩走進小區。這時,他才感受到左肩劇痛無比,腦袋像要裂開般鑽心的疼。樓下,草垛子已經沒了,卻仍不見小白狗蹤影。
爬上三樓,在樓梯口,他愣住了,小白狗就趴在他門前。看見鄭執,它興奮地搖頭晃腦。鄭執有些惱怒,腦袋本來就疼,現在看見它追到自己家門,有種被麻煩纏身的感覺。“去去去,一邊玩去,
今天沒吃的。”他彎腰把小白狗輕輕推開。 要關門的時候,他看見小白狗坐在地上,看著他,也不叫,但也不走。
“走吧,沒吃的,我自己一整天都沒吃飯。”說罷,他關上了門。
屋子裡空蕩蕩,昨天離開的時候是什麽樣,現在回來還是什麽樣。桌子上的半瓶白酒沒喝完,沙發上還掛著毯子,陽台上的衣服也沒收,垃圾桶裡的碎玻璃還沒扔。就像是被封印在時間裡,一旦他離開家,家中的時間就靜止了。
靠在沙發上,鄭執罵了一句:“媽的。”
門開了,小白狗還在外面坐著,正歪著頭,看著從門縫裡伸出腦袋的鄭執。
“進來吧。”鄭執說。
小白狗既興奮又膽怯,試探著往裡蹦躂。跳到書桌旁,聞了聞眼前的東西。
“規矩第一條:不能拉在家裡。”鄭執說。
“第二條:不能上床。”
“第三條…”
鄭執從廚房取了個碗,裝滿水後放在沙發邊上。“第三條還沒想好,先這樣。”
三
張斌回到隊裡,稍作休息,就拿起了電話,準備把隊裡這一天的進展匯報給鄭執,剛接通電話,還沒等開口說話,張頔推開門闖了進來。
“鄭執呢?他沒事吧?”她氣喘籲籲,沒有穿白大褂,很顯然是從外面跑回來的。
“哦,他沒事,我正準備給他匯報…”
張頔一把搶過電話,“鄭執你個混蛋,大騙子,你說半小時就回來,結果一去就是一天。”說完就哽咽了。“嗯….查了…我帶著。”
“姐,我們…”張斌顯然不知道發生了什麽,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
“行,你現在哪也別去,我去你家。”張頔說完就掛了電話。
“哎,我還沒…”張斌還沒反應過來,張頔就已經走遠了。“這倆人,什麽毛病?”
再次向鄭執匯報工作,他說了以下內容:陳默下午去公司報到,說上午拉肚子就沒去公司,我們已經派人跟蹤了,上面已經批準逮捕,就等鄭執拿主意。另外,林海果不知所蹤,隻查到了他的車停在了百通街,周圍全部調查過,沒有他的去向,也是批準逮捕了。醫院裡的光頭還在昏迷中,已經脫離危險。乞丐已經追查到,已經以擾亂公共秩序扭送看守所。
“知道了,陳默和那個乞丐,你都把他們逮捕吧,我吃個飯就過去。”鄭執在電話另一頭說。
鄭執換了身乾淨的衣服,穿了一件灰棕色的翻領皮襖。在冰箱裡找到一盤速凍餃子,煮完之後給小白狗扔了兩個,剩下的倒在塑料袋裡,拎在手上,邊走邊用手拿著吃。
“鄭執!”大老遠看見一個人走過來,手上拿著文件袋,正是張頔。“不是不讓你亂跑嗎,你怎麽又出門了,你的傷還沒好呢。又作死?”走近之後她說。“去哪?”
“隊裡。”鄭執嚼著餃子,眼睛尋找著路上的空出租車。“吃嗎?”他給張頔遞過去一個。
遞到嘴邊,她遲疑了一下,還是吃了。“我得跟著,不然你又想不開了,我怎麽辦。”張頔扶著鄭執,眼神幽怨,卻又帶著些許心疼。
不一會他倆坐上出租,消失在夕陽中。
三
到了隊裡,陳默和乞丐已經分別被關押了起來,鄭執進了陳默所在的審訊室。
“警長,我們又見面了。”陳默微笑著說,舉起帶著手銬的雙手,推了推眼鏡,“不過,這是什麽意思?”他看了一眼手銬,又看看鄭執。
“我有充分的理由懷疑,你就是殺害林山果和宋蘭蘭的凶手。”
“哦?你有證據嗎?”
“陳默,原名陳一洵,1966年出生於海棠鄉,你和宋蘭蘭,是老鄉。”鄭執翻看著文件夾,那是張頔想方設法調查到的資料。“我說的對嗎?”
陳默有些慌了,眼神變得躲閃,“你怎麽知道。你…你是不是偷偷進我家了?”
張斌在一旁也驚訝的合不攏嘴,這些信息是什麽時候,以及怎麽搞到的?
“你和宋蘭蘭互相認識,宋蘭蘭9歲那年,被家裡賣到了皇后鄉做童養媳,買家正是皇后鄉鄉長林宏,家中有兩個兒子,分別是林山果和林海果。多年之後宋蘭蘭和長子林山果結婚,並且定居凌風鎮。你搬過來凌風鎮之後,就一直密切關注他們,在1月12日當晚,殺害了兩個人。”
陳默低著頭,一聲不響。等鄭執說完後,他放聲大笑,“你很有想象力,很適合寫小說。”他抬起頭,似笑非笑的看著鄭執。“你說火災那天?我有不在場證明!”
“的確,這是我思考了很久的事情,也是這個案子最大的疑點,我們問了當天參加寫作交流會的幾乎所有人,他們都說見過你,尤其是你的朋友,他說的最詳細。”鄭執看了一眼張斌。這個細節,還是張斌告訴他的。
“是,確實是大家都見過你,因為你太特別了,別人都是穿著便衣來參加,而你每次都穿著你們公司運貨的工服。”張斌說道。
“你想表達什麽?”陳默不耐煩的說。
“我想表達,1月12日當晚7點10分,也就是寫作交流會開始的時候,人們的的確確和往常一樣,見到了一個穿著勝利貨運公司的人來到現場。你的朋友說,想都不用想,那一定是你,因為只有你會這麽不修邊幅。可是,那天你並不是安分地坐在座椅上和眾人交流。”說著,張斌拿出一張照片,這是那天張斌二次拜訪禮堂的時候拍攝的。上面正是禮堂,台下放著兩個音箱。
“當時人們都看到你搬這個音響,都認為合情合理,畢竟你本職工作就是一個運貨工人。”鄭執說,“可是,搬運完之後你沒有入座,而是去了廁所。”
“我腸胃不好。”
“你確實腸胃不好。”鄭執往桌子上扔了一份病歷。“你以為你去外地醫院看病,就可以瞞天過海嗎?你有肝癌!”
陳默沒說話,摘下帽子,揭下假發,露出光頭。
“根據你朋友的反應,你經常中途去廁所,一去就是半小時以上,但是1月12日那晚你沒去,因為那個人根本就不是你!”鄭執說。“你把自己的工作服給了一個和你身高體重都差不多的人,戴上帽子,足以以假亂真。當時真正的你,就在宋蘭蘭的家裡藏著,你挾持了宋蘭蘭,等待林山果回家。”
“可是,鄰居可是看見我離開了。”
“沒有,林山果對門是一對老人,他們那時在看電視,根本沒注意。”張斌搶過話茬。
鄭執看著陳默,“你還有什麽想說的嗎?”
陳默只是冷笑著,一臉淡漠的看著他們,眼神裡有股捉摸不透的情緒。
“我賭贏了嗎?”
鄭執心想。接著他說道:“在假陳默從廁所溜走之後,你也趕到現場,並且入座,和你的朋友交談幾句,之後的事情你就知道了,我們在門口等你。”
“那個假陳默,是誰?你說他有我的衣服,證據呢?”陳默說。
“你利用這個人精神錯亂的特點,給他繪製了一個非常美好的電影夢,你騙他你在考核他的演技,實際上是利用他來為你脫罪。他就在隔壁,他可什麽都說了。”鄭執指了指陳默身後。
我就說那個乞丐怪怪的,原來真是精神病!
張斌心想。
“所以。”陳默把身子往前湊了湊,說:“我來替兩位總結一下,能證明我犯罪的幾個證據,首先是這位斷臂神探楊過楊警官的一套天馬行空,毫無根據的幻想。然後就是一個精神錯亂,根本不能提供法律所認可證詞的一個瑕疵證人。冤枉一個既沒有殺人動機,也沒有犯罪事實,僅僅是因為我認識那個女的,然後我給他送過貨,你們就說我是殺人犯,還殺了兩個人?你們這是玩忽職守!”
陳默舉起銬著的手,指著鄭執的鼻子大罵:“一個不負責任。”
然後指著張斌:“一個衝動幼稚。”
“老百姓要想靠著你們這樣的警察伸張正義,中國早他媽完蛋了!廢物!廢物!”陳默情緒激動,不由得猛地咳嗽起來,血噴濺到了地上。
他倆敢怒不敢言,想扶卻又不敢動彈。
“你看那星星。”陳默指著上面,可是審訊室裡沒有窗戶。他虛弱地說:“它們那麽耀眼,你們都瞎了嗎?”
三
審訊室外,鄭執點著一根煙。
“鄭隊,陳默最後說的什麽意思?現在怎麽辦?”張斌歎了一口氣,問到。
“我也不知道,先放了吧。”鄭執吐著煙。
“那乞丐還審不審了?”張斌說。
“不審了,都先找人盯著,有什麽異常再告訴我。”鄭執抽了兩口,熄滅了煙,往二樓走去。到了材料科,問值班的民警:“小劉,你把宋蘭蘭從1994年到今年所有的報案電話,哦對,還有鄰居的報案電話也一起,都查一下。”
盯著電腦屏幕,密密麻麻的數據出現在兩人面前。
“你查查這幾次,當時是誰接的電話?”
查找過後,小劉尷尬的抬起頭說,“都是您,鄭隊,這幾年都是您晚上值夜班。”
鄭執愣住了,仔細回想,確實有很多個晚上,他都喝得爛醉, 接到家暴的電話卻沒有放在心上,搪塞過去,說自己管不了。
我真的是一個不負責任的警察嗎?好像是的,我沒有重視那微弱的求救,錯過了一個又一個拯救宋蘭蘭的機會,正如三年前,我在辦案,故意沒接佳佳的電話,那是女兒給我打的最後一個電話,明明可以根據尋呼機的提示回電話,可是我沒有。
鄭執精神恍惚,搖搖晃晃的騎著自行車,他來到了那個荒涼的水庫時,已經是深夜,他抬頭看著星空,繁星滿天。白天能看見星星,真的可能嗎?只有沒了耀眼的太陽,星星才能被看見。
在月光下,他又掏出佳佳的照片,看著佳佳那件淺藍色的連衣裙。
“爸爸,為什麽你的身上有星星呀?”鄭執出現了幻覺,他看見佳佳站在不遠處。
“佳佳…”他的聲音顫抖著。
“爸爸,你看,你身上有星星。”佳佳說。
“在哪?爸爸沒看到。”他低頭看著有些破舊的皮衣,看見左肩上有一些零星頭屑,還真有點像星星。
“佳佳,這不是星星。”
“它們是,只是爸爸不識得。”佳佳笑著,消失在黑夜裡。
只是我不識得?
只是我不識得!
這句話突然像是一記閃電,擊中鄭執的大腦,他幡然醒悟,原來陳默一直暗示的,是這個意思,鄭執猛地抬頭看著天空:
無論是黑夜還是白天,星星一直都能被看見。在白天,我也一直能看見,只是,他們的光芒和白晝一樣,融在了一起,所以我不知道我看見的是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