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醫院剛發生的慘劇讓他心痛不已,在這之前的很久,民航的急診醫務人員已經向院領導反映了,可是沒人去保護這些醫生,任由慘劇發生,楊振絕不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在自己科室。
果不其然,兩天之後,一堆家屬輪番在急診科吵鬧,可他們沒有打砸,沒有擺花圈、設靈堂,保安來了一堆也只能在旁邊看著,畢竟他們沒有做出過激行為。
在楊振和諸多家屬反覆交涉後,他大致明白了對方的用意,還好,他們這番目的並不是報復,而是為錢。他在急診待了這麽多年,也清楚面對親人的暴斃,家屬沒有一個緩衝的過程往往容易情緒過激,很多醫患衝突往往也是在這個時候發生的。可是過一陣,等家屬心情平複下來,畢竟斯人已逝,已經挽回不了,那麽能有一些經濟上的賠償或許能抵消一些失去親人的悲痛。
對方開價50萬,可是要錢也該走法律途徑,找他楊振也沒用。
幾天后,隨著死者的火化,大部分家屬便也心下了然,畢竟都還有事情要做,沒必要每天到醫院鬧個沒完沒了。要得到賠償去鬧事也沒用,最後還不是得上法院。
死者妻子仍然在病房和醫生辦公室反覆尋找了李賀多次,自然是未果。可她這般三天兩頭的在科室吵鬧找茬也著實讓人心煩。
再又看到死者妻子在辦公室門前探頭探腦時,趙英煥索性在胸口掛上了李賀的工作牌,並且特意從她面前晃過。對方見她反覆尋找的人終於現身了,立馬便撲上去,抓住趙英煥的衣領,“你還我老公命來!”
趙英煥一把掙開她的雙手,理了理工作服,“你看清楚了再說。”
“就是你,你就是化成灰我也認得你!”女子仍色厲內荏,只不過面對對方同樣強硬的態度,也不敢進一步造次。
“那你可看好了”,趙英煥拉下口罩,“不用說化成灰,就是換個工作牌,戴上口罩,你就能認錯!反覆給你說了害死你老公的是疾病,不是醫生!不要再無理糾纏了!”
甩下這句話,趙英煥便絕塵而去,隻留下死者妻子惘然的愣在原地。是的,其實也沒隔幾天,自己便也記不清那個醫生的確切長相了,何苦還抱著這般執念不放。
自此之後,死者妻子便也沒再來過醫院。可沒多久,楊振便接到了法院的傳票。
李賀從沒有想過,有一天,他會以被告人的身份坐在法庭之上。
“被告人李賀,系天城市中心醫院急診科醫生,我的當事人質疑他的丈夫因腹痛入院,你為何沒有在第一時間接診病人。”律師發問。
“患者當日就醫時,自行從側門到了醫生診室,並沒有先通過預檢分診台分診,並且他們是在網上掛號,全程繞開預檢分診太,當他們到達診室的時候,參與值班醫生護士並不知道患者的存在。直到他們主動找了上辦公班的護士,我才知道他的存在。”李賀如實答道。
“請問當時你為何要脫離崗位,不在醫生診斷室。”對方代理律師繼續發問。
“我當時在給另一個手外傷的病人做清創縫合,所以當時不在所在的診室,隔壁診室有醫生在,但是患者也沒有去隔壁診室就診。”
死者妻子立刻回答到,“隔壁醫生診室的病人非常多,連坐的地方都沒有,我當時也問了那個醫生,說我丈夫肚子痛的厲害,是膽囊炎又犯了,你先給他看下吧,那個醫生說,他辦公室人很多,著急的話還是去隔壁等著吧,
醫生一會就能來。” 在解釋清這個問題後,對方代理律師繼續問,“你為什麽說自己丈夫這次腹痛的原因是膽囊炎又犯了呢。”
死者妻子立馬拿出死者近三月的體檢報告,死者膽囊上的確是有一顆較大的結石。“我丈夫之前也是像這樣痛過,去做了好幾回彩超,都是這個結果,每次吃點消炎利膽片就能好一些,如果好不了,就去醫院輸點消炎藥,當天就好了。”
控方律師繼續發問,“李醫生,你在接診患者之後,在你懷疑到患者可能是心血管疾病之後,為何不在第一時間完善心電圖,而是使用鎮痛藥物。”
“在詢問過患者病史,並做了基礎查體之後,我一直給家屬說,患者的症狀不像膽石症,更像是心肌梗塞,我立刻讓護士協助將患者送到胸痛病房,我考慮患者罹患心血管疾病,準備拉心電圖,在常規十二導聯心電圖完成後,因為還要拉後背和右胸導聯,所以十二導聯的心電圖就沒有上傳到心電圖室,但是我在平板屏幕上已經看到患者的II、III、IVF導聯均有有明顯的ST-T段抬高,符合下壁心肌梗塞表現,準備繼續做後背和右胸導聯。”
“但是患者因疼痛難忍,煩躁不安,無法配合後面的檢查,所以我喊護士臨時給他注射了一支嗎啡,讓患者疼痛緩解後,再去完善之後的檢查。患者稍微安靜下來之後,十八導聯的心電圖尚未做完,患者便出現了意識喪失,隨即出現了呼吸心跳驟停,之後便是後續的搶救。”李賀如實回答。他當時的確是這樣處置病人的,,他的診治流程和搶救過程沒有錯誤。
“你說當時已經完善了心電圖,可是我們並沒有找到那份提示心肌梗塞的心電圖的結果,只有一張死亡心電圖的報告。”對方律師繼續發問。
在護士做完第一份心電圖時,因為要執行李賀“嗎啡鎮痛”的口頭醫囑,並沒有立即上傳檢查結果(老式心電圖機器在檢查完畢後直打印圖紙,但是現在很多醫院的心電圖都是在平板電腦上直接顯示波形,醫生可以直接在屏幕上判讀結果,夜間電腦上傳信息後,可在心電圖室打印圖紙),她便又跑到急診藥房取藥,畢竟是毒麻藥品,不可能就這樣放在搶救車中。她在肌注藥物後,患者突發室顫,接下來便是後面的搶救,她便忘記了上傳心電圖的事情,後面又有其他護士使用這台平板電腦式的心電圖機,將她未標注姓名且未上傳的心電圖覆蓋掉,所以目前沒有直接證據證明李賀的證詞。
一時間,李賀也再說不上話來,他偏過臉去,看了看身旁己方的辯護律師。希望對方可以來幫忙想到對策。
可是楊振在知道醫院指定的辯護律師時,就知道這場官司必輸,這個油頭粉面,還不合時宜不合身份的帶著根老粗金鏈子的律師,是院長的外甥,據說司法考試考了很多年都考不上,後來好不容易上岸了,卻沒有哪個事務所要他,好歹他還有個三甲醫院當院長的舅舅,所以順理成章的進了醫院當法律顧問。這些年但凡他經手的案子,醫院毫無例外的都是賠錢了事,哪怕醫院毫無過錯,最後控方也都拿了個盆滿缽滿。
楊振也知道這個己方律師基本就是形同虛設了,於是自己充當了辯護,將當時的實情和盤托出,他也提出醫院在保留證據這一塊確實做得不妥,但是他也陳述,“在當時的情況下,患者發生室顫,隨即又出現呼吸心跳驟停,在這種情況下,任何一個醫生的本能反應都是全力去搶救患者,而不是考慮如何防范日後的官司,好在法庭上拿出各種完美的證據堵住控方的嘴!”
對方律師沒有功夫去聽楊振慷慨激昂的陳述,隻抓住對方的漏洞,“既然你們拿不出喬方偉(死者)死於心肌梗塞的證據,又為何不提議家屬做屍檢,去明確患者的死因。”
“我們提議過了,家屬當時情緒非常激動,堅持認為喬方偉只是膽絞痛,是那支鎮痛針藥導致了患者的死亡,”李賀陳訴。
“證據呢”,對方追問到,“我們複印了醫院的病歷,所有的知情告知書都沒有家屬的簽字,包括屍檢同意書!”
“家屬當時情緒非常激動,拒絕簽署任何告知書。”李賀回憶起當時的情景,死者妻子像一頭髮怒的狂獅,根本沒人能勸她簽字。所以那一堆同意書,直到病歷被封存之後,仍然都是空著的。
“他們瞎說!”死者妻子情緒激動,“他們壓根就沒有讓我簽過字!”
李賀有些震驚,他想不到,在法庭之上,有人居然可以這般顛倒是非黑白。可是對方這樣反咬一口,他們的確是拿不出證據,他們不像警察,可以佩戴“行醫記錄儀”,還原當時的真相,為了顧及病人隱私,楊振一直沒同意在搶救室裡安監控,一扯上醫療官司,他們憑借的全是各類醫療文書,可是偏偏家屬當時也是拒絕簽字的。
對方律師像是早就認定了對方同樣拿不出建議過屍檢的證據來,繼續氣定神閑的發問,“中心醫院急診科給出的結果是考慮患者死亡的原因是因為心肌梗塞,可是卻拿不出相關的證據作為支持,而患者的確又是在肌注了藥物之後,忽然發生的呼吸心跳驟停,監控顯示,死者在被推進胸痛病房之後,護士曾經跑出過病房,又在急診藥房取了針藥回來,再然後,患者就被緊急推到了搶救室進行心肺複蘇。我們有理由認為這是一場醫療事故,患者完全可能是因為這支針藥喪命的!”
“這只是一支嗎啡而已,患者當時痛的厲害,就先用了一支!”楊振辯解。
“監控顯示,護士取藥的時間在零點38分左右,而之後電子醫囑顯示開具嗎啡的時間是凌晨1點40分。雖然說電子醫囑是之後再補錄的,但是當時護士有沒有可能取錯藥物,或者沒取錯藥物,但是遵從醫囑,用了不適合患者當時疾病的藥物,從而導致患者死亡!而這支嗎啡只是你們知道用藥錯誤之後,再以嗎啡的名義補錄的!”對方律師繼續發問。
此刻的李賀,越來越覺得如坐針氈。九年多以前,他進入醫學院的時候,就聽老師說過,醫生是一個如履薄冰的行業,就是一個一腳在醫院,一腳在法院的行業。
彼時他尚還年輕,不知道這裡面的厲害和無奈。法律上歷來講究一個疑罪從無,是假設這個嫌疑人是無罪的,控方檢方要找出證據去證明他是有罪的。可是唯獨對醫療官司這個疑罪從無卻是不成立的,亦即在一場醫療官司中一開始就認定了醫生是有罪的,一開始就認定了醫生的治療和搶救是有錯誤、有漏洞的。一旦出了事故(甚至壓根就不是醫療事故的),只要鬧上法庭,醫生就要自己舉證,自證是沒錯的。可是眼下,他們根本就拿不出證據。
楊振當時提出過,將當晚搶救藥物的安瓿瓶保留下來,以備不時之需,特別是嗎啡,隸屬毒麻藥品,管制更是嚴格,需要回收使用過的安剖瓶。當晚的值班護士也照做了,她們將喬方偉當晚的搶救用藥的安瓿瓶都保留了下來,其中當然也包含了那支用過的嗎啡。可是清晨臨近交班時,科室裡又搶救了另一個終末期心衰的患者,導致當天的交班有些混亂,打掃清潔的護工將這些安瓿瓶混在一起扔了。
所以面對控方律師的發難,李賀完全沒有招架的余地。他一直覺得,當一個醫生,治病救人就好,卻哪曉得居然要如此處處防范,眼下的醫患關系惡劣,糾紛頻發,但是他以往一直覺得只要自己在診治上不出錯誤,就不會有問題,而眼下,他才覺得自己果然是“to young to simple “。
“當時醫院的確有建議家屬給死者做屍檢,明確死因。家屬雖然沒有簽字,但是當時,我曾經給派出所打電話說了這個事情,希望他們派人到醫院來調節一下,建議家屬完善屍檢明確原因。”在控方已經認定自己已完全掌握了局面後,楊振拿出了一支小巧的錄音筆,“這是我從公安局掉出的當時的錄音。後來殯儀館來人, 家屬也跟著去了殯儀館,警察到醫院後沒見到家屬,就回去了。”
楊振當庭放了一下那段從公安局提取的電話錄音,電話裡,楊振在對接線的警察說著這件事情,背景聲音裡,清晰的聽到,李賀在對家屬說,“結合患者的心電圖看,患者死亡的原因考慮是心梗,但是你們確實有疑問,建議屍檢。”可是卻傳來女人的咆哮聲,“他就是你們害死的,我們堅決不會屍檢,讓他死了還要死無全屍!”
死者妻子也有些愕然,她沒想到,當時自己的話也被錄了下來,直接否認了先前“沒人告知建議屍檢”的證言,當下與律師低聲交談,討論對策。
法官宣布暫時休庭,再宣判結果。
喬方偉家屬拒絕屍檢,無法明確死亡原因。天城市中心醫院,在喬方偉死亡事件上,診治及時,搶救過程無明顯差錯,無證據證明天城市中心醫院急診科在診療中出現重大醫療事故,喬方偉死亡,不能證明為醫療事故,多系自身疾病引起,但天城市中心醫院在保留證據上,存在明顯漏洞,且未及時完善書面簽字,對喬方偉死亡事件,存在輕微醫療過錯。對此,出於人道賠償,判決天城市中心醫院賠償喬方偉家屬喪葬補助金、精神損失費等共計四萬二千人民幣整。
面對這樣的結果,李賀心裡是接受的。四萬多的賠償,不算多,大部分有醫院承擔了,科室也承擔了少部分,落在他個人頭上的那點賠償就更少了。可是,這次的事件之後,讓他很長一段時間,情緒都極為低落,而這一切,趙英煥都看在眼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