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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巨星,勸退粉絲》第53章 寧鳴而死、不默而生!
  華語歌壇、甚至世界歌壇沒落就有“翻唱逼死原唱”這種現象的原因。

  特別是那些沒背景、靈感爆炸寫出一首好歌的草根,他們很多時候都保不住自己歌曲的翻唱權,然後就被上演了一出“翻唱比原唱紅”的尷尬境地。

  齊洛簽約的是星海唱片,還展現出超絕的天賦,星海唱片肯定會在這一塊把他保護得很好。

  但大公司也會出現力有未逮的時候。

  比如說祝憲海的運營團隊只是想做宣發、順便報復一下星海唱片這幾天對他們的報復。

  不料。

  這一條微博引發了一群圈內人的下場。

  竇晉琛:“只要不用在商業盈利上面,個人認為發布翻唱版本並不應該受到限制。”

  劉義庭:“商演不唱、上綜藝也不唱、在各種舞台更不會唱,只是出於喜愛錄製自己的版本,我覺得還是可以接受的。”

  林林詩諾:“呵呵,製作自己的翻唱版本,說的是不謀取商業利益,但發布到各大平台還不是為了圈粉?”

  張毅涵:“我個人還是覺得必須獲得授權,當然,如果是普通聽眾就可以接受。”

  一開始表態的是簽約藍田娛樂的竇晉琛和劉義庭,兩人都是一線歌手,後者還是號稱“創作才子”的、留學歸來的聲樂高材生。

  再接著是林詩諾、張毅涵出來為齊洛說話,他們是星海唱片一系。

  最後就是……

  “不拿去賺錢的翻唱,那就是私下的娛樂。”

  “對啊,齊洛出數字專輯的話,我肯定會買,我買了我還不能唱著玩嗎?”

  “諾姐都說了,其他歌手翻唱阿洛的歌就是為了圈粉,你們還睜著眼睛說瞎話?”

  “那齊洛怕什麽?他唱得好,他就不需要擔心別人唱了能超過他。”

  “臥槽,這一波我支持拳王,人家辛辛苦苦寫出來的歌,憑什麽給其他歌手拿來翻唱圈粉?”

  歌迷下場,大家分為兩派。

  一派就是翻唱有理,我買你專輯,我還不能唱了?而且我不是為了賺錢而翻唱,這是不分路人和明星的。

  另一派就是認為公眾人物進行翻唱就必須取得版權,因為他們發布自己的翻唱版本是為了圈粉,圈粉就是為了賺錢,這裡面有商業利益。

  等齊洛知道這消息,微博已經吵了起來。

  他一眼就看出這件事背後有推手。

  業內都默認只要出道的歌手,進行翻唱就必須獲取授權。

  現在這群強詞奪理的歌手是真的不要臉。

  但默認就只是默認,這算潛規則,人家不想遵守,星海唱片就只能發現一例就發一封律師函。

  律師函發得多了,感覺就好像星海唱片在“破壞”歌壇的一團和氣,就顯得犯錯的反而是他們。

  這就……

  “阿洛,你千萬別表態,這件事由公司來處理就行。”

  齊洛正想著給出反應的時候,經紀人周麗萍迅速趕來。

  看到齊洛已經捧起手機,周麗萍先是膽顫,再發現微博上面還沒有齊洛的回應,她才松了口氣。

  “誰搞我?”

  齊洛這段時間接觸到了很多娛樂圈的齷蹉,第一句話就問到了關鍵。

  “藍田娛樂、麥穗音樂,還有奇異果和魔都衛視都偏向於你給《最強新聲代》的選手進行授權,這件事很複雜……”

  周麗萍巴拉巴拉說了一大堆。

  齊洛則是皺了皺眉頭,陷入短暫的沉默。

  這種事其實也和他的風頭太盛有關。

  如果齊洛只是一首好歌發出來,其實歌壇認可這種一曲成名的事情。

  但抵不住他連發好三首,把新歌榜前三壟斷了還沒完,總榜那邊也啟動了衝刺。

  還有就是。

  業內人都知道他齊洛除了這三首歌之外還有一些好歌等著發行。

  誰頂得住?

  誰能不眼饞?

  你齊洛都這麽多好歌了,為什麽不給大家翻唱個一兩首?

  大家這可是在幫你出名、幫你讓歌曲更有知名度。

  用齊洛的角度看去,這就是一群蒼蠅看到蛋糕,它們忍不住想要撲上來。

  如果他進行翻唱授權,不需要兩三天就會有一大堆“翻唱逼死原唱”的人跳出來。

  然後呢?

  翻唱的版本多了,很多聽眾可能就連原唱是誰都不知曉。

  到了那個時候,齊洛能獲得的收益會近乎腰斬。

  他傻了才會放開翻唱授權。

  只是……

  “魔都衛視?”

  齊洛先問道。

  經紀人點了點頭。

  他再問道:“奇異果視頻?”

  周麗萍又點了點頭。

  “呵,他們想要什麽?”

  齊洛心裡有一股怨氣。

  他和魔都衛視的合作一直很不錯,而奇異果也是吃了《藍白對抗》的“油漆”熱度,這兩家竟然都下場想推動他松口授權翻唱,這絕對算得上背後插了他齊洛一刀。

  “不算是魔都衛視,是孟導想讓你把歌曲授權給節目組其他選手使用,最好是能夠讓你每一期的對手都唱你的歌和你PK。”

  周麗萍皺著眉頭:“奇異果的要求很過分,他們要求在《一張專輯的誕生》之中加入一些歌手,這些歌手可以獲得你的歌曲翻唱授權。”

  “我知道了。”

  齊洛再拿出手機,心裡在思索著。

  周麗萍一看就知道壞菜:“阿洛,你這次千萬別任性,這裡面也有宣發的因素。”

  “嗯。”

  齊洛把手機當做玩具甩來甩去,敷衍式的回了一聲,然後打開系統界面。

  巨星補償系統——

  玩家:齊洛

  粉絲:847191

  積分:1654

  功能:【抽獎】

  物品:歌曲-《給所有知道我名字的人》、歌曲-《如果有來生》、歌曲-《易燃易爆炸》……

  只是一天過去, 他的粉絲就又漲了過萬。

  積分卻只是多了一千出頭。

  而且。

  【您的粉絲數量-1,您獲得了1點積分。】

  【您的粉絲數量-1,您獲得了1點積分。】

  ……

  這些積分大多數是這一輪“翻唱”爭論帶來的,齊洛的粉絲群體裡面竟然有一大批“翻唱有理”的擁護者。

  這一秒。

  齊洛就有點蠢蠢欲動了。

  他本人、甚至他認為整個音樂圈只要是正常人,都理應認同“普通聽眾不拿來賺錢就可以隨便翻唱、公眾人物就必須尊重原創”的觀點。

  原創者如果是每寫出一首有走紅趨勢的歌曲就被大明星拿去所謂的“不盈利性質的翻唱”,然後不僅沒有注明原唱還整天宣傳著“某某某唱XX歌猶如天籟”這種通稿,那就是殺人於無形。

  這是不對的!

  如果原唱都不願意授權翻唱,一群所謂的明星還跑來利用普通聽眾進行倒逼,那就不僅僅是壞,還有點流膿。

  “希寧先生有詩曰:寧鳴而死,不默而生!”

  “我又能表明心跡又能賺點積分,我難道還不敢開炮?”

  “勞資管你個屁的宣發!”

  齊洛還是看清了自己的內心。

  他沒得系統之前就認為應該尊重原創,得了系統沒道理放過這個“勸退”三觀不合粉絲的好機會。

  在周麗萍變得惆悵擔憂的注視下,齊洛登錄了自己的微博大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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