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桃子和玉蘭又添了個女兒,阿牛和菜芯又生了個兒子,這樣一來三人攤人丁興旺。
但,也顧此失彼,連同菜花一樣忙得家裡這頭,忙不得三人攤那頭。
看來還得重辦托兒所,李對芳還想,今年李剛玉要考大學了,如果考上,她就可以與他結婚,之後又會生孩子。
可辦托兒所派誰去承擔呢?李對芳經過了解誰也不願去,因小孩的數量增加了,一群孩子嘰嘰喳喳、上竄下跳的自不說,又是屎又是尿的誰能受得了。
李對芳又想到田秀芬,可現在去哪裡找得到她。當年田秀芬挑起托兒所的擔子,可見有多麽的不容易,李對芳的內心不由升起了對她的敬佩。
在諸多無奈的情況下,李對芳別無選擇,決定自己挑起這付擔子。既然田秀芬能挑,她自己為什麽不能挑呢?
但問題來了,誰來主管三人攤的生意?李對芳詢問大家後,誰也挑不了,李剛石要出車運菜,桃子要兼銷生態雞,而菜花、玉蘭、阿牛又不是合夥人。
可這件事一定要解決啊。商議中李剛石說:“對芳姐做總管,既管托兒所又管三人攤。”
“啊……!這樣你不怕累死我啊?實際上我也沒法做到。”李對芳搖著頭。
“你不會聘請能人來管托兒所的嗎?”
李對芳想了想,眼睛亮了:“對,對!嗯……,看來的確得另請高明。”
……
三人攤的托兒所又能重建了,但所址選在李剛石的出租屋顯然太小了,得租間大的。
李對芳在附近走了個遍,最後找到一家關閉了的幼兒園,覺得挺理想的,接過手來就可開辦,而且地面又夠寬,房間也多。
李對芳與房主簽完合同趕著回三人攤,路上她想,讓李剛石一家和桃子一家搬過去合租住,這樣很劃算,三人攤就不用花多少錢了。
李對芳物色好了主管人,她叫黃姐,不但有辦托兒所的經驗,還有管理幼兒園的經歷。另還招得一名女工,叫小英,是個剛從幼兒護理學校畢業的。
阿牛說,他和菜芯也要搬去托兒所住,因這樣不用來回接送孩子了,住房租金也照出。
李對芳連想都不想就答應。因為三家搬去住所出的租金,就支付了整個托兒所,需付租金的三分之二。
而三家自己所出的租金也很劃算,因為他們分別租房時所要付的租金,大大多過在托兒所住所付的租金。
皆大歡喜!他們三家在一起住還可相互照應。
托兒所開辦一段時間後,黃姐對李對芳說:托兒所的地方夠大,房間仍有多余的,可以對外擴招,同時還可辦幼兒園,招三歲以上的幼兒。
李對芳望著她遲疑了。對外擴招?還要辦幼兒園?這責任太大了,你黃姐擔得起嗎?出了事可不是鬧著玩的,不行!但李對芳不好說,只是答應考慮過先。
但黃姐說,辦幼兒園我做過,有這方面的知識,請放心。只是有利潤後得分一半給我。
李對芳不答理她,去三人攤了。晚上她獨自一人思索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