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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的高牆》第2章 薩姆的倒霉日
  當薩姆一行人回到皮革坊時,已經到了中午,馬車上的貴族老爺只看了眼皮革坊的樣子就讓馬車停下了,那惡臭的味道隔了兩百米依舊傳到海曼爵士的鼻子裡。

  海曼揮了揮手,將一旁的管家喊過,“去拿幾款做好的皮革,我就不過去了。”說著,扔掉捂鼻子的手帕,關上馬車的車窗。

  一旁的管家點點頭,對在車前領路的薩姆說道“薩姆,你和我去拿幾匹皮來,爵士的時間緊迫,接下來還要去農場,這裡不能停留太久。”

  “好的,請跟我來!”薩姆跑到管家右側,臉上滿是藏不住的喜悅,他用手在自己的褐色馬甲抹了抹,右手一揮,請管家前往。

  薩姆這回放心了,這位老管家服侍上一位老爺有二十年,對手下的管事很了解,自己這個皮革坊環境惡劣,沒有人像自己一樣一待就是二十年,這個皮革坊在整個安頓城雖然不是最大的,但這可是爵士大人的私產,每年出去的皮革佔了市場的十分之一。所以一般老管家對自己偶爾的一點私心都是放縱的,只要不太過分。

  老管家穿著皮靴踏進皮革坊內,刺鼻的惡臭連三個手帕都抵擋不住,腳下的黑色淤泥已經‘淹沒’他的腳跟。

  老管家的臉上看不出變化,濃厚的黑煙已經彌漫到他的眼睛了,他右手揮了揮,讓薩姆趕緊去拿皮革,自己則站在工坊的倉庫外視察情況。

  薩姆一臉恭敬的對老管家笑了笑,便進到倉庫挑選皮料,就在這時,留守的一個皮匠跑到倉庫一臉慌亂的拉了LS姆的袖口。

  薩姆回頭,皮匠低頭聲音顫抖的說道:“薩姆大人,羅文和巴特那兩個混蛋跑了,我們派人去追的時候就只找到兩塊狐狸皮,他們偷了我們的獸皮。”

  “你們這群蠢豬,那兩個瘦的能塞進湯杓的小子都能溜走,放狗出去了嗎,獸皮是做好的還是沒做好的!”薩姆臉上的黑泥都遮不住他通紅的面孔,他的唾沫已經濺了皮匠滿臉,牙齒幾乎咬到對方的耳朵。

  “做好的,他們翻了廚房的隔間,偷了一些臘腸還把你的酒倒了一瓶,康納說他們還去了二樓。”皮匠不敢抹自己臉上的唾沫,只能稍微將頭側開。

  “偷偷叫兩個人去村子裡,找巴特的家人,別讓老爺知道這些,我去看看他們那了什麽。”薩姆吩咐了幾句,急忙跑到倉庫門前,彎腰對老管家請求道:“管家大人,我想到自己還有一份禮物想抽個空送您,您今天剛好光臨,我去把禮物取來。”

  老管家眉頭皺了皺,爵士還在外面等著,這家夥還在這搞什麽。他沒說什麽揮了揮手。算是答應了薩姆的情求。

  薩姆見老管家沒拒絕,急忙向廚房跑去。在身後,倉庫裡的皮匠揮了揮手,又指了指拴著的狗,給一旁注意這裡的紅鼻子皮匠一個暗示,紅鼻子點了點頭,去牽狗繞到一旁的圍欄鑽出工坊。

  薩姆來到廚房,給了康納一巴掌,低聲呵斥道:“你這個肥婆,東西都能讓人偷走,他們除了那吃的還拿了什麽?”

  康納低頭指了指一旁的盤子說道:“還有一把小刀。”

  薩姆一把將康納推到,衝進儲物間,只見一卷獸皮掉落在地上,他睡覺的木桌上放著兩瓶酒,那是他在城裡請人帶來的兩瓶蒸餾酒“紅樹林”,那兩個混蛋,竟然倒了一瓶,房間裡都是酒香,廚房濃鬱的味道也掩蓋不了。

  薩姆拿起那瓶完好的酒用衣服擦了擦,確認酒完好後,將他放進兜裡,

向二樓跑去。  他翻開櫥櫃,一把將洞中的袋子翻出,麻袋中的銅幣還在,但腰帶裡的金幣和銀幣已不見蹤影。“那兩個混蛋…………”薩姆眼角已經被逼出了兩滴淚水。

  他將酒瓶塞回腰帶上,將麻袋和腰帶放回洞中,又將木櫃移回原位。才轉身,在另一個衣櫃裡翻找,他將衣櫃的最下層打開,用小刀將底層的一塊木板撬開,在木板下放著一塊油皮紙包裹著的物體,看到這,薩姆長舒一口氣,他講油皮紙拆開,裡面是一隻皮鞋,薩姆將皮鞋拿起,撬開鞋跟,裡面露出幾枚比尋常金幣大上兩圈的金幣,上面印有一個拿著天秤的天使形象,背面則是一個5的數字。

  見此薩姆的心終於放松了些,他將皮鞋重新包好,放回木板下,又警惕的把衣櫃裡的東西複原,翻到木盒,裡面的短槍和火藥已經不見,薩姆痛苦的捂著臉,將櫃門關上。

  “啊,尊敬的老爺,您找薩姆嗎!”門外康納的高調的聲音傳入房內。薩姆急忙將跳下二樓。

  一腳將獸皮踢到角落,,將桌上的酒瓶扔在土豆堆裡,並從懷裡拿出一塊有些發黑的銀色懷表。放在右手上。

  老管家用手帕捂著鼻子走進儲藏室,薩姆急忙將懷表遞上“閣下,這個銀懷表是我的朋友轉贈我的,在我這也用不上,希望您能接受。”

  管家聽到薩姆說的話,接過懷表,帶起單邊鏡片開始端詳。“是一塊好懷表,至少值三個金幣,禮物很貴重,我不能收下。”管家將懷表遞回,語氣冰冷。

  薩姆身子抖了抖,臉上有些焦慮,“這個東西不值錢,已經用了至少五年了。”

  管家像是沒聽見薩姆的話語,開始端詳這個小小的儲藏室,右側的木桌上放著一條羊腿,上面吊著兩條臘腸,左側則是一筐土豆和硬麵包,他走了幾步,站在木桌前,低頭看了眼羊腿。

  “你平常都在這睡覺嗎?”管家低頭看了眼中間的長木桌,上面放著一個裹了乾草的深色破布。

  “是的,閣下,這裡的家夥各個狡猾著呢,每天吃兩餐還不夠,有時候還有人來偷東西吃。我每天都要在這看著。”薩姆急著表現自己,幾乎快把腰折斷。

  “嗯,趕快選幾個好皮,老爺在等著。”管家走出門外,又補充了句。“你對酒的品味很好。”

  幾滴渾濁的汗水從薩姆的下巴低落到地面。

  濕樹林裡,羅文與巴特正在將切好的獸皮包裹在腳上,他們渾身上下都是泥巴。

  “現在要去哪裡?”巴特開口問道。

  “沿著邊上繞一圈,沿著大道走,去城裡。”羅文擦了擦臉上的汗,補充了句,“或者先找個地方洗澡,我們身上的味道太重了,薩姆養的狗能找到我們,獸皮沒幾塊了。”

  兩人將獸皮裹上衣服上殘留的淤泥,沿途扔掉,再將自己泡著樹林裡的泥漿裡,這樣才躲過那些追捕的人,最近的時候那些人和他們就隔著兩顆樹。

  “那你幹嘛不多拿些獸皮,就拿這幾塊?”巴特有些疑惑。

  “今天不是有人來看工坊嗎,工坊的人不敢讓那些人知道自己在偷偷製作獸皮販賣,所以我才拿這些,還專門挑選這些顏色鮮豔的,一開始追我們只能是坊裡留守的幾個皮匠,他們在迷霧的天氣肯定會帶獵狗來搜尋,當他們發現我們扔掉的是獸皮的時候肯定很慌張,逃掉兩個不需要賠錢的學徒不要緊,但獸皮的事情被那些檢查的貴族發現了呢,他們不是說今天來的是大人物嗎,這裡加上附近的幾個農場聽說都是一個貴族爵士的,路上被其他人撿到送到農場主手裡的話,他們獻給那個貴族老爺怎麽辦。”羅文將他為什麽選擇這些顏色獸皮的原因分析了一下。

  “哦,所以我們才拿紅色的狐狸皮,這種顏色在樹林裡很少見,要是我在樹林裡看到了也會去看看。”巴特點點頭,他們已經跑了好幾個小時,透過迷霧和茂密的樹葉,微弱的光亮從頭頂灑下。

  巴特從裹著東西的衣服裡拿出兩塊黑麵包,丟得羅文一塊,開始吃起來。

  麵包很堅硬,兩人只能一點點啃食,羅文抹了抹麵包上的泥水,“你帶火石了嗎,在走幾小時就穿過濕樹林了,我知道哪裡有乾淨的水流,我們不能穿著濕衣服過夜,夜晚樹林是很冷的。”

  巴特放下麵包,翻找了自己帶出的東西。“要是我們沒火的話,晚上會凍死嗎?”巴特有些遲疑的說道。

  羅文抬頭,有些不確定的問道:“你沒帶火石嗎?”

  “沒有,我以為薩姆那家夥會把火石和槍放在一起,但好像沒有,只有鐵和火藥。”巴特將東西全丟給羅文,示意讓他也找一下。

  羅文翻了翻,確認沒有火石,又將裝著火藥的皮袋稍微打開,手隨意在其他東西上摸了摸,小心的用手沾了點火藥,確認火藥沒受潮後,將皮帶勒緊。

  “沒火種,你拿來的火槍也派不上用場。霧似乎開始變淡了,如果沒東西遮住太陽或許我能想辦法生火,做一個火種。”羅文將包裹重新甩給巴特。

  巴特不在意的將東西重新包好,背在背上,在森林裡羅文的作用更大,必須讓他保持體力。

  “你還會生火?薩姆不是說你是野人嗎?”

  “我之前被一個老獵人收養過幾個月,學會了一些東西。”羅文不在意的解釋到,他們已經逃出工坊了,現在兩人有些放松,畢竟在薩姆眼裡,連說話都會影響刷毛的速度。

  “那你這麽進皮革坊裡來了,你也被賣了?”

  兩人起身,開始穿過濕樹林。

  “不是,那個老獵人死了,他的家人拿走了所有東西,我隻好接著進森林。”

  羅文的語氣平淡,似乎對他來說一無所有才是常態。

  “難怪沒有聽你過抱怨皮坊的生活,看來你以前生活的很艱難。”

  巴特的語氣帶上了些同情,相較一無所有的獨自一人在森林裡生存,或許皮坊還好些,至少再這麽吝嗇的監工,都不會讓學徒餓死。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麽活下來的,如果不是見到那個老獵人,或許我現在還在森林裡。那是我見過的第一個人。”

  “什麽!你之前是一個人在森林裡的嗎,活了十幾年?”

  “我也不知道,我有意識開始就是一個人在森林裡,身上穿著一件衣服,然後過了一段時間衣服壞了。我就成了野人了。我沒有之前的記憶,連自己怎麽出現的都不知道,但我卻會語言,或許之前學過。”

  巴特有些不可思議,在他眼裡羅文一直是個古怪的人,會每天洗臉,睡覺的時候一點輕微的觸碰都能驚醒他,對任何事情都是一副平淡的表情。

  “你是失憶了嗎?身上就沒什麽東西,能幫你尋找你的家人……”

  講到這裡,巴特的聲音停頓了下來,他厭惡為了一點銅幣把自己‘販賣’掉的家人。

  兩人的氣氛開始變的安靜,羅文回了一眼巴特說道:“沒有,什麽都沒有,除了每天會做噩夢外,我沒什麽特別的。”

  兩人沉默著,向前方走去,再過一會就穿過濕樹林,到時可以洗個澡,去去身上那惡臭的味道。

  終於兩人穿過濕樹林,來到一片草地,四周的迷霧已經消失,巴特深深吸了口氣,那是以前放羊時聞過的青草香。

  “前面有一個大的河,我們繞著它走,去他的上遊,哪裡很少有人去,而且有樹木遮擋,安全些。”羅文提議道。

  巴特聳聳肩,沒有發表意見。

  兩人穿過一片高大的樹林,來到一片水流前,這裡兩邊有些巨大的岩石,水流在這匯聚成了一片小小的水潭。

  巴特開心的笑了笑,伸手接了些水,水很乾淨,能看到水底的水藻和一些魚類,水流的下方河道變的有些狹小,水流飛快,打出一片片白花。

  巴特脫了衣服就要跳到水裡,羅文拉住了他,“到前面水流快的地方,這裡的水不深,那裡安全些沒有蟲子和蛇。“

  巴特點點,兩人跑到前方水流喘急的前方,開始清洗身體,順道洗洗衣服。

  洗完,巴特聞了聞身體,說道:“你說我們身上還有味道嗎?”

  “肯定有,我們在皮坊裡待了這麽久味道沒幾天散不去的。”

  羅文找來幾個乾燥的木頭和乾草,在乾草裡混了一些火藥,開始轉木取火。

  巴特見自己沒事說道:“我去摘幾個野果。”

  羅文將小刀扔給巴特自己接著轉木頭。

  半個小時後,巴特回來,羅文的火也點起來了,兩人將黑麵包沾上水放在火上烤,軟化麵包,配著野果吃下。

  巴特將一塊臘腸切成兩塊,丟給羅文一塊。

  “明天下午就能穿過農場,到時去城市需要幾天?”

  “騎牛車的話兩天就到,我們不能走大道,可能要三天。”

  羅文點點頭,他一直不怎麽說話。

  “你知道城市嗎?哪裡和我們這可不一樣,有好幾個酒館,哪裡還有碼頭,那裡的船最大的能塞下兩千人。”

  今晚的天氣很好,天空中有著一顆碩大的月亮,各種顏色的星星鋪滿了夜晚。兩人趟在石頭上,開始聊天。

  “船?碼頭?酒館又是什麽?”羅文有些疑惑的問道。他從未去過城市,也從未接觸過皮坊以外的村民。

  “船是用木頭搭建的,跟房子很想,只不過比他大很多,而且能飄在水上,碼頭就是船休息的地方,酒館是一群人聚在一起玩樂喝酒的房子。”

  巴特其實是一個健談且幽默的人,只要他的話匣子一打開,就不會停下來,接著他開始介紹安頓城裡的紡織廠,他的哥哥就在那裡工作,還有市場,工人,甚至是馬車。

  難怪巴特在皮革坊的環境裡還能想著逃跑,羅文想著,他細細聆聽巴特說的故事,那是他從未接觸過的世界。

  是的,兩人都知道巴特說的是故事,他才十四歲,城裡就去了幾回,那些見聞很多都是他的哥哥講解給他聽的。

  皮坊的工作太過勞累了,巴特還未適應無需工作的環境,精神亢奮,但架不住身體的勞累。

  慢慢的他閉上了眼睛。

  羅文見耳邊的聲音消失,看了眼巴特,將注意力轉移到星空中,羅文不喜歡睡眠,每次睡覺他都會被一場噩夢驚醒,身體疲憊。

  羅文的性格很冷淡,他會和巴特一起逃亡,只是因為巴特長久來對他的照顧,那家夥性格太開朗,除了薩姆,其他人都很喜歡他。

  去城市要幹什麽呢,巴特好像沒有說過之後的安排。羅文閉上了眼,想著明天問問巴特。薩姆的倒霉日

  當薩姆一行人回到皮革坊時,已經到了中午,馬車上的貴族老爺只看了眼皮革坊的樣子就讓馬車停下了,那惡臭的味道隔了兩百米依舊傳到海曼爵士的鼻子裡。

  海曼揮了揮手,將一旁的管家喊過,“去拿幾款做好的皮革,我就不過去了。”說著,扔掉捂鼻子的手帕,關上馬車的車窗。

  一旁的管家點點頭,對在車前領路的薩姆說道“薩姆,你和我去拿幾匹皮來,爵士的時間緊迫,接下來還要去農場,這裡不能停留太久。”

  “好的,請跟我來!”薩姆跑到管家右側,臉上滿是藏不住的喜悅,他用手在自己的褐色馬甲抹了抹,右手一揮,請管家前往。

  薩姆這回放心了,這位老管家服侍上一位老爺有二十年,對手下的管事很了解,自己這個皮革坊環境惡劣,沒有人像自己一樣一待就是二十年,這個皮革坊在整個安頓城雖然不是最大的,但這可是爵士大人的私產,每年出去的皮革佔了市場的十分之一。所以一般老管家對自己偶爾的一點私心都是放縱的,只要不太過分。

  老管家穿著皮靴踏進皮革坊內,刺鼻的惡臭連三個手帕都抵擋不住,腳下的黑色淤泥已經‘淹沒’他的腳跟。

  老管家的臉上看不出變化,濃厚的黑煙已經彌漫到他的眼睛了,他右手揮了揮,讓薩姆趕緊去拿皮革,自己則站在工坊的倉庫外視察情況。

  薩姆一臉恭敬的對老管家笑了笑,便進到倉庫挑選皮料,就在這時,留守的一個皮匠跑到倉庫一臉慌亂的拉了LS姆的袖口。

  薩姆回頭,皮匠低頭聲音顫抖的說道:“薩姆大人,羅文和巴特那兩個混蛋跑了,我們派人去追的時候就只找到兩塊狐狸皮,他們偷了我們的獸皮。”

  “你們這群蠢豬,那兩個瘦的能塞進湯杓的小子都能溜走,放狗出去了嗎,獸皮是做好的還是沒做好的!”薩姆臉上的黑泥都遮不住他通紅的面孔,他的唾沫已經濺了皮匠滿臉,牙齒幾乎咬到對方的耳朵。

  “做好的,他們翻了廚房的隔間,偷了一些臘腸還把你的酒倒了一瓶,康納說他們還去了二樓。”皮匠不敢抹自己臉上的唾沫,只能稍微將頭側開。

  “偷偷叫兩個人去村子裡,找巴特的家人,別讓老爺知道這些,我去看看他們那了什麽。”薩姆吩咐了幾句,急忙跑到倉庫門前,彎腰對老管家請求道:“管家大人,我想到自己還有一份禮物想抽個空送您,您今天剛好光臨,我去把禮物取來。”

  老管家眉頭皺了皺,爵士還在外面等著,這家夥還在這搞什麽。他沒說什麽揮了揮手。算是答應了薩姆的情求。

  薩姆見老管家沒拒絕,急忙向廚房跑去。在身後,倉庫裡的皮匠揮了揮手,又指了指拴著的狗,給一旁注意這裡的紅鼻子皮匠一個暗示,紅鼻子點了點頭,去牽狗繞到一旁的圍欄鑽出工坊。

  薩姆來到廚房,給了康納一巴掌,低聲呵斥道:“你這個肥婆,東西都能讓人偷走,他們除了那吃的還拿了什麽?”

  康納低頭指了指一旁的盤子說道:“還有一把小刀。”

  薩姆一把將康納推到,衝進儲物間,只見一卷獸皮掉落在地上,他睡覺的木桌上放著兩瓶酒,那是他在城裡請人帶來的兩瓶蒸餾酒“紅樹林”,那兩個混蛋,竟然倒了一瓶,房間裡都是酒香,廚房濃鬱的味道也掩蓋不了。

  薩姆拿起那瓶完好的酒用衣服擦了擦,確認酒完好後,將他放進兜裡,向二樓跑去。

  他翻開櫥櫃,一把將洞中的袋子翻出,麻袋中的銅幣還在,但腰帶裡的金幣和銀幣已不見蹤影。“那兩個混蛋…………”薩姆眼角已經被逼出了兩滴淚水。

  他將酒瓶塞回腰帶上,將麻袋和腰帶放回洞中,又將木櫃移回原位。才轉身,在另一個衣櫃裡翻找,他將衣櫃的最下層打開,用小刀將底層的一塊木板撬開,在木板下放著一塊油皮紙包裹著的物體,看到這,薩姆長舒一口氣,他講油皮紙拆開,裡面是一隻皮鞋,薩姆將皮鞋拿起,撬開鞋跟,裡面露出幾枚比尋常金幣大上兩圈的金幣,上面印有一個拿著天秤的天使形象,背面則是一個5的數字。

  見此薩姆的心終於放松了些,他將皮鞋重新包好,放回木板下,又警惕的把衣櫃裡的東西複原,翻到木盒,裡面的短槍和火藥已經不見,薩姆痛苦的捂著臉,將櫃門關上。

  “啊,尊敬的老爺,您找薩姆嗎!”門外康納的高調的聲音傳入房內。薩姆急忙將跳下二樓。

  一腳將獸皮踢到角落,,將桌上的酒瓶扔在土豆堆裡,並從懷裡拿出一塊有些發黑的銀色懷表。放在右手上。

  老管家用手帕捂著鼻子走進儲藏室,薩姆急忙將懷表遞上“閣下,這個銀懷表是我的朋友轉贈我的,在我這也用不上,希望您能接受。”

  管家聽到薩姆說的話,接過懷表,帶起單邊鏡片開始端詳。“是一塊好懷表,至少值三個金幣,禮物很貴重,我不能收下。”管家將懷表遞回,語氣冰冷。

  薩姆身子抖了抖,臉上有些焦慮,“這個東西不值錢,已經用了至少五年了。”

  管家像是沒聽見薩姆的話語,開始端詳這個小小的儲藏室,右側的木桌上放著一條羊腿,上面吊著兩條臘腸,左側則是一筐土豆和硬麵包,他走了幾步,站在木桌前,低頭看了眼羊腿。

  “你平常都在這睡覺嗎?”管家低頭看了眼中間的長木桌,上面放著一個裹了乾草的深色破布。

  “是的,閣下,這裡的家夥各個狡猾著呢,每天吃兩餐還不夠,有時候還有人來偷東西吃。我每天都要在這看著。”薩姆急著表現自己,幾乎快把腰折斷。

  “嗯,趕快選幾個好皮,老爺在等著。”管家走出門外,又補充了句。“你對酒的品味很好。”

  幾滴渾濁的汗水從薩姆的下巴低落到地面。

  濕樹林裡,羅文與巴特正在將切好的獸皮包裹在腳上,他們渾身上下都是泥巴。

  “現在要去哪裡?”巴特開口問道。

  “沿著邊上繞一圈,沿著大道走,去城裡。”羅文擦了擦臉上的汗,補充了句,“或者先找個地方洗澡,我們身上的味道太重了,薩姆養的狗能找到我們,獸皮沒幾塊了。”

  兩人將獸皮裹上衣服上殘留的淤泥,沿途扔掉,再將自己泡著樹林裡的泥漿裡,這樣才躲過那些追捕的人,最近的時候那些人和他們就隔著兩顆樹。

  “那你幹嘛不多拿些獸皮,就拿這幾塊?”巴特有些疑惑。

  “今天不是有人來看工坊嗎,工坊的人不敢讓那些人知道自己在偷偷製作獸皮販賣,所以我才拿這些,還專門挑選這些顏色鮮豔的,一開始追我們只能是坊裡留守的幾個皮匠,他們在迷霧的天氣肯定會帶獵狗來搜尋,當他們發現我們扔掉的是獸皮的時候肯定很慌張,逃掉兩個不需要賠錢的學徒不要緊,但獸皮的事情被那些檢查的貴族發現了呢,他們不是說今天來的是大人物嗎,這裡加上附近的幾個農場聽說都是一個貴族爵士的,路上被其他人撿到送到農場主手裡的話,他們獻給那個貴族老爺怎麽辦。”羅文將他為什麽選擇這些顏色獸皮的原因分析了一下。

  “哦,所以我們才拿紅色的狐狸皮,這種顏色在樹林裡很少見,要是我在樹林裡看到了也會去看看。”巴特點點頭,他們已經跑了好幾個小時,透過迷霧和茂密的樹葉,微弱的光亮從頭頂灑下。

  巴特從裹著東西的衣服裡拿出兩塊黑麵包,丟得羅文一塊,開始吃起來。

  麵包很堅硬,兩人只能一點點啃食,羅文抹了抹麵包上的泥水,“你帶火石了嗎,在走幾小時就穿過濕樹林了,我知道哪裡有乾淨的水流,我們不能穿著濕衣服過夜,夜晚樹林是很冷的。”

  巴特放下麵包,翻找了自己帶出的東西。“要是我們沒火的話,晚上會凍死嗎?”巴特有些遲疑的說道。

  羅文抬頭,有些不確定的問道:“你沒帶火石嗎?”

  “沒有,我以為薩姆那家夥會把火石和槍放在一起,但好像沒有,只有鐵和火藥。”巴特將東西全丟給羅文,示意讓他也找一下。

  羅文翻了翻,確認沒有火石,又將裝著火藥的皮袋稍微打開,手隨意在其他東西上摸了摸,小心的用手沾了點火藥,確認火藥沒受潮後,將皮帶勒緊。

  “沒火種,你拿來的火槍也派不上用場。霧似乎開始變淡了,如果沒東西遮住太陽或許我能想辦法生火,做一個火種。”羅文將包裹重新甩給巴特。

  巴特不在意的將東西重新包好,背在背上,在森林裡羅文的作用更大,必須讓他保持體力。

  “你還會生火?薩姆不是說你是野人嗎?”

  “我之前被一個老獵人收養過幾個月,學會了一些東西。”羅文不在意的解釋到,他們已經逃出工坊了,現在兩人有些放松,畢竟在薩姆眼裡,連說話都會影響刷毛的速度。

  “那你這麽進皮革坊裡來了,你也被賣了?”

  兩人起身,開始穿過濕樹林。

  “不是,那個老獵人死了,他的家人拿走了所有東西,我隻好接著進森林。”

  羅文的語氣平淡,似乎對他來說一無所有才是常態。

  “難怪沒有聽你過抱怨皮坊的生活,看來你以前生活的很艱難。”

  巴特的語氣帶上了些同情,相較一無所有的獨自一人在森林裡生存,或許皮坊還好些,至少再這麽吝嗇的監工,都不會讓學徒餓死。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麽活下來的,如果不是見到那個老獵人,或許我現在還在森林裡。那是我見過的第一個人。”

  “什麽!你之前是一個人在森林裡的嗎,活了十幾年?”

  “我也不知道,我有意識開始就是一個人在森林裡,身上穿著一件衣服,然後過了一段時間衣服壞了。我就成了野人了。我沒有之前的記憶,連自己怎麽出現的都不知道,但我卻會語言,或許之前學過。”

  巴特有些不可思議,在他眼裡羅文一直是個古怪的人,會每天洗臉,睡覺的時候一點輕微的觸碰都能驚醒他,對任何事情都是一副平淡的表情。

  “你是失憶了嗎?身上就沒什麽東西,能幫你尋找你的家人……”

  講到這裡,巴特的聲音停頓了下來,他厭惡為了一點銅幣把自己‘販賣’掉的家人。

  兩人的氣氛開始變的安靜,羅文回了一眼巴特說道:“沒有,什麽都沒有,除了每天會做噩夢外,我沒什麽特別的。”

  兩人沉默著,向前方走去,再過一會就穿過濕樹林,到時可以洗個澡,去去身上那惡臭的味道。

  終於兩人穿過濕樹林,來到一片草地,四周的迷霧已經消失,巴特深深吸了口氣,那是以前放羊時聞過的青草香。

  “前面有一個大的河,我們繞著它走,去他的上遊,哪裡很少有人去,而且有樹木遮擋,安全些。”羅文提議道。

  巴特聳聳肩,沒有發表意見。

  兩人穿過一片高大的樹林,來到一片水流前,這裡兩邊有些巨大的岩石,水流在這匯聚成了一片小小的水潭。

  巴特開心的笑了笑,伸手接了些水,水很乾淨,能看到水底的水藻和一些魚類,水流的下方河道變的有些狹小,水流飛快,打出一片片白花。

  巴特脫了衣服就要跳到水裡,羅文拉住了他,“到前面水流快的地方,這裡的水不深,那裡安全些沒有蟲子和蛇。“

  巴特點點,兩人跑到前方水流喘急的前方,開始清洗身體,順道洗洗衣服。

  洗完,巴特聞了聞身體,說道:“你說我們身上還有味道嗎?”

  “肯定有,我們在皮坊裡待了這麽久味道沒幾天散不去的。”

  羅文找來幾個乾燥的木頭和乾草,在乾草裡混了一些火藥,開始轉木取火。

  巴特見自己沒事說道:“我去摘幾個野果。”

  羅文將小刀扔給巴特自己接著轉木頭。

  半個小時後,巴特回來,羅文的火也點起來了,兩人將黑麵包沾上水放在火上烤,軟化麵包,配著野果吃下。

  巴特將一塊臘腸切成兩塊,丟給羅文一塊。

  “明天下午就能穿過農場,到時去城市需要幾天?”

  “騎牛車的話兩天就到,我們不能走大道,可能要三天。”

  羅文點點頭,他一直不怎麽說話。

  “你知道城市嗎?哪裡和我們這可不一樣,有好幾個酒館,哪裡還有碼頭,那裡的船最大的能塞下兩千人。 ”

  今晚的天氣很好,天空中有著一顆碩大的月亮,各種顏色的星星鋪滿了夜晚。兩人趟在石頭上,開始聊天。

  “船?碼頭?酒館又是什麽?”羅文有些疑惑的問道。他從未去過城市,也從未接觸過皮坊以外的村民。

  “船是用木頭搭建的,跟房子很想,只不過比他大很多,而且能飄在水上,碼頭就是船休息的地方,酒館是一群人聚在一起玩樂喝酒的房子。”

  巴特其實是一個健談且幽默的人,只要他的話匣子一打開,就不會停下來,接著他開始介紹安頓城裡的紡織廠,他的哥哥就在那裡工作,還有市場,工人,甚至是馬車。

  難怪巴特在皮革坊的環境裡還能想著逃跑,羅文想著,他細細聆聽巴特說的故事,那是他從未接觸過的世界。

  是的,兩人都知道巴特說的是故事,他才十四歲,城裡就去了幾回,那些見聞很多都是他的哥哥講解給他聽的。

  皮坊的工作太過勞累了,巴特還未適應無需工作的環境,精神亢奮,但架不住身體的勞累。

  慢慢的他閉上了眼睛。

  羅文見耳邊的聲音消失,看了眼巴特,將注意力轉移到星空中,羅文不喜歡睡眠,每次睡覺他都會被一場噩夢驚醒,身體疲憊。

  羅文的性格很冷淡,他會和巴特一起逃亡,只是因為巴特長久來對他的照顧,那家夥性格太開朗,除了薩姆,其他人都很喜歡他。

  去城市要幹什麽呢,巴特好像沒有說過之後的安排。羅文閉上了眼,想著明天問問巴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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