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聽傳聞當年登萊之亂,謝三賓做為巡按,勾結太監高起潛一起私分了叛軍百萬抄掠贓銀,還以為只是民間傳說,現在看來,這些都是真的了。”
謝氏天賜園中,旗手營團團包圍,任何人不許出入。
幾百人馬開始地毯氏的抄家搜檢,收獲巨豐。
僅僅半天時間,就從謝家的秘密地窖裡起出了三萬兩黃金,以及十六萬多兩白銀,另外銅錢、洋銀等也很多。
錢肅樂等人看到抄出來的謝氏家財也不禁驚歎,雖同城鄉鄰,知道謝氏是寧波首富,可誰知道藏了這麽多金銀。
此時大明亂世,黃金非常值錢,一金起碼能換十六兩銀,達到一個高價頂峰,也就是一兩金子能換一斤銀。
而銀子也很值錢,崇禎即位後,造崇禎通寶,且越造越薄,一錢不足兩克,且南方的錢更輕,官方規定,北錢六十三文折銀一錢,南錢一百文折錢一錢,但實際上這些薄錢在市場上可不被認可,基本上南錢兩千文才能兌一兩銀子。
朝廷缺銅少錢,於是鑄造的銅錢越來越薄,卻還定下不符合價值的兌換比例,百姓當然也不傻,於是市場上劣幣驅除良幣,有錢的豪紳地主們開始大量藏銀,藏金,市面上反倒都是薄錢、假錢等盛行。
三萬兩黃金,按時價,值四十八萬兩銀子,再加上那十六萬多兩的白銀,這就是六十四萬啊。
浙江一省一年的田賦總額不過一百一十四萬多兩白銀啊。
“謝三賓居然擁有二十四萬多畝田地?”老朱看到抄出來的一本田地帳簿,驚訝的都出了聲。
錢肅樂等身為本地鄉紳,其實也都是地主,對這個倒是了解些實情的,便跟朱以海解釋。
“這些地多是投獻的。”
一聽到投獻二字,朱以海回過味來。
明代瑤役之重,超過稅糧,對百姓是一個極大的負擔。
但王府和勳貴的田莊卻享有優免權,一旦成為他們的莊佃,就可以蔭蔽其下,免充國家差役。於是許多農民,甚至是小地主都主動投獻權貴。
而權貴們為了吸引投獻,主動以低於國家田賦的數額來征收籽粒糧。
說白了,就是百姓帶著自己的田投靠王公貴族,這地名面上白送給王公了,甚至自己去做奴仆,戶口就不在國家帳上,也不用充當瑤役了。但實際上這個地還是自己在種,只是把原本該給國家交的田賦,改成給王公們交租,而王公們為了吸引人來投獻,把這租定的比朝廷的稅低。
這樣一來,農民既不用承擔瑤役,田地產出上交的還少了,留存的多了,生活也就提高了。
對權貴們來說,通過這樣的手段,憑白兼並了許多田地,再仗著自己的特權,優免稅賦,更是平白又得地又收糧。
唯有國家才是裡外都虧的。
相比起王公勳貴,官員在大明也是特權階級,戶籍上是官戶,經濟上則是按品階定額優免,現任官員悉免其瑤役,致仕官終身無所有,考中秀才除本身免除外,還能戶內優免二丁。
在萬歷三十八年頒布的優免則例中規定,現任京官一品免田一萬畝,以下遞減至八品,免田兩千七百畝,外官減半,致仕鄉官免本品十之六,生員,監生八十畝。
本來國初的優免只是免瑤役,但事實上到了明中期開始,已經是役糧俱免。而到了中後期開始,官紳們更是無視國家法律,衝破界限,基本上就成了全額優免。
田連阡陌而不任分毫瑤役,
甚至不僅官戶本身如此,連依附於他們的佃戶叢仆,疏屬遠親,也都無一手一足應公家之役,無一錢一粒充應役之勞。 於是官戶便成了逃避國家稅賦瑤役的保護傘,各種名目的什麽淵藪,投獻、詭寄、分花、寄莊等層出不窮。
投害早就被稱為國家三害之一,但這涉及到所有官紳和權貴階級,因此不但沒有半點改變,反而越演越烈。
謝三賓的這二十四萬多畝地,真正他家自己的地不多,可能也就兩成左右,其中還有部份是仗著官職權勢,巧取豪奪來的,比如遇災年,放高利貸,然後逼債收田等。
更多的都幾乎是投獻或寄莊等。
“謝家僅寧波一地,每年收租谷就達一萬三千多石,斂銀九千八百兩。另外,謝家還擁有眾多織機織婦,紡織求利······”
這不僅是個官僚地主,還是個資本家了。
大明為什麽亡,很大部份原因就是財政先崩潰了,而國家財政為什麽崩,說到底還是那群官僚集團們,他們表面滿嘴仁義道德,可私底下不僅巧取豪奪,甚至還通過投獻等方式,兼並田地,壟斷工商。
朝廷但凡敢說一句開海貿易,他們就說取禍之道。敢要征收工商稅,開礦稅,他們就要鬧的滿城風雨雞犬不寧,本質上就是他們侵佔了本屬國家的利益,不肯放手罷了。
大明不開海,不對外貿易,難道民間就沒有了?
仍然與洋人貿易,只是沒有明著來,而是通過澳門甚至沿海的諸島走私島跟他們交易,而這種交易,完全不用給朝廷交一分稅銀。
甚至民間商人們敢私自參與想分一杯羹,還會被他們定為海賊,聯手圍剿。
這就是血淋淋的事實。
前太仆少卿,寧波首富謝三賓抄家,也抄出了這些事實。
朱以海沉默。
不過看到連之前慷慨激昂的錢肅樂等寧波義紳們都沉默了,他知道這個事情暫時還不能擴大化,更不能輕易挑蓋子。
“謝家名下所有的田產,都充入孤的王莊,原佃戶租客仍可租佃耕種。至於租額,孤暫時沒空打理,便簡單點。定額租製,上地畝征銀三分,中地二分銀,下地一分,由王府收租上繳。”
據大明會典,浙江耕地四千六百余萬畝,田賦兩百五十二萬余石,平均百畝稅五石四鬥。後來征銀,官府規定的是每石糧折零點八兩銀子,百畝折銀四兩三,合畝征銀四分三。
朱以海定最高三分,降低不少。
而向來官府征稅,不僅收田賦,還加征火耗和平余。
朱以海直接提出要把謝三賓的二十四萬畝地劃進自己的王府,有些吃相難看,正常應當是充入國家,做為官田再佃租。
但朱以海哪不知道這裡面貓膩太多呢,要抗清,要養兵,要打造軍械,這些都需要錢,而如果還按照以前大明那套財政稅收制度,那朱以海根本玩不下去。
所以他需要另辟奚徑。
暫時沒太好的法子,便隻好先繞過那些蛀蟲一樣的大明各級官府衙門的官吏們。
王莊是隻屬於朱以海個人的,而如果是官田,卻是朝廷的,會有太多人上下其手。
還有一點,朱以海這這些田全劃成自己的王莊後,其實也都能優免錢糧了,這看似自己挖自己牆腳,但朱以海卻可以通過調整佃租,既降低自己租戶們的負擔,同時又能真正的收到一筆租糧。
這些糧他可以再左手倒右手,拿來供軍開銷等,中間少了那些官吏們的插手,就能減少許多耗損。
火耗和平余也向來是官府剝削百姓的一種手段,征銀時,零碎銀兩熔鑄會有損耗,因此他們要加征火耗,但這個火耗征多少,從來沒有個標準,甚至有的地方火耗征的比正賦還多。
朱以海打算火耗規定為十分之一。
各地在征收稅賦時以加派加征的份額解送戶部的叫平余,也都是沒有固定標準的,有的一千兩隨解二十五兩,有的更高。
朱以海暫定平余為百兩隨解二兩。
錢肅樂等都有些為監國的胃口驚訝,一開口就要把謝家的二十四萬畝地都拿走,而且還是放到王府,這邊又改租額。
江南地主跟佃戶大多是分成地租,四六或三七的都有,地主拿大頭。
朱以海給出的上田畝租三分銀中地二分下地一分的定額租,不是沒有,但是比較少這樣做。
“三萬兩黃金和十六萬余兩白銀,便充入國庫,專用做軍需糧餉。”
“殿下,臣有事上奏。”
“錢公請說。”
“謝三賓確實為人所不恥,百死不贖。不過謝家並不全是謝三賓這樣的奸賊,其子謝於宣在北京為國盡忠,死於闖賊刀下。還有謝於宣的五個兒子,雖都年少,卻得父教誨極為忠誠,其長子謝為霖年方十六,知曉祖父謝三賓派人去向王總兵借兵來鎮壓義兵,便暗裡來找老臣等如實通告,且留在老臣等身邊,願與謝三賓劃清界線。”
謝家很有錢,但謝家不止謝三賓一個人。
謝三賓兄弟好幾個,兒孫滿堂,這是一個大家族。
如今要是直接把整個謝家都抄了,有些過於牽連。
朱以海聽聞,“想不到小小少年,卻有如此忠心,當賞。”
“謝家祖宅便留給謝為霖兄弟們,另外鄞縣的祖地也留一千畝給他們。”
這算是朱以海最大的開恩了,他不可能把謝家這麽多的財產都留給謝家人。
“謝三賓外,其余族人不罪。”
“謝為霖年少忠義,應當旌表,特賜舉人出身,授行人司行人,今後便隨侍孤的身邊。”
年少的謝為霖被召來,當聽到朱以海的最終處置後,表情有些平靜。
偌大的寧波謝家,轟然倒下。
但對於滿腔熱血的謝為霖來說,他也終於浴火重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