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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仙》一 賭徒
  如果可以重新回到冬月初三,余慶會毫不猶豫拿菜刀剁掉自己的雙手!

  相對於普通人而言,余慶無疑是幸運的,因為他真的回到了冬月初三,擁有再來一次的機會。

  然而余慶又是不幸的,不是因為他會失去雙手,而是眼睜睜看著悲劇第二次重演,他卻無能為力,這比失去雙手還要讓人絕望!

  景元四十八年的冬月初三,明明就在昨天,可對余慶而言,卻如同生離與死別般遙遠。

  依稀記得,那是個很冷很冷的傍晚,冷得余慶搖骰子的手還沒徹底伸展開,就輸掉了所有!

  要命的寒冬,來得比以往更早更疾,似要把一切弱小、單薄的東西統統帶走……

  平時熙熙攘攘的石板鎮街道上,此時鮮有行人,夜還未黑盡,人們便早早地關門閉戶,像是在躲避著即將到來的黑夜和透骨的寒風。

  偌大的街上,只有打更人的鑼聲依舊,緊隨其後的吆喝聲此起彼伏響徹在街道左右,倘若有人細聽還是能聽出鑼聲比往常急促了不少,甚至連吆喝聲都透著煩躁!

  打更人腳下挪了十幾步,鑼卻劈裡啪啦敲了幾十下,左顧右盼地偷偷瞄了瞄四周,以他們這行經常晝伏夜出練出的目力都覺得視線模糊,別說普通人了?

  他既然看不見別人,那別人自然也多半看不著他。

  退一步講,就算被人看到,估摸著也沒什麽人會注意自己打了幾次鑼、尋了幾次更!

  何況他的父親剛剛高升,專門分管治安這一塊,誰敢說自己。

  本來今天他是不想再巡什麽夜的,幹了七年,他早就受夠了這種與常人格格不入的行當,偏偏被父親把他從新房給揪了出來,苦口婆心對他說:

  “今天是最後一班崗,無論如何都要站好,總之我要全鎮的人都聽到你的鑼聲,越是這最後時刻,越要小心,你可不能扯老子後腿,過了今晚,明天你是鑽被窩還是逛窯子,只要不惹事,老子還懶得管你。”

  他這才不情願拿起鑼,提著棒錐來到這裡,好在今兒是父親上任滿一個月之日,到時候自己辭職別人也沒什麽閑話好說,以後他就再也不用敲鑼打鼓了,說不定還能弄個治安小隊長當當!想到這兒,打更人開始明目張膽地收拾鑼鼓。

  他準備提前回去給剛過門的媳婦一個驚喜,每每想起家中的熱炕頭和暖被窩,打更人沒來由地渾身一抖。

  一陣風適時吹過,打更人抖得更厲害了。

  鑼聲罷,哭聲起……

  小鎮外的亂葬崗上時不時傳來幾聲夜貓子啼叫,猶似嬰孩啼哭,使本就空蕩蕩的石板街愈發顯得荒涼,荒涼中透著一種難以言喻的詭異。

  幾個坐在院子裡閑談的老人聽到叫聲像被人突然掐住脖子,院落裡立刻變得鴉雀無聲,噤若寒蟬。

  微風搖曳,小鎮最後一盞燈終於熄滅,可天空並未黑盡,黎明尚遠,光明遙遙無期!漫漫長夜,如何熬過!

  剛從賭坊出來的余慶不禁打了個噴嚏,頭頂寒鴉聞聲好似被嚇得改道而行,卻也驚得余慶一個踉蹌,長袖中緊握銅板的手不由加重幾分力道。

  怪事年年有,今天特別多,這兩顆銅板是余慶留給病榻上的母親買藥的,他每次賭錢都會留點余地,不至於輸個精光。

  一是回家好向母親有個交代,二是安慰自己,余慶絕不是嗜賭如命的賭徒,和賭坊裡的那些人還是不一樣的。

  可是今天,冬月初三,注定是個不平凡的日子。

  余慶第一次輸紅了眼,對手是個老熟人,在外面發了橫財剛剛“榮歸故裡”的賭友,名叫年有慶。

  八年前就是年有慶帶余慶進的賭坊,兩人常常雙進雙出,一塊擲骰子、賭鬥雞,一起玩牌九、猜大小,雖然輸多贏少,但關系卻越來越鐵,人們戲稱他兩為石板鎮雙慶。

  闊別三年的老友舊地重逢,余慶喜出望外,小賭一番的心思也沒了,二話不說打算找一家館子邀年有慶一敘。

  聊聊年有慶這幾年在外面的所見所聞,責問幾句他當初為什麽不辭而別,順便暢想一番石板鎮雙慶的未來!

  沒承想年有慶只是微微點頭示意,一副和他不熟的模樣,余慶不得不把一大堆到嘴邊的話連同滿腔熱血給生生咽了下去。

  想必咽下去的就算是火辣辣的燒酒,也不至於讓余慶感到如此這般的五味雜陳!

  “狗日的這副嘴臉,和我那位剛剛高升分管治安的表舅簡直不要太像,幾乎一模一樣,一樣的小人得勢,翻臉不認人。”

  小人也好,貴人也罷,年有慶統統不在乎,只要能贏錢就行!

  從余慶進來到現在,前後也就半個時辰,年有慶贏的錢足足趕得上余慶一年送出去的銅板!

  余慶看在眼裡,煩在心裡,渾身不自在。

  眼睜睜看著對方贏錢,居然比他自己輸錢都要來得難受,這是余慶絕對無法忍受的。

  “既然你翻臉無情,休怪眼中無義,”余慶決定殺一殺年有慶的威風。

  上陣的第一回合,余慶押了10個銅板,碰巧趕上年有慶擲出個豹子通殺,後者看了余慶一眼,把十個銅板推到他的面前說道:

  “最低1個銀寶,也就是100個銅板,至於你這10個銅板……”

  年有慶頓了頓,掃了一眼余慶手心拽得嘎吱作響的銅板,平淡地道:

  “想來朋友是點子背,手裡緊張,估計只剩下些飯錢了吧!這樣!10個銅板呢就當我請朋友下全鎮最貴的面館,等什麽時候閣下手中寬裕了,我一定奉陪,今兒還是早些回去吧!以免越陷越深。”

  年有慶左一聲朋友,右一聲閣下,眼睛卻望著周圍皮笑肉不笑的眾人,分明是在作秀,哪裡有半分昔日朋友該有的樣子,余慶氣急敗壞極,很快由臉紅變成眼紅。

  兩人的第二回合打響,盛怒之下的余慶把祖宅抵押給賭坊,換了600個銀寶和年有慶對賭。

  年有慶坐莊:

  余慶押10個銀寶,年有慶擲六點,通殺;

  余慶押30個銀寶,年有慶擲大順子四五六,通殺;

  余慶押60個銀寶,年有慶擲三點,余慶趕了個一二三小順子,輸;

  余慶擦了擦汗,押120個銀寶,年有慶擲出個二點,余慶趕了一點,又輸;

  余慶咬咬牙,押240個銀寶,年有慶擲出二三四,賠。

  第三輪換余慶坐莊。

  年有慶押600個銀寶,余慶數了數自己桌上,輸的話自己只剩20個銀寶。

  余慶抿了抿嘴唇,猶豫道:“不行,你這賭注押得太多,要麽少一點,或者一拍兩散!”

  賭坊老板插嘴道:“余慶小哥,我得提醒你一下,現在你要是拿回畫押的字據,也不是不可以,不過你得出1000個銀寶我才會把宅子賣給你!”

  余慶臉色蒼白,沒有再說什麽。

  年有慶冷笑一聲,押了20個銀寶,余慶擲出豹子,通殺。

  余慶大怒:“怎麽越押越少,你這是耍賴!”

  “我押600你嫌多,擲出個豹子你又嫌少,想發財卻沒膽量,賭錢賭到你這份上,還想贏錢!簡直是癡人說夢,以後人家要是問起,最好別說起你有師傅,丟人!”

  年有慶把所有銀寶倒在賭桌上,聲音沙啞低沉,額頭青筋乍現,說完抽了自己一嘴巴。

  余慶頓了頓,小聲道:“好,這是你說的,那就不設最低、最高籌碼,不許賒欠,不準贏了就跑,除非一方輸光為止。”

  “好,沒問題!”

  “請大家做個見證!”

  眾人見有戲可看,大都點頭叫好。

  接下來年有慶押640個銀寶,余慶深吸一口氣,拿起骰子,一連擲了六次,終於擲出了點:“五點”余慶拍胸頓足,松了一口氣。

  年有慶吹一口骰子,趕了個三四五,年有慶贏。

  余慶一屁股坐在板凳上,腦袋裡一片空白,他還沒來得及把周圍人嘴臉一一看在眼裡,傷春悲秋一番,兩顆銅板從衣兜裡掉出來。

  余慶手捧銅板,像找到救星一般。

  “慢,我還有賭注。”

  年有慶鄙夷看了他一眼,兩人第四回合開始,由於余慶擲的有點,因此還是由他接著坐莊。

  接下來奇怪的事情發生了,無論兩人怎麽爭鋒相對,怎麽換骰子,甚至輪流坐莊,皆是以平局收場。

  余慶的兩顆銅板既輸不掉,也休息贏一分錢。

  直到余慶的耳邊響起一句話,他才大夢初醒,用賭坊裡的行話來說,叫錢乾酒醒。

  “鬼也不贏吊命錢!”

  余慶這時想起病榻上的母親,最近有些神志不清,老是半夜裡莫名哭泣,睡著總說胡話,現在還眼巴巴等著自己抓些安神的藥回去呢!

  大夢初醒的余慶拿著吊命錢衝出賭坊,他想,亡羊補牢,一切應該還來得及。

  可惜,並不是所有人都有浪子回頭金不換的機會,他的不幸,才僅僅開了個頭而已。

  “烏鴉頭上過,無災必有禍,不怕貓頭鷹叫,就怕夜貓子笑,小夥子……你恐怕是要倒大霉咯!”

  一道略帶沙啞的聲音蓋過風聲,清晰傳到正在趕路的余慶耳中。

  本就有些膽怯的余慶,突然聞得有人在自己背後說話,心臟不受控制地砰砰直跳,身軀微微搖晃,手上哆嗦,兩個銅板一前一後掉到地上。

  銅板掉下後余勢未止,說巧不巧地滾到講話之人跟前,更巧的是,右邊那顆銅板竟是立起來的,沒有倒下。

  余慶回頭、轉身、彎腰、撿起銅板、抬頭,一系列動作幾乎在瞬間完成,眼睛直勾勾地盯著眼前這突然出現的人,來人也在打量著他。

  余慶二十出頭,錐臉杏目,高鼻厚嘴, 臉色蒼白,眼神閃躲,似在盤算著什麽。

  來人四十有余,國字臉,駝峰鼻,山羊胡,一襲半灰半黃長衫難掩其非凡氣質,一對瑞鳳招子半睜半閉,隱約間透露火光,嘴巴裡嘀嘀咕咕,最古怪的莫過於那一對眉毛,時而一字排開,時而成倒八字形。

  來人右手提著燈籠,左手撫須正不加掩飾地上下打量余慶。

  目光接觸,余慶本能覺得對面山羊胡透著古怪,十之八九正醞釀著針對自己的陰謀!

  余慶仔細一想,聲音有些耳熟,好像在賭坊裡聽過,難道是專門打劫賭徒的強人?可自己如今一貧如洗,管他的,套套話再說,余慶試探性地埋怨道:

  “人嚇人,嚇死人,老……大叔,您不會不清楚這個理吧!”

  看著眼前山羊胡子其貌不凡的樣子以及對方那左手那神乎其技的手勢,余慶強壓心頭怒火,及時收回“老兄”的稱呼,自降一輩稱對方為大叔。

  直覺告訴余慶,輸掉祖宅有可能不是他今晚所做的最大噩夢。

  “唉!奇怪,真是奇怪。”山羊胡左手五根手指正以一種奇異的組合迅速抖動著。

  拇指和中指搭成一座橋,其余三根指頭反覆從指橋下快速通過,似在尋找出路。接著換成拇指和食指搭橋,其余三根手指迅速穿過。然後又換成拇指和無名指、小指……

  余慶依樣畫葫蘆,他把兩手藏在衣袖裡,雙手互相使勁幫忙,即便他怎麽生拉硬扯,只差把手指掰骨折了,終究做不到山羊胡的動作,更別說達到後者那種速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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