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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之子》第12章 筆拿來,現在簽
  內環高架。

  金啟明坐在浮見的邁巴赫上,飛馳在京華凌晨的夜幕裡,直奔阿柴所在的醫院。

  這是金啟明冒著被踹的風險提的要求,沒想到這個暴力女人居然爽快的答應了。

  阿柴可是他最好的朋友。

  好到什麽程度呢?

  高考那天這貨在學校門口等他,左等右等不見人,好家夥,馬上開考了,居然跑他家找他去了,在床邊足足搖了他半小時。

  醒來後,頭疼欲裂,眼前的阿柴全是重影。

  然後,阿柴又扛著他跑醫院拍片去了。

  於是乎,難兄難弟順利地錯過高考。

  阿柴倒是一臉無所謂:“別愧疚老鐵,哥們壓根沒想考大學,早出社會早賺錢,明天哥們就去送外賣!”

  結果第二天,真就去送外賣了。

  如果這都不算......好兄弟,那什麽才算呢?

  金啟明搖搖頭,打斷回憶。

  不自覺地靠在車窗上,望向窗外。

  路燈和樓宇的霓虹交相輝映,化成斑駁的光影,飛速向身後倒退。

  車內的超大柏林之聲音響正播放著一首旋律寫滿告別的英文歌。

  金啟明總覺得聽過這首歌,快唱完了才想起來是電影《白日夢想家》的原聲歌曲,名字好像叫《stay alive》,意為活下去。

  這首歌唱的不是告別,是新生,他隱約能感覺到黎明將至。

  一切都好不真實。

  卻又真實存在。

  他的前方是黎明麽?

  金啟明不確定。

  但他知道,當自己從那道用鮮血封禁的大門走出的那一刻,就注定要踏上一條和以往截然不同的人生路。

  暴力女人告訴他確實不用死了,但只是暫時的。

  他必須要加入公會,乾到死,或者,被乾死。

  所以甭管怎麽說,也算是被選中了。

  沒有黑衣人,沒有直升機,倒是有一台邁巴赫。

  他就要成為熱血番或起點小說裡的那種男主角了。

  然後跟著一群吊炸天的家夥們,在無數個深夜,秘密和蠱惑人類的汙穢們不死不休的戰鬥。

  很拽。

  很酷。

  但為什麽沒有想象中的那種亢奮膩?

  真是奇了個怪。

  難不成真應了那句:有些東西得到了以後就不香了?

  “喝茶嗎?”浮見突然問。

  金啟明實在想不出這女人到底有多愛喝茶,居然把部分中控台和副駕駛改成了一個紅木茶台。

  紫砂壺、水盂、菖蒲盆景、金蟾貔貅等茶寵應有盡有,隱約還有“仙氣”飄飄,茶香味四溢。

  “好像還真有點口渴,來點。”金啟明咂咂嘴,“我自己來就行,開車別動手。”

  金啟明拿過壓手杯,放在嘴邊吹啊吹,還挺燙嘴。

  “做好準備了嗎?”浮見又問。

  “啥啥啥?”金啟明假裝沒聽到,但轉念一想早晚要面對現實的,於是一咬牙,“當然沒準備好了。”

  “好歹得讓我緩兩天吧,順便把後事處理處理,呸!反正我得處理處理事情,你們公會不能這麽不講人性吧?”

  “給你三天時間,帶薪的。”

  “帶帶帶薪?”金啟明當場就不淡定了,“你的意思是,還要給我發工資?”

  “表現的夠亮眼,一年賺常人五年的錢不成問題。”

  “多少多少?”金啟明湊過腦袋,眼冒金幣。

  “看合同,在你右手邊的儲物格裡。”

  “哦哦。”

  金啟明連忙從儲物格裡翻出一本印有“機密”的合同,連續翻了幾頁,找到寫有薪資的頁面:

  實習期靈擺師:1萬歐/年。

  初級靈擺師:2萬歐/年。

  中級靈擺師:4萬歐/年。

  高級靈擺師:8萬歐/年。

  特級靈擺師:16萬歐/年。

  金啟明看著震撼人心的數字,哈喇子都要淌出來了,這輩子都沒見過這些鈔票啊!

  而往下翻,居然還有提成機制:

  C級任務:1萬歐/次

  B級任務:2萬歐/次

  A級任務:4萬歐/次

  S級任務:8萬歐/次(團體)

  SS級任務:16萬歐/次(團體)

  SSS級任務:32萬歐/次(團體)

  “有筆麽?我現在就簽。”金啟明激動伸手,忽然覺得自己的財迷樣多少有點丟人,於是補充,“別誤會,我對錢沒興趣,主要想宰幾隻汙穢玩玩。”

  “三天后來公會報告,會專門有人和你對接合同。”浮見說。

  “哦。”金啟明乖乖地塞回合同,緩緩開口,“那個……我能問一下,我可以半工半讀麽?嘿嘿,我想再複讀一年。”

  “不能。”

  “白天上學,晚上打怪獸,沒商量麽?”

  “規定上,沒商量。”

  “那就......打破它啊.....”

  “就這麽執著想複讀?”浮見透過後視鏡,看著逐漸沉下頭的少年問道。

  金啟明遲遲沒有回答。

  他也時常問自己為什麽這麽執著複讀呢?明明命運已經在無形中阻攔了他參加高考的路。

  乾脆放棄算了,放棄多舒服啊。

  可就是不甘心啊!

  每當聊起複讀和高考的事,就會讓他想起多年前的那個夏天:

  “大家夥看看,咱班就金啟明有資格睡覺,人家將來是要乾翻村上春樹手捧諾貝爾文學獎的。誰要是跟他學就是自個往火坑裡跳。”初中的某日午後,班主任指著趴在桌子上打瞌睡的男孩,一陣譏諷。

  而那時,剛剛獲得第十九屆“新概念作文大賽一等獎”的男孩不堪其辱,叛逆心作祟,默默發狠下次一定要當眾做出反抗,於是拿出所有零花錢給全班同學每人發了一塊德芙巧克力,以求支持。

  可當他真的鼓足勇氣做出反抗的那一天,同學們都蔫了,低頭摳手的摳手,憋笑的憋笑。

  男孩孤零零地站在窗邊,碎了滿地的自尊赤條條地暴曬在烈陽之下。

  那一刻,他就像是站在聚光燈下演了一出獨角戲的小醜一樣。

  真慫!這群人真慫!他心裡想。

  打那以後,他乾脆一不做二不休,天天白天上課睡覺當廢柴,晚上回家點燈熬油狠發力。

  期末一不小心就考了個全年級第五。

  結果,意料之中的,同學和老師都懷疑他作弊。

  他就搖頭晃腦地說:“你們就當我是作弊好啦,我要是高考也能靠作弊考上一流大學那也叫牛叉。 ”

  高考,本來是他18年以來最高光的一刻,也是他這麽多年來給自己下的最大的賭注。

  準備用一個最響亮的成績,結束自己的胡鬧時代,正式進入成年人的世界。

  那張打滿對鉤的成績單,就是他擰著自己求來認可的至高榮耀,也是他進入成年世界的通行證。

  可結果呢……

  命運就是這麽愛開他的玩笑,所有的倔強和扭捏都在那一晚功虧一簣。

  其實,他未曾沒有努力試著讓大家喜歡自己啊,但都失敗了。

  那個曾主動向胡同孩子們示好的少年,到頭來,只會換來這樣一句話:“這不是那個沒爹沒媽的小黃毛麽,像個跟屁蟲一樣煩不煩啊?謔,牛仔褲都破成那樣了,怎麽還穿啊?

  在越來越多的失望疊加下,他放棄了。

  等他們下次再說的時候,他就擺出一副混不吝的樣:“你們懂個屁,這是我自個剪的洞,懂不懂什麽是非主流時尚?”

  然後在他們的影子上來回跺腳:“還有,我可不是什麽跟屁蟲,就是想踩你們的腦袋玩玩兒。”

  於是,那個自得其樂的少年,好像就在胡鬧和別扭的路上一去不複返了。

  終於,在不堪的回憶中,金啟明緩緩抬頭,目光如炬:

  “在我心裡,好像所有東西都可以無所謂,唯有這個,不可以。一個從小就刻意惹人厭的小屁孩,在暗地裡努力了那麽久,就是為了在高考的時候可以證明自己能行,你說,是不是賭上一切也要博一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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