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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娛之我的時代》第一百四十二章 楊躍那麽狂,我倒要聽聽他的歌怎麽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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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謂時移世易。

 以前楊躍將那三首歌賣給《精忠報國》劇組,一則是因為他那時還沒什麽名氣,二則是因為莫建良名氣要比鄭潮大得多。

 如今他的人氣可以說不輸於國內頂尖歌手,自然不能把歌曲版權都賣了出去。

 要知道,他現在一首歌能吸金上千萬,如果賣出整首歌,即便劇組用數百萬來買,他也虧了。

 所以,這首歌他隻賣插曲權。

 也即是說,歌曲出來,劇組只能拿去做插曲,發布到音樂平台後的收入歸他,跟劇組沒關系。

 他相信,只要劇組決策人不蠢,就不會拒絕。

 因為以他現在的人氣,為一部劇寫歌、唱歌是能起到頗大宣傳作用的。

 ···

 某公司影視製作中心。

 鄭潮正盯著人剪輯,一旁的助理就湊過來道:“鄭導,楊躍那邊回信了。”

 “他有歌嗎?”

 “有,說今晚八點前就能將歌本和小樣發過來。”說到這裡助理頓了下,“但他要求歌曲必須由他唱,而且隻賣插曲權。”

 “什麽?”鄭潮一聽眉頭大皺,懷疑自己聽錯了。

 助理只能再重複一遍。

 然後鄭潮就緊皺著眉頭沉默了。

 助理見狀還以為鄭潮生氣了,就道:“鄭導,這個楊躍也是不識趣,真以為自己成了一期節目的金牌唱作人就了不起了。

 咱們影視圈的,誰不知道鄭導您劇中的歌不是大火也會小火一把啊。

 問他邀歌是看得起他,他居然還提出這麽苛刻的條件,簡直不識好歹。”

 鄭潮帶著黑框眼鏡,近視有點厲害,大眼珠子看著明顯有些往外凸。

 他聞言翻動著大眼珠子白了助理一眼,道:“我看不識好歹的是你吧?

 我既然找他邀歌,自有我的道理。

 不過,他這要求確實有點苛刻了。

 歌曲由他唱沒問題,但居然隻賣插曲權···這是太自信,怕我們分他的錢啊?

 不找他邀歌的話,你說我要現在找人專門製作歌曲還來得及嗎?”

 助理並不笨,剛才那番話只是揣摩錯了鄭潮的心思。

 這時聽鄭潮如此問,不禁訕笑道:“再過一周您的劇就要播出了,現在找人製作,怕是難得到什麽好歌。”

 對某些劇組來講,買歌、邀歌也會花費不少錢,關鍵很多時候還得不到合適的歌。

 於是一些劇組就未雨綢繆,邀請有實力的音樂人為電視劇定製歌曲。

 這樣做能否省錢先不說,起碼可以得到合適的歌。

 鄭潮是搞後期製作時發現缺了一首插曲,這才想到臨時向外面邀歌。

 他是廣撒網,多斂魚。

 早兩天前就向一些相熟的音樂人邀歌。

 可惜目前為止表示有合適歌曲的只有兩三人,給的歌他還並不滿意,這才嘗試向楊躍邀歌。

 又沉思了會兒,鄭潮便道:“等晚上拿到了楊躍那首歌再說吧,真要是合適,就隻拿插曲權。”

 “那咱們該給多少錢?”助理問。

 “打聽到莫導那三首歌多少錢了嗎?”鄭潮反問。

 “聽說是三十萬,但是九月的事,那時楊躍還沒出名呢。”

 聽見這話,鄭潮頓覺上火的那顆牙又開始疼了。

 楊躍沒出名莫建良就一首歌給十萬,現在他來買,即便隻買插曲權,價格也要翻個好幾倍吧?

 看來這部劇成本又要增加了。

 ···

 別墅辦公區。

 楊躍和田慶見了面。

 “這是目前‘雲頂物業’的全部資料,您請看。”

 田慶將幾個文件夾放在了楊躍面前。

 這事是他主動做的。

 雖然楊躍說將公司交由他搭理,但作為一個經驗豐富的高級打工人,他很清楚,有些事老板不說他卻不能不做。

 說起來,這物業公司他原本是建議取名“楊氏物業”、“故夢物業”這類和楊躍有關聯的名字。

 結果楊躍直接取了“雲頂物業”這個名字。

 目前雲頂物業下面就雲頂別苑這一項業務,為了方便照看,公司就在附近一商品房二層租了幾百平充當辦公場所,正式掛牌運營。

 雲頂物業目前的人事,除了會計是楊躍這邊招聘後派過去的,其他的都是田慶招聘的。

 楊躍並不懂物業公司的經營,所以只是將幾份資料隨便看看就放下了。

 他找田慶來是為了另一件事。

 “我旁邊那兩棟別墅的情況打聽到了嗎?”

 雲頂別苑的獨棟別墅有三十六套。

 目前入住率僅有三分之二。

 這三分之二裡有一半是原主人居住,還有一半則是被人租住。

 只有二十幾戶人家,也難怪別苑內的綠化野蠻生長、無人打理。

 楊躍當初挑選別墅租住時,就有考慮到日後成名是否方便的問題。

 所以他專門挑選了四套都沒人住的別墅中的一套。

 這四套別墅恰好佔據了別苑東南角。

 東邊靠牆兩套,南邊靠牆兩套。

 夾角處是一塊幾百平的小樹林。

 考慮到他和三個女生的別墅都租了一年,而一套別墅對於工作室來講可能會不夠用,他便準備將另外兩套別墅都租下來。

 然後將這四套別墅整合成一個封閉的小園區,充當工作室的臨時基地。

 如果是那種由開發商承包,買下地皮一體開發的居民小區,楊躍想這麽做當然不行。

 但這些別墅嚴格來說,算是以前村民自建的。

 無論是地皮、還是房屋的權限都在村民自己手裡。

 所以,只要取得了原主人的同意,這件事還是很好辦的。

 田慶聞言笑道:“這兩家人都在南邊發了財,在當地買了房,全家都搬了過去。

 我剛聯系到他們時,他們都說沒興趣。說是寧願房子空著,也不想租給不認識的人。

 後來我不得以,試著提了下您的名字,這兩家就立馬改變了主意。

 不僅同意租給您,而且一年租金只收10萬。

 我後面細問,才知道原來這兩家人裡面也有人喜歡聽您的歌,算是您的歌迷呢。”

 “照你這麽說,我現在也算是歌迷遍天下啊。”楊躍聽了忍不住一笑。

 “可不是嘛。”田慶立即捧哏。

 至於說原主人一年收10萬租金,楊躍還真不覺得給他優惠了。

 那兩套別墅原本就都是簡裝,因為原主人沒準備出租,又在南方常年不回,不說年久失修吧,條件也比他租的這套差了一大截。

 想要住人,必須得重新裝修一下。

 一套至少得花個十幾萬。

 而且以他如今的名氣,住過的房子肯定是會增加些特殊價值的,以後別人要是慕名來租,那價格估計會上浮不少。

 楊躍其實也想過直接買房。

 可一則他還沒想好買什麽房、在哪裡買。

 二則,他如今手上雖有幾千萬,但相對於申海的房價來講並不算多。

 要買別墅的話,即便是郊區偏遠位置,一套也得一千多萬。

 何況他還需要攢錢作為後面擴大文娛事業的資金。

 所以,就算買房,他也得慎重,要再等一段時間。

 田慶又接著道:“另外兩家我也找人談過了,他們同意修建小園區。就是私底下跟我說,希望您明年還能繼續住這兒。”

 楊躍一聽就笑了。

 心想:都是聰明人啊。

 說起來,他住進雲頂別苑出名了一兩個月,雖然別苑人很少,他進出也低調,至今其他住戶都不知道這裡住了個明星。

 可他租了房的那家主人肯定是知道的。

 這家夥沒宣揚,還同意他修建小園區,又讓他多住幾年。

 明顯是打著“獨自”悶聲發大財的主意。

 雖然被人佔了點小便宜,楊躍卻沒不高興,因為這也方便了他的計劃。

 想到這裡,楊躍便笑著對田慶道:“既然都談妥了,就趕緊找施工隊乾起來吧。

 我這工作室要簽新人了,總這麽寒酸可不太好。”

 田慶笑道:“您放心好了,這些都是小夥兒,一個月內保證完成得漂漂亮亮!”

 等田慶離開,楊躍稍微休息了會兒,就去張昶的錄音棚錄製要給鄭潮的歌曲小樣。

 張昶去西域旅遊時,就將家裡的鑰匙給了他,錄音棚也交給工作室代為管理。

 準備把插曲權賣給《男人三十》居住的那首歌,楊躍前世就很喜歡,還唱得不錯。

 錄製起歌曲小樣來自然是得心應手。

 於是下午五點多就把歌曲小樣錄製好了,連同歌本一起發到了鄭潮的電子郵箱。

 這時候,鄭潮還在盯著剪輯——雖然不是他親自動手,但剪輯卻跟他的提線木偶差不多。

 剪輯雖然不爽,卻敢怒不敢言。

 鄭潮也很煩。

 這剪輯是個需要連貫性的工作,就是得熬時間,甚至是熬夜。

 他覺得自己禿頭就是剪輯工作害的。

 聽助理說楊躍發來了歌曲小樣,原本有些疲憊的鄭潮立即精神一振。

 他道:“是嗎?剪輯這邊先停一下,大家一起聽個歌。楊躍那麽狂,我倒要聽聽他的歌到底怎麽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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