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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詭秘:我能書中變物》第四章 詢問
  克裡斯邊走邊打量著這個世界,他心裡清楚這是書中世界,但每當他思考這穿越前後的事情時就會頭痛欲裂,後來他也索性不再考慮這個問題。

  考慮那麽多也沒用,走一步看一步算了……

  此時在他面前是一條寬闊的能容四輛馬車並行的石板路,路向下延伸,一輛馬車慢悠悠地從他面前駛過,約三十米後一個轉彎就消失在他的視野中。

  石板路對面是一排排尖頂的石屋,有不少人在屋外勞作。

  終於看見活人了……

  克裡斯長舒一口氣,一偏頭看見路邊有個水桶,三步並作兩步走過去把水面當做鏡子,伸手捋捋頭髮,整理了一下著裝。

  嗯,沒問題,長得不錯嘛,比照片還帥點……

  正當他對著水面整理衣服時,一個穿著有補丁的粗布圍裙的中年婦人走到他面前,疑惑地看著克裡斯。

  那婦人戴著一個粗布製成的頭巾,眉眼之中透露出一股滄桑,幾粒雀斑下面是一道道法令紋。

  “你從哪兒來的?”

  婦人問道。

  克裡斯回頭指指山上:

  “從那裡來的。”

  “迷霧村?”

  婦人試探著問了一句。

  “嗯嗯,就是迷霧村。”

  他使勁點頭,沒察覺到婦人的表情變化。

  “你叫什麽?”

  “克裡斯,我叫克裡斯·多蒂。”

  “好,克裡斯,我叫珍瑪,說實話,我還沒見過誰從迷霧村下山呢。”

  婦人用圍裙擦了擦手,笑著伸出手來:

  “還沒吃飯吧?我正好做了早飯,今天是一周的開始。”

  克裡斯伸出手去和那婦人握手,感覺像是握著兩塊抹布,那常年勞作的婦人兩手粗糙,起著厚厚的繭子。

  他露出一個人畜無害的笑容:

  “珍瑪夫人,我幫你把這桶水提回家吧。”

  她的房子不在這些聯排房屋中,兩人沿路走著,一路上不少人投來詫異、好奇的目光。

  珍瑪夫人走在前面:

  “把水桶放門口就好。”

  他抬頭看去,不遠處有一間在那些聯排房屋外圍的,只有大約十平米的小屋,小屋是木製的,外面的木頭已經有些略微腐爛。

  放好水桶,克裡斯走進小屋,裡面除了一張床和桌子,就是一個高兩米的書架,除此之外沒有其它,甚至裝飾都沒有。

  廚房和廁所應該都在室外,是公用的……克裡斯心裡想。

  “坐吧。”

  珍瑪夫人指著凳子。

  “早飯在外面,”她站起來,“我去給你拿,屋子小,有些東西放不下。”

  她從外面拿回來半塊粗麵包,看起來還很新鮮。

  “珍瑪夫人,你很愛看書啊。”

  克裡斯邊啃麵包邊問,心裡感歎道這味道比變出來的黑麥麵包強不到哪兒去。

  “嗯,這些都是我兒子愛看的,我不怎麽看。”

  她從書架上隨便抽出一本書遞給克裡斯:

  “我兒子去南大陸當兵了,要當五年。”

  克裡斯接過那本書,書名叫《眾神紀元歷史探索與研究》,封面是一群跪著沿山路前行的人們。

  “珍瑪夫人,我們現在處在什麽年代?”

  克裡斯首先要確定自身所處的空間和時間,最好的肯定是周明瑞穿越前後的廷根。

  雖然他記得原主是霍伊大學的學生,但他卻完全忘記了近一周的記憶,因此不能判斷現在到底在哪裡。

  “這裡是魯恩,現在……嗯,應該是第五紀吧。”

  珍瑪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正當克裡斯再想問一些事情時,屋門被人敲響,循聲看去,一個穿著黑白格紋製服的人站在門邊。

  “我們接到舉報,這裡有人形跡可疑。”

  “這裡沒有什麽可疑的人,我不歡迎警察,請出去!”

  珍瑪夫人指著門外慍怒道。

  那警察沒有理她,他對克裡斯勾勾手指:

  “你出來。”

  克裡斯把麵包放回盤子,跟著警察走出小屋。

  “你們這些肮髒的混蛋!”

  珍瑪破口大罵,隨手舉起一個玻璃杯砸向警察,像是突然變了一個人。

  警察側身躲過,杯子摔在門上,成了碎片。他側身露出腰間別著的警棍:

  “你,快點!”

  克裡斯沉默地跟在他身後,警察咒罵兩句,朝不遠處的一輛馬車走去。

  克裡斯回頭看去,珍瑪低頭倚著門框,似乎顯得很失望。

  馬車身上繪製著一個兩把交叉闊劍簇擁著王冠的圖案,除此之外沒有什麽特殊。

  馬車夫叼著煙,斜眼看向克裡斯:

  “怎麽跑這地方來了?”

  克裡斯擠出一個笑容,沒說話。

  等兩人上車後,馬車夫緩緩吐出煙圈,一甩韁繩:

  “駕!”

  ……

  警局內人來人往,克裡斯坐在長凳上面朝大廳,身旁是一個個房間,分為辦公室和訊問室,不時有警察押著犯人從他面前走過。

  他走到牆上掛著的日歷旁,看著上面的日期。

  今天,是1349年5月28日。

  克裡斯的瞳孔驟然縮緊,踉蹌兩步差點倒在地上——今天是周明瑞穿越的前一個月!

  察覺到旁人投來的目光,他長舒一口氣,穩住身體,裝作沒事,坐回原位。

  左手邊的門被人從內打開,警長卡爾·唐斯拍拍克裡斯的肩膀:

  “進來。”

  他坐在克裡斯對面,手裡拿著一個羊皮筆記本。

  “姓名?”唐斯頭也不抬,例行公事一般。

  “盧克·約翰遜。”

  “年齡?”

  “二十一歲。”

  “職業?”

  “……沒有。”

  “從哪兒出來的?”

  “迷霧村。”

  “這個‘迷霧村’是在山上嗎?”

  “是。”

  “家在哪裡?”

  “廷根市北區水仙花街7號。”

  多蒂家族對於個人信息的保密措施做得很到位,克裡斯上學一直用的假身份, 他在魯恩的身份是一個修表匠的養子。

  唐斯似乎早有預料,跳過了這個問題。

  幾個不怎麽重要但是克裡斯依然沒法回答的問題過後,唐斯放下筆,轉身拉開門走了出去。

  就這麽走了?

  克裡斯心裡的疑惑還沒打消,又有人走進房間。這次進來的不是唐斯,而是一個女警官,肩章上的兩顆銀星說明她的職位不低,應該是位督察。

  她低著頭看不清臉,只能看見微微勾起的嘴角。

  她十分優雅地坐在克裡斯面前,拿起了桌上的羊皮筆記本。

  “姓名?”

  “盧克·約翰遜。”

  “不要撒謊。”

  她抬頭看著克裡斯,眼神所蘊含的意味不用任何說明。

  克裡斯摸摸鼻子,十指交叉,臉上是藏不住的尷尬:

  “呃,克裡斯·多蒂。”

  “年齡?”

  “二十一歲。”

  “職業?”

  “……霍伊大學文法系畢業生。”

  之後他沒敢再撒謊,後面那幾個問題也和唐斯之前問的一樣。

  等她出去之後,唐斯推門進來:

  “你可以走了。”

  “我可以走了?”

  克裡斯有些不相信警察這麽容易就放他走。

  唐斯靠門倚在牆:

  “呵,別擔心,回去睡一覺就好了,郊區那裡多霧,人長時間待在那裡容易出現幻覺。”

  他繼續解釋道:

  “而且那裡也沒山,只是地勢較高,你可能會產生一種你是從山上走下來的幻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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