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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春秋當領主》第50章 商人毛1
  樊米,尹榮見到辛又已經找來了糧食,自知用糧食要挾國人已經是行不通了。

  他們也只能靜靜的跪坐在那裡,等待國人議事的結束。

  辛又看著樊伯玉,他顯然還不知道辛又已經準備拿他開刀了。

  “載人伯玉。”辛又抬高了聲音。

  眾人安靜,此時的辛又已經有了幾分威嚴。

  甚至一向倨傲的樊伯玉,都忍不住打了一個哆嗦。

  “君子喊我何事?”樊伯玉問道。

  辛又道:“我辛邑土地幾何?其中公田有多少?”

  樊伯玉松了一口氣,原來是問這個問題。

  他熟練的說出了一些數字。

  “辛邑自古的土地,就這麽多。”樊伯玉道。

  雖然他處處跟辛又作對,但是對自己份內之事,還是十分清楚的。

  “嗯,不愧是載師。”辛又說到。

  樊伯玉還是不明白,辛又為何問他這些問題。

  但是樊米的臉色,卻微微變動,已經覺察到了什麽。

  “君子,到底想問什麽。”樊米開口。

  “載師負責丈量我辛邑土地,核算我辛邑貢賦,所以我稍作詢問罷了。”辛又道:“對了,我記得載師也負責我們辛邑的商隊,是不是?”

  樊伯玉愣了一下,然後壓低了聲音:“是的。”

  “那可否將今年我們辛邑的商事說給大家聽?”

  “辛邑本就沒有什麽產出,不過是我幫著大家用糧食或者酒換一些其他的物資罷了,每次行商的帳目,都在鄉校,有什麽好說的。”

  出乎意料,樊伯玉並未像之前那樣將自己在商隊中的事說出來。

  辛邑的商業制度,還是很古老的公邑專營制度。

  商人們可以販賣的東西,只是所有貨物的一部分,比如各類糧食、蔬、鳥羽獸毛等等。

  而公邑則負責售賣酒、毛皮、牲畜等等。

  商人們平日裡在邑中收購各種貨物,然後拉到其他邑所販賣。

  而那些專營的貨物,則由邑中收集起來,統一售賣。

  售賣後的利潤,由邑中和貢獻貨物的人按照比例分成。

  這些專營的貨物,和齊國的鹽鐵一樣,都是有很高利潤的硬通貨。

  商隊一般由普通的商人以及其他負責商業的小吏組成,辛邑的商隊,則是由三老的家族輪流負責帶隊。

  一般而言,三老家族的人,隻負責管理帳目,具體的經營其實都是由商人們負責的。

  “商人毛一。”辛又開口。

  國人群眾,擠出來一個精瘦的男子,兩個眼睛黑溜溜的,環顧了一圈,最後目光落在了樊伯玉的臉上。

  樊伯玉眉頭微微一皺,終於感覺到這件事並不簡單。

  “毛一,你們去年所售黍米有多少?”辛又問道。

  “並不多,在辛邑收上來各家黍米一百五十石,全部在甘鹿售出,一半換成錢,一半則換成了陶器和一些農具。”

  “哦,除了糧食,我們還賣了什麽貨物?”

  “還有就是那些邑中經營的貨物,動物毛皮、牲畜以及浩酒了。”

  “哦,那所售之物的帳目呢?”

  “因為要與國人分利,所以這些貨物售賣的書契,都要交給載師,並未在我們商戶手中。”

  商人其實只是負責跑腿的,專營的貨物他們根本插不上手。

  樊伯玉的頭上,流出了一絲冷汗。

  他就是再笨,也知道辛又要做什麽了。

  因為他從這些“貨款”當中,貪墨了不少!

  國人們識數,但是大多不認識字。

  毛一每售賣完一筆貨物,都會和對方立下書契。

  這些書契全部掌握在樊伯玉的手中,然後按照書契上的數字,將所得分給國人。

  一些老實又不識字的國人,樊伯玉就故意說低他們出售物品的價格。

  反正他們又不認字,書契上的字也看不明白。

  所以這些書契根本不會到國人的手中,全部都被放在樊伯玉的家中。

  美其名曰:保管。

  偶爾有人發現自己的東西和別人或者往年的價格不一樣,樊伯玉就放毛一隨便找個借口糊弄了過去。

  比如路上的損耗,比如被雨水淋濕,比如今年的“行情”。

  而邑中識字的人,基本都是三老的家庭成員。

  他們相互勾結,期滿國人,非常默契地隱瞞了書契上的真實數字。

  長久被期滿的國人,也從未感覺到有什麽不妥。

  畢竟很多國人,一輩子都沒有機會離開辛邑。

  他們從來都是生活在一個相對封閉的環境當中,很難接受外部的訊息。

  每年各種商品的物價到底什麽情況,也只有這些能經常出入其他邑城的人才知道。

  即便偶爾有人發現不對,也會被樊伯玉這樣的大家族給以不同程度的“教訓”。

  誰敢繼續追問?

  幾個大家族聯合起來,完全的蒙蔽了眾多國人。

  而辛又,很早就知道這裡面有貓膩,但是他沒有切實的證據。

  這種粗糙的手法,太容易留下破綻。

  也就是幾個大家族長期以來壓榨國人,他們甚至懶得用更加高明的手段去欺騙國人。

  誰讓他們掌握話語權呢?

  辛又的先祖,也曾覺察過其中的問題。

  畢竟辛氏可都是代代讀書,書契他們也是要核對的。

  但是辛氏想要管理辛邑,必須依仗三老的家族。

  所以從未有人將這件事捅破,這些平白無故賺取的錢財,就被稱為“路錢”。

  意思是只要行商上路就能得到的錢,也就是“跑腿費”。

  久而久之,這種事情已經成為了辛邑的“潛規則”。

  辛又之所以拿這件事開刀,因為他知道這是三老家族的死穴。

  如果是公開的規定,樊伯玉每一次“出公差”都能從利潤之中抽水,那是一回事。

  可是欺瞞國人,壓低國人貨物的價格,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我倒是很想知道,我們辛邑近幾年的毛皮,在外面能賣多少錢。”辛又道:“載師,能否將販賣了毛皮的書契拿出來,我好看看?”

  “這……”樊伯玉已經有些慌亂了:“書契這些東西,常年堆在我的家中,有些被老鼠啃食,有些被雨水跑爛,都看不太清了。”

  “哦,原來如此。”辛又道:“那毛一,我記得去年我們辛氏望家,捕獲一頭黑熊,那張黑熊皮托你去甘鹿售賣,賣了多少錢?”

  “我記得賣了八十錢。”毛一道:“有甘鹿的質人為證。”

  商人想要販賣東西,必須經過甘鹿市場中司市的同意,價格、管理費都是規定好的,做不得假。

  “嗯,刨去繳納甘鹿市場的費用,以及你一路的損耗,還有邑中給你們商人的費用,又能剩多少呢?”辛又繼續問道。

  “……應當給邑中交還七十四錢。”毛一回答。

  “啥?!交還七十四錢?!”這時候,捕獲過黑熊的辛望站了出來:“不是說這熊皮賣了六十錢,刨去那些費用,給我三十錢,邑中佔了二十五錢嗎?”

  辛望扯著毛一的衣服質問。

  毛一一臉的委曲:“我不過是商人,將辛邑的貨物拉倒甘鹿售賣。甘鹿收取一成稅費,而我則賺取一成的酬勞,哪裡敢有錯?”

  “可是我隻拿到了三十錢,還不夠買一石糧食!”辛望大怒。

  毛一不再說話,眾人的目光也漸漸匯聚到了樊伯玉的身上。

  畢竟最後給辛望錢的,是樊伯玉。

  “樊伯玉,你騙了我?”辛望怒指。

  樊伯玉眼神閃爍:“什麽熊皮?我記得就是賣了六十錢!豈能任由一介商人胡說。”

  “我沒胡說!就是賣了八十二錢!黑熊皮一年可沒有幾件!”毛一竟然死咬著樊伯玉不松口。

  “毛一!你真的想清楚了嗎?”

  這時候,樊米也坐不住了,站起來威脅毛一。

  “我乃辛邑商人,豈能期滿辛邑國人!?樊伯玉從我手中拿走熊皮售賣後的貨款,將價格故意說低,拿走多出來的十四錢!不但辛望一家如此,其余每家他都是這樣做的!一趟生意下來,你們托給他售賣的貨物所得利潤,被他拿走了將近百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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