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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可能會錄這種自述》第 四 章:最好的方式就是接受審判
  To be, or not to be;that is the 。

  --哈姆雷特

  救她還是不救,也TMD是個問題。--方木

  …

  …

  此刻的方木,更像是一個旁觀者。

  沉默的看著發生的一切。

  雖然在‘自己’錄製的遺言中。

  並未詳細提及後半夜所發生的事情,

  但看到男人將粉紅藥片,投放到水瓶的騷操作之後。

  他心中基本已經有了答案。

  畢竟,因為玩的太過火而導致的慘痛案例,並不新鮮。

  事後他為了脫罪,便讓最有作案動機的自己,順理成章的成為了他的替罪羊。

  至於後面的一系列證據,如過量致幻藥劑的水瓶指紋,監控攝像拍攝的畫面,包括後來的目擊證人,等等。

  這些其實並不難。

  酒店禮賓員在夜班的時候,給各個樓層的客人送水,送東西,都是再正常不過的工作了。

  而這些只需要被‘有心者’利用些手段進行處理。

  就都可以當做證據,讓他在公堂之上,百口莫辯!

  一切似乎都說得通了。

  …

  時間沒過多久。

  超市買完東西的林茜,已經快步走了回來。

  西裝男子順勢起身,手中拿著礦泉水瓶,什麽都沒發生一般,鎮定自若的帶著林茜進了客房電梯。

  看著已經消失在電梯口的二人。

  方木緩了口氣。

  他默默的走回禮賓台,先坐了下來。

  說實話,他的內心遠沒有看起來的這般平靜。

  不知為何,一想到之後的未來結果將由自己改寫。

  方木的內心就會有點亢奮。

  其實當你知道了即將發生的一切後,想要不蒙受這不白之冤,方法有很多種。

  只需要製造一個不可能被質疑的不在場證明,就可以讓對方無從下手。

  而找不到嫁禍對象後,他就只能自己去蹲大牢。

  但有一個問題,一直在方木心中做著掙扎。

  那就是他明知道林茜被害,要不要出手阻止這一切?

  畢竟這是條人命。

  救她,自己的良心會不安。

  可不救的話,一個當場去世,另一個牢底坐穿,可能會影響自己後半生的睡眠,畢竟做夢都要笑醒的。

  這的確是個值得思考的問題。

  他可不當冤種。

  更不會做什麽以德報怨的蠢事。

  良久…

  方木雙眼微微眯起,似乎是做出了選擇,目光決然。

  畢竟都是成年人,做錯了事,就要付出代價,接受審判!

  “喂,110嗎?嗯對,我匿名舉報,有人在銀河酒店使用違禁藥,很可能有不正當的交易關系,地址是火星路777號,銀河酒店。”

  …

  半個小時後。

  一輛警車停在了酒店的正門。

  酒店安保部門的人正睡覺呢,結果被忽然驚醒,趕緊跑到了大堂外,臉色緊張。

  每個星級酒店的安保部,除了管理停車場的泊車之外,其實酒店內部消防安全以及治安,也是他們的工作內容。

  當然,通常情況下,只要管好停車場就行了。

  不過大半夜有警車來訪,那就不得不重視了。

  車上下來了三男一女。

  三名身穿派出所製服的民警,以及一位穿著黑色牛仔褲的便衣的女警。

  方木站在後面,看著幾位警員,心中莫名的猜測。

  遺言中,那個早上打電話的女警,會不會就是她呢?

  無需妝容修飾的五官,剛剛到肩的中長發,簡單的深色上衣,黑色的牛仔褲緊貼筆直的長腿。

  林茜的外表已經算是非常不錯,但跟這位女警官比,依舊有著不小的差距,主要還是氣質方面。

  一名警員過去跟安保部的人交談了幾句。

  另外三人則是走到這邊的前台。

  “我們接到匿名舉報,貴酒店的客人使用違禁藥物,我們需要查證,能不能給1502房間的客人打個電話,找個理由,讓他們下來一趟。”

  前台的小姐姐聞言,緊張的點了點頭。

  1502正是她剛剛開的房,自然有些印象。

  電話接通到了房間,按照警員要求的話術,很輕松的就把西裝男騙了出來。

  很快,西裝男皺著眉頭,穿著白色浴袍走出了電梯。

  表情就像是某種快樂被忽然打斷了一樣,難受至極。

  而他並沒有發現,在他出電梯之後,便衣女警員和另一位警員,順勢上了電梯。

  男人很不開心:“你們酒店怎麽搞得?剛才cheakin的時候,怎麽不說我身份證登記有問題!”

  話剛說到一半,男子臉色忽然一變。

  兩名警員正嚴肅的看著他呢。

  “你是陳安華,陳先生嗎?”

  陳安華頓時有點緊張了,不過強自鎮定:“警官同志,什麽情況啊?我,我可沒……”

  “我在問你,回答即可,請配合,你是陳安華嗎?”

  陳安華:“我,我是。”

  “今晚和誰住的酒店?”

  陳安華:“警官,這是我的隱私吧!我可沒…”

  “請回答問題,是自己住,還是和別人一起?”

  陳安華大汗淋漓:“公司下屬,不過我們只是工作,整理明天開會的資料。”

  周圍人一臉呵呵。

  這話,狗都不信。

  “是否用了違禁品?”

  “啊!這…我可沒有!誰說的?”陳安華試圖狡辯。

  “有人舉報你使用違禁藥物,涉嫌試圖PC她人,現請你跟我們回趟局裡,接受調查。”

  陳安華此刻終於安耐不住了,他臉色慘白,緊張的大聲道:

  “你們幹什麽!你們有什麽證據?你們沒權抓我,我要請我的律師!”

  “證據,這個夠不夠?”

  一道好聽的聲線,從身後傳來。

  陳安華猛然回頭!

  此刻,那位漂亮的女警正帶著一臉茫然的林茜,站在身後。

  而她的手中,則是拿著那瓶被他下了致幻藥劑的礦泉水。

  陳安華臉色慘白,徹底懵逼了。

  他不明白怎麽會被人知道,安天眼了不成?

  “我要給律師打電話!”

  “放心,到了警局會讓你打的,不過要等這瓶水化驗之後,都帶走。”

  警員將陳安華和林茜送上警車。

  而後看向大堂經理。

  “我們需要一個目擊證人,你們前台或者保安,在場服務人員也行,跟我們去一個,做個筆錄就好。”

  夜班經理笑著點頭答應。

  而後他看了看前台,又看了看方木。

  “Jack方,你去一下吧,前台很忙,不能沒人,萬一有散客來需要操作登記。”

  方木:“……”

  大半夜哪有散客?

  有時間拿手機錄視頻,吃瓜,沒時間做筆錄是吧?

  靠,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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