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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世晉隋》第4章 戶調法令
西晉統一,司馬炎終於從邊關戰事中騰出手來。經過漢末至今半個多世紀的亂世,人民的生活早已困苦不堪,尤其是土地問題,更是到了火燒眉毛的地步。  之前雖有軍閥采取過一定的土地政策,如曹操的屯田製等,但都是為戰爭服務的,談不上國計民生。況大敵當前,他們也沒時間研究這些問題。這些問題一直延續到西晉這個再度統一的封建政權出現。

  關於土地制度,裡面的文章大了去了,若要寫本書詳述中國封建制度的土地變遷,相信其厚度連新華詞典都望塵莫及,但無論怎樣的制度,其目的都一樣:把農民牢牢地固定在土地上,心甘情願地為統治階層當牛做馬。

  至於漢末三國連年征戰過程中給經濟帶來多大破壞,可通過人口數量窺其一斑:漢桓帝永壽兩年(公元156年),中國人口約5647.6856萬人(《續漢書晉國志五》),到西晉統一(公元280年)時,全國僅剩800萬人!人口下降了86%!

  封建社會,人口就是生產力啊!東漢版圖和西晉大致相當,由此可以推測,西晉的人口密度堪比今天的俄羅斯,絕對的地廣人稀!千裡無人煙絕不是聳人聽聞。這樣的人口密度,就是給你一千畝地,你種得過來嗎?

  由是如此,社會底部的農民階層還是沒有多少土地,有人會問:土地呢?都被士族階級蠶食了。這裡先闡述一下士族這個概念。

  “士”是統治階層中知識分子的統稱。一個人稱為“士”,和該“士”有親緣關系的一群人稱為“士族”。至於士族的形成,還得追溯到兩漢的人才選拔制度。

  兩漢時期,科舉制度遠未出現,但統治者必須找一些文化人來給他們打工,為了確保人才的可靠性,兩漢都采取“察舉”制度。即以道德行為作為評價標準,我們讀兩漢人物的傳記,經常會看到,某某人,某某年,舉孝廉。這裡有一點區別,“舉孝廉”是根據下面民的反映作為參考標準;察則主要依賴於上級官員的觀察,有點指定的意思。

  孝廉制度有個前提,即必須是同鄉人。比如你是上海人,就不能由北京人來察舉,即使你品行再好,可本地名額已滿也是沒辦法的事,反之亦然。

  這種人才選拔制度在兩漢倒也沒多大問題,以此選拔出來的忠臣良將也不在少數,否則大漢帝國的國祚怎麽會長達四百年之久。

  可到了諸如漢末時期的亂世,這種方法就行不通了,原因很簡單:大規模的人口遷移。比如河東打仗了,人民為避戰禍,紛紛跑到河西,那河東年底的孝廉怎麽找?兵災過後千裡斷炊,好不容易找到個人還是來河東探親戚的;河西也不輕松,突然湧入這麽多人,要全是流氓地痞無賴也就算了,可其中偏偏有那麽幾個品行非常好的,察吧,不是本地人,不察吧,難以服眾。

  問題來了。

  一個牛人用另一種制度解決了這一問題,牛人名叫曹丕。他創立的九品中正製一直沿襲了三百多年。(221-587)史書記載,“魏氏承顛覆之運,起喪亂之後,人士流移,考詳無地,故立九品之製,粗具選舉之本耳”(《衛

  晉書卷三十六》)。

  先從字面解釋一下這個制度,“九品”:人的品級(區別品行)分上中下三等,這三等隨意組合成九品(上上,上中…),“中正”是一個非正式官職,主要負責孝廉的察舉。考察的對象主要分三部分:家世,行狀(個人品行),

品級(主要依據行狀)。  這樣以來,中央政府就控制了人才的選拔,九品中正製成於曹丕即位之前,在一定程度上緩和了各大家族的矛盾,但沒有哪一項制度是十全十美的,九品中正製的弊端很快顯現出來。

  首先,司馬家族肯定不會放棄“中正”這個肥差,掌握這個職位,等於掌握了國家的人才選拔,那些選拔上來的人大多數會效忠司馬一族。前文我們提到過,司馬炎曾出任中撫軍,這也是接司馬昭的班,本來軍中就有許多司馬氏的親信,中正一到手,朝野幾乎完全被其控制。曹丕能鎮得住司馬氏,曹睿曹芳也不是孬種,可再往後呢?如此一來,九品中正製反成了司馬氏排擠曹氏的得力工具。

  司馬炎正是靠這些人登上王位的(當然了,不一定全是司馬家族的人)。

  隨著時間發展,九品中正製被各大門閥勢力絕對操縱,上面提到,品級主要以個人品行判斷,到後來,則主要依據家世。這從根本上抑製了寒門士子進入中央領導層。如果你祖宗八輩全是貧農,那麽很不幸,即使你有經天緯地之才,也隻能做到縣令。

  漸漸地,士族門閥幾乎控制了整個國家。西晉那幾個士族,扳著指頭都能數過來:司馬氏,曹氏,羊氏,賈氏,楊氏等。千萬別小看這幾個士族,其中有的甚至影響了中國長達幾百年。

  劉毅曾上書直陳九品中正製的八大罪狀,最著名的當屬那句“上品無士族,下品無寒門”。劉毅時任諫官,主掌吏治,是西晉時期為數不多的正直大臣,一生不畏權貴。一次司馬炎郊遊,要劉毅將他與漢代的皇帝做個比較,劉毅直言相勸:“陛下可與桓靈二帝相比!”司馬炎竟大笑:“有你這樣的忠臣在,看來我還是比他們強一些啊!”在石崇王愷鬥富時,劉毅家裡卻窮得都揭不開鍋了,連司馬炎都看不過去,經常派使者送去錢財以及柴米油鹽(是夠窮的)。

  司馬炎點點頭,表揚了劉毅,僅此而已。身為士族階層的代表,他能怎麽做?

  西晉年間的耕地可分為兩部分,一部分為州縣所有(國有);另一部分為豪強世族所有(私有)。由上面我們可以得知,士族階層在西晉初年急劇膨脹,他們兼並了大量的政府耕地。政府難道不管嗎?政府當然想管,但又不能管得太嚴,西晉就是靠這幫人發家致富的,撕破臉對誰都不好。

  官田一再減少,老祖宗的屯田製已經於264年徹底廢除,而新的制度尚未形成,底層的人民群眾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千百年來,中國農民的願望一直很簡單:擁有屬於自己的一畝三分地,能填飽肚子就行了,如果政府連這點願望都不能滿足的話,其後果是相當可怕的,聲勢浩大的黃巾起義剛過去不久。

  司馬炎意識到了這一點,他開始著手解決土地問題了。

  首先,政府把全國(包括番夷)人口按年齡分成了三部分:16歲至60歲之間男女為正丁;13至15歲,61至65歲為次丁;其余沒有勞動能力的為老小。

  內附的屬國按距離也分為三部分:遠的;很遠的;遠在天邊的。

  分人完畢,下面是不同人群的權利義務。

  正丁男,耕50畝地,正丁女20畝,次丁男25畝,次丁女及老小不事耕作。(筆者算了下,按此分法,筆者家中當有170畝地,真真的想種蘿卜中蘿卜,想種白菜種白菜)。至於義務,丁男每年上繳捐三匹,棉三斤,丁女或次丁男減半。外族也有規定:遠處不種田的每戶上繳360斤米(米三石),很遠的繳60斤(米五鬥),至於遠在天邊的,運糧實在不易,每人直接繳28文錢。

  前面部分的實施應當沒多大問題,可後者恐怕沒那麽簡單。

  匈奴,鮮卑這些民族自古就是“馬上民族”,逐水草而居,去哪弄小米去?他們要是有還犯得著搶嗎?至於遠在天邊的, 誰知道你大晉用貝殼還是刀幣。

  晉朝統治者可能也想到了這一點,沒辦法,誰讓你拿種莊稼的地放羊了?

  這種分土地的制度稱為“佔田製”,其後上繳實物的制度稱為“戶調製”。

  正當朝野的達官顯貴名門望族想破口大罵司馬炎這小子忘恩負義時,朝廷頒布了第三項發令:

  品官佔田蔭客制度。官僚地主可以按照品官高地佔有10頃(一頃合100畝)到50頃土地;佔有佃戶1到15戶;佔有衣食客1到3人,此外,他們還可以按官銜高低來庇蔭親屬作為自己的依附農民。

  不愧是晉朝的開國皇帝,司馬炎這招太絕了!我們仔細研究一下這條發令,可以發現其中存在很多模糊辭令。尤其是最後一句,附屬農民的上限是多少呢?

  法令沒規定,我們完全有理由推測:多者九族,少者三世。

  此外,一名官員可佔有10-50頃土地,要知道,這些人的親戚也都是地主(中低層官吏不予討論),親戚的親戚也不是農民(大族嘛)。

  如此一來,說了等於沒說,這條法令不僅沒有上限,連下限也沒有,拿現代話說:糊弄人。

  此法令連同上面兩條一起稱為“戶調式”,是西晉初年基本的土地政策。

  忙活了半天,政府終於在基本不傷害大地主利益的情況下收回了一些土地,相對士族佔有的土地可能隻是微不足道的一部分,但社會底層的農民終於不再流離失所四海為家了。

  社會生產力也開始慢慢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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