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早應當寫一篇關於雪的文章了,自我還在學生時代的時候便是如此。然而我卻總是稍作拖延,便拖到了如今也還沒有像樣的寫過什麽關於雪的景色。
究其原因,大約是我從不是寫景的人,也從未寫過寫景的文章。也不是不想寫,只是寫著寫著就離了題,又開始胡說寫不切實際的感悟去。於是總是提筆開了頭,卻也就寫不下去了。
這一章也是如此,寫下第一段後,才疏學淺的我就已經不知道該寫些什麽好,於是就以此作為理由又是兩天沒有寫。
然而今早從床上艱難的下來,在穿衣服的時候,偶然的窺見了窗外,霧朦朦朧朧的遮住了往日本來已經該有些亮堂的天空,讓整座城市都變得模糊不清,像是一碰就散的海市蜃樓一樣,唯獨能夠清晰的認出的,不過是地上,樹上,樓宇上的銀白色而已。(我家樓層很高所以能看見)
一切都是虛幻的,唯有這雪是真實的存在在世間,能夠在朦朧中清晰的看到的。
我向來喜歡雪,如今卻發現曾經的喜歡也不過是流於表面的形式罷了,不過是附庸風雅的一介俗人,就連為這連天的雪景也不願動一動筆,不願為這清晨朦朧中唯一的真實留下記號,如何能說自己是真的喜歡雪而不是因為其他人喜歡而喜歡的呢?
我應當對雪有自己的感情,它不應該依托於其他人對雪的感情而存在。那樣我對這真實的雪的感情,便是最大的虛假,這對於雪來說,未免太不公平。而如果對於這樣的真實的我的感情仍是虛假,我還能擁有真實嗎?
我是那樣的喜歡雪啊,這心情是不應該虛假的。但現在徒留下的不過是“喜歡雪”這一結果,我已經很久很久沒有去想起我喜歡雪的原因了,若是不能回憶起初衷來,就不能證明這份感情於我的獨一性,更不必談真實了。
彼時我已經穿好衣服下了樓,在樓上的能夠清楚的看到的霧氣與真實的分界,於樓下一點兒也看不到了。在樓上沒能想清楚的事,在這裡卻通透了起來。
當局者迷,旁觀者清。但總有些事情,只有當局者才能明白的更通徹些。
我最先喜歡的,是陰天。
再深究一些,是不喜歡太陽。
若是再往深裡究,就是一些現在還不能說的事情了。
總之小時我對於太陽總是深惡痛絕的。耀眼的光芒晃的我睜不開眼,灼熱的溫度不溫暖,卻讓我渾身不舒服。
有些人向陽,有些人就一定更願意待在陰影中。在最開始,我唯有在黑夜中才會喘一喘氣,但黑夜終究是白晝的附屬,月亮也不過仍是太陽的反射,即使它更溫柔,我也仍不喜歡。
它是盜取太陽的光然後沾沾自喜的反射出去,就好似是自己的一樣,可恥又可悲。
那不是它的溫柔,這樣的溫柔讓我惡心。
所以我最喜歡的,是星星。他們釋放著他們的光,卻不炙熱不晃眼。然而在城市中,天上已經很難看到什麽星星了。
所以我終於意識到將希望寄托在其他身上是不現實的,他們或是欺騙,或是遠離,或是從未存在而虛無縹緲。
唯有將那可惡的太陽用自己的力量遮住,才是唯一的辦法。
於是我不再喜歡黑夜,轉而喜歡陰天。
而陰天所派生的天氣,雨,雪,霧,我也都喜歡。
他們出現的時候悄無聲息,每一滴每一片都富含著詩意的朦朧。是不會灼傷我的太陽的樣子。
路上的雪已經化了不少了,有上課的學生已經在學校的操場上打起了雪仗。我從未參加這些活動,於雪而言,我更願意靜靜的看著它慢慢的飄下,滿滿的融化。
不知從何時開始,我不再厭惡太陽,雖然也談不上喜歡,只是能勉強的和平共處,但也能夠在陽光下不動聲色,不露喜惡。
而對於過往的遺忘,我失去了很多,唯有從心底對於陰天的喜愛,對於雪的喜愛始終沒有忘記。即使忘記了喜歡的原因,也死死地記住了“喜歡”這個結果。
我果然還是,喜歡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