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覺得,我當喪屍很舒服是吧?
當我還小的時候,還是個胖子。老師上課講了一個成語,味同嚼蠟。於是,我買了根蠟燭,藏在課桌裡。等到人走光了,我就嚼一點。
在嘴裡,我嚼啊嚼,有那種變質塑料的味道,但是只是感覺,嚼的時間長了,也就沒有感覺了。這東西,粘牙,還沒有酸甜苦辣。只是不斷刺激我的口腔。
變成喪屍以後,吃什麽,喝什麽,都這種感覺。
喪屍,或許可以從人類食物裡提取出能量,但是口感,很差。
變成喪屍後,我總是吃薯片。
但是,沒有人看過我的口腔裡面。
我用鋒利的薯片,劃破口腔,把這當做味覺。
唯一一次,吃了個邪僧。
他的肉,就好像是時間最美味的大餐。
陳靖天?
我欺騙自己,我有兩個意識。
這樣,當我忍不住作為喪屍的本性以後,我可以沒有什麽罪孽感的和自己說:這不是你陳嘟嘟的錯,吃人的,是陳靖天!
但是當我吃掉那個邪僧,我就明白了。
父母都被喪屍啃了,我陳嘟嘟,憑什麽不能去啃別人?
這個世界,會很好的對待,一個溫柔的人。
前提是你要活下去
我已經是喪屍了,哪還會被溫柔對待?
哪一天,我的身份暴露了,就該我登上除邪者懸賞榜了。
今年是藍星1007年。
我現在躺在床上,吃著薯片。
我開始不再用薯片割破自己的口腔,開始嚼碎薯片。聽“哢嚓”的破碎聲。
日子總要過的。我現在獲得了一把神器—大鐮刀!
日子一定會越來越好的吧。
在日子變好前,我要有健康的身體,陽光的心。
即使沒了味覺,身邊總是喪屍的律動,還隨時可能被人類捕殺。
開心的活了一天,我就當了一天開心的喪屍。
加油,明天也要好好活下去!
啥子喪屍的痛嘛!
只要我足夠開心,痛苦就追不上俺!
今晚,我要做一個甜甜的夢,夢裡,我要吃好多好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