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哄哄我也不願意嗎?”她問道。
“那是欺騙,你願意聽嗎?”我反問道。
“願意。自從我變成醜八怪以後,人們連欺騙的話也不願意說了。”
“好的,我喜歡你剛才唱的那首歌,聲音高昂鏗鏘,氣勢雄偉,歌詞恢宏大氣。有一種踏馬打江山的氣勢,唱的很好。”現在,我沒有了剛才的害怕,就想說什麽說什麽。
“你懂歌?”
“不懂,只是個感覺。”
“哈哈哈哈哈,”她一會兒哭一會兒笑,但是她的這個笑聲充滿了滄桑,充滿了對社會的絕望。她的笑聲突然停了下來,說道:“就是這首歌,讓我陷入了萬劫不複之地。”
“和你臉上的傷疤有關?”
“有關,太有關了。”
“是誰害給你留下這道傷疤?”
“誰?沒有誰,是我自己。除了我,沒有人能做到。”
我略感驚奇地問道:“你為什麽要這樣做?”
“當所有人都隻關注於我的容貌的時候,我非常痛恨我的容貌。你知道嗎?他是我的經紀人,他對我很好,給我介紹了很多資源,我賺了很多錢,當然,我們在一起了。他說他羨慕我的才華,我信了,可他的妻子不信,他妻子多次在公開場合侮辱我,侮辱他的丈夫。他說我是他最值得包裝的歌手,可為了妻子不得不和我離開一段時間。”
“一次,他來找我,說要安排演出,他的妻子自然不信,最後我的演出取消了,我當著公司裡所有人的面,一怒之下拿起水果刀從我臉上劃了下來,那種疼痛是非常難忍的,你知道嗎,我不小心劃破了眼球,我看不見了。”
“當我出院的時候,他沒來,他打電話說他現在非常忙,讓我照顧好自己,從那以後我沒有了任何演出。我給他打電話,他說他一直不在這個城市,直到有一天,我在這個城市裡碰上他和我們公司另一位女演員,我才知道我多麽幼稚。”
“我從開始的悔恨慢慢變成欣慰,我欣慰於認清了一切,我要這眼睛何用,能用來看見一個人嗎?不能。他從一開始貪圖的就是我的容貌,和我的歌聲有什麽關系。”
“那你也不該殘害自己的身體。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你怎能隨意殘害呢?”
“能認清一個人,我覺得值了。”她咬牙切齒地說道:“你知道嗎,那首曲子是董小宛當年唱給順治皇帝的,描述了後金鐵騎踏馬下江南的情景,但是由於董小宛天生一副儂軟的嗓音,唱不出什麽氣勢,所以這首曲子並不出名,但是這首曲子代代相傳,只有我才能唱出這種氣勢。但是他也是因為這首曲子才決定對我進行包裝,可我最後還是毀在這首曲子上了。沒想到我的命運還不如一名妓女。”
“說實話,我對你比較同情。”
“我不需要你的同情,我需要你的喜歡”,她露出她的右面臉孔,盯著我。
“我喜歡你的歌。”
“我不需要。”
“好吧,我喜歡你。”
“哈哈哈哈哈,終於有人喜歡我了。”“哈哈哈哈哈。”她邊笑邊向坡下跑去。
“哎。她也是可憐之人。”我邊想邊向齊美殿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