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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9,帶著華工踏破美利堅》第六章 商隊的成立(下)
  育空的冬天很長,但是終究還是會過去的。當春天到來時,三利村發生了不少變化。

  從村子裡出發的雪橇越來越多,大部分青壯年都加入到了商隊中;多年沒有修建的破敗木屋,也開始了新一輪的翻修;就連老弱婦孺的臉色,也因為相對充足的食物,而變得紅潤不少。

  這天,李正站在木屋門前,猶豫不決。那件事情已經壓在他胸口上很久了,他一直在掙扎,不知道該不該告訴秦漢。

  最終,當手裡的煙燃盡的時候,他狠狠地再牆上摁滅了煙頭,走了進去。

  雖然育空是一個弱肉強食,爾虞我詐的世界,但是在李正的內心深處,還是以儒家的“仁義禮智信”作為處事的準則,所以他還是把事情的原委告訴了秦漢。

  事情很簡單,商隊裡有人不老實。

  “什麽時候發生的事情。”秦漢沒想到事情來得這麽快。

  “上個月開始的,他就往您的藥裡摻了東西,價格還更高了。”李正一邊說一邊觀察著秦漢。

  秦漢來到村子裡已經幾個月的時間裡,平時待人簡直是過份和善,但是李正對他卻越發地尊敬。這種尊敬一方面出自於感謝,另一方面則是出自於……害怕。因為青霉素的藥效實在太好了,好到讓人不得不懷疑它的來路。

  秦漢聽完李正的話,倒並不意外,他早就注意到了這個問題,每個人拿到的貨都是一樣的,交回來的黃金都一樣,但是張二麻家的生活水平卻比其他家庭提高得快:別人家都是一天兩頓飯,他家卻是一天三頓飯,而且頓頓都能吃肉。

  除此之外,每次在村中相遇的時候,張二麻對秦漢都會格外地恭敬,但是眼神卻總是在飄忽。

  這些生活的細節和身體的微動作根本就逃不出來自21世紀的秦漢的眼睛。秦漢雖然不明白張二麻私底下搞的什麽鬼,但是對他已經有了防備之心。

  張二麻是一個這麽做的人,但絕對不是最後一個這麽做的人。隨著時間的流逝,人們不會再對秦漢感恩戴德,相反,他們會覺得一切都是理所當然的,接著就會不滿、埋怨、憎恨……

  這與人種無關,與人性有關。

  所以,這樣的事情必須阻止。

  “你覺得怎麽辦?”秦漢反問到。

  李正沒有回答,而是突然跪倒在秦漢的面前,這反倒把秦漢嚇了一跳,畢竟李正是三利村實際的話事人。

  “李大哥,您這是幹什麽?”秦漢手忙腳亂地把李正扶了起來,雖然幻想過很多次他人跪倒在自己面前的場景。但是秦漢畢竟是來自於21世紀的人,一時半會還真接受不了一個年紀比自己大的人跪在自己面前的這種事情。

  “我不知道您從哪裡來,但是您一定不是凡人,相處這麽長時間,我猜您一定想在這荒原上乾一番事業,我願意追隨您。”

  秦漢一驚,沒想到這個貌不驚人的中年男子竟然能看到這一層,雖然他沒什麽過人的本領,完全就不適合當一個完美的男二號,但是這番忠誠還是很難能可貴的。

  要不然,就收了他。

  秦漢在腦海中飛快地回憶著以往看過的那些雜書,最終,決定把劉備的劇本難過來客串一下。

  秦漢誇張地歎了一口氣,背過身去,一邊回想著自己被綠和失業的遭遇,一邊擠出了幾滴眼淚,才轉過頭說道:“那我也就不隱瞞了,其實我是大明建文帝的後人,世代居住在南陽,但是半年之前就突遭變故,

隻好逃到這裡。”秦漢特意強調了一個“逃”字,借此來暗示其中秘辛很多,不方便透露。  李正聽完當場就愣在了原地,不說全信,但是至少信了一半。建文帝的傳說流傳得實在太廣了,有這麽幾個一兩個後人也不奇怪。

  更何況秦漢還能配出諸多秘藥,雖然他找了不同的由頭,看來也是為了掩人耳目而做出的迫不得已的行為。想到此處,李正把另一半也就信了。

  秦漢表面淚流不止,但是看準時機,就拋出了下一個話題:“雖然失國數百年,但是從南陽到美利堅,看到大家受苦,還是想做一番事業,給散居海外的華人一個庇護,讓同胞免遭洋人的屠戮。”

  到這裡,李正已經徹底落入了套中,納頭便拜。

  秦漢的這個身份身份,可信度有多高無所謂,只要能成事,人們自然而然就會相信。

  接下來的事情就順利了很多,在李正的協助之下,秦漢毫無阻礙地成為了三利村的話事人。

  秦漢上位之後的第一件事情,就把張二麻暗中所做的勾當公之於眾,並且取消了他跑商的資格。

  秦漢做的第二事情就是對三利村進行改製,把所有村民都納入到了三利商社中,商社的運作模式和主世界的農村合作社相似:參加勞動記工分,年底分紅,平時有活一起乾,有飯一起吃。

  而最高話事人就是秦漢。

  秦漢覺得社長這個稱呼總是讓人想起日劇中的油膩中年人,於是特意給自己定了一個“統治”的頭銜。

  從21世紀的角度看,這種架構難免會造成權力過於集中的後果,但不管是從秦漢的個人需求出發,還是從三利商社的集體需求出發,這都是最行之有效的方式——畢竟活下去,好好地活下去,才是最高的目標。

  就在秦漢成為三利村“統治”的當天晚上,一個黑影在夜幕的掩護之下,悄悄地出了村。

  這時的天氣還很冷,地上還結著冰,黑影走得很匆忙,時不時就會滑倒,但是他一聲不吭,爬起來又著接著往東走去。

  路並不好走,但是他卻一刻不停,他一口氣走了六七個小時,途中還遇到了幾隻落單的狼。

  但是不管是寒冷還是狼,都沒有讓他回頭。他的心中就像燃著一團熊熊的烈火,無懼寒冷,無懼黑暗,無懼死亡。

  終於,他在清晨的時候,抵達了一個定居點。

  這個定居點規模要比三利村大上好幾倍,房子也高大得多,圍牆上有巡邏的哨兵,身上都背著槍。

  而最重要的是,他們都是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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