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新房東家裡有一對姐妹花。姐姐叫阿嬌,妹妹叫阿媚,姐妹倆都長得千嬌百媚,又能歌善舞,他們幼師畢業以後,就在鎮中心開了一家私人幼兒園,生意還不錯。
這對孿生姐妹長得並不完全相同,可能是異卵雙胞胎吧。姐姐長得英氣一點,像爸爸。妹妹長得更嫵媚,像媽媽。姐妹兩個的性格也不相同,姐姐開朗外向,擅長對外外交。妹妹溫柔,嚴謹,適合管理內務。姐妹倆一個主外,一個主內,把一個福娃幼兒園管理得蒸蒸日上。到後來發展成了一個擁有千人的大的私人幼兒園了。
應姐姐的邀請,我開始租住她們家的房子,也開始近距離地接觸到了她們的生活。這一家子人挺有趣的!和我之前接觸過的很多家庭都不一樣,他們家充滿了歡聲笑語,非常和諧!
爸爸媽媽之間也很有愛。媽媽洗菜,爸爸做飯;媽媽洗碗,爸爸拖地;媽媽洗衣服,爸爸晾衣服;在學校,媽媽搞後勤,爸爸搞安保。不論做任何事,他們總是夫唱婦隨。不像其他家庭窮爭惡吵,他們家總是充滿了歡聲笑語。
不但爸爸媽媽很和睦,姐妹倆的關系也很和諧,他們整天焦不離孟,孟不離焦,兩人好得像是連體嬰兒似的,住在一起,吃在一起,工作在一起,連上廁所都在一起。關鍵還沒有任何矛盾,這不正常!要知道,我和妹妹相差無幾,經常為了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我們都能鬧成烏雞眼。
有一次我好奇地問,你們姐妹倆分開過嗎?最長分開了多久?姐姐想了想回答道:“好像就是中考的時候,在考場上,我們分開過大半天,其他時間我們都是在一起啊!”妹妹補充道,“還有一次你參加同學生日會,沒有帶我。我們分開了整整一個晚上呢!”姐姐連忙說,“我錯了,我錯了,下次再也不敢了!”這是什麽情況?現實版的連體嬰兒?我不禁對他們姐妹關系過分親密,感到了不可思議。
“你們感情這麽好,以後結婚了怎麽辦?難道要嫁同一家,也是雙胞胎嗎?”我開玩笑地問。
“誰要結婚,我才不會結婚呢!”姐姐斬釘截鐵地說。
“如果每個人是個半圓,那我和姐姐就是一個完整的圓了。我們不需要別人摻和到我們的生活中來!”妹妹一本正經地胡說八道著。
“不結婚不可能吧?你們父母也不會同意的。”我表示疑惑。
“我們都結婚去了,誰來照顧父母呢?”姐姐反問我。
“你們可以帶著父母出嫁啊?”我開玩笑地給出了建議。
“帶著父母去別人家,遭受別人的白眼,不如就呆在自己家,多自在!我們又不是沒有家?”妹妹想得也挺開,說得仿佛也很有道理的樣子。我竟一時難以反駁了。
因為姐妹花又漂亮、又能乾、又能賺錢,上門提親的人絡繹不絕,簡直要把大門口的門檻都踏平了。但是讓人奇怪的是,姐妹倆一個也不去見,他們的父母也拗不過女兒,只能推脫說,孩子還小,遲兩年再考慮。
於是,別人都在瘋傳,這夫妻倆是想錢想瘋了,把女兒留在家裡,當做了搖錢樹,舍不得嫁出去。其實只有旁觀者的我明白,問題不在於父母身上,問題可能在姐妹倆身上,他們根本就不想結婚,不想離開父母。戀不戀愛,結不結婚都是個人的私事,是選項而不是必選項。包括我,也不想過早地結婚,一個人的日子多自在,有了公公婆婆,大姑子小姑子,大叔子,小叔子,丈夫孩子,
一大家子。一想到結婚後的日子,我就覺得頭皮發麻。我處理不好這種複雜的關系。還是待在自己舒適的安全區裡就好。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所以對於姐妹花的選擇,我是保持中立的態度,不支持也不反對,那是她們的自由,旁人有什麽權利去指責呢? 但是我越是想要跳出事外,越是被牽扯其中。看到我住在姐妹花家裡,本著近水樓台先得月的原則。一位男同事委托我向妹妹提親,我只能委婉地說,我可以把話帶到,但是同不同意,需要妹妹自己做決定。男同事對我千恩萬謝,仿佛已經看到了勝利的曙光。而我卻看到了他失望的未來。
毫無懸念的,當我把男同事的好感轉達給妹妹聽的時候,她再一次強調,“我這輩子是不會談戀愛,不會結婚的。在爸爸媽媽和姐姐身邊,我已經很幸福,很圓滿了。我不需要戀愛,也不需要婚姻。”
“那你們就不想要一個孩子嗎?”我好奇地問。
“我們自己還是個孩子啊!暫時不想要孩子。將來啊,等科技發達了,我們可以自己生一個!”姐姐信心滿滿地回答道。
姐姐的想法,在當時可謂是驚世駭俗。真的驚得我目瞪口呆。
“還可以自己生一個?孩子不需要爸爸嗎?”我表示難以理解。不是我是老古董思想,而是20年前的我,理解不了這麽超前的想法。也只是最近幾年,才有了葉海洋自己生孩子這樣的新聞。在過去,這樣的事,是想也不敢想,聽也沒聽過的。
為了避免帶回被拒絕的消息,傷了男同事的心。我決定讓妹妹自己出面去回絕他。姐姐也陪同妹妹一起去的,我把雙方介紹在一起,就轉身躲開了。 被拒絕的尷尬,我想男同事是不需要別人來分享吧。不知道那對姐妹花是怎麽回絕的,總之,不一會兒,我就看到男同事垂頭喪氣地回來了。剛看到姐妹花的時候,他還是信心滿滿的。現在就像霜打的茄子一樣,沒了精神。
我裝著不知道低著頭,在認真地備著課。男同事走到我面前,低聲地問:“秋老師,你知道妹妹心儀的人是誰嗎?”我驚詫地抬起頭,心裡吐槽道:妹妹的心上人?妹妹有心上人嗎?
“你說什麽?”我又問了一遍,男同事說,妹妹拒絕了他,理由是她已經有心上人了。我想知道她的心上人是誰?“我哪裡知道妹妹的心上人是誰啊?”我表示我不清楚。這個拒絕人的理由真爛!不過真好使!瞬間讓男同事失去了鬥志。為了不找麻煩,從此以後,但凡有人找我替他們向姐妹倆表達好感,表達愛意,我都會委婉地說,聽她們姐妹倆說,她們已經有了心上人了,好像在上海,還是個開公司的富二代。我把他們的心上人具體化,瞬間打倒了一批窮屌絲。從此以後,再也沒有人讓我幫他牽線搭橋啦!哈哈哈!我真機智!
這對姐妹花,現在在深圳,她們一直沒有結婚,聽說開了自己的公司,有了自己的孩子,自己的房子,和自己的父母住在一起,一大家子其樂融融的。這也是另一種人生。雖然不值得效仿,但是年輕人一開始就知道自己要什麽,並為之努力,鍥而不舍,金石為開。這一點,值得我們學習。
在不違反法律,不損害他人利益的情況下,活得自我一點又何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