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易風先前溫和的笑容瞬間消失,小心翼翼的來到樓上,站定在刻晴臥室門口,易風抬手欲敲,手卻停再半空不敢向前。
收手躊躇一番,易風再度抬手,但很快又收回了手。
就這樣來回三次後,第四次易風終於敲響刻晴房門,只是這一敲響,他就後悔了。
自己這分明就是此地無銀三百兩,都事發了,還解釋個什麽,反正明天就跑路,自己現在非要過來再作死一趟。
念頭急轉,易風最終不等刻晴開門,直接道一句“晚安”就躲回自己臥室了。
在易風躲回自己臥室時,刻晴拉開了門,斜眼看了看隔壁房門,鼻子一哼,懶得多說,再度關上門回到臥室。
臥室裡,易風看了眼打包的金絲蝦球,最後只能往自己嘴裡塞。
一夜過後,易風比平日提前了半時辰起床,身上不需要背什麽東西,需要用的他全放系統背包了,不過為了方便在外遇人時掩人耳目,易風還是拿布包了套衣服背在身上。
走出臥室時,易風便是一襲墨衣,斜背一柄長劍,腰細酒壺,肩上再挎著一隻包裹。
易風出門下樓時,一反常態的在一樓遇見了刻晴。
易風原本以為刻晴是專門等在這要跟他清算昨晚他假醉說出那些話的事,不過刻晴看見他後,只是道了句:“路上注意安全。”
然後便推門離開,只是在離開,她最後還說了句:“那間臥室鑰匙你留著,等你下次回來繼續租。”
說完,她便頭也不回的離開,步伐有些快。
易風看著她的背影,連告別打聲招呼都來不及。
但最後那句話,他記下了。
笑了笑,易風走出這座住了三個月的房子,關上門,鑰匙收回系統背包,再看了眼房子,易風便走到了隔壁萬民堂準備吃個早飯。
來到萬民堂,香菱看見易風這身打扮後,問了句:“馬上就要走了嗎?”
易風笑著點頭:“再吃碗這裡的飯就走了。”
“嗯。”香菱沒再多說,只是到灶台那邊讓老爸休息,她來做飯。
找了張空桌坐下,注意到香菱掌廚的行為,易風也沒說什麽,只是視線轉到了對面街道寧染的那座房子上。
起身和香菱打了聲招呼,易風去了就近的寒鋒鐵器,再回來時,手裡已經多出了柄劍。
直奔寧染家而去,推門,寧染醉著還沒醒,易風也沒打擾,只是將劍和一張信紙放到了寧染床邊。
退出屋後,易風再回到萬民堂,香菱的早餐已經做好了,如往常般與香菱說說笑笑吃過一頓早餐,這段早餐異常的美味,臨到易風付錢時,香菱卻擺手拒絕。
“這頓飯不用給錢,就當是我給朋友送行的了。”
易風笑笑沒跟她客氣,收回錢時還忍不住調侃一句:“你個大廚給朋友送行,就請這樣一頓早飯啊。”
卻沒想易風這句調侃被香菱當真了,就見她聽後低下頭:“誰叫你要一大早就走,本來是準備中午請你一頓大餐的。”
易風見她失落的模樣,忍不住好笑:“逗你兩句還當真了。”
“別多想了,這頓飯我很滿意,味道比以往的都要好。”
“不多說了,我要走了。”
香菱抬起頭,臉上再度掛起微笑,只是眼中帶著不舍與易風道別。
易風看清了香菱眼中的神色,臨走的最後忍不住又道了一句:“趕路都是一大早出門,哪有會吃了午飯才走的,
下次別這麽笨了。” 說完這句,易風就加快了步伐離開,而後面香菱眼中的不舍也變成了惱怒。
裡屋的卯師傅瞧見這幕,唏噓感慨,不知該做何想。
易風如今的腳程,如果願意可以在兩個時辰內就走到歸離原,如果不顧及體力消耗,可以更快。
若是再禦劍飛行,速度就更不用提了。
但是易風這次出行,趕路不是目的,沿途的風景才是旅行真正的意義。
所以這次易風的出行,腳程依舊如他第一次任務出行時那般慢。
從璃月港正門的三山拱門出去,來到那座山上的崖洞下時,易風回首站定,視線停留在那座繁華的璃月港上,心中諸多思緒,有欣賞、有感慨、有不舍…
但更多想法,應該是那裡是他異世旅行起步的地方,以後每走完一段旅行,他應該都會回到那裡停歇休息,如前世般,每走完一段旅行就回到家休息順便把旅行上的趣事說與家人聽。
而現在,或許這座璃月港便算是他異世的另一個家了。
轉身再無依念,走過崖洞,異世的旅行正式起步!
……
上午,昨晚的夜雨過後,今日便迎來了充滿朝氣的暖陽。
璃月的街道上,人們一天的忙碌也正式開始,萬民堂的飯店依舊熱鬧, 街道上行人來往,街道兩邊的店鋪也先後開張,迎來新一天的工作與忙碌。
一間一層小房子裡,寧染迷迷糊糊中醒來,酒量差也有酒量差的好處,喝酒不多,醉死的也不會太久。
寧染每次前一晚醉死,第二天上午臨近早晨時就能醒來。
已經習慣了第二天酒醒時的頭暈,起身到桌邊為自己倒上一杯茶,喝過了茶後,腦袋也總算清醒了不少。
視線在屋裡巡視,原本只是為了更快讓自己清醒,但一雙眼卻是很快就注意到了床邊多出的劍和那張信紙。
起身過去將紙和劍拿到桌旁,寧染先打開了信紙。
“寧染兄,當你看見這張信時,我已經追尋我想要的夢想踏上了旅程。”
“算了,我說不來什麽煽情話,床邊那柄劍你應該看見了,劍是再普通不過的劍,但這柄劍對我卻有非凡的意義。”
“還記得前天晚上,你在酒桌上與我講了你的經歷,那時你便讓我想起我的一位故友,也是這柄劍的原主人。”
“我的故友曾與你一樣,天生根骨奇差與習武一道無緣,但他從小就有一顆俠心,哪怕早早從高人口中知道自己沒有習武之資,但他依舊不願放棄。”
“我與他一同成長,看著他依靠自己每日刻苦訓練,他付出了常人百倍的努力,也得到了他應得的收獲。”
“當他十二歲時,行了第一件俠義之事,雖然只是幫村子裡的一位女孩趕走了兩隻瘋狗。”
“但那時的他,已有敢於直面內心恐懼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