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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聽雨吟》第120章 恍然間
  那確實如同岩石縫中汩汩湧出的泉水,就連有人悄然推門進來也絲毫沒有察覺。

  突然睜開眼時,她已經站在那裡了,我抬起頭,定定地看著她的雙眼,看了好一會兒,她坐在沙發扶手上,也看著我。

  一開始我還以為是自己的記憶編織的形象,但的確是活生生的她。

  “睡著了?”

  她問我,聲音非常低微。

  “沒有,我只是想點兒事。”

  我坐起身。

  “身體可好?”

  “嗯,還可以!”

  她微微笑道。

  這微笑恍若淡淡的遠景。

  “我馬上就得走,本來不該到這兒來的,擠一點時間跑來的,要馬上回去才行,喏,我這發式好笑吧?

  “哪裡,非常可愛。”

  我說。

  那樣癡癡得沉醉在一個記憶裡,確實可以讓心平和很多,感受不到風,也無法傳達雨的清涼,靈魂超然物外,就是這樣的感覺。

  隨著午後的推移,窗外陽光的色調變得柔和而沉靜,一派秋日氣息,小鳥兒成群結隊地飛來,落在樹枝上,又一忽兒飛走。

  至少目前不存在煩雜的情緒,古老的金字塔屹立在沙漠裡,其實那裡並不存在沙漠,就在前不久一叢小灌木剛剛被羚羊吃掉,這裡失掉的是一片原始豐茂森林。

  我知道這裡也很可愛,這裡堆放著一切的記憶,馬車碾壓過的痕跡依舊能尋來,那些往日的歡聲笑語還在耳邊如雨滴降落在耳垂上,那年冬季的灰色毛圍脖讓脖子起了一陣泛紅的痘痘。

  我不可能永遠待在這屋子裡,也不可能時常躲藏在碼頭倉庫,也許將來會有那麽一天我會離開這裡,我需要去古堡,去獲取新的地理位置。

  途中也許會爬山,會過河,會走很多很多的路,會接受自然的各種各樣的考驗,這樣就必須擁有足夠健康的體魄。

  堅持承受厄運,也會讓神性更加純淨,不畏懼艱難,並以此苦中作樂,我喜歡自己動手解決問題,這會用得上肌肉和腦子。

  偶爾的自我格鬥訓練,並不是全部為娛樂。

  跑步也是為了高度的精神集中,偶爾有疲憊的時候,做事情有熱情總是好的。

  在微末粒子中,偶然瞥見穿著一樣衣服的人,或許是肌肉疼痛出現了幻覺,我開始了我浮誇的表演。

  “痛,痛…”

  我像是小醜一樣晃動胳膊,緊接著大腿的肌肉也不聽使喚,連樓都下不來,生怕一下子摔到樓下去。

  一直到艱辛下樓,用完早餐,才覺得疼痛不那麽要命了。

  紅色玫瑰的倒刺實在鋒利,真不知道這是什麽品種的玫瑰,不過花瓣形狀好看,是心形,香氣也比普通玫瑰香幾分,顏色也更加血紅,適合用來泡澡。

  恍惚間,我似乎看到了更大的利用價值,我可以用來製作蛋糕,這香氣會在空氣中散開,香氣分子的氣味擴張會讓蛋糕如同蜂巢一樣氣孔分明,可以再加點高級奶油,紅色玫瑰封面。

  在這安靜又祥和的日子裡怎麽能沒有蛋糕呢?

  那次離家出走的事情,大概是小學五年級的時候,都是一個人騎著自行車到北島,北島有很多的草地,所以我就跑了去。

  不出半天,父親就氣哄哄地把我領我回來,中途還吃了一次炒雞,返回家裡。

  那時候,父親向我說了很多話,盡管十分不連貫,講了我出生前後的事情,還怪我把那個錄音機給拆了,

都是平時沒怎麽提起過的事情。  想來,我和父親兩個人也是可以單獨那麽心平氣和地交談,他下巴上的胡子長了一些,過了一些時日,我攢了一些錢給買了一個刮胡刀,這事情圓滿結束了。

  本來這次離家出走還想做出驚天動地的大事,可是就這樣被三言兩語給馴服了,到現在是因為什麽離家出走的我也忘了,反正一點印象都沒有。

  父親對往事的回憶都是這個樣子,一點都不波瀾起伏,都好像缺少什麽東西,平淡的很。

  正在入迷,突然想喝咖啡了,香味純正而濃鬱的,自己加糖和牛奶,有牛奶罐和方糖盒子,最麻煩也最有趣味的就是一點一點磨咖啡豆。

  這個手動的咖啡裝置似乎是不太靈活了,木製,打算要更換一個。

  突然又想起咖啡木製品店的店老板,阿克斯老頭,光禿禿的天頂蓋,左眼睛有點白眼,看著著實令人恐懼,那種來自地獄小鬼的語音,在六月天聽了都微微發寒。

  不過,這老頭人著實不錯,雖然樣子可怕,卻不會欺負一個小孩子。

  鋼琴的黑白鍵,勾勒出一副圖景,那是對往事的重現,那熟悉的身形已經逐漸遠去了,剩下的只有傷心的回憶。

  第十三個黑鍵曾掉落過多次,無論用什麽方法就是無法與原來的位置貼合,這是一架年老的鋼琴,從奶奶到父親再到我這裡,已經老得不能出聲了。

  水仙花街第三家店,是一家接近百年的肉餅店,味道似乎從來沒變化,周圍的店面換了又換,本來吃麵的改成烤雞了,賣饅頭的成了新的火鍋店。

  我想是我太敏感了,會對這些東西傷憂,從某種意義上來說這也是一種失去,熟悉的年齡也換了新的陌生面孔,又要重新去認識。

  馬克集市,規模比以前小了太多了,有馬販子,牛販子,還有實物套圈的,一個上午剛好從一頭逛到另外一頭,現在一眼就能望到頭。

  規模小了以後,人數也減少了,漸漸得就成了當地人應急的小生活市集了,僅僅是提供日常需要。

  之前不同,有從幾十裡外來的人,那個時候馬克集市就是方圓百裡最大的集市,養活不少的人,現在水仙花也不香了。

  在酒桶街,經常會看見一群宿醉的人躺在地上人事不省,他們一醉就是兩三天,滿身的酒氣,當時的孩子們想不通為何會有這樣的一群超級酗酒的人,隻當做是一個樂趣。

  他們沒錢了才想著再去工作,有了一點錢直到花完為止,然後又重新去賺錢,如此重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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