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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啟人生:我能打給十年前的自己》一百五十二 凶殘依舊
熱門推薦:陳瑞呆住了,他怎麽也沒想到,會鬧出這樣一出事?

更想不到,為什麽警察會來找自己?

再者說,就算蘇森真的給王中琦下了毒,那也不是自己指使的啊?

“陳先生你也不要太過緊張,我們只是請你回去協助調查。”

“並不是要拘留你或者怎樣?”

警察雖然說話是笑眯眯,但所有人看到他們這樣的笑容都會心裡打鼓。

畢竟都不是小孩子,誰不知道這幫家夥的手段。

對你笑,也許就是麻痹你,放松你的警惕呢!保不齊就為了套你的話呢!

也許你那句話,說的不對勁,就讓人家給抓住馬腳了呢!

而警察越是這樣說,與會的其他股東就越是滿腹的狐疑,這時大家看著陳瑞的眼神可全都變了。

好家夥,剛剛大家還擁護他來著,可現在所有人都恨不得都躲他遠一點。

因為所有人都知道,茲要是到了明天,那王中琦的命案爆出來,就必定會佔據頭條上熱搜。

大家可都不想自己的名字,會出現在這樣的新聞裡。

陳瑞在經過最初的驚慌時候,也迅速冷靜了下來。

尤其是看到會議室裡所有股東的表情,還有門口那些偷偷窺探進來的腦袋。

他就知道,自己不能在這地方久留。

萬一要是被越多的人看到,那明天傳出去的話就會越難聽。

對公司的傷害也會越大,光是一個協助調查,都能讓公司股價蒸發幾個點。

如果自己在搞點什麽動作,被警察強製傳喚的話,那就更麻煩了。

所以他很光棍的站起身:“好吧,我這就跟你們過去。”

“哈哈,那可謝謝陳先生了呢!”

“誒!配合警察工作都是我們應該的。”

陳瑞臨走的時候,狠狠的瞪了高遠和孫成君一眼。

今天這件事,如果不是他們兩個搞得鬼,打死他都不信。

他自問可從來沒有讓蘇森去給王中琦投毒。

可蘇森被牽扯進去了不說,連帶著自己也被刮到了。

要說背後沒有人使勁,打死他都不信。

這次只要他能活著出來,這倆人死定了!

高遠就不用說了,疥癬之患!

還有大鵝有如何?在絕對的大股東面前,你就算再大的哢,也得給我盤著。

他心中發誓,到時候就算大鵝想要一個體面的退出都不可能!

這時徐一直接掏出了電話,開始聯系律師了。

陳瑞出了這樣的事,這明顯是有人背後在搞大動作。

公司的律師已經不能用了,必須要從外面重新找一個。

陳瑞跟著警察們離開了會議室,會議室裡立刻就是嗡嗡聲一片。

所有人這時都緩過了神來,真是天下之大,無奇不有。

一家公司的高管,居然把公司的老板給毒死了,這還有王法嗎?還有天理嗎?

這件事不論如何,都會是今年魔都商界的最重磅新聞。

至於被牽扯進去的陳瑞,那就更重要了。

萬一陳瑞要是真的參與了這個案子,那可怎麽辦?

“咳咳…各位尊敬的股東,剛剛咱們的CEO陳瑞先生的事大家也看到了。”

“原本呢,股東會應該散了,可現在陳瑞出了這樣的事,我覺得我們的股東大會還是非常有必要從新開一次的。”

“畢竟陳瑞這樣的行為,可是會給公司的商譽和聲譽帶來致命的打擊的。”

“這樣的新聞如果傳出去,明天公司股價最少都要下跌百分之五!”

“所以我覺得,不管陳瑞本人到底有沒有參與到這件事裡,我們都必須拿下他。

”“因為只有這樣,才能最大程度減少公司的損失!”

果然如同之前所料,陳瑞這才離開,這高遠就跳出來再度扯旗造反了。

“高遠,你就這麽迫不及待?”

放下電話的徐一,看著恬不知恥的高遠,感覺肺都快被氣炸了。

他和陳瑞還有金俊豪可算是堅固的鐵三角,可現在缺了一角。

那現在就是他們最虛弱的時刻了。

剛剛還猶如牆頭草一般的中小股東代表們,果然這時候又開始變臉了。

“誒!徐總,話可不能這麽說啊?”

“就是,陳總他攤上了官司,總不能還要連累我們公司吧?”

“就是,公司股價下跌百分之五,你知道那是多少錢嗎?”

“我們可不像平白無故跟著賠錢呢?”

“而且,你又知道,陳總是不是真的和這個案子無關?”

“就是,萬一最後要是真的被人查出來,真的和案子有關呢?”

一大幫的中小股東代表, 又開始了他們見風使舵的表演。

“好了,別廢話了,舉手表決吧!”

金俊豪顯然是不耐煩這樣無用的爭論,直接說道。

最大單一股東都開口了,其他人自然是不敢在囉嗦了。

“同意免去陳瑞CEO職務的人請舉手?”

高遠立刻蹦了出來,果然不出所料,大多數的中小股東這次又跳反到了他那一邊。

這次他們手裡的投票權,又再一次到了百分之四十八!

看到金俊豪沒有隨波逐流,徐一這次終於是松了一口氣。

他扭頭看向了高遠:“陳總不在,這次參與表決的投票權一共只有百分之八十二。”

“你們拿到了百分之四十八的投票權,可這也隻佔有效投票權的百分之五十八點五。”

“不到三分之二,所以你們免除陳總職務的表決不能通過。”

可這時,一直沒怎麽說話都孫成君卻突然發聲了。

“誒!徐總,話不能這樣講,根據公司的章程規定。”

“當公司的法人,或者高管,因為涉及違法犯罪等行為,給公司帶來嚴重傷害時。”

“或者聲譽損失的時候,公司其他股東有權利投票決定,是否免除法人或者高管的職務。”

“而按照咱們公司章程的規定,這個時候,就不能按照正常程序走。”

“因為這屬於重大突發事件,按照章程規定。”

“遇到這種突發狀況,公司召開股東大會,只要超過半數的投票權同意,就可以任免公司高管的職務了!”

好家夥,大鵝果然還是以前那隻凶殘的大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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