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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升明帝》第二百零七章 火耗養廉
嚴州城樓。
  哭天搶地,一群士紳豪強如喪考妣,人人都要補繳並處罰銀,數目不小。
  好些人是被抬著下去的。
  “殿下,茲事體大,牽涉極廣,是否再考慮一二?”徐石麒問。
  沈宸荃更是直接道,“臣以為不認各地優免加倍的慣例倒可行,但追查二十年是否太過?而且各地虧空,本就是爛帳,現在讓官吏們負責填補,又要處高額罰息,此事只怕激起民變。”
  朱以海反問,“民變?過去平頭百姓被逼到什麽份上了?軍戶被逼逃亡,民戶、匠戶被逼逃亡,為何逃亡?因為官府把那些勢家豪強該交的稅賦力役,都攤到他們頭上了,他們辛苦乾活,一年到頭不僅得不到溫飽,還得倒欠官府的,自然就只能逃亡。”
  “那些勢家豪強吸了朝廷,吸了百姓多少年的血,現在我不追究他們的罪行,只是讓他們把吸的血吐點出來,他們就受不了要造反?”
  “可笑,如果他們真要反,那我就等著,反一個我砍一個,反一個我抄一家,我正好連本帶利通通都拿回來。”
  一老一少兩個宰相沉默著。
  朱以海敲著桌子,“大明都已經到這個地步了,孤還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嗎?優免優免,孤當然也願意優待士紳官吏,但也是有底限的,不是讓他們趴在朝廷身上吸血,朝廷都吸幹了,都吸空了,還不停歇,孤不出手,這天下就亡了!”
  “既然都是要亡,那我還不如放手一搏,而不是等死!”
  “就按嘉靖年定的優免則例額,超出的一例征糧征銀,孤的禦營將士等著發糧餉,朝廷百官還一直欠著俸祿,要恢復中興,靠嘴說嗎?”
  “嚴州一府,帳上一年才收幾石糧幾兩銀?千戶所兵糧田皆不見,哪去了,你們跟我一樣清楚。”
  徐石麒道,“這些事情都是陳年積弊,還得一步步來。”
  “沒時間了,重症就得要猛藥,否則不痛不癢起不了作用。這一次,孤來嚴州,就是要猛砍幾板斧,要給天下做個榜樣,如果連孤親自來處置,這個頭都開不好,那孤又如何指望官員們能夠奉旨推行?”
  大明到如今,各種弊政多如牛毛,種種匯聚起來,便形成了終極致命問題,財政崩潰沒錢。
  百姓之家,沒錢都寸步難行,更別說維持一個龐大的帝國了。
  大明沒錢了,就各種加征攤派,然後還是老樣子,加征最後又都征到了窮苦百姓頭上,那些士紳豪強,高高在上,吃的腦滿腸肥,官吏豪強甚至還要借機再盤剝百姓一頭,什麽火耗什麽均輸等等。
  萬歷年間的一條鞭法,其實在早前已經有許多地方開始把夏秋糧折色納糧,把徭役折銀部分入田,部分派丁,本也是方便百姓,甚至減輕普通百姓負擔的善民之法,可後來各地對火耗的加征無度,以及三餉等新的加征科派更加累民。
  朱以海雖也知道,明朝財政制度有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就是給地方留余不足,導致地方財政無錢糧可用,於是只能想辦法再向百姓要錢。比如說地方明面上的編制官吏數量有限,特別是一個縣僅幾個官,經製吏員也很少,但要維持一個縣運轉,需要大量的人丁,除了給百姓派差役,更需要一些專業的人員協助。
  比如說六房書辦,三班捕快,巡檢弓手等等,可朝廷沒編就沒有俸祿薪水,地方要用人,自己招人自己得解決工食銀,於是就自己征。不少地方把火耗征的多,就是用這筆錢來充當地方經費。
  這就好比朱以海後來買的那套郊區獨住的小區樓盤,那麽偏還那麽貴,主因不僅是開發商要賺錢,還因為地方政府本來就把那塊地拍賣出了個天價了,地價已經佔了這房子很大比重。
  所以各地對火耗的加征,也就按需征收了。
  銀子征收過程中需要融鑄,會有損耗,糧食在征收轉運過程中也有損耗,官府慣例要多征,比如漢朝一石米加征兩鬥。
  到了明末此時,各地火耗征收就更加過份了。
  有地方加征五成,有的地方就敢加征一倍,甚至有收兩倍的,本來征一兩銀子,結果百姓還得加征一兩二兩,實際繳了幾倍,這多征的銀子進了衙門,最後小部份是地方開支,更多的是官員吏員們分了,以填補他們表面俸祿較低的問題,甚至還要拿出許多充當給上面冰敬炭敬各種禮尚往來的開支。
  就如比一個縣令一年沒幾兩俸祿,但是實際上人所皆知的灰色收入,能達到一年幾千兩之多,越富裕的縣這筆錢更多。
  百姓多交了銀子,負擔重了,於是罵朝廷。
  可實際上這筆火耗朝廷又沒得到,全在地方使用。
  甚至如嚴州,該給朝廷上繳的那份都年年積欠,上繳不足,更別指望他們會把火耗歸公了。
  偌大一個嚴州府,現在帳面上一年就收六萬來兩銀子,然後還不夠地方開支,還倒欠虧空,這就太過份了。
  朱以海還指望這些後方,能夠提供錢糧支持抗虜呢。
  “諸公,現在到了最危急的時候了,沒法再假裝看不見了,再裝瞎,就得亡國。這比韃子對我們的威脅還要大,韃子是外部威脅,而這些卻是心腹之患。”
  “以嚴州為清理整頓的起點,先罷軍、匠兩籍歸民籍,再罷撤衛所,清理屯田,再清理歷年積欠等問題,然後下一步還要重新清理田畝、登記戶籍,要抗虜要中興,不修內政,如何對外?”
  “孤現在已經很給他們機會了,填補虧空、補繳積欠,把侵佔吞並的屯田官田交還,以往的事也就算了,一筆勾銷,可誰要是跟孤抗旨不遵,孤也不介意拿他們開刀,殺雞儆猴,孤現在可是窮瘋了,很樂意有人跳出來,這樣正好抄家充公。”
  這殺氣騰騰的話,徐石麒和沈宸荃都沒法接。
  畢竟士人優免雖是國策,但現在士紳們做的太過份也是事實,朱以海現在的處罰,也不是亂罰。
  “以後火耗征收,必須正規化,火耗率暫定一成,入公帳,先統一上繳,然後再返還部份給地方官府,一部份用於給官員加俸,提高他們的收入,一部份則用於增設一些經製吏名額,再一部份用於地方官府辦公經費,剩余部份為國庫。”
  “火耗征收必須公開透明,不得再額外加征私派,違者嚴懲。”
  這筆火耗加征可以說是地方重要的財派,也是腐敗的溫床,因為沒有個名目,也沒有個帳目,征幾成,征到多少,如何使用,全都是地方自己說了算。
  現在朱以海要把這項規范化,畢竟銀子征收後融鑄過程中確實也是有個損耗率的,但這個損耗本身其實不高,但官府卻層層加碼,有加三五成的,甚至加一二倍的,害民嚴重,官員也因此貪的腦滿腸肥的。
  如果把這筆加征規范了,以後朝廷有法可依,有帳可查,甚至對征上來的這筆錢,通過合理的規劃,比如給官吏加俸,增加地方經費款項,都是有大用的,甚至還能增加些國庫收入。
  “孤之前對官兵將士們的糧餉增加了,對官吏們也肯定要提高些收入,一步步來。”
  但一切前提,還是得財政規范,收入穩定先,否則都是巧婦難做無米之炊。
  “孤也清楚,官員們都有例銀,灰色收入嘛,一個總督甚至一年能拿到二十萬兩例銀,一個知縣也有幾千兩,這筆銀錢有很大部份就是來自火耗銀,也有不少最後又成了辦公費用,所以孤現在把這火耗歸公後,也還是會照顧實際情況的。”
  “軍隊的軍官們都會有相應數量親丁名糧,以補貼俸祿充做公用等,所以地方官員們,孤也打算用火耗銀拔出一部份,充做專門的養廉銀。暫定總督每年兩萬兩,巡撫一年一萬兩,行省三司使每年八千兩,道員五千兩,知府四千兩,知縣兩千兩,同知一千兩,通判五百兩·····”
  這個養廉銀,主要是給地方主官,和佐貮官員,從兩萬兩到二百兩,這個數字,其實是朱以海根據他收集到的地方官員們能拿到的例規數字,大抵平均後打了個一折。
  比如總督能拿二十萬兩例規銀,朱以海給兩萬兩。而一個知縣大約能拿幾千上萬兩,所以保底兩千。
  相比起他們本來的薪俸,這筆養廉銀數目很大,甚至是許多倍。但另一方面,官員們以往通過自己的手段,形成潛規則,能拿到更多的銀子,但這筆銀子來源不規范,使用也不規范。
  朱以海現在從源頭上堵住,比如重要的火耗銀歸公,然後使用這塊也規范,直接按品級、職位給他們養廉銀,且規定這筆銀子雖是發給官員的,但也是帶有公用銀性質的。
  以前官員自己拿銀子,拿多拿少全看個人。現在朱以海要求朝廷來收這筆火耗和管理發放,一切有標準可依可查。
  這年頭誰都想當官,有官就有權,有權就能發財。
  尤其是到江南富裕地方當官,當一任知府,都能撈上十萬兩銀子,甚至有的知縣當三年,都能撈十萬。
  真是窮了朝廷富了官員,苦了百姓便宜了士紳。
  這種局面再不想法改變,誰也救不了大明朝。
  朱以海寧願自己給總督兩萬兩銀子,也不願意他們直接從地方拿二十萬兩,畢竟這銀子終究都是從百姓手裡壓榨出來的,明著好像沒從朝廷庫裡拿,但仍然害的是民,損的是國家權威,最終還是他這監國來擔這天下百姓罵聲。
  大明朝已經從內到外都爛透爛到根了,朱以海現在就是個修房子的糊裱匠,盡量的修補,讓他先不至於塌了。
  “殿下,是否先回紹興行在?”
  “不,孤要親自坐鎮嚴州盯著,一定要把嚴州這個典型抓好,做出榜樣來,以便今後各地推行。”朱以海堅決道,現在他要是走了,他嚴重懷疑這事會虎頭蛇尾甚至無疾而終,所以他必須盯著。
  “把複興報的幾位編輯全召來,孤要求他們對嚴州的改革,進行全方面的特輯報道,詳細的把各方面的問題都刊載出來,要讓天下人都知道孤的決心,和改革的進程,把嚴州做為一個好好的榜樣,讓各地有樣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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