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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族:從隻狼歸來的路明非》第329章 過渡
“葉勝現在抽不出身,有什麽事你說吧,我幫你轉告他。”

 “這...我找他是想問問求婚的事。”

 “求婚?不是學院讓你打電話的麽?”

 “學院讓我打電話給你們幹嘛?是這樣的,我這個月底不是要辦婚禮了麽,但是由於各種各樣的原因,我還沒有給新娘求婚,所以在策劃這件事,我是想聽聽葉勝有沒有什麽建議。”

 “這樣啊...”亞紀說:“那你等等...”

 “起來吧,路明非找你。”亞紀晃了晃手機,通話人上顯示著路明非。

 葉勝得到允許,這才氣喘籲籲地從瓷磚上站起來,亞紀端來一盆溫水,把毛巾放在盆裡潤了潤,擰乾之後溫柔地為葉勝擦汗。

 葉勝的雙腿打閃閃,很艱難的坐到了沙發上,緩了好一會兒,呼吸才調整過來。

 他拿起電話:“喂,好兄弟,找我啥事。”

 路明非於是把自己面臨的問題說給了葉勝聽。

 “主要是想聽聽你的建議,畢竟你是我認識的唯一的一個有求婚經歷的朋友了。”

 “這就要看你想策劃一場什麽樣的求婚儀式了,我曾經也以為開口的時間、地點很重要,但是後來才發現,唯一重要的是,那個人是對的人。所以你想辦的宏大一點,還是低調一點?”

 “這...”路明非轉頭望向浴室的門,他倒是沒想過要辦多大,鬧的人盡皆知,只要繪梨衣喜歡就好了。

 所以什麽樣的求婚儀式是繪梨衣喜歡的呢?

 好像...只要他求的婚,繪梨衣就喜歡。

 “我換個說法吧,你覺得你老婆是個喜歡安靜的人,還是喜歡熱鬧的人?”

 “繪梨衣更喜歡安靜。”路明非說。

 比起出門,繪梨衣更喜歡宅在屋子裡,前幾天剛來首都的新鮮感過去後,他們基本上每天都去尼伯龍根裡,約芬裡爾和夏彌打牌玩鬥地主,一邊吃零食,一邊用那個超大的屏幕放動漫。

 也就晚上了,兩個人會去公園裡散散步、湖邊吹吹風。

 繪梨衣不太喜歡人多的地方,一方面是她過去就很少出門,已經成習慣了,另一方面是人多的地方,她老是被人盯著看。

 “其實求婚也不必追求聲勢浩大。”葉勝笑了笑,“去年那場求婚儀式,花費差不多在一百萬,亞紀知道之後,老是數落我敗家,如果她是個喜歡安靜的人,你們可以簡單一點嘛,為她親手做一頓飯,準備好玫瑰花和和鑽戒,然後大聲說我愛你就可以了。”

 “簡單一點麽...”路明非認真地思考。

 說實話,他現在對自己的財力還沒有一個具體的概念,但想來包下全首都的廣告牌是不難的,他可以把求婚的畫面投放到每一個人的面前,但這種事情繪梨衣會喜歡麽?

 求婚這件事,並不是彰顯他多有錢,而是展現出他有多愛繪梨衣才對。

 有人會用玫瑰花瓣和絢爛的煙花展現愛,也有人會拉著愛人的手,擁抱她,親吻她。

 展現愛意的手段很多,重要的是,要把你的愛大膽地呈現給你愛的人,讓她能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你愛她。

 買煙花,雇人演奏音樂,帶她去豪華餐廳吃大餐,就能表現出自己的愛了麽?

 路明非不知道,說到底他也只是個第一次談戀愛的初哥,他不懂女孩的心思,更不懂什麽是浪漫。

 他只知道,“我愛你”,這三個字,要親口說出來。

 “謝謝你的建議,我覺得我有想法了!”路明非眼前一亮。

 “那祝你馬到成功,也不對,你們婚期都定好了,我還是祝你們早生貴子吧。”葉勝笑笑。

 “生孩子這種事還早著呢!”

 “哈哈哈,我覺得你家孩子最多比我家孩子小一歲,去年我可想不到你會在這個時候結婚,到時候如果是兩個男孩就讓他們做兄弟,兩個女孩就做閨蜜,如果是一男一女,給他們定一個娃娃親怎麽樣?”

 “再說吧,記得月底來參加婚禮。”

 “放心,檔期都給你排好了。”

 “那就這樣吧,拜。”

 “拜。”

 電話掛斷了。

 葉勝長長地呼了一口氣:“時間過得還真是快啊,連路明非都要結婚了。”

 他動作輕柔地摸了摸亞紀隆起的肚皮,眼裡飽含著愛意。

 “不該是路明非太快了麽?”亞紀的手按在他的手背上,感受著他的溫度,“我們磨磨蹭蹭四年才在一起,路明非和那女孩才認識幾個月?連半年都沒有吧?”

 “好像我給你求婚之前,他們就認識了,不過是在網上當網友。”

 “那個叫上杉繪梨衣的女孩,是個什麽樣的人?”亞紀遞過來一杯溫水。

 “嗯...怎麽說呢,我覺得她人不壞,但是比較認熟人,你和她不熟的話,她就不會理你。”葉勝想起了繪梨衣揮刀砍屍守的畫面。

 那天在須彌座的上方,紅發的死神揮刀,猙獰的怪物便首身分離,四肢都崩解成碎片。

 說不畏懼那是假的,一個人掌控著死神一般的力量,隨意便可了解你的生命。

 當女孩眼底綻放金色光芒時,仿佛就化身為沒有感情的斬首人,生命在她面前是那樣脆弱,也只有路明非能降服她了吧。

 在葉勝回憶的時候,亞紀忽然抽出了手,捧住了他的臉,表情嚴肅,“我之前說的事情,你考慮的怎麽樣了?”

 “亞紀,我知道你很擔心,可是這些事總得有人去幹。”葉勝也認真地注視著她漆黑的眸子。

 “我沒要求你退出,我們都是從卡塞爾畢業的,‘a級’任務也參加過不少,我們甚至一起直面過死亡。”

 “我這不是平安歸來了麽?我和教授搗毀了死侍工廠,阻止了白王的複蘇,這些都是有意義的事情啊。”

 “可我不關心那些,我隻關心我們這個家,執行部有那麽多人,為什麽偏偏是你要去?我們在三峽差點死掉,難道你希望孩子出生就沒有父親麽?”

 “唉...”葉勝長歎一口氣,摟住了亞紀,緩緩拍著她的背。

 他知道把亞紀留在家裡,亞紀會有多擔心。

 他們一起搭檔了四年,參加了不知道多少次的危險任務,默契是學院裡最合拍的。

 在學院裡,亞紀從來不會阻攔他出任務,甚至比他還積極,因為亞紀總是想證明自己的實力,證明自己不比其他人差,不比葉勝這個“a級”差。

 可是,現在他們不是無牽無掛的執行部專員了,他們有了一個家,還有一個即將誕生的小生命。

 “幾天前摩尼亞赫號又對舊船員發布了召集令,我以你身體不適的理由回絕了。”亞紀的長發深埋在葉勝的勃頸處。

 “這個手環...”葉勝忽然明白過來,看向自己的右手腕。

 “是體質檢測表,我從裝備部要來的,可以測量佩戴者的心跳,血壓,並上傳到諾瑪的即時數據庫,我告訴教授你回國之後患上了原發性高血壓,可能是血統出現了問題,他讓你在家好好休息,並且祝賀我們有了一個孩子。”

 “所以你才讓我每天做下蹲和俯臥撐麽?”

 “你覺得我自私麽?可我真的不想你再上船了,除非你讓我和你一起去,可是你不會讓我去的,因為我懷孕了,我要對我們的孩子負責。”亞紀緊緊摟住了葉勝,頭深埋在他的懷裡。

 “我明白了...亞紀...我會和你一起退出一線的,以後我們就呆在四川,好麽?”

 “嗯...這樣就好...”亞紀閉上眼睛,依偎在葉勝的胸前,“我們為屠龍這個事業付出的已經夠多了...”

 ...

 清晨,楚科奇半島,白令海阿納德爾灣。

 白令海是太平洋沿岸最北的邊緣海,北以白令海峽與北冰洋相通,南隔阿留申群島與太平洋相聯,它將西伯利亞東北部與北美阿拉斯加分隔開。

 捕魚業和礦業在楚科奇半島極為發達,除此之外還有捕獵和馴鹿養殖,這裡全年氣候寒冷,難以發展種植業,在這種地區,蔬菜一般都比肉類更加昂貴。

 虛白的陽光射到海面上,沒有一絲的溫暖,港口的漁船升起旗幟,乘著早出發了。

 偽裝成拖船的摩尼亞赫號停靠在港口,他們即將駛入無人的北冰洋,在這裡,要做最後的物資補全。

 甲板上,零戴著淡藍色的冬帽,圍著雪白色的圍巾,穿著羊絨襯衫,倚在欄杆邊,手中的熱牛奶冒出氤氳的霧氣。

 一艘漁船駛出港口,遮住了陽光,這是一艘年代久遠的漁船,管道上鏽跡斑斑,似乎還是燒煤的蒸汽船,烏黑的嗆煙從管道裡冒出來,像是一根老煙槍。

 芬格爾捧著一杯熱咖啡從船艙裡走出來,還是和往常一樣穿著卡塞爾的校服。

 “來到楚科奇,一定要去參觀一下真正的馴鹿牧民們的生活,摩尼亞赫號將在這裡修整一個白天,同時也給船員們留一個最後的休閑時間,有沒有興趣,去拜訪距離阿納德爾3個小時的車程遠的馴鹿營地?”芬格爾從兜裡摸出來一包袋裝的小麥麵包,就著咖啡當早飯吃。

 “你見過真正的馴鹿牧民麽?”芬格爾兩三口吃完了麵包,“塞爾瑪說她雇了一個當地的向導,我們坐雪地車去馴鹿營地,向導讓我們準備鹽、糖、茶、餅乾和糖果作為禮物,因為這是當地的傳統,空手前往參觀營地是一件很沒有禮貌的事情。”

 “你們什麽時候出發?”零喝了一口熱牛奶,嘴唇邊緣染上少許的白色泡沫。

 “馬上,塞爾瑪已經去租雪地車了。”芬格爾說:“據說楚科奇人生活在小屋子裡,幾個家庭住在一起,他們共同放牧著一個龐大的鹿群,一般越有2000頭,就算少一些的團體,他們的馴鹿也有1000頭,我還真沒見過那麽多的馴鹿,不知道馴鹿牧民會不會和養牛場撿牛糞一樣,撿馴鹿的糞。”

 “德國的氣候屬於溫帶海洋性氣候,冬季寒冷,夏季溫暖,那裡的養牛場撿牛糞是為了當做肥料使用,但楚科奇全年都有降雪,馴鹿糞對他們沒有價值。”零以嚴謹的學術態度分析。

 “你還真是沒有幽默細胞。”芬格爾聳聳肩,“這個時候如果是路明非,就會吐槽,為什麽要撿屎,一個不懂幽默的女孩子,可是很難找到心上人的,你看路師弟都要結婚了,你是不是也該努把力,試著改變下自己。”

 零沉默了片刻,轉過頭來問:“為什麽要撿屎?”

 問這個問題的時候,她還歪了歪了頭,也許是從哪本瑪麗蘇裡學到的可愛姿勢。

 “嘶~”芬格爾渾身打了個寒顫,“對不起,我錯了,你講冷笑話的水平真的很高超。”

 零聽到這話,眉眼低垂,又捧著牛奶杯喝了一口。

 她低頭看著自己的胸前,心想,也許自己真的是沒有天賦吧。

 “不要灰心。”芬格爾豎起大拇指,潔白的牙齒反射出閃亮的光芒,“貧乳可是稀缺資源。”

 零沒有理會他,捧著空掉的牛奶杯走進了船艙。

 “你去不去看馴鹿!”芬格爾大聲呼喊。

 “去。”零淡淡地回應一聲。

 三小時後,她和芬格爾、塞爾瑪,以及其他的幾位船員,一起來到了馴鹿營地。

 上千隻馴鹿在白色的雪原中漫步,它們的鹿身上,沾染了銀色的雪花,那雙鹿角,讓它們看起來宛如如雪中的精靈。

 馴鹿牧民們住在一個叫“亞蘭加”的馴鹿皮大帳篷裡,製作一個亞蘭加需要約50頭馴鹿的皮,它的入口通常是面向東方,因此日出時,陽光會立刻照射入帳篷內,它的框架是由直升機機翼狀的杆子固定起來的,當地人也喜歡直接稱它為“直升機”。

 在內部,他們會專門劃分出一個單獨的區域,並且隔離出來進行加熱供暖。但是亞蘭加沒有煙囪孔,所以內部的煙霧需要從入口處排出。

 零站在鹿群中央,輕輕撫摸馴鹿的頭頂,馴鹿們都親昵地蹭蹭她的衣角。

 相反,芬格爾就被馴鹿們嫌棄了,沒有一隻馴鹿願意靠近他的身邊,甚至還有一隻馴鹿專門跑到他的面前拉了一坨屎,然後哼著鼻子呼著熱氣跑遠了。

 “你看連鹿知道什麽和你最搭。”塞爾瑪哄堂大笑,連牧民也笑了起來。

 “笑什麽!剛才是哪隻鹿拉的屎,給小爺出來,今天小爺就要把你做成鹿肉餅!”芬格爾摩拳擦掌。

 “小心點,可別被鹿給踢翻了,哈哈哈。”

 剛才拉屎的那隻鹿湊到了零的身邊,在她的掌心磨蹭。

 芬格爾戴著大氈帽,大風車似的揮舞右手臂,火氣衝衝地衝到了零的身邊,要對那頭鹿下手。

 但他忽然停住了,瞪大眼睛看零的臉,然後咧開嘴,拿出手機給零拍了一張照片。

 “你幹什麽?”零摸摸馴鹿的頭。

 “原來你會笑啊。”芬格爾把照片展示給零看。

 屏幕上,零靜靜地撫摸著馴鹿,臉上是淡淡的微笑,如畫中的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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