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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諸天成為救世主》第18章【鬥智鬥勇,無師自通】
  斯賓塞也很慫,機智的岔開話題,先不說伏擊的事了。“我們什麽時候去停車棚呢?”

  “要等到天黑以後,否則我們很難成功的伏擊騎摩托車的追兵,這很關鍵。亞歷克斯,尤曼吉什麽時候天黑?”戴蒙問。

  “這裡大概三、四天才天黑一次,我也不清楚。我有段時間沒經歷過夜晚了,也許快了吧。”亞歷克斯說了跟沒說一樣。

  戴蒙懶得吐槽這貨了,在遊戲裡他的主要敵人其實就是蚊子,鬥智鬥勇20年。

  “大家休息等天黑吧,到時我一身迷彩方便隱藏,冰箱可以直接隱身。只要他不張嘴誰都看不見他,張嘴也只能看見兩排白牙,這是他的強項。”戴蒙拍板道。

  冰箱愣了一下。“夥計,我懷疑你這是種族歧視。”

  “你想多了,我在誇你。不然我為什麽選你做搭檔一起行動?我知道你一定有膽量和我一起做這件事。”戴蒙笑道。

  冰箱用力搖了搖頭,直白的拒絕了。“不,我沒有膽量做這種事,請你換個搭檔OK?你們需要什麽武器,我提前從包裡拿出來給你們。”

  “那好吧,瑪莎的任務不變,其他四人悄悄溜進倉庫,我一個人去伏擊。”戴蒙沒生氣,也沒失望,痛快的改了主意。

  斯賓塞有點不好意思的說:“要不我來幫你吧?”

  戴蒙搖了搖頭,笑道:“誰都可以乾這活,除了你。因為你是這個遊戲的第一主角,敵人重點對付的人。往壞處想,要是你和我一起伏擊,敵人或許能知道我們的位置。你去倉庫吧,敵人在前門射擊的話,你就從側門繞出來攻擊。”

  除了戴蒙,這裡沒人想要冒險和敵人交火,哪怕知道了自己有三條命。

  戴蒙也沒想勉強他們,和玩家們分開行動成功率更高,因為他的存在感十分薄弱。第二關大部分敵人忽略了他,上一關連BOSS范佩爾特都被他偷襲成功了。他的自信心爆棚,感覺這次也是穩的。

  眾人休息了大約10個小時,想提前去停車棚也不方便。因為冰箱喝雞尾酒壯膽,才三杯就喝多了。

  冰箱喝醉後開始說胡話,吹牛皮,傻笑。

  他高估了自己的酒量,在遊戲裡他的體型比現實裡小很多,更容易上頭。

  對他來說,三杯瑪格麗特就等於三碗不過崗。喝醉後他敢去伏擊敵人了,一群雜兵有啥可怕?來一頭老虎他都敢上去滑鏟。

  戴蒙總共喝了六杯,讓亞歷克斯又做了一次,一點事都沒有。

  已經距離“按時回家”晚了25年的亞歷克斯不介意再晚一點。斯賓塞等人知道時間流速不同後也不著急了,急也沒用。

  冰箱睡覺的時候,其他人開始為通關做準備。

  瑪莎練了練巴西戰舞,由於是她的強項之一,自然而然就能使出來,變身炫酷女孩。

  她還和斯賓塞一起對練了格鬥技巧。勇石博士皮糙肉厚不怕打,瑪莎可以全力以赴,進一步了解了自己現在的格鬥水平。

  他倆有許多獨處的時間,感情飛速升溫。

  戴蒙和亞歷克斯兩人走下水道又去了一趟集市。這是戴蒙主動要求的,反正閑著也是閑著,想要探探路。由於火種需要時間充能才能再次穿越,他不可能和玩家們一起離開尤曼吉。等遊戲通關後,他得獨自在這裡生活一段時間。

  他們帶回了一些食物,還有一台錄音機給瑪莎做裝備,跳巴西戰舞時放BGM。

  之後亞歷克斯在棚屋點著了一根蠟燭防蚊子,

和貝瑟妮聊起了關於未來的事。戴蒙則獨自進樹林,找地方練習狙擊槍。  在現實中,普通人想很快學會用狙擊槍是天方夜譚,完全不可能。做狙擊手對人的身體素質要求非常高,必須有足夠的手部力量。另外,狙擊手要有優秀的視力,心理素質,還要有大量的實彈練習。

  戴蒙不同,把兩支槍裡的20發子彈打完就已經摸到了一些門道。

  他開掛了,穿越後學習使用道具特別快,在做準備和開槍時,心裡仿佛有個聲音告訴他這麽做是對是錯。

  他只需花時間多調整幾次,用正確的姿勢開槍,就能很好的使用武器。這是一種玄妙的感覺,無師自通。

  他的身體素質比斯賓塞和瑪莎差許多,但在使用武器方面,其他人加起來天賦都不如他。

  打光子彈沒關系,戴蒙用繳獲的機槍子彈作為材料,又造了10發狙擊槍子彈出來。10發他認為足夠了,不用多造,槍太大不方便攜帶。

  傍晚,由亞歷克斯帶路,六人整裝出發。

  五個玩家的心情都很忐忑,他們不知道接下來會遇到什麽。晚上開飛機會遇到開戰鬥機的紅毛猩猩嗎?這次他們要是在天上被打下來,會團滅的。壓力最大的是亞歷克斯,其他人能復活,他可就直接嗝屁了。

  戴蒙則很興奮,因為停車棚裡有許多載具,他想都掃描一下,提升自己的“煉金術”。

  天還沒有全黑,幾人來到了停車棚附近的山坡上,居高臨下做實地考察。和白天一樣,停車棚正門外有個簡陋的棚子遮陽,下面有兩個拿槍的士兵看守,其他地方都沒有敵人,只有鐵絲網把倉庫圈起來。

  戴蒙問:“亞歷克斯,你確定敵人是從那個坡來嗎?這很重要,如果我埋伏的地點不對,你們在倉庫可就不安全了。”

  “我確定,他們是騎摩托車來的,速度很快。第一次我的熱氣球沒飛起來就被他們包圍打死了。第二次我飛了起來,他們也開火打我,只是沒打到。 ”亞歷克斯皺著眉頭,全是糟糕的回憶。

  “我這就過去埋伏,萬一他們選了其他路線,你們就用槍在倉庫裡守著,保命要緊,不要露頭。大家優先保護亞歷克斯,他不能死。亞歷克斯在倉庫點個蚊香,如果我們乾掉了敵人你卻被蚊子咬死了,那就太不幸了。”

  斯賓塞問:“你準備怎麽做?”

  “找個暗處放黑槍乾掉落在後面的敵人,搶一輛摩托車再來支援你們,和第二關時一樣。我倒是想在他們必經之路上埋地雷,可惜在集市轉了一圈都沒找到。”戴蒙說了自己的計劃。

  亞歷克斯感歎:“你太勇(陰)敢(險)了,不怕被發現亂槍打死嗎?追兵很多,他們的火力一定比你猛。”

  “那可不一定,我打算用雙人摩托車上的機槍。”戴蒙說著,走到雙人摩托車邊拆機槍去了。

  “那槍我看過固定的非常結實,根本拆不下來……什麽?”斯賓塞正說著,戴蒙就已經把機槍給拆下來了。

  “挺重。”戴蒙提著機槍說。

  斯賓塞驚訝的問:“你是怎麽拆下來的?你特麽連個螺絲刀都沒有啊!”

  “這是我擅長的能力,不只是使用武器,拆也擅長。”戴蒙笑著把槍放到了地上。

  他用火種把連接機槍的金屬當做材料吸收了。他只需用手接觸兩秒鍾,心裡想著吸收,就這麽簡單。只不過火種吸收的材料越多,需要的時間越長。

  身處遊戲世界,大家的思路都變開闊了,不那麽重視邏輯性。戴蒙說這是技能,其他人立即就相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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