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蒙正在客棧後院整飭他那把漢陽造,這把槍去年才剛剛從漢陽兵工廠裡出廠,打過的子彈最多不超過三十發。
半晚時分,二曼俏生生地來到雷蒙身後,低聲喊道:“雷大哥!”
二曼姓趙,今年剛滿十九歲,老家是淶水縣的,家裡出了變故,李一光花了八十大洋的彩禮把她從娶來還沒一個月呢,如今就成了寡婦。
趙二曼本來就身材高挑,差不多有一米七,杏眼圓臉柳葉眉,身高腿長皮膚白,在這個時代絕對算得上標致!
俗話說:“要想俏,一身孝”,如今二曼穿著一身白色孝服,雷蒙轉頭一看,差點眼睛都看直了。
“咦,你這麽來了?”
趙二曼說:“我來找雷大哥幫個忙!”
“什麽忙?你先說說,幫得上我才能幫!”
“嗯,雷大哥你能教我打槍嗎?”
“你學打槍做什麽?為李一光報仇?”
趙二曼點點頭,又搖搖頭,說:“我就是想學打槍,以後不管遇到土匪還是兵,都能不受欺負!”
“嗯,你這想法很不錯,黑風寨上那群女人也是這麽想的!”
於是雷蒙將那把馬牌擼子交給二曼,開始教她怎麽使用。
快到天黑的時候,一個大漢騎著馬,後面拖著一個渾身是血的男人來到客棧外面,高聲叫到:
“雷英雄可是在裡面?在下關友雲有大禮獻上!”
雷蒙正在客棧後院教二曼打槍,早就聽到了馬蹄聲,聞言一愣,“這人怎麽自己找上門來了?”
...
關友雲是一個典型的京西大漢,大約三十來歲,身高一米八,滿臉絡腮胡似乎已經幾日未刮了,此時看起來如根根鋼針一般。
他將一個渾身是血的男人一腳踢到在雷蒙面前,問:“雷英雄可還認得這個狗賊?”
雷蒙一看啞然笑道:“關兄有心了!不知道怎麽抓到他的?”
“我在永寧集外差點被這狗賊一槍打死,幸得老天眷顧反將他擒住,一問之下才知雷兄在這裡做的好大事,所以特把他帶來交給你處置!”
雷蒙笑了笑,“與關兄、鄂兄相比,我這點能算的了什麽大事,不過是恰逢其會罷了!不過竟然你已經來了,那就拿來吧!”
關友雲聞言呼吸一滯,“拿,拿什麽來?”
雷蒙轉身哐啷啷將四個包裹扔在桌面上,“我也不跟你廢話!六份財寶我這裡有四份,你那裡應該有兩份,我只要一樣東西,其它的你可以全部拿走!”
關友雲詫異地看著雷蒙,從背後取下兩個包裹也放在桌面上,一一打開,客棧裡頓時珠光寶氣,滿室生輝。
“雷英雄,你要的是哪樣東西?”
雷蒙看也不看:“我要的東西不在這裡面!”
“什麽意思?”
雷蒙說:“一顆珠子!那東西你們拿到了沒用,但對我卻有大用!你好好想一想,當時你們幾個到底是分到了珠子?”
關友雲想了想,說:“我記得一共有兩顆夜明珠,一顆在我世臣兄弟那裡,另一顆被荊老五分走了!”
“荊老五!”
雷蒙想起來了,當時他抓住小六子後,那小子交待過,他們就是在一個暗門子那裡逮到了那老色鬼,才順藤摸瓜找到永安客棧這裡來的!
想到這裡,雷蒙大喝一聲:“趙司令!荊老五那顆夜明珠,現在在哪裡?”
趙德勝膽戰心驚地說:“在、在縣城賽飛燕那裡!”
雷蒙一把將他提起來,
問:“縣城那裡?” “東、東三巷...”
雷蒙起身便走,卻被關友雲給拉住了,“雷英雄,現在時間已經不早了,這事急也急不了一會...”
“不,這事我很急!”
趙二曼聞言臉色煞白,“雷大哥...那我,我怎麽辦?”
雷蒙聞言一愣,心道:“你該怎辦怎辦啊!”
不過他轉瞬就明白了這女人在擔心什麽,她剛剛死了丈夫,娘家又遠在百裡外的隔壁縣,現在她需要一個主心骨。
他想了想,說:“這樣,關兄,你們帶上財寶連夜去鄂家村,我估摸著鄂世臣如果不出事的話,這會應該也已經回去了...”
可就在這時,客棧外又傳開來一陣馬蹄聲,關友雲連忙掏出一把駁殼槍,去門口看了一下,然後驚訝道:“世臣,你怎麽你又回鎮上了?”
鄂世臣和肖翠花,還有一個英武俊俏的姑娘騎著馬徑直來到客棧門口,聞言驚喜地問:
“原來是關大哥,你怎麽也在這裡?這位是...”
肖翠花卻先看清了站在門內的雷蒙,搶先答道:“他就是救了我和你娘的雷兄弟!”
鄂世臣連忙滾鞍下馬,“噗”地就跪在了雷蒙面前磕了三個響頭:“恩公在上,請受鄂世臣一拜!”
雷蒙有些古怪地看著鄂世臣好半天,直到肖翠花喊了他好幾聲“雷兄弟”,他這才將鄂世臣扶起來:
“鄂兄不必客氣,我的目的你應該已經知道了,我要到珠子就在你身上!”
鄂世臣也是一愣,“就在我身上?”
他連忙從懷裡掏出一個精致的小方盒,裡裡外外打開了三層之後,才露出裡面一顆鴿卵大的夜明珠,“恩公說的莫非就是它?”
雷蒙也不客氣,他一手接過,將珠子取了出來:“沒錯!我要的東西就是它了...但只是一半兒,還有一顆!”
就在剛才,雷蒙得到了系統的提示:“檢測到目標物品——定顏珠,任務完成進度1/2,請繼續尋找另一顆!”
...
當晚,雷蒙並沒有能去縣城找那個“賽飛燕”取回另一顆定顏珠,因為任務進度達到1/2時,系統開啟任務目標跟蹤功能。
根據系統提示,那顆珠子已經離開了易縣城,此時正在前往天津的路上了,反正一時半會也追不上,而且那顆珠子一直在系統的定位中,雷蒙索性也就不急這一時半會了。
“雖然現在黑風寨上的土匪已經被消滅了,但是這些穿著狼皮的官匪可還很多,鄂兄、關兄,你們如果真的想要為鄉親們做點事,保一方平安,我建議你們上黑風寨,把那裡建成一個可攻可守的根據地!”
“根據地?”鄂世臣一臉懵逼,“雷先生,什麽叫根據地?”
關友雲見多識廣,他說:“雷先生說的是不是南方那支隊伍的根據地?”
“沒錯!”雷蒙道“簡單地說,根據地就是以當地的老百姓為根基的地盤!這個你們能理解吧?”
“嗯,懂了!”
...
第二天中午,永寧鎮外的樹林裡,一座新墳已經壘起,封良才和趙德勝被雙雙反綁著跪在墳前。
鄂世臣掏出一把短尖刀,說:
“二曼嫂子,害死一光兄弟的兩個罪魁禍首就在這裡,只要你點點頭,我現在就殺了他們祭奠他!”
趙二曼咬著嘴唇一言不發,只是不停地往墳前燒著紙錢,雷蒙、關友雲和肖翠花三人則在一邊一旁耐心地等著。
過了幾分鍾,趙二曼突然站起來說:“我要親自動手!雷大哥,借你的那把槍用一下!”
雷蒙掏出馬牌擼子,遞給趙二曼:“送給你了!”
趙二曼感激地對雷蒙點點頭,然後按照昨天雷蒙教她的步驟,生疏地打開了手槍保險,上膛後用槍口抵著早就面如死灰的封良才後腦杓,說:
“一光哥!雖然我一直看不起你,可最終還是你用自己的命救了我!我現在就親手殺了這個畜生為你報仇,從此我們兩清了!”
“砰!”
封良才的半個腦殼被子彈掀開了,紅的白的濺了旁邊的趙德勝滿頭滿臉,他驚恐地叫道:
“雷爺!咱們說好的,等我家裡送來贖金你就放我走...”
雷蒙聳聳肩,說:“沒錯,但是直到現在也沒有見到你家送贖金來啊!”
關友雲道:“少廢話,快點送他上路吧!這畜生平日裡壞事做盡,殺了他不僅給一光兄弟報仇,也是給被他害死的鄉親們報仇!”
趙二曼看向雷蒙,雷蒙卻看向鄂世臣:
“鄂兄,你是想拉杆子打土匪保一方平安,還是隻想快意恩仇做個江湖遊俠?”
鄂世臣聞言一愣,他也是一個聰明人,一點就透,所以只是權衡了一會,就說:
“自然是殺土匪報仇,保一方平安!”
雷蒙又問趙德勝:“趙司令!你是想升官發財,還是聲敗名裂?”
趙德勝想都不想就選擇了後者。
雷蒙得到了答案,便攤了攤手,說:“這不就得了!給趙司令一份財寶和一匹馬,讓他趕緊滾蛋!現在有那個張辰和荊老五,還有這個封良才,這案子應該可以結了!對吧, 趙司令?”
趙德勝忙不迭應道:“結了,結了!各位都是協助破案的義士!我一定把你們的功績寫進結案報告裡!”
雷蒙笑道:“那也不必!你回去後好好管束一下你那些手下,尤其是那些不怎麽聽話還喜歡亂嚼舌頭的!”
趙德勝趕緊應道:“一定嚴加管束!一定嚴加管束!”
雷蒙卻搖了搖頭:“你現在答應得好,回頭卻又如果死揪著不放,怎麽辦呢?”
趙德勝:“我願立約書!”
雷蒙搖頭:“不,立血誓!”
趙德勝心中一顫:“血、血誓?”
“擔心什麽?又不是要用你的血!你旁邊不是有現成的嗎?”
就這樣,趙德勝蘸著封良才的血,在一塊白布上寫下血誓,內容就是他與荊老五、封良才等人共謀盜取珍妃墓陪葬珍寶,事後他獨得兩份,其余四人各得一份。
現在,只要他回去盡快砍了張辰、荊老五,便“死無對證”了。
為了活命,趙德勝不得不簽下這份“不平等條約”,往後他升遷得再高,但是把柄全在鄂世臣和關友雲手中。
寫完“血誓”後,雷蒙給了他一匹駑馬,帶上兩份珍寶往縣城而去,臨行前,雷蒙警告他說:
“以後大家都是盟友了,如果你敢食言,鄂兄就會把你監守自盜、栽贓陷害的消息放出去,我想京師、天津和上海的報紙肯定很歡迎這樣的新聞!到時候你跟那位孫大帥一樣出名了,我說的對吧,趙司令?”
趙德勝聞言,身形在馬鞍上一頓,差點摔了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