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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員2003》第三十三章:所謂范兒
  酒吧之內,原本酒客們談笑的聲音,因為響起的旋律而安靜了下來。

  有些不明覺厲。

  倒不是第一時間就在腦海裡勾勒出歌詞的畫面感,乍然聽到一首陌生歌曲旋律,大腦是需要去接收和體會的,但這並不妨礙他們被一上來的舒緩旋律俘獲。

  這旋律溫暖裡,帶著絲絲愁緒,輕民謠的風格,這種格調簡直過於致命。

  也說不上來好在哪裡,許是詞,許是曲,許是與當下後海歌手們與眾不同的風格,也許是養眼的主唱,反正,就是心裡賞心悅目的一種樣子。

  但對於卡座間的年輕人來講,喜歡即是正義!

  酒吧店內,散座上的幾位少女,已經在舉著手機錄製著。

  卡座角落裡,幾位窗下獨酌的散客,舉杯頻率在放緩。

  而在酒吧門外,一旁經過的年輕結伴們,腳步因樂聲而逐漸放緩,駐足朝內觀望......

  麥克風前的林意,在唱完前半段歌詞後,自我意識裡也頗覺滿意,不愧是沒有經過後來酒精和煙槍熏染過的嗓子。

  隨著手指在鍵盤上蹁躚,跟著旋律節奏,林意的身體也小幅度搖晃起來,酒吧舞台邊沿的燈光由下而上照耀上去,露出半截的腳踝潔白晃眼。

  翻袖口、卷褲腳、毛毛邊緣的襪子,細節之處,整個身型是打在酒吧內吊起的顯示屏上,舉止投足之間開始顯露出一種叫做“范兒”的東西。

  而且是與當下後海流浪歌手的主流范兒不同。

  那主流范兒是什麽呢?

  應該是這樣的:不修邊幅、破舊夾克、泛白牛仔褲、老圓頭皮鞋......概括而言,是憂鬱的喪,最為致命。

  所以,林意的這一身形象,像是主流裡闖入了一個另類,在此刻隨著開頭的旋律一齊闖入客人們的眼裡時,引發了一小波討論:

  “啊,這主唱的打扮,還挺有個性的哈。”

  “是挺有個性誒,上來一句話不講,就直接開唱的。”

  “什麽歌啊這是,怪好聽的。”

  “阿巴,說不上來,不過,撐得起白衣的,得需要一張臉,主唱算是後海一條街上來臉帥的駐唱小哥了吧......”

  對於泡酒吧的年輕人而言,追求潮流個性的時尚,他們更為熱衷。眼下,林意一身裝束,對於年輕的審美,是一種衝擊。

  被人群包圍、議論著的林意微微一笑。

  來之前,他就明白一個道理:在後海,要成為老炮,活的就得是一個范兒!

  你有范兒,就備有面兒,被人前追捧,就得豎大拇指。當你的范兒能夠抓住旁人眼球的時候,那你就是萬人迷。

  殊不見,學生時代的高老師做事很盲流,但組樂隊時,依舊有全校女生捐款為其買音響!

  為什麽?

  在范兒這方面,人家是不缺的,琴棋書畫什麽都會一點兒,小吉他也溜得飛起,小詩也到處飄,等這樣的范兒塑造起來後,就很容易化名為利,甚至是白嫖。

  這就叫:人活一身范兒。

  在這個非主流漸起、白衣飄飄詩人做派還尚有市場的審美年代,有范兒就是王道。

  當然,至於後來流量世界裡牛鬼蛇神出來吼一嗓子也能萬人追捧,那不談,那已經進入到一個審醜審美的焦躁年代。所以啊,後來的新時代人,在反觀前輩時,會不屑前人審美,但反過來,又何嘗高明到哪裡去?

  洞窟酒吧裡,林意的歌聲在繼續。

  “嗯?這是首什麽歌?沒聽過呢......”

  卡座一旁,靠在內飾梁柱上的秦老板,嘴裡呢喃著。

  看著眼前舞台中央這一幕,精致妝容的眼眸裡,有種叫“意想不到”的神色。相比於林意此刻營造出的范兒,她其實更加在意的是這段聽著不錯的旋律。

  於秦晴而言,接納在校兼職歌手,就是希望自己酒吧的駐唱少點江湖氣,她喜歡年輕、朝氣的東西。沒有人不喜歡看漂亮的東西,她也不例外。可沒想到的是,始於顏值的,卻是給自己帶來不小的驚喜。

  “這首歌你聽過沒?叫什麽?”

  秦老板隨口向站在一旁的酒保小哥問道。

  “沒有啊,好陌生的歌,但挺好聽誒,不知道林哥從哪裡找來的歌。”

  小哥也是一臉懵,他確信自己從沒聽過這首歌。混跡在後海酒場,每天耳濡目染,不談有多高的音樂素養,但大大小小一些時下流行的歌,多少還是聽過的。

  聞言,秦老板陷入一臉的沉思......

  台上。

  在前半段結束後,進入到間奏旋律部分。

  身體隨著旋律而晃動的林意手指摁下轉音鍵,眼睛看著台下觀眾,眾目睽睽下,對著話筒笑著忽然說道:“明天周日,可以把我們一起出去玩,改成我們去約會嗎?”

  啪,這裡拍桌子圈重點:

  范兒,不就出來了麽?

  卡座間,沒有人會想到林意會提出這麽一嘴,此話一出,酒吧內人群氣氛直接噴發。年輕湧動的血液,開始沸騰。

  尤其是,發出這句邀請的人,還顏值順眼。

  頓時一片“好呀”的聲音熱烈響起。

  其中,女生的迎合也就罷了,而其中一些叫得辣麽大聲的男生,則是在出聲的一刻就引發了身邊哄笑。

  在相對封閉的酒吧空間裡,此起彼伏的“好呀”聲音一同爆發是什麽感覺?

  這一刻, 林意是感受到了。

  “新來的主唱可太會了。”

  “嗯...挺喜歡這種調兒!”

  “想知道這首歌叫什麽名字呀,網上都沒聽過。”

  場面很熱烈,人群的熱烈呼應讓氣氛一度有些失控。

  舞台上的林意沐浴在負責造氛圍的燈光下,十指在黑白鍵盤上跳躍著哼唱起來,在台下觀眾的目光裡像是開始氤氳起光環。

  聽著周圍響起的議論聲,林意嘴角勾起。這種略帶挑逗式的互動型舞台套路,在後來是被各類麥霸們玩爛的。但放在此刻,卻很新鮮。而互聯網的語境也還沒有到來,“套路”這個詞還不是後來那一六年入選年度十大流行語的涵義。

  林意還在唱。

  登台前最後一點兒也已經消失不見,有了前半段的熟悉,進入後半段,附奏的狀態也更為輕松。

  他,已經掌控了全場!

  此刻的洞窟酒吧裡,林意和鍵盤,成為絕對的旋律。

  等到一曲終了時。

  “這首歌,叫什麽名字哈?”

  “主唱,再來一遍吧。”

  “是啊,歌詞都沒有聽清楚。”

  “旋律太好聽了。”

  人群裡,要求再唱一遍的訴求很快從單個人擴展到群體。

  他們承認自己被這首陌生歌曲給撥動了,直到此刻,耳畔仿佛還回想著剛才溫暖和煦的旋律。

  那旋律仿佛是有魔性一般,明明只聽了剛才一遍,就像是要扎根在腦海裡生長,揮之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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