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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升明帝》第二百三十六章 形勢大好
他們甚至連耗費都還要再加耗費,稱為耗上耗。

水運的叫水腳,陸運的叫驢腳,漕運官船上的水手、運工、護送兵丁人等,吃糧都要算在運耗中,最離譜的還是倉耗,囤積糧食所花費的木料、蘆席也要算在倉耗裡,運往北京的漕糧,南米每石要征耗米二鬥五升到四鬥,加耗高達四成。

甚至戶部還要收平余陋規,每一千兩押解戶部的銀子,他們要加收二十五兩。

折銀征收,也一樣是加火耗。

這各種各樣的耗,往往甚至超過了正稅。

錢肅樂道,“臣等也深知百姓苦於耗費久矣,所以此次隻留了火耗一項,按一成征收,其余的全都革去,不再各種耗費,也禁絕耗上耗。”

“那麽說,如今寧波府的地銀是每標準畝二鬥,丁銀是每標準畝二升,然後再各加一成的歸公火耗,總計每畝就是二鬥四升二合,別無他費?“

“確實沒有其它了。”

五十二萬八千二百三十七石六鬥,這就是寧波府一年的地丁銀稅額,包括了火耗在內。

原先寧波一府正賦是十七萬石糧,加兩萬多兩銀子,然後就是各種加征、耗費等,而朝廷起運的只是正稅部份,還僅佔部份,各地還總是欠繳不齊。

現在,重新清理後,居然能達到五十二萬多石,如果按每石折一兩銀,就是五十多萬兩銀,若按市價折二兩銀,就是一百來萬兩銀。

當然,這五十二萬多石地丁,一成歸朱以海的內府,五成歸國庫,剩下四成留存地方財政。

國庫的五成都已經超過以前全部,而地方留存的數目也非常驚人。

其實按錢肅樂他們所說,看似增加了許多,但實際上,百姓真正掏的錢糧反而比過去少了,過去征收的正稅之外,加派、耗費太多,且主要是普通百姓承擔了,但那些沒落到朝廷和地方官府手裡,絕大多少是落到了官吏們手中。

這就是肥了經手的官吏,而損了公家。

現在簡化稅賦征收,加大地方留存,地方把留存的錢糧,拿來提高官吏的薪水,甚至是設置養廉銀和公使銀。

說白了就是把原來私下的行為,統一規范了,不許讓官吏們私自伸手去拿,統一規范由官府來征,然後再發給他們。

這樣做,好處是規范了,以前征多少,拿多少,沒有一個規矩,隨便拿,拿多拿少就看官員們的良心。

現在呢,一切有法有理可依,避免無底限的漁肉百姓。

當然,受益最大的是無地的百姓,他們從沉重的徭役或折銀中解放出來了,而對地主們來說,看似增加了稅賦,但朱以海免三餉等加派後,地主們其實也減負了。

有些事情就是這麽神奇,原來朝廷收不到稅,地方卻苦於暴稅,實則最大的禍害都是加征、耗費,都是被地方官吏們貪了,而地主們經常被勸捐強逼後,也想著法把正稅給逃了。

“你們打算折銀還是征糧?”

“我們打算在寧波各鄉、縣、府城都建立倉庫,地丁糧在一石以下的,可以折銀也可以納本色交糧,折銀按今年市價平均每石二兩折算。而地丁糧在一石以上者,須先保證一半的地丁納本色糧,剩下一半可以自己選擇是折色還是本色。”

“不論折色本色,都不再指派大戶充當糧長或銀櫃代收代輸,而是由官府派發糧單,在夏秋兩季,由百姓自己把錢糧送到鄉上。”

“每畝二鬥四升二合糧,包括了田賦、攤丁以及火耗,

除此之外,一律不得再征任何耗費錢糧,所有征收糧食等的成本,都由府縣拔給開支。” 朱以海聽的直豎大拇指,“聰明的人都會把複雜的事情簡單化,而一些蠢人或是心思壞的人,就會把簡單的事情故意複雜化好渾水摸摸魚,

你們寧波府走在了浙江全省的前頭,稅賦改革這件事情,做的很好,而且落實很快,沒停留在口頭之上。”

“其實事情不難,就是看有沒有真心想做。”錢肅樂一語點透,以往地方官吏誰有這個權限或是說有這個心思做這些事呢?

況且,阻力也確實大。

但如今特殊時期,前有監國在寧波斬謝三賓抄沒謝家,後又有監國在嚴州大殺四方,在這種形勢下,又有錢肅樂林時對這種掛著右僉都禦史、兵部侍郎的高官坐鎮,手裡還握著整編後的一協浙營士兵,誰敢反對?

許多本地豪強都在前幾個月的肅清整頓中搞服貼了。

真心想做事,還是比較容易的。


反正錢肅樂充分理會了監國的旨意,在寧波整理起來非常雷歷風行,甚至連魯監國的王府,都是一樣的納入清量整理之中,照樣按畝征糧,一樣攤丁。

其它官田軍屯等,也不管你官田民田性質,先一本征科,然後該怎麽收租再怎麽收,租是租,賦是賦,走兩本帳,不跟以前一樣混淆不清。

先賦後租,清清楚楚。

“地方留存四成,有二十來萬石糧,已經足夠地方開支,甚至能有節余了。”錢肅樂也沒想到,自己真做成了這麽一件大事。

“地丁銀只能算是基本稅,真正要想解決財政問題,還得靠工商等稅務,我這次來,其實就是來開源的。各地厘金局搞的怎麽樣了?”

“目前寧波厘金局,已經在全府各縣皆設有分局,照朝廷所頒的規定,配置稅官稅吏,並將原寧波恢復營等一些義軍,抽調不少人員組建了一個寧波稅警營,下轄兩營,總一千稅警。”

“我們的厘金主要分為三類征收,一是產出厘金,除田地種糧交賦不再額外征收產出厘金外,其余如種茶、種果、養漁、種樹等,產出發賣時,都要征收厘金,稅率為按百征一。

其二是過關厘金,我們在關津道口,設有關卡,對過往販貨行商征稅,稅率也是百征一。”

“第三種便是對坐商征收厘金,坐商交易,按百征一。”

朱以海點頭,“有設起征線沒?小額應當免征,關口也應當對普通百姓小販一定量以下免征。”

錢肅樂表示這些也都有考慮到,目前寧波厘金局已經初步完成構架,並開始運營,效果還不錯。

“我們預計,寧波府一年征收的厘金能達到十六萬余兩。”

“那不少。”

一個府的工商稅,十六萬兩其實不多。不過這也不全是工商稅,畢竟大明正經工商稅也是有的,只是稅率低的讓人發指,跟這厘金差不多,而且士紳商人們很少有交稅的。

比如茶稅,浙江一省一年就交一兩萬兩,實在太過份了。

“其實不少人認為,厘金除產出厘外,過厘和住厘可加征至百分之五,產出厘亦可加至二厘。”

朱以海擺擺手,“一步步來,不急,先把這厘金推行下去再說。”

一個寧波府一年十六萬兩,那一個浙江省一年起碼能得一百多萬兩,這已經不比地丁銀少了,所以朱以海挺知足的。

“鹽茶酒礦,應當行專賣制度,稅率上應當提高,尤其是食鹽,大明鹽法積弊已久,除了養肥了一群大鹽商,喂飽了無數貪官外,問題一堆,鹽價過高,百姓深受其害,但朝廷其實也沒從中得到多少錢,中間環節過多,全肥了那些人了。

明末一年鹽課最多不過二百來萬兩,而且未必能征上來。

朝廷每斤鹽卻抽稅二分二厘之多,官鹽零售價更是達到三四分銀子一斤,崇禎十六年江南水災,蘇松鹽價五分錢一斤, 這還是鹽產區,在陝甘,鹽價達到九分銀一斤。

明朝百姓吃鹽價格是北宋的六倍,北宋鹽稅一年卻有上千萬貫,而再對比下清朝,一斤鹽大約也就是二十文左右,但鹽稅收入卻也超過一千二百萬兩。

大明百姓吃的鹽價是其它朝的五六倍,結果朝廷征到的鹽稅卻反而只有其它朝的五六分之一,裡外裡相差幾十倍。

這問題大的離譜。

浙江也是個產鹽區,所以朱以海早在當初在嘉興時,就開始對鹽下手了,直接控制鹽場後,不再搞什麽鹽商資格鹽區劃分,只要來鹽場買鹽時一起把鹽稅交了,那麽誰都可以來買,誰都可以去賣。

甚至朱以海主動把鹽價調低,每斤鹽隻賣一分銀,這分銀子裡面,還包含了半分鹽成本,隻征了半分銀鹽稅。

但降低鹽價和鹽稅也有好處,那就是能減少走私鹽,畢竟如果私鹽利潤不大,捉到的風險又高,那實在劃不來,不如到鹽場買鹽納稅後去賣。

因此,降低鹽價鹽稅,能加大官鹽銷量和保證鹽稅征收,官方數據,浙江省人口一千四百萬。

宋朝一年官鹽產量二三百萬引,大致三億多斤鹽,平均一人五斤鹽消耗。明朝每年鹽產量六億多斤,哪怕就按一人平均五斤鹽來計算,浙江一省一年起碼得消耗七千萬斤鹽。

一斤鹽半分鹽稅,七千萬斤,那也起碼是三十五萬兩銀子了。

這要是跟之前比,反而是增加了好幾倍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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