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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藝我為王》第652章 演唱會不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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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一場演出,首先要報批。

 甭管是演唱會,還是相聲大會或者話劇,都需要申報。

 這方面大城市因為經驗豐富,有比較系統的處理辦法。

 流程雖然繁瑣,但不麻煩,按部就班的申請就好。

 可小城市不行,而且各地方情況不一樣,為了公關而產生的費用,根本沒有明確標準。

 不是說50萬就一定那把審批辦下來,有的地方可能100萬,有的10萬就下來了。

 但負責人從中撈點油水,那就指不定多少錢了。

 之後定安保等級,比如周捷輪開演唱會,一般定為最高級。

 級別的設定直接決定你所需要的安防人員數量、安檢儀的數量等等,這就是安防費用。

 接下來是租場館,關系硬的拿下萬事達中心需花費40萬左右,首體50萬左右,工體30萬左右。

 對於那些初來乍到、沒有長期合作的主辦方,數字還會上揚。

 算上搭台、彩排需佔用的幾天時間,一場演唱會大概需花掉場地費大概150——200萬左右。

 如果要把演唱會開在萬人以上體育場,租金就遠不止這個數。

 這玩意沒有上限,翻兩倍是基礎。

 當然,有些歌手喜歡搞噱頭,比如鳥巢演唱會,基本上是國內場館的天花板。

 在鳥巢做一場演出,場館租金、安防費用、大量志願者勞動力費用……

 所有設施和人工費加起來,在這場演出什麽都還沒做的基礎上,光交到鳥巢這邊的“打包價”就是500——700萬不等。

 其次,一些舉辦演唱會頻率不高的二三線城市,場館經常坐地起價。

 一個設施破舊的場館,也能要到35萬以上。

 魔都這邊收費比較合理,各個流程比較透明,吃拿卡要的現象較少,一切都很規范。

 這也是為什麽歌手願意來魔都辦演唱會的原因。

 當然,這只是相對來說,首先你得關系足夠硬,且足夠有經驗。

 否則坑你沒商量,誰特麽嫌錢少?能賺你50萬,誰會要30萬?

 以為這就完了?

 錯!歌手是要出場費的,尤其是成名已久的大牌歌手。

 且不說周捷輪這種天花板,就拿兩岸地區的過氣實力歌手舉例,出場費一般在大幾百萬,最低也要四五百萬。

 這樣一來,主辦方想要賺錢,就必須把票房做到600萬以上。

 可普通體育館,幾千人勉強過萬的體育館,想要做到600萬票房,就意味著門票全部賣光。

 可現在除了周捷輪,誰敢說門票一定賣光?

 在體育館辦演唱會,如果沒有冠名讚助,絕對回不了本。

 而且現在有些歌手經紀公司還會簽票房分成。

 也就是說,主辦方賣出去的票,要分一部分給他們。

 有人說拿了出場費就不該要分成,這不合理。

 但流量時代,紅就是道理!

 只要你的藝人紅,眾多演出公司都有意向跟他們合作,自然而然就會提升個人價值,不然怎麽賺錢?

 音樂部門經理越說越激動,看這架勢都要哭!

 “前段時間,我一朋友就是一家演出機構的老板。

 他們跟陳義詢談合作,對方直接開750萬一口價。

 好再他們說自己包團隊製作,也就是說,樂隊、和聲這些舞台上的東西不用演出機構負責。

 可即便如此,加上體育場和安防等費用,演出主要成本也要破千萬。

 之前他們還做過張雪有的演唱會,成本超過1200萬。

 但好在這兩位能賺錢,尤其是張雪有,主要城市賣個1800萬沒多大問題,高的爆到2000萬以上都常有。

 只要爆出他開唱的消息,基本是誰搶到誰賺。

 因此經紀公司也十分強勢,隻挑熟悉的幾家大演出商合作。

 我這朋友為了跟張雪有合作一次,基本上是賠本賺吆喝。

 就是為了跟他們打下良好關系,等下次合作再考慮賺錢的事。

 但類似做法的同行不下兩手之數,等下回輪到我這朋友的公司,恐怕得5年以後。

 到時候張雪有還能唱動嗎?

 整個音樂圈,開個唱能掙錢的也就這幾位bug,剩下有一個算一個,通通賠錢!

 歌手及其團隊不是開出演唱價就完事兒的。

 他們的吃、住、行,主辦方都得負責,何況都還有自己的特別要求。

 要是遇上點奇葩,賠錢不說,精神還得受折磨!”

 梁棟聽完後來了句:“還是唱歌的黑啊!”

 經理哭訴:“所以啊,現在沒有歌手願意做演唱會了。

 可不做又不行,沒有演唱會,影響力始終上不去。”

 “咱們自己做賠錢,那就把風險轉嫁給主辦方唄?委托他們辦演唱會,咱們落袋為安~”

 “演出機構也不傻,您以為我沒跟朋友聊過?

 以李蓉昊目前的影響力,辦演唱會一準兒賠掉一套房。”

 梁棟撓頭:“不是,我不明白,按理說一個萬人場賣出大幾百萬票房應該問題不大的吧?”

 “我的梁棟誒,您忘了我之前說的?”

 “什麽?”

 經理抹了把乾乾淨淨的眼角:“考慮到安防需求,一個場館不可能讓你坐滿。

 需要劃掉過於危險的高層看台,和被設施遮擋的區域。

 正常來講,一個萬人場真正的可售票也就幾千張。

 主辦方還不可能全部發售,至少要留1000張增票,這1000張票位置還不能太差。

 這麽一來,即使正價票全部賣光,主辦方也很可能白忙活一場。 ”

 梁棟恍然大悟:“黃牛票就是這麽來的?”

 經理鬱悶道:“差不多吧,有的主辦方關系不夠硬,所以贈票比例能達到一半以上。

 您就算吧,萬人場子,真正屬於主辦方控制內的票房,最多最多也就3000張。”

 倒吸一口涼氣,梁棟徹底打消了之前的念頭:

 “這演唱會還是別辦了,鐵定賠錢的事兒誰愛乾?”

 “不行啊董事長,歌手要是沒了演唱會,咖位絕對上不去,商演報價都得低一等~”

 梁棟雙手一攤:“那你說怎麽整?”

 經理話音一轉,舔著臉道:“要不您撥點錢?就當給幾個歌手打廣告了,我保證2年內賺回來~”

 “去你大爺的,合著你哭訴一大頓,是為了讓我賠錢的?滾滾滾,哪涼快哪待著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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