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有錢仲武的警告在前,但是各家媒體對這個時間報道的側重點,依然不盡相同。
像明報、大公報、文匯報、星島日報這樣的大報,報道還算以事實為基礎,沒有太多自由發揮。
而一些只求銷量的小報,自然是怎麽吸引眼球怎麽報道,新聞的標題就十分獵奇:
“錢仲武暴揍花心大蘿卜,倭國明星獵豔港島受挫”這個還算比較正常的。
“男星大打出手,隻為女星芳心”這個就有點枉顧事實了。
“錢仲武一怒為紅顏”這完全是在搞事情。
“兩男星三女星的兩三事”這個標題,就是錢仲武看到了,也有一探究竟的衝動,單從標題上看,好似不知道在說什麽事,但是結合當下熱點,又能猜到說的什麽。
幸好,錢仲武對媒體的無良,是早有準備的,把自己掌握的近藤的黑材料,也散布了出去。
相對於無圖無真相,只是道聽途說的酒會鬥毆,有圖有真相的近藤獵豔紀實,自然更具爆點,更有說服力。
不管怎麽說,花心劈腿,欺騙感情,都是不符公序良俗的道德標準的。
近藤的舉止被曝光之後,他在這個事件裡,就再也無法翻身了。
而錢仲武出於義憤的打人舉動,則站在了道德一邊,得到了大家的諒解。
只是,因為這個事件,錢仲武和梅豔方的關系,被暴露在大眾的視野當中。
在此之前,錢仲武和梅豔方私底下的關系雖然很好,但是除了在頒獎典禮上,同台過幾次,平日裡一同出現的機會非常少。
二人大部分的時間雖然都在港島,但都有自己的事情忙,而且彼此私下的愛好又不盡相同,其實不太能玩到一起。
所以,在外界的眼中,錢仲武和梅豔方在此之前,並沒有太大的乾系。
錢仲武現在又已經和陳卉嫻公開戀情了,按道理來說,和梅豔方就更扯不到一起去了。
卻沒想到,梅豔方被人欺騙感情,第一個站出來為她出頭的,竟然是錢仲武。
而是,不愧是名字裡帶著個“武”字的,竟然直接上映了全武行。
在此之前,錢仲武雖然是以動感歡快的舞曲,在港島歌壇走紅的,但是在港島民眾中的形象,卻和叛逆不沾一點邊。
因為這次的事情,錢仲武的私下形象,終於能夠和舞台上的形象聯系在一起了。
這次事件的余波,一直延續到了第八屆(1985年度)“十大中文金曲頒獎典禮”召開。
在此之前的幾天,事件的各方當事人,只有錢仲武一個人,接受了記者的采訪,梅豔方、陳卉嫻在此期間,都深居淺出,沒有在外露面;近藤和中森明菜又遠在倭國。
雖然,倭國的記者,也在想辦法,直接訪問到當事人,畢竟近藤和中森明菜,在倭國的名氣聲勢,同樣傲人,有關他們的八卦,也是倭國民眾喜聞樂見的。
但是,近藤這次港島獵豔,大虧而歸,又因為錢仲武的爆料,在倭國娛樂圈的形象一跌萬丈,他當然不敢在這個時候,接受記者的采訪。
中森明菜也被突然爆出的醜聞嚇懵了,她和梅豔方一樣,在此之前,一直沉浸在近藤編造的謊言當中,因為被騙的時間更長,所以比梅豔方陷得更深,甚至一直幻想著,有一天能夠嫁給近藤。
就像她的前輩的山口百惠那樣。
只可惜,近藤不是三浦友和。
幾位當事人,
都對此事三緘其口,媒體狂歡了幾天,沒有新的內容,熱度也便慢慢將了下來。 錢仲武之所以在事件發生的第二天,在傳奇唱片外面露面,主要是因為已經和關偉麟、竇尚文約好了,有正事要談。
要談的正事,就是邀請陳柏強加冕傳奇唱片的事宜。
陳柏強面對錢仲武的邀請,沒有給出直接答覆,似乎對轉投傳奇唱片,心存顧慮。
雖然他沒有明言顧慮所在,但是錢仲武大概能夠猜到一些。
傳奇唱片成立兩年多來,發展勢頭很猛,已經成為港島唱片業的佼佼者,但是在已經有“一哥”錢仲武的情況下,還能有多少資源,投放在陳柏強身上,尚未可知。
為了打消陳柏強的顧慮,錢仲武決定采用另外一種方式,與他進行合作。
可以不直接與陳柏強簽約,而是協助陳柏強成立自己的音樂工作室,然後再由他的工作室,與傳奇唱片達成合作。
甚至可以進一步,幫助陳柏強成立自己的唱片公司,只需要讓傳奇娛樂參股。
關偉麟做為傳奇娛樂的總裁,竇尚文做為傳奇娛樂的CEO,並且還都是傳奇娛樂的小股東,對公司招攬陳柏強這樣的天王級歌手, 自然是舉雙手讚成的。
公司發展得越好,他們在公司的利益,才能實現最大化。
陳柏強近兩年的歌唱事業,發展雖然有點不順,但畢竟底蘊深厚,依然是港島歌壇最紅的男歌手之一。
傳奇娛樂要是真的能夠把他招致麾下,必然會如虎添翼。
把事情交代下去,錢仲武便不再過問此事。
這樣的事情,本來也不是錢仲武這個幕後老板的工作,而是總裁、CEO的分內事。
其實,就算錢仲武不提此事,過些時日,等陳柏強與華納唱片的合約到期,成為自由身之後,關偉麟和竇尚文也會加入爭取他的行列。
陳柏強的聲勢即便再不複從前,發行的專輯,銷量也沒有低於白金的,撈金能力雖然沒有錢仲武、譚詠霖高,但卻絕對沒有賠本之虞。
像他這樣的天王級歌手,是任何一家唱片公司,都垂涎三尺的。
如果關偉麟、竇尚文沒有針對此事采取什麽動作,那就是徹徹底底的失職!
有了錢仲武的吩咐,關偉麟、竇尚文對拿下陳柏強的合約,信心更足了。
優中劣三項選擇,必有一項,能夠打動陳柏強。
而最終,陳柏強選擇了自建工作室,把唱片的製作權完全掌握在自己手裡,只在發行權,交給傳奇唱片。
雙方簽下為期三年的合約,陳柏強的音樂工作室,能夠拿到20%的歌手分成、10%的製作人分成,以及10%的詞曲作者分成。
這樣的條件,在港島歌壇,僅次於錢仲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