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秒記住【新】 ,! 厄尼看著還有點時間,體力也勉強湊合,厄尼打算再翻兩間房,你別說,這種宛如開盲盒的拾荒行為,還挺上癮!
這次搜索的是一間廢棄的房子,與停放房車的營地比鄰。
厄尼也是挑選品相好,易搜找的,畢竟他現在狀態不好。
這次收獲了一件圓領的半袖t恤和一件襯衫。
半袖上印著遊樂場,以及一組單詞,拚了一下,厄尼覺得應該念‘阿勒根’,成色很新,可能是原主人不怎麽喜歡吧。
問題在於,這回尺碼小,他得穿3l的,這個才1l,只能當緊身衣穿,襯衫則連紐扣都扣不上,可惜了。
另外就是收集到一些短繩,一些髒布,以及幾個塑料袋。
塑料袋也有的能用,有的不行。
有的氧化的厲害,都脆了,裝不成東西。還有的耐久有限,用不了幾次。
考慮到現在盛具匱乏,他將能用的搜羅了一下。
火把消耗的差不多了,日頭也嚴重偏西了。
厄尼決定,再搜一間房,就打道回樹林。
是的,他不準備在這小鎮,而是打算去林子裡。
受德魯伊職業的影響而親近自然是一方面,更多的是反其道而行,以及那邊還有些活計可以做。
那裡就地取材,他想多乾些、效率些,盡快擺脫現在這種要啥沒啥的新丁狀態。
這次,他是撬開窗戶,又小心的將玻璃渣清理後,進去的。門被從裡邊封死了,根本都打不開。
他很謹慎,直到聞到了濃鬱的屍臭味,並看到了死者。
現實版的摸屍、扒死人衣服,這還是第一次。
內衣、乃至外衣,他覺得都不能用了。
畢竟屍水橫流,衣服自動成了裹屍布,都黏連在一起了,就算有辦法洗乾淨,穿這種衣服都膈應。
鞋子,是真的需要扒。
沒鞋太難了。
尤其對方這鞋尺碼合適,還是能保護腳踝的牛筋底皮靴子,穿上著靴子,再打上綁腿,扒了蝗軍翻毛皮靴子,武裝自身的遊擊隊員既視感一下子就有了。
另外,他從屍體兜裡還摸出一枚打火機,可惜是一次性氣體打火機,氣也不多了,但這種條件下,要啥自行車,對吧?
同樣堪稱不少不下半吊子的,還有這人使用的帆布背包,雙肩的,容量30l,算是個大背包,外面還有一些小口袋之類的,可卻沒有人體理工設計,一角還破了個洞,美中不足呀。
背包裡是些生活用品,值得一提的是半袋牙膏,半袋洗衣粉,和一個豬鬃硬毛刷子,都挺好,用的上。
另外,厚實的牛皮寬皮帶,也很好,他也就不嫌其被屍水浸泡過了。
連他自己都有些驚訝,畢竟今生堪稱錦衣玉食,別說是肮髒的死人之物,品質差的都沒用過。結果現在跟死人爭殉葬物卻能無縫切換,感覺有些變態嫌疑!嘖嘖!
厄尼也沒興趣檢查死者的死因,都高度腐爛了,就他那點法醫常識,根本就是浪費時間。
還是趕快搜刮一番,然後撤。
別說,還真就有驚喜,皮埃爾牌子的迷你睡袋,這一塊叫做‘法老王’。
他心說:“怎不更乾脆的叫木乃伊?”
哪怕是輕薄型的,並不適合寒冬使用,但對他而言卻是零的突破,自然要給個好評。
然後就是找到一條步槍肩帶。雖然沒的槍可背,但用來當武裝帶,也勉強湊合,打包捆某些東西也行,總之也是件不錯的小玩意,就看怎麽用。
本來還能拆卸搜羅些小零件的,可惜火把已經不給力了。而且也缺乏趁手的工具,耗時較長。
厄尼一琢磨,再耗不值當了,又費眼睛,又耽誤時間。
先撤!
回去的時候,他是光著腳走的。
鞋子洗乾淨,已經晾曬好之前,不敢穿,怕爛腳。
回程用了1·5倍的時間,主要是東西多,而且光線也沒白晝那麽充裕了,需要仔細留意路途。
臨時的下營之地,中午在林子裡溜達時,也已經選好了,背靠一顆傾倒並夾在巨石上的大樹,用粗些的樹枝當椽子,很容易就能搭出一個人工洞穴,油布一蒙,上面再壓些枝葉,擋風防雨。
而且火一早就開燒,現在大樹下面的地已經炙乾燒熱,將火堆向外挪,髒布當墊子,上面睡袋一鋪,就很妥帖,不用擔心被濕寒的地氣陰了腰。
虛了柴之後,先做的是洗靴子,畢竟哪怕是在火邊烘烤,一晚上都未必能乾。
另外,他自己也需要清洗一翻,勞累出汗,跟身上的草汁都和了泥,刺撓且不衛生。
在天黑前,他還做了個地灶,主要是用來遮擋火光的,否則夜晚太扎眼了。
其次,地灶能很好的象開放的那一面反熱,而他的臨時窩棚就正對著地灶,還是很暖和的。
活沒少乾,東西卻沒有吃到,他已經挑選短繩,在林子裡發現的獸道上,以及一些樹木上下了套,希望可以能捕獲兔子、又或松鼠,但今晚,只能是餓著了。
饑火難忍,不容易入睡,他就胡思亂想,包括粗略的盤算需要的基本工具。
一把趁手的斧子,對於荒野生存,真的挺重要的。
一把趁手的刀子,傘兵刀,求生匕首,諸如此類,也是近乎必不可少。
水壺,2l左右易攜帶的不鏽鋼小鍋,也挺需要的。
然後就是打火石,打火石比打火機更簡約,限制更少。
若有條件,鋸子、3磅左右的鋼絲繩,還有魚線,最好也都能搞到。尼龍繩還是差了些意思,無論是松鼠還是兔子,都能啃斷。
而有了魚線,又或刺網,就不僅能吃山,還能吃水了。
兵器方面,說實話,厄尼對火器沒有多少期待感,可要真沒有吧,又覺得虧得慌。
有句話說的好,七步之外,槍快,七步之內,槍又快又準。
槍的威力,可比影視中表現出來的強的多。
別說是步槍,就是點40口徑以上的手槍,打一般的汽車車體都能對穿。只有輪轂和發動機位置能當掩體。
如果面對被劈一斧和近距離射擊,無需多想,選前者吧,後者的死亡概率太高。子彈造成的空腔效應,可比斧子的傷害劈砍傷害難處理的多。
而且,熱武器,真的是很省能量。
這一點,從冷兵器時代的軍事人員培養及戰術選擇,和熱兵器時代的軍事人員培養和戰術選擇就能清晰的比較出來。
有超凡藝業的加成,比如大戰士,他還有較高概率選擇以刀劍做主要戰鬥兵器,而象現在這種,不選熱兵器做主要手段,都感覺智商欠費。
所以說,他再次感受到書到用時方恨少的痛,以後要是有機會,得狠狠的練練槍,不說是神槍手水平把,混個一流應該是能做到的。
畢竟他的精神力強大,反應敏銳,動作也更快,對軀體的控制力也強,這都是成為好射手的先決條件。
何況還有一票仗打老了的戰爭鬣狗請益。
“當初沒抽空玩玩槍,真是虧了,明明是男人的浪漫,前世心心念念,比玩車還癮大來著……”
胡思亂想中,厄尼睡著了。
當然,警報裝置已經設置了,細繩+酒瓶+岩石,觸碰就發出清晰的響動。
結果,一夜安然,無事也無夢。
第二天一早,並非自然醒,然後發現日上三竿,而是被鳥叫醒的。並且著鳥叫不比手機鬧鈴,一鍵摁下還能再眯瞪十分鍾,鳥叫起來沒完,簡直就是叫不醒不算完。
“媽蛋,都他喵的末世了,還不能睡懶覺!”厄尼有點起床氣,嘟囔了一句。
實際上他這身體還處於適應期,生物鍾不夠準確,否則依照他的習慣,絕對不需要鳥叫起床。
醒來後,簡單運動,他發現自己對身體的掌控,明顯有所提升。
用一個貌似比較科學,實際比較玄學的說法,現在肉體的神經元中,已經基本更換了一遍屬於他的精神力,於是軀殼的掌控力提升了。
負面作用是,饑餓感更清晰了,而且身子還有點軟。
他知道,這是行動能力受到影響的先兆。今天再不吃點像樣的東西,他就會陷入惡性循環。
先去看看簡易陷阱的收獲,也是運氣不錯呢?
然而事實證明,昨天摸屍太敗人品,兔子和松鼠貌似都套住過,但全都啃斷繩子跑了。
顯然,這裡的小動物,也是有過跟人類鬥智鬥勇的經歷的,老獵人了,沒那麽容易捕獲。
厄尼懷著不太美麗的心情,補了陷阱,然後從沒有魚蝦的小溪中取了水,熬製了丹寧酸茶給自己喝。
丹(單)寧酸,對防治心血管疾病比較有效,同時還有殺菌消毒、減輕疼痛的效果。
靠著植物學知識,厄尼整了這種比磚茶還不正經的‘丹茶’給自己喝,倒也能補充些微量元素,提高一點點人體免疫力。
他檢查了下靴子,還沒有乾透。
他覺得這個不能急,一定要烘乾到位。
荒野生存,手腳是重點保護對象,否則就等著陷入惡性循環吧。
所以,他沒有急著去拾荒,而是開始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比如說,用昨晚洗淨烤乾的布片,做三雙襪子,一雙穿,一雙備用,一雙替換。
又比如,他給自己做了一雙筷子。
手抓著吃那是阿三的做法,沒有雙像樣的筷子可不成。
再比如,他又用玻璃刀刮了些絨,做引火之物。
根據他的判斷,這個季節,此地怕是陰雨天較多。所以乾燥的引火之物,和適當的乾柴,得備著,否則需要的時候沒的火用,那可有罪受了。
為了搞好這個環節,他還用熬煮法融了一些樹脂到木絨中,以及裹在細柴上,這樣就更易燃,萬無點不著的問題。
還有,就是製作火把。
這次就不是簡易火把,而是精致火把,浸泡了樹脂的草繩、髒布,混合捆,還在柄端進行了一些細節處理,用昨天找到的電線,連同一根小棍綁了,再轉動小棍,將之絞緊。
這樣,就不會燒著燒著散開。
做了三柄這樣的火把,這才作罷。
再有,就是將背包一角的洞補好。
針用的是木針,線用的是短繩拆下來的尼龍線。
木針是用玻璃刀製成的,玻璃刀製造這類小玩意,勉強還勝任。
厄尼打算有時間,對這帆布包改造一下。
主要是將tcs背負系統加進來,增添支撐體系,分散重量,更均勻。並用步槍肩帶增添腰撐,使承受力更加渾然一體。
還有就是改進外掛系統,他知道,合理使用外掛系統,是有可能令背包容量增大一倍的……
接近中午的時候,小來小去的活計做的差不多了。
罐頭桶做的水壺兼小湯鍋有了提手。
綁腿搞定了。
靴子也終於符合要求了。
玻璃刀雖然廢了,但沒什麽可惜的,想要隨時能製造,也不費多少事。
油布有些大,努力打包,盡可能排出空氣往小了卷,最終仍舊不太好攜帶。
最終連帶那些小零件,都藏了起來。
而後又清理了一番營地的痕跡。
實際上,合格的獵人,又或生存者,通過觸摸篝火地的余溫,就能獲取一些信息。
不過考慮到暫時沒有人追獵他,那麽也就無需大耗工本的去做一些事,掩蓋痕跡,僅僅是為了培養良好的生存習慣。
最終,背著帆布包,拄著碳化矛杖,他再次向著小鎮出發。
抵達小鎮已然是中午,仍舊是不見人跡,就連那種禿鷲行徑的飛天狗也不見了。
好吧,這正是他所求的一種情況,可以專注於搜刮。
這次,他沒有急著開始,而是先逛了逛,踩盤子的同時,也確認下有麽有人,或者能產生威脅的生物。
這鎮子真的不算大,主街(東西)只有一條,主道(南北)有兩條,兩條道中間,又臨街的,算是這鎮子的繁華地段,主要的商業鋪子都集中在這裡。
超市則在鎮子一角,可能是因為那裡地方夠大。
厄尼最終選擇了逛超市。
他倒沒指望在那裡能找到食物,畢竟浩劫只要不是突然襲擊,最先遭受洗劫的,必然是超市,甚至會被反覆洗,甚至事後也會有不少人抱著僥幸心理,一遍遍洗。
因此,理論上超市會比貓舔過還乾淨。
他選擇超市,是想看看能不能從貨架上拆卸可用的零部件。
他的背包不是想要做個支撐系統麽,如果能在超市的貨架上獲得合適的合金杆,那就比木頭的更好。
玩意要是能在超市找到一架購物車,那就太棒了,否則為了多載,他必然得做個雪爬犁,然後自己充當大牲口,繩子往肩膀上一擔,雙手扶大杠,然後象拉洋車那般拉著雪爬犁行動。
相較而言,當然是有萬向輪的購物車更好。
然而,當他打著火把進入超市後,等待他的是三雙油綠的眼睛!
“我去,這裡有野狗?不對!是飛天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