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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開局被碰瓷,我送她銀手銬》第八十五章:動機是什麽?
  很...很多肉???

  這是...

  吃了?

  吃了嗎?!

  王宇內心發寒,看向不遠處面無表情的栗華芬,感覺對方是一頭沉睡的惡魔,正在朝著自己張牙舞爪。

  此刻,王宇的內心只能用驚駭來形容。

  這到底是多大的仇恨,才會把自己的丈夫吃了?

  就連見多識廣的群員,此時也不再說話,整個群內陷入了詭異的安靜。

  王宇深吸口氣,繼續問道。

  “小全,你們家那段時間頓頓都有肉吃嗎?”

  “嗯,那些天媽媽天天做,一開始我很喜歡吃,可是吃多了之後就膩了,我和媽媽說了之後,她就不做了。”

  “這樣啊...”

  “嗯嗯,大哥哥,你還有什麽問題要問嗎?”

  “沒了,大哥哥的問題全部問完了,謝謝小全。”王宇輕撫了一下劉全的頭頂,然後回到控方席。

  然後,劉全被法院的工作人員帶走,到準備室休息。

  庭審繼續。

  這次的證人提問,陪審團可謂看的一頭霧水。

  根本不明白王宇找劉全上庭作證是什麽意思,對於陪審團來說,他們根本聽不懂王宇和劉全的對話。

  就連陳苓,此時也是滿腦袋的疑惑。

  請劉全上來就是問了一堆莫名其妙的問題?

  目的何在?

  她不理解,但是沒有當回事,反正現在陪審團是站在她這邊的,只要按照早就制定好的節奏來就行了。

  王宇坐在位置上,沉著臉,思緒進入聊天群。

  “@所有人,各位認為,劉光貴還能被找到嗎?”

  這話問出來,群內所有人都皺眉思考起來,半晌之後,高劍第一個說話。

  高劍:“劉全的話太驚人了,栗華芬此時在我心裡就是一個披著人皮的惡魔,但是我想問下各位,栗華芬真的有必要做的這麽絕嗎?”

  阿倫:“是啊,這需要多大的仇恨,才會做到這一步,如果只是感情破裂的話,完全沒有必要這樣子吧?”

  羅檳:“現在冷靜下來之後,反而覺得這種可能性不大,劉光貴的行為,還不至於讓栗華芬這麽憎惡。”

  阿麗西婭:“殺人歸殺人,但是食肉的話,實在是太可怕了。”

  權珉宇:“這個時候我們不妨來分析一下栗華芬的動機,如果能夠準確猜出她的動機,或許我們就能推斷出劉光貴是否已經人間蒸發了。”

  是啊,有沒有“蒸發”,需要根據動機才能推測了。

  羅檳:“在刑事訴訟中,夫妻之間的謀殺,其實動機無外乎那幾個,第一,家庭暴力,第二,感情糾紛,第三,經濟狀況。我們可以從這幾點進行考慮。”

  聽到羅檳歸納的三點,王宇認真思考起來。

  首先,家庭暴力可以第一個排除。

  劉光貴和栗華芬本身就很少見面,就算見面,也最多就是吵架,從劉全的證詞可以看出,兩人應該是沒有動手打架的。

  除了這個以外,就只剩下感情糾紛和經濟狀況了。

  從栗華芬承包了家裡的所有家務活兒,可以看出栗華芬其實還是很愛劉光貴的,至少給劉光貴的興趣愛好提供了優質的生活環境,不需要為生活瑣事操心。

  栗華芬雖然經常罵劉光貴不顧家,但是更多的是希望劉光貴多回家陪伴自己,至於家務活兒,反而是次要的。

  至於兩人的經濟狀況,雖然栗華芬在家沒有上班,

但是劉光貴的收入並不差,因為經常加班,每個月的工資加獎金其實非常可觀,雖然父親住院,但是因為這個的話,栗華芬還不至於到殺人的地步。  因此經濟狀況也可以排除。

  這樣的話,就只剩下感情糾紛了。

  王宇默默把目光盯在感情糾紛幾個字上。

  群員們此時也和他一樣的想法,只有感情糾紛,才有可能導致栗華芬動手殺人。

  想了一會兒之後,王宇在群內主動詢問。

  “他們之間究竟發生了什麽?”

  高劍:“與其在這裡亂想,我們還是待會兒自己去問栗華芬吧。”

  阿倫:“沒錯,在證人名單上,我看到了栗華芬的名字。”

  羅檳:“所以辯方其實一早就打算讓栗華芬上庭自證了。”

  權珉宇:“這樣也好,省的我們想辦法通過什麽途徑詢問栗華芬。”

  法庭上。

  此時已經進行庭審的第三步。

  由辯方傳喚證人出庭作證。

  按照順序,也由辯方率先詢問。

  此時,證人席上,栗華芬已經坐在了位置上,陳苓把栗華芬作為第一個證人,出庭作證。

  這也是證人名單上的順序。

  陳苓來到栗華芬的面前,開口說道。

  “栗女士,作為此次的辯方,我想你應該向陪審團介紹一下自己。”

  “好的,我的名字叫栗華芬, 是劉光貴的妻子。

  劉光貴失蹤前,曾給自己買了一份保險,根據保險合同,如果我的丈夫失蹤超過一年,應該按照保險協議向我照常支付賠償金。

  在四年前我就因為這事起訴過天空保險公司,那次他們敗訴了,並且如約向我支付了保險賠償。”

  栗華芬大致說了一下事情經過。

  陪審團聽完之後,看向控方席,內心暗想,這是對第一次的庭審結果不服,所以四年後卷土重來了?

  陳苓來到法官的面前,拿出一份協議,遞交了上去,開口說道。

  “這是劉光貴當時所購買的保險協議,上面的條款清晰說明了,如果被保人失蹤超過一年,那麽被保人的繼承人,將繼承這份保險補償。”

  法官仔細閱讀完畢,看向陪審團點頭說道。

  “沒錯,保險協議上確實明確說明這點,並且附有劉光貴以及天空保險公司的簽字蓋章和指紋記錄。”

  陪審團聽到這話,紛紛交流起來。

  相比於王宇那邊的推測,這份保險合同顯然更具有說服力。

  難怪四年前栗華芬能夠勝訴,光憑這份合同,天空保險公司就沒話說。

  陳苓見時機差不多,看向栗華芬,問道。

  “這份保險金賠償,是否經過公證處的認定?”

  “經過了,並且繳納了足額的公證費。”

  “也就是說,這份保險合同,是天空保險承認的,也是公證處正規流程辦理的遺產繼承,具備相應的法律性,對嗎?”

  “是的。”栗華芬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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