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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見或不見》第1章 相遇
  剛來三中的那段時間,認識了一些和我一樣熱愛音樂的朋友,其中就有副社和安哥。

  副社江湖人稱渣女,安哥說她之前交往的男朋友足夠湊十桌麻將,而且每次都是她主動提的分手。反觀安哥就沒那麽花,到現在都還喜歡他的初戀情人,經常深夜網抑雲發說說祭念當初的那份感情。

  我自稱老五,本意是致敬唐朝樂隊的吉他手劉義軍,但他們都叫我鑽石王老五,就變成了一種調侃。

  安哥教我他是如何追女孩子的。

  當你喜歡的那個女孩要轉身的時候在遠處看著她,或者就一直盯著她看;等她看向你的時候和她對視0.5秒,然後轉移視線。

  我有試過這種方法,但都以失敗告終。直到有一次大家出去喝酒的時候我就問安哥,他說著他的故事來回答我的問題。

  “十七班,”他說,“我們剛上高中的時候就和她分在十七班,有時候人就是這樣,遇見一個你喜歡的人,即使她有了喜歡的人,就算那個人退一萬步也不可能是你,還是阻擋不住喜歡。”

  我聽得津津有味,副社打斷他的話。

  “劃重點,你喜歡的人是誰,怎麽追到手的,又是為什麽兩個人要分手。”

  他歎了一口氣,點上一支煙。

  “她叫陳佳佳,剛開始我沒想過追她,是她先接近的我,後來班上的人瞎起哄,她就問我願不願意做她男朋友,我一緊張,把不願意說成了願意。”

  我不由自主地笑了笑。

  “最後是她甩的你,還是你提的分手?”

  他岔開話題,“重要的不是這個,是我想告訴你那種方法的前提是,那個女孩喜歡你。”

  我白了她一眼,可又找不到話說,一口悶了杯子裡的酒。

  “重要的不是你有多喜歡她,而是她會不會喜歡你,這是個問題。”

  那天晚上有點鬱鬱寡歡,心裡五味雜陳,回來的路上一直戴著耳機循環播放網抑雲歌單。又想對她說些什麽,卻發現早已經刪了她的好友。

  遇見就遇見吧,誰讓我的命那麽賤,可你為何要選擇視而不見。

  我想,安哥那天也是徹夜未眠吧。

  副社是個大大咧咧的女孩,人長得甜,說話的聲音又好聽。大家經常在社團活動結束後去食堂四樓的奶茶吧裡吃飯,經常在一起吹吹牛,偶爾也會出去喝上一頓。

  她說別看她人是個渣女,其實在她心裡藏著一個人,只要這輩子還活著,即使是死了,做鬼也不打算放過他的那種。

  上初中那會兒,副社喜歡上了一個同班的男孩,不是因為對方有多帥,而是隨眼緣相中的。雙方父母見過面,都舉手支持她們在一起。但中考後一個去了三中,一個去了實驗一中,至此兩個人就再也沒有了任何聯系。

  酸嗎?去他媽的。

  副社吸吮了一口手裡的奶茶。

  “如果還記著他,我想站在他面前,看他有幾分像從前。”

  只不過有的人注定要錯過,有些話,注定要等他走了之後才能說出口。

  副社喜歡音樂純粹是一時心血來潮,向父母拚死拚活買了一把吉他,而自己學得又不是很上心,經常纏著我教她彈吉他。沒撐過幾個星期,就提不起興趣。

  有一次她讓我教她彈《晴天》,我告訴她說學吉他不能一步登天,要從最基礎的開始學。她沒聽進去,我就教了她幾天,她吐槽說太難了,又對我說想去先練爬格子。

但過了沒多久,這事又忘記了。  她問我五年是怎麽堅持下來的,我說這個其實很簡單,先這樣,再這樣,然後這樣就行了。

  她白了我一眼。

  “算了,我還是去找安哥教我。”

  我不解地看著她,剛想說什麽,副社擺擺手,收拾東西就先離開活動室了。安哥也很無奈,連自己都沒學明白,又叫她來找我。

  過了幾天,副社消失了整整一個星期,我問安哥她去哪兒了,他不肯告訴我。等副社回來了,卻又不怎麽經常看見她。

  這事我沒放心上,很快又回到了之前把酒言歡的狀態。安哥經常翻牆出去買烤串,帶些啤酒,回來一起去學校機房打遊戲,第二天早上就直接去教室上課。

  而副社除了每天下午去活動室練歌,就只有星期六晚上幾個人約好出去吃飯喝酒。

  安哥酒量不行,本來就是戴著眼鏡的人,摘了眼鏡啥也看不清,喝酒的時候又想要撐面子,直到他倒下去的那一刻,他才清淨下來。

  反觀副社就有一絲女中豪傑的感覺,一箱啤酒走路不帶飄。只是喝了酒,無論多少,她都會臉紅。

  有一次大家約著去學校外面的烤魚店聚一聚,有我和安哥,還有和他們一起的高二學長學姐,後來玩熟了就認識了耀天和大熊。

  這次副社沒怎麽喝,在這幫糙漢子中間略顯刺眼,但沒過多久就來了幾個學姐。

  她話也不多說,坐在吹風機旁邊,低頭自顧自地玩手機。安哥和我問她怎麽了,她只是微微一笑,不打算說些什麽。

  等接近尾聲的時候,副社突然哭了起來。

  “我喜歡的那個人,他已經找女朋友了。”

  我放下手裡的東西,想安慰她,卻又不知道怎麽開口。

  “四十五個,”安哥問她,“你說的是哪個,我們學校的?還是說第四十六個?”

  副社給他一個白眼,哭著哭著居然笑了出來。

  “對了,”我想起一個人,“你說的該不會是他吧。”

  她什麽都沒有說,點點頭。

  “怎麽辦,”她問我們,“不知道為什麽,我現在突然很想他,想立刻看著他,抱著他。”

  “那就去唄,只要你想去的話。”

  “可是,我們之間隔得那麽遠,怎麽去?”

  安哥沉默著沒一會兒,接過話。

  “很簡單,”他說,“站起來,左腳不動,邁出右腳,在右腳著地的瞬間邁出你的左腳,重複剛才的動作,打車,擠公交,實在不行坐火車坐飛機。”

  副社白了他一眼,突然就笑了。

  “算了,本來是想抑鬱的,結果被你個傻批給整不會了。”

  誰還沒有在心裡悄悄藏著個人呢,但就像我說的,重要的不是你有多喜歡她,而是她會不會喜歡你,這是一個問題。

  起初喜歡那個女孩的時候跟人家表白,她說她有喜歡的人了,我們之間是不可能的。然後又說高中不想談戀愛,最後才知道,她還沒和初中男朋友分手。

  我總是想她要怎樣才會喜歡我,誇張到是不是等喪屍病毒爆發了,全世界都死光了,再去救她。會不會,是我他媽的想多了。

  安哥過來安慰我。

  “喜歡一個長得好看的姑娘,想和她好,那他媽的叫耍流氓,但如果只是喜歡, 不去打擾,那就是祝福。”

  所以,祝福她吧,喜歡的人也好,陌生人也罷,祝福是一種從不會吝嗇的感情。感謝我們的相遇,也感謝我們,只是相遇。

  大家混熟了之後經常出去喝酒,到了安哥當東家,他打電話給我,“老五,快來我家吃火鍋,什麽都準備好了,就差你帶點火鍋底料和菜了。”

  我一聽就來了精神,馬上跑去超市買菜。

  他又打電話給副社,“快來我家吃火鍋,啥都準備好了,就等著你帶兩提超純啤酒。”

  副社去買了超純啤酒。

  他打給天耀,“耀哥耀哥,快來我家吃火鍋,啥都準備好了,就只需要你帶上點兒肉就行了。”

  肉被天耀買了,大熊沒去,就我們幾個,等我們陸陸續續地到了他家後才發現自己上了當,說好的他請我們吃火鍋,結果卻成了我們大家湊錢請他吃了一頓火鍋。

  後來這種行為被禁止了,而安哥實在不好意思,就帶著我們去學校外面吃烤串,算是彌補吧。後來遇到了余生,這損招又被他玩了一次。

  余生是我們後來認識的一個朋友,人長得憨憨的,說話也是鋼鐵直男,想到啥就說啥。我們大家吃飯的時候總喜歡帶上他,騙他去跟別的小姑娘要QQ號。

  他原本是打算去素描社的,但遇著安哥那個傻批,騙他說素描社去音樂廣場看台下面報名,余生還真就去了,然後他人被騙到了我們音樂社。

  在一次酒桌上,余生喝得不是很多,氣氛到了,便自顧自地說他的故事,很長很狗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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