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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樣年華》第24章 新同桌(上)
  九月

  ?新來的

  這天上午的課間,班主任武老師此刻正在教室門口跟一名中年婦女寒暄聊天。一個長得高高瘦瘦、白白淨淨,背著書包的男孩兒就站在她們兩人的身邊。

  同學們一邊猜測、一邊在心裡琢磨著:

  “跟武老師聊天的那位阿姨應該就是這個男孩兒的母親了,而這個男孩兒應該是要來我們班的新同學。可是,已經開學一個多月了,他為什麽到現在才來呢?”

  不一會兒,武老師就帶著這個男孩兒走進了已經快被學生們擠炸了的教室。前者先是環視了教室一圈兒,然後就讓這個男孩兒坐在了最前排的風的身邊。

  風也是在前些日子通過主動跟班主任申請才坐到最前排的,他給出的理由是坐在後面看不清黑板。其實,他的真實想法是嫌教室後面太吵了。

  他們班的課堂紀律真的很差,尤其是在班主任不在的時候。只要老師不在,教室裡就會亂得像一鍋粥一樣。有一個像武老師這樣嚴厲的班主任在,班級的紀律還尚且是如此,要是換一個管不住學生的老師來,這些年輕人恐怕真的能把教室掀個底兒朝天!

  在這種吵雜的環境下學習真的是一件很令人苦惱的事情,風經常需要一邊捂著耳朵、一邊緊繃著神經去算題。有的時候,他恨不得自己能長出第三隻手。這樣的話,他就既可以動筆算題,又可以把兩隻耳朵捂得嚴嚴實實的了。

  風曾經也相信,一個人只要真的想努力學習,就算是身處鬧市,他也是可以看進去書的。然而,無情的現實還是將他徹底的打敗了!如果他真的具備那種“兩耳不聞窗外事,一心隻讀聖賢書”的品質,他也就沒有必要去找班主任要求調換座位了。

  由於教室太小、學生太多,為了盡可能的多坐幾個人,班主任武老師在講桌的兩側也安排了幾個座位,風就坐在這裡。

  雖然會多吸一點粉筆灰,縱然仰著頭看黑板太久會有些累頸椎,但坐在最前排的唯一好處就是遠離“喧囂”、能有一個相對“安靜”點兒的環境。風在心裡暗暗的安慰自己:

  “值了!”

  此刻,教室裡的那點有限的空間已經被滿屋子的學生塞得滿滿當當,這也許是武老師把這個男生安排到最前排坐的原因之一。況且,讓新來的同學坐在最前排,這也能夠體現出老師對他的關心和照顧。事後,武老師還特地叮囑了風一嘴:

  “新同學來的比較晚,他頭一個月的課程基本沒上。你學習好,平時要多幫幫他!”

  總之,武老師的這個做法的確很符合她那面面俱到、追求完美的行事風格。於是,風就又有了一個新同桌,他的名字叫阿淇。

  ?“小”男孩兒

  阿淇的腦子雖然很聰明,但是他比較貪玩兒,他總愛在上課時間用同班同學阿鄒的電子詞典打遊戲。

  那台電子詞典本是阿鄒的父母花了高價錢買回來給兒子學外語用的。然而,在阿鄒和阿淇他們幾個人的手裡,這台電子詞典的娛樂功能卻得到了更多、更好的發揮。

  由於武老師先前有過交代,同時也是出於同學之間互相幫助的考慮,風真的沒少在上課時間提醒阿淇注意聽講,他也為後者解答過很多因上課不認真聽講而不會做的問題。

  好在的是,阿淇這位比風小兩歲的“弟弟”雖然不是那麽太聽話,但他最起碼能夠明白和理解風對他的好。出於感激和感謝,他總會跟風一起分享他的小零食。

  風一直很欣賞阿淇的聰明伶俐,如果後者肯多用一點功夫去學習的話,他的成績或許會更好。

  即便這樣貪玩,阿淇還是以一個較好的中考成績考上這所重點高中的。他屬於典型的根據興趣去學習的學生,他尤其喜歡且擅長學外語,他的中考外語成績可是讓人羨慕的滿分120分呢!

  風的外語一直都不是很好,對於那些複雜且深奧的語法,他學習起來還是比較吃力的。在其他科目上,風可以算作是阿淇的“小老師”。但就外語這個科目而言,風也是得到過後者的很多指導的。

  有一次,阿淇從書店裡淘來了一本裝幀精美、講解獨到的外語語法書。後來,他又把這本書推薦給了風。說實話,這本書真的給風帶來了很多的啟迪和益處。於是,風也去書店買了一本一模一樣的書。為此,阿淇還埋怨過他:

  “你可真是的,我的這本書你隨便用就行,為啥還要花那冤枉錢再買一本一模一樣的回來呢?”

  ?體育百事通

  風跟阿淇之間的同窗情誼雖不似一見如故、形影不離的那般熱烈,但也是頗為要好的。後者的性格很開朗,有的時候,他任性起來就跟一個小毛孩兒似的。

  阿淇是個體育百事通,尤其是對於NBA的歷史、球隊、明星和軼事,他真的可以做到信手拈來!

  阿淇跟班裡的阿鑫在初中的時候就是同班同學,他們倆都很喜歡觀看和關注NBA的籃球賽,也總愛在一起探討相關賽事和球星們的表現。

  正因為阿淇對NBA的各支球隊和絕大多數球員都有一定的了解,所以他每次在跟阿鑫賭球的時候,他的贏面都會很大。他們倆的賭注並不大,每次都是一袋奶糖或者一瓶可樂之類的小東西。

  如果趕上哪天運氣不好,是阿淇所押的那支球隊輸了比賽,在事後跟阿鑫談論比賽的時候,前者就會面紅耳赤、氣急敗壞的,其態度會相當的認真,言辭也極具批判性!

  “某某球隊的本場表現簡直就是垃圾”“某某球員就像是在球場上夢遊一樣”,這些都是他的慣用評語。

  有一天中午,阿淇所支持的球隊的主力球員因為對手犯規而被弄傷離場了,該球隊最終也因為沒了主力輸掉了比賽。下午一上學,打賭獲勝的阿鑫就樂樂呵呵的找阿淇要奶糖來了。後者當時的臉色非常難看、寫滿了不服氣,衝著阿鑫就大聲的嚷嚷道:

  “用這種卑鄙的手段贏了比賽,你有啥可開心的?還有臉來管我要奶糖?”

  聽了這話,阿鑫又是委屈又是生氣,就好像是他把那位球員給弄傷了似的。後來,他們倆差點兒因為這點事兒打起來……

  阿淇最喜歡的籃球隊是NBA的猶他爵士隊。鑒於他的“熏陶”,風也得以知曉了鹽湖城和“猶他雙煞”的光輝歷史,認識了爵士隊的斯隆教練和德隆、布澤爾、基裡連科、奧庫、費舍爾等現役著名球星。

  在這些球星當中,風最喜歡那位綽號為“AK47”的俄羅斯籍球員基裡連科。風是一名槍械愛好者,他還很喜歡玩槍械射擊類的遊戲。因此,對於AK47這把自動步槍的大名,他自然也是如雷貫耳的。就基裡連科的國籍、球衣號碼和硬朗球風而言,“AK47”這個霸氣且響亮的綽號真的再適合他不過了!

  一個身材單薄的瘦子能在NBA這個巨人和壯漢雲集的世界裡打得風生水起,基裡連科的成功給予了同樣骨瘦如柴、身輕如燕的風很大的激勵。這是風喜歡基裡連科的最大原因。

  誰說瘦子不能打好籃球的?

  ?換筆大神

  阿淇有一個不應該算作是個人習慣的習慣——換筆。

  對於那些新買回來的碳素筆,他一般隻使用它們不超過半個月就會將之遺棄或者送人了。

  最初的時候,風並沒有去細問阿淇為什麽要這麽做,可能人家就是喜歡用新筆、也不差那幾個買筆的錢吧。隨著他們倆日漸熟悉起來,風就在一次閑聊中問了阿淇:

  “你為什麽那麽愛買新筆呀?而且你每次在買回來新筆之後, 就把那些還很好用的、七八成新的筆處理掉了,這多可惜啊?”

  阿淇不假思索的回答風說:

  “你發現啦?是的,我用筆真的很挑剔、也很浪費。不知道你有沒有過這種感覺,如果你很喜歡某支筆,你用起它來就感覺很順手,甚至都會覺得用它寫出來的字都比別的筆更漂亮一些!”

  風點了點頭,說:

  “如果某支筆用起來很順手,我也會有一種行雲流水的感覺,好像用它來做題都很有思路。但這只是一種隻可意會、不可言傳、玄乎其玄的感覺罷了。”

  “對!就是這種感覺,你果然懂!”阿淇一拍桌子道。

  “那你也沒有必要這麽頻繁的換筆啊,你換過那麽多的筆,難道就沒有一支用著順手的麽?再說了,這樣多浪費零花錢啊!”風又笑著問。

  阿淇也笑了,笑容裡多出了一絲神秘感。他故意壓低了嗓音、悄悄的對風說道:

  “當然有啦!不過,對於一支用起來比較順手的筆,如果用久了、用煩了,我也會換掉它。嘻嘻,我這個人可能是太過於喜新厭舊了。老實說,這都是我媽給慣的!你有所不知,七中對面的那家文具店好像欠我媽她們公司一些錢。我媽說過,如果我需要買文具的話,就直接去那家文具店裡拿,然後再讓文具店老板記帳、頂帳就行了。”

  對於誰欠誰錢、記帳頂帳之類的事情,風並不感興趣。不過,他現在總算是弄清楚阿淇為什麽可以如此頻繁的換新筆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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