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起來看了會英語單詞,果然沒啥用,一共三十個單詞,寫出來的就五六個。
老師說錯九個以上的都是D等,我連對九個都做不到,看來之後也都是D等了,希望之後的聽寫少一些。
下午寫小說,還沒開始寫就想放棄,日常對寫小說有畏難情緒。
只有讓自己感到輕松快樂的事才是能夠長期堅持下去的事,凡是痛苦的事,總有一天會放棄。
其實寫小說對我來說也挺有意思的,只可惜自己對自己的要求過高,反而變成了一件痛苦的事。
雖然學了許多寫作的技巧,但其實也沒必要每時每刻都提醒自己使用,隨緣寫就好。
晚上則是把數學學了一下,進度拉到了目前老師正在講的地方。
最近看到一篇很符合我們對愛情想法的短篇小說,《破碎故事之心》。
很喜歡其中的那句“愛是想觸碰又收回手”,這一句話就可以概括我喜歡所有女孩子的經歷。
但是我十分清楚一件事,我對她們僅僅是喜歡,而絕非談不上愛。
無論我在心中把自己形容得多麽深情,我都知道我其實隻愛過自己。
我既愛自己,又不愛自己。
出於愛自己的緣故,我選擇獨身一人,因為只有獨身一人,我才能自由的處理我自己複雜的想法。
昨天晚上做了一個夢,夢裡我在做夢,而且在夢中夢裡我知道自己在做夢。
一個正常人如果知道自己只是在夢裡,做的所有事都不必負責,那麽一定會做出與平時表現得截然相反的行為。
而我第一時間想做的事,當然是一個正常男人在生活中想做又不敢做的事。
盡管我很清楚並不喜歡yyq,但我的確是夢到了她,並且對她產生了想法,估計在潛意識裡,她在我看來的確很漂亮。
但是我從來都不做春夢,或者說我們總是無法將春夢進行到底。
如果春夢的開始是源自我們內心的欲望,那麽我的另一面,極端強烈的道德感總是會出來攪局。
這一次的結果也同樣不出意料。
所以對於愛情,我們並不是難以做出選擇。相反,在我們感到糾結的時候其實就已經做出了選擇。
我們選擇獨身一人,而且只能是這個選擇。
這個短篇小說寫得讓我非常有感覺,裡面的那封情書,以及回信都很打動人心。
但是很明顯,在愛情面前感到自卑的男生還可見到,但是如此獨特的女生卻是難得的。
我沒辦法形容我的感覺,但只要知道作者是個男人,就明白,筆下的女性往往是最符合男人追求,卻又最不可能出現在現實中的。
如果有機會,以後可以仿照這封信寫一封情書,不過現實世界中我大概是沒機會了,我沒辦法再喜歡上誰。
不過倒是可以寫在小說裡,肯定會有不少讀者沒有看過這本小說,卻能在其中感受到共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