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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9,帶著華工踏破美利堅》第三十二章 殷商後裔印第安人
  “別緊張,你和亞伯拉罕聯系的時候,我們還沒有來,更況且後來你還是選擇加入了我們,和你談話也只是想讓彼此多一些了解,免得出現誤判,”秦漢來了一句玩笑說道:“要是真想動手,早就動手了,我何必還帶著你一起出來呢。”

  利雄鹿聽完,想了想也就釋然了,緩緩地開始講述起自己的故事。

  “我是獵鷹的兒子,他是我們村子的首領,也是整個阿塔帕斯卡人的酋長,他英勇善戰,是一個偉大的勇士,深受族人的愛戴。”利雄鹿說話的時候,臉上寫滿了崇敬二字。

  “我的母親死於阿爾袞琴人的一次襲擊,當時我七歲。”利雄鹿對他的母親沒有過多的描述,但是看得出來,這是他仇恨的主要來源。

  “我還有一個哥哥,比我大3歲,他比我更強壯,更狡猾,更衝動,父親並不喜歡他。”提到哥哥的時候,利雄鹿臉上的表情最為複雜。

  說完自己的故事,利雄鹿感到格外地輕松。

  “你既然是酋長的兒子,為什麽要離開部落?”

  “因為我想找人幫忙,打敗阿爾袞琴人,把他們趕走!”

  “這是你父親的決定,還是你的決定?”

  “不,我是自己出來的,”利雄鹿顯然被刺到了痛處,他頓了一下,才接著說道:“父親不喜歡哥哥,而哥哥又不喜歡我。”

  從這裡開始,就進入了秦漢的情報盲區,莫傳武的情報網隻限於道森城及其附近區域,所以搜集到的信息非常有限。

  原來,利雄鹿的父親雖然英勇善戰,但是並不好戰,他並不喜歡暴虐的大兒子,於是有意將酋長之位傳給二兒子。

  這就遭到了大兒子的不滿,為了減輕父親的壓力,也為了證明自己,利雄鹿帶著十幾個年輕人逃出了部落,一路趕到道森城,計劃找白人幫他們打敗阿爾袞琴人。

  然而,讓利雄鹿沒想到的是,亞伯拉罕竟然獅子大開口,要求以阿塔帕斯卡人三分之一的土地作為回報。

  就在利雄鹿猶豫不決的時候,華人從天而降,秦漢三下五除二收拾了亞伯拉罕。利雄鹿被他們的力量所威懾,也就將計就計地加入了治安連。

  這樣的故事,在白人和印第安人之間太常見了。

  “所以,你是想借助我們的力量,消滅阿爾袞琴人嗎?”

  利雄鹿等的就是這句話,他見識過華人擁有的那些武器,只要眼前這個男人允許,那麽阿爾袞琴人一個夏天就會從這片土地上消失。

  “記得那天晚上我說過的話嗎,希望你看得更遠一些。”

  利雄鹿似懂非懂,他知道眼前這個人有更遠大的理想,但是那和自己有什麽關系呢。

  利雄鹿之所以願意效忠他,完全是因為華人比白人更和善、更誠信。

  秦漢看時機已經成熟,神秘地說:“你有沒有發現,我們華人和你們印第安人長得更像。”

  確實,和白人、黑人比起來,印第安人和黃種人確實更相似,甚至可以說還無差別:色度適中的皮膚,深色的眼睛,扁平的五官和黑色的頭髮……

  “你要不要聽一個,我們家鄉的故事……”

  利雄鹿兩瓶啤酒下肚,已經有點腦袋發昏了,秦漢把自己手上那瓶又遞了過去。

  看到對方咚咚咚喝了下去,秦漢開始了自己的忽悠:“在很久很久以前,中國的主宰是一個名為商的部落,商的最後一個君主非常殘暴,最後被一個名為周的部落所取代,

但是商並沒有被完全消滅,他們坐船出海,一路向東,來到了北美大陸……”  “你、你是說,我們是商的後代?”利雄鹿的大腦在酒精的干擾之下,已經有一些迷糊了。

  秦漢沒有接話,奸詐地拿出了一本《世界未解之謎·神秘的印第安人》。

  這是主世界最常見的地攤通俗讀物,上面圖文並茂地把商朝和印第安人聯系在了一起。

  那些似是而非的花紋樣式和極其相似的圖騰形象,讓人不得不相信商和印第安之間存在某種神奇的聯系。

  秦漢觀察著利雄鹿的表情變化,心中一陣竊喜,“印第安人是商朝森後裔”這個說法在二十一世紀的中國有著數量及其龐大的支持者,已經形成了一條完美的證據鏈,利雄鹿又怎麽可能分辨出來呢?

  看來,這樣的書得多下載一些。

  “你們就是我們,我為華人而戰,也是為印第安人而戰!”

  “我要在這裡,建立一個充滿和平,沒有殺戮的國家,我們會共同生活在這裡。”

  利雄鹿把求書合了起來,他從沒有聽過這些話。

  此時,他眼圈泛紅,不知道是風吹的,還是酒激的。

  利雄鹿沒有接過秦漢的話題,但是卻把手中的酒一飲而盡!

  巨石之下,篝火微明,烤肉的香味挑逗著每個人的嗅覺。

  那群年輕的印第安人圍在篝火旁,一邊飲酒一邊唱著悠遠古老的歌。

  悠遠蕭條的歌聲隨風飄揚,傳到了天際。

  秦漢站在巨石之上,看著他們,仿佛看到了二十一世紀的年輕人。

  一夜無話,但是有一些事情發生了變化。

  接下來的路途,和諧了很多,在利雄鹿的幫助之下,秦漢和隊伍裡的印第安人越來越熟悉。

  他們帶著秦漢一起逐鹿獵鷹,秦漢教他們猜拳擲骰。

  原本沉悶的出差之路,竟然更像是一場大學生的畢業旅行。

  這讓秦漢暫時從繁忙而危險的生活中解脫了出來。

  然而,輕松時光總是短暫的。

  第三天的清晨,一個巨大的湖泊出現在了他們的視線當中。

  這個湖泊一眼望不到邊,在北美的晴空之下,仿佛一塊藍色的琥珀。

  在湖邊,能看到一個沿湖而建的村莊。

  雖然還沒有靠近,但是秦漢已經感受到那種獨特的安寧的氣息。

  “大奴湖,我的故鄉到了。”利雄鹿感歎道。

  這個湖泊仿佛在散發著一種魔力,牢牢地把利雄鹿和所有的印第安人的目光吸引住了。

  “好,收拾好心情和身上的零碎,我們走!”

  秦漢的這一聲令下,二十個年輕人仔細地整理了身上的衣服和裝備。接著,他們就迎著夕陽,朝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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