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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山謀生1984》一十一:擒兔
  在西北,黃鼠狼其實不如東北那麽神秘,這東西很喜歡來家裡偷吃雞,稍個不慎就會被關在雞籠出不去。

  而且,一旦被抓住,它們就會真被搞死,而不是還擔心他們有什麽報應,把它們當作黃大仙。

  同樣是北方人,西北人民風相對要更彪悍一些,天不怕地不怕。

  王天孝家裡就逮住過幾次黃鼠狼,也都是在雞窩裡,他會將黃鼠狼倒掛在牆壁上,餓死他,這樣才可以得到完整的黃鼠狼皮。

  黃鼠狼渾身是寶,皮毛可以賣錢,尾巴更是專門有人高價收購,留下的肉雖然味道一般,但也能吃。

  這個年代肉還需要肉票供應,一般都是先滿足城鎮戶口,分到農村的少之又少,很多人一年到頭也就過年的時候才能吃到一點豬牛羊肉。大家身體裡的油水少,所以很喜歡吃豬肉,不像後世反而牛羊肉都比豬肉貴很多。

  王天孝看到弟弟大驚小怪,心裡覺得好玩,弟弟平日裡還是膽子挺大的,心中可是有一腔熱血準備為國家鞠躬盡瘁,沒想到帶到山裡來,還是露出年輕的一面。

  他拍拍弟弟的肩膀,望著茫茫的大山,笑道:“別怕,大山裡的動物雖然凶險,但不陰險,人才是這個世界上最需要防備的動物。”

  “哥,你真是越來越像娘了,怎麽滿嘴的道理。”

  王天孝一楞,哈哈笑笑。

  兩人在雪地裡繼續走了段路,後面已經看不到最靠近的村子了,算是真正到了山腳下。

  山腳下是一道道的丘陵,被農民們開墾成田地一隴一隴。這些地都沒在政府管轄的范圍內,也就不用交公糧,所以重點土豆和紅薯,高粱之類的東西也很好。

  現在是冬季,地裡都光禿禿的一片,每家地頭上都堆放著一排排草垛。

  有的是高粱垛,有的是紅薯藤等等,月光下看起來像是一個個長條的饅頭。

  靠近山的村民本來是不缺柴火燒的,但李雅麗現在身體不方便,肚子大到下炕都緊張,更不用說去山裡砍柴,所以家裡的柴火才成了問題。

  “哥,我們還要走多久?”

  王天誠覺得有點冷,他沒有夜晚巡山的經歷,走了兩個小時,耐心和剛開始的熱情逐漸減退,便覺得身體不舒服了。

  “噓!”

  王天孝停下腳步,將腰間的蛇皮袋子解下一個遞給王天誠。

  “哥?”

  王天孝指指面前的草垛,又指指地上的雪。

  王天誠順著哥哥的手看向雪地,驚訝地發現地上竟然又兩排小小的爪印一直延伸到面前的高粱杆垛裡。

  “有情況?”王天誠的呼吸都變得急促起來。

  “瞧好吧。”

  王天孝將口袋裡的手電筒掏出來咬在嘴裡,解下背上的土槍,對著高粱杆垛,慢慢一點點將垛挪開,果然看到中間有個小小的洞。

  猛地,手電筒的強光突然照射在洞裡,一個灰色的野兔正躲在洞裡睡覺。

  手電筒的強光讓它有點驚慌失措,卻一時間被強光刺了眼睛,不知道往哪裡跑,竟然直直對著王天孝衝過來。

  “這笨蛋。”王天孝眼疾手快,用槍頭順勢打在野兔身上,將個兔子直接敲暈在洞裡。

  野兔這種小東西,別看它靈活,其實耐力很差,腦子也很笨。

  如果沒有地形限制,或者遮掩物幫助,它們都沒人有耐力,更不用說跑得過狗了。

  每年秋收時,村民們去地裡乾活,都會帶著家裡的土狗,

動不動就會碰到藏著裡面偷吃糧食的野兔,狗就會快速衝過去,基本是狗到兔擒。  野兔,野雞和獾,被稱為三大傻,形容它們實在是笨的要死,很容易被抓到。

  獾無論是狗獾還是豬獾都是裝腔作勢,別看它們凶巴巴的,一個要咬人,一個要拱人,其實不過是紙老虎,很容易就會被反製。

  野雞可能因為太笨,所以被捕殺的很嚴重,這個年代去個菜地裡都能看到野雞,但後世幾乎很少見,也因此成為保護動物。

  人類文明不斷發展,一定程度上擠壓了這些野物的生存空間。

  但這也是大自然的物競天擇,誰叫它們是野物呢。

  “把繩子給我一截。”

  王天誠急忙從扎成捆的細麻繩裡抽出一根幾尺長的遞給王天孝,他雖然吃過野兔,但沒有親自打過,看到昏迷不醒的野兔,非常興奮。

  王天孝則沒有那麽興奮,打個兔子什麽的對他來說,基本是家常便飯。

  和上廁所沒什麽區別。

  麻利地將兔子的嘴和用繩子纏幾圈,又將腿也給固定起來,他這才將其放進蛇皮袋交給弟弟背著。

  野兔的牙齒很鋒利,你要是直接把它裝進袋子裡,就會把袋子咬碎跑掉。

  如果隻綁腿,它同樣可以將繩子咬斷。

  很多人對兔子的牙齒沒有概念,還以為兔兔真的很可愛,但實際上兔子也是屬於齧齒類動物,它們的門牙非常鋒利,能咬斷木頭,要是被兔子咬了,還要去打狂犬疫苗,否則可能真的會掛掉。

  另外,兔子也非常善於打洞。

  王天孝小時候,母親就用一個小窯洞裡養了很多兔子,結果這些家夥將整個窯洞的牆壁打出無數個小洞,平日裡都鑽在洞裡,你要是不喂食還真急忙看不到。

  但即使知道野兔可能會逃跑,卻還是不能直接敲死,野物這種東西死的和活的,價格完全不是一個等級。

  一個活的野兔拿到城裡可以賣五元錢,甚至運氣好可以賣到十元,但死的一元錢都沒人要。

  另外就是所有的野物都盡量要保證皮的完整性,千萬不能上面出現什麽洞或者缺口,裂痕什麽的,破損的皮基本就沒人要了。

  所以王天孝不到萬不得已不會用槍,即使用也會裝很少的火藥,就是防止將皮打得太爛,或者將兔子打死,賣不出價格。

  野兔肉吃起來也就那樣,不算很好吃,而且肉很少,打一隻兔子,都不夠一家人打個牙祭,所以山村的人都不太在意,但城市裡人卻吃個稀奇,尤其是很多大飯店,有大把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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