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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巨星,勸退粉絲》第73章 齊洛:雙贏,我贏2次
  搞藝術的人都比較感性。

  林詩諾在很多人眼裡並不討喜。

  因為她浪費自己原本很好的天賦、眼睛裡總是盯著錢看,大部分人都覺得她就是個賺錢機器。

  齊洛也是這麽想的,當林大姐湊近過來的時候,他很懵。

  “你很討厭我!”

  林詩諾語氣中有很多怨氣:“為什麽?我就那一次錄歌做得不好,後面已經道歉了,還幫你站台做一專宣發。”

  “我們個性不同吧。”

  事到如今,齊洛也是明白林詩諾在攤牌,他也不藏著掖著:“但我現在不排斥跟諾姐你正常合作。”

  “我們有什麽不同?”

  林詩諾又倒了一杯紅酒,盤起腳坐在沙發上,姿勢中有一絲慵懶,但神情之中滿滿都是攻擊性。

  不等齊洛回答,她就自嘲道:“你是想說,你看不上我這種鑽到錢眼裡的女人,你覺得我在敷衍你的作品,對吧?”

  “不算看不起,只是生活態度不同。”

  齊洛不是藏頭露尾的人。

  沒錯。

  他就是覺得林詩諾這個人太勢利了,像一朵外表鮮豔內裡卻充滿銅臭味的花兒。

  這種花,齊洛真心不想去接觸,也不想去剝開來看到一定會失望的一幕。

  誰料。

  林詩諾能成天后,要說她完全是沒實力沒天賦,那也是假的。

  一樣米養百樣人,林詩諾愛錢不假,但她認真的時候也是一個好歌手。

  “傑哥,話筒給我,《易燃易爆炸》!”

  林詩諾看了齊洛一眼,卻是不再說話,而是站起身來對著鄭宵傑說道。

  今晚的她準備火力全開。

  剛才說的話、喝的酒,林詩諾也有為接下來的演唱做準備的意思。

  她又不是什麽都不懂的“技術型”歌手,她會唱歌,她很有天賦,她只是為了賺錢而放棄了大部分的藝術追求罷了。

  她對著齊洛打明牌。

  她確實是看重齊洛的音樂天賦才蹭過來交朋友的。

  但她能證明自己足以唱好齊洛的歌。

  林詩諾閉上眼睛。

  等到前奏響罷。

  “盼我瘋魔”

  “還盼我孑孓不獨活”

  ……

  嘩~~

  不僅是齊洛,就算是莫昱、鄭宵傑這群星海唱片的同事,此刻也聽得出林詩諾的用心。

  如果說齊洛的版本有一種絕世獨立、睥睨、不忿和傲然的姿態。

  那麽林詩諾唱的《易燃易爆炸》就是幽怨之中帶著堅定、堅定之中又帶著一絲迷茫,是很複雜的女性心態。

  一曲唱罷。

  林詩諾坐回到齊洛身邊,挑了挑眉:“怎麽樣?”

  “厲害。”

  齊洛給對方鼓了鼓掌。

  只聽剛才的歌曲,林詩諾確實展現了天后的實力。

  “我們合作吧。”

  林詩諾興奮了起來:“我知道你不喜歡跑宣發跑商演這些,但我可以啊,你如果有適合女聲演繹的歌曲,你可以交給我,以我的人氣和實力,你的收益絕對不會少。”

  林詩諾遞出了橄欖枝。

  她就是這麽一個人,碰到看好的音樂人,她就會用心結交,然後用自己的天賦和產生的利益來做交換。

  齊洛有好歌,她林詩諾有拚勁,大家合作一把,肯定是雙贏的局面。

  這個提議一說出來,林詩諾就看到齊洛陷入了思考。

  從齊洛的角度分析,

事情就確實是這樣。  天后很拚,他齊洛發了一專之後名氣和實力也是圈內人極為認可。

  而且他懶,他還開掛,系統的庫存之中還真就有不少歌曲適合林詩諾演繹。

  兩個人合作,確實可以是雙贏。

  那麽……

  “詞曲編,30%,盈利性演出唱到這首歌,我也要抽成,具體比例詳談。”

  齊洛提出了自己的條件。

  他是想給系統庫存的女聲歌曲找演唱者,但他也不會賤賣。

  林詩諾愣住了。

  你齊洛不是藝術家性格嗎?

  剛才我們倆不是合作得很好嗎?

  你這就談錢?很傷感情的呀!

  還有。

  現在國家雖然關於詞曲版權侵權賠償判定標準是詞作者8%、曲作者12%,但業內合約不是這麽簽的,而且編曲這個崗位拿不了分成。

  盈利性演出還要抽成就更過分。

  現在的華語歌壇,哪個歌手會在盈利性演出的時候給詞曲作者分錢?

  “你這太獅子大開口了吧!”

  林詩諾氣得臉都紅了。

  她這一段時間可是退了好幾步,今晚還特意調整了狀態展現出自己的實力,齊洛連歌曲都沒拿出來,就要求這個比例,那何止是獅子大開口,簡直是在破壞圈內規矩。

  頂級詞曲作者才能在銷售利潤這一塊切下20%,這是極少數人的權利,齊洛要把編曲都算進去,切的是30%。

  這也就算了。

  歌手要的是人氣,是利用歌曲賺到人氣、保持曝光率之後去跑商演錄節目參加活動和接代言。

  齊洛要求在盈利性場合也要收授權費,林詩諾怎麽敢答應?她要是答應了,其他詞曲作者也會跟著提出要求,說不定圈內會引起風浪。

  “我不可能答應這些條件。 ”

  林詩諾快瘋了,語氣卻是斬釘截鐵。

  “會有人答應的。”齊洛也是很鎮定。

  《易燃易爆炸》是確實適合找“外援”幫著做宣發,但原唱授權的歌曲,他還是選擇相信系統出品的質量。

  況且這是齊洛第一次授權出去的原唱歌曲,他必須立下標準。

  如果林詩諾得到的條件太寬松,其他人呢?

  星海唱片真就沒什麽劉詩諾、王詩諾之類的人嗎?

  不可能的!

  只要敢放開授權,只要這些歌的成績不錯,齊洛接下來就會見識到“歌手邀歌的100種方式”。

  所以他必須立下標準,因為對系統歌曲的信心,這個標準還必須盡可能的高。

  “就算有人答應,別人有我的人氣高嗎?”

  林詩諾可是“為錢而生林天后”,從她手裡賺錢的難度那簡直是猶如登天。

  她咬了咬牙,道:“除非你的歌曲真的是誰唱誰紅,不然連二線歌手都不可能答應你這些條件,這是壞規矩的。”

  齊洛卻是早就有了心裡準備。

  他眨了眨眼,道:“艾莉是在簽在諾姐你的旗下吧?”

  林詩諾:???

  她心態有點崩。

  憑什麽哦。

  老娘豁出去來這邊邀歌,最後是工作室的李艾莉撿了便宜?

  還有。

  齊洛這小子算盤打得劈啪響。

  有李艾莉的合約在手,他把歌曲授權過來,林詩諾這個天后也得含淚幫著宣發。

  這一波就是齊式雙贏:他要贏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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