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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吻我》第44章沒有比較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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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祝野淡淡道,

 “其實可以不去見,沒有這個必要。”

 丁費思想了想,祝野說的也沒錯。

 而且對方是道德水準低的人,誰知道他會不會設機陷害?

 還是慎始如終的好,免得發生意外。

 而鹿豫第二天很早就到了公司,但是直到晚上,丁費思都沒有露面。

 期間他給丁費思打了無數個電話,丁費思始終不接。

 剛剛才會議室出來的高層們表情更冷峻了,看見鹿豫也沒有和他打招呼。

 無盡娛樂催促他們進行解約,而且催得他們沒有時間可考慮,無盡就已經拿著公關資料過來,如果明悅不解約,那麽在這個動蕩的時候,明悅還要接受來自無盡的一波爆料。

 無盡手裡的確是有點東西,平時放出來也許是小打小鬧,但是現在,明悅在輿論上態勢緊張,一點撼動也可能會造成極大損傷。

 明悅只能割地賠款,把來吻我的影視化版權收回來。

 現在不僅是沒賣的那八部作品的影視化版權砸在了手裡,連賣出去的也砸回來了,而且被無盡扔回來的IP,也沒有人敢接手了,這無疑是一個燙手山芋。

 此時突然有人提出要花一個億,打包費太狼的所有作品版權,明悅自然是不同意的,之前三個億,現在只花一個億,縮水太多,典型的趁火打劫,明悅怎麽可能同意。

 但是隨著丁費思的名聲越臭,爆出來的假黑料越來越多,明悅坐不住了,連通一些營銷號開始給費太狼做澄清,但網友們反撲更嚴重,越澄清越澄不清。

 連帶著給她說話的那些大V也會被罵。

 她的書粉本來並不少,可是在流言傾覆之下,輕易不敢犯眾怒。流言更甚。

 鹿豫面對著眾人的冷臉,也猜到發生了什麽,他看著手機裡的通話記錄,恨不得現在就找到費太狼,踹她一腳。

 這段時間,蘇玲給丁費思發了幾十封長郵件,丁費思看見的時候,還是愣了一愣。

 打開最近那封,蘇玲字字懇切,歉意如潮。

 丁費思想起當初文主編被迫離職之後,蘇玲主動來帶她,那時丁費思還有很多不足,她是靠天賦在寫作,久了難免迷茫,蘇玲教她排布節奏,劃世界觀架構,知道她很少社交,還帶她出去逛街。

 她的每一本作品,蘇玲都是第一個讀者。

 她曾以為蘇玲是最懂她的人,已經是她的朋友而非編輯,但事實似乎並不是這樣。

 好像是她自作多情了。

 丁費思把郵箱拉到最底下,從蘇玲的第一封郵件看起。

 第一封,

 她說,抄襲沒關系,只要改就好,道歉之後,仍然會是一線作者。

 第二封,

 她提及從前的事情,企圖讓丁費思記起舊情,她說一直看好丁費思的才華,相信她會走到最高的地方,不要因為這些小事氣餒。言外之意希望她妥協

 第三封,

 希望她重新開新書。

 ……

 丁費思一路看下去。

 文字工作者的魅力在字裡行間中吐露,一句相逢清露下,可以讓丁費思想起曾經和蘇玲在古寺求佛,早晨一起去山裡收集露水煮茶湯。一句青山遮不住,畢竟東流去,自怨自憐,就可以讓丁費思生出幾分不舍和後悔。

 這些文字有光,照得人心間溫軟,似乎一切都傷痛都能被治愈,一切過錯都能得到寬恕。

 但是文字再華麗,蘇玲都是明知她沒有抄襲,卻要把抄襲的罪名按在她身上的人。

 這些郵件寫得越真誠,反而證明這個人越虛偽。

 能在發生過那些事情之後,絲毫不提逼丁費思認錯的事情,隻一味地提及舊情。用最真誠的外殼包裝住空蕩的內心。

 可這是曾經被她引為知己的人。

 丁費思沉默著看了頁面一會兒,終於還是把那些郵件刪掉了。

 她還在沉思,突然有人來敲門,祝野起身去開門,有兩個製服筆挺,戴著白手套的人把一套婚紗推進來。

 丁費思看見那套婚紗的時候愣在了原地。

 她都忘了,祝野給她畫過婚紗,她還說過婚紗到了就嫁給他。

 祝野撩起眼皮,看那件婚紗,他的眼神淡漠平靜,似乎並不在乎,可是他看了許久,已經出賣了一切。

 那條婚紗比她看過的所有婚紗都要漂亮,每一道寬大如海波張揚的裙褶都優雅,每一處幅邊都精致到無以複加,連搭配著的頭紗都長得拖尾,上面繡著的玫瑰不知用了什麽針法,明明只是銀色絲線,卻可以繡得栩栩如生,明暗交疊,仿佛那真是一朵朵曼麗的紅玫瑰。裙擺像是雲霧,是一朵籠罩在雲霧裡的白玫瑰。

 丁費思不知不覺站起來,走向了那條婚紗。

 她伸手摸了摸,微涼的絲綢滑過玉白指尖。

 祝野的聲音低沉,卻摸不透他這語氣到底算冷還是熱切,

 “要不要試試?”

 丁費思看向祝野,她微微揚了下巴,才能與他對視,一雙花瓣眸中光點微顫,似乎不太忍心對上祝野的目光。

 明明他的表情很平靜。

 丁費思垂下眸,

 “好,我試試。”

 祝野就坐在客廳等她出來。

 可是時間在此刻拖得格外長,一分一秒都像是拉長了戰線在磨蹭。

 他開了瓶度數偏高的朗姆酒,倒了半杯喝下去,琥珀色的酒液流進喉嚨,馥鬱甜蜜的味道滑過口腔,把心底隱隱的躁動壓下去。

 輕微的哢噠一聲,微微震了震祝野的神經。

 丁費思撈起裙擺走出房間,有些忐忑地整理著側邊的拉鏈。

 祝野回過頭去。

 玉白出塵的女孩穿上了潔白的婚紗,她白得像隔了層煙幕,露出精致的鎖骨肩頸,墨色長發撩到耳後,清亮的花瓣眸忐忑地看著他。

 他見過很多人穿婚紗,但就算是以客觀的角度來看,她也是新娘裡最漂亮的一個。

 與他想象之中一般無二。

 可惜此刻她不是新娘,他也不是他的新郎。

 她像是他抽煙時呼出的白色煙霧,他有時會在那些虛幻的煙霧中,勾勒她穿婚紗的樣子。

 在那三年間,在明明沒有丁費思的瞬間,他早已在想象中和她渡過了一生。

 這件婚紗不是他隨意而畫,而是他在想象中勾勒了無數遍的樣子。

 祝野向她走去,丁費思忐忑地看著他,

 “好看嗎?”

 祝野俊美冷冽的樣子更加疏離,但丁費思卻聽見了他的稱讚。

 他說,

 “好看。”

 祝野彎下腰來,撫摸她的臉頰,指尖一點點觸碰過她的肌膚,似乎害怕這一切只是一場夢。

 祝野想了她三年,再痛苦的時候都沒有像現在這麽難受。

 淚腺像是被大力按壓著,逼著他流淚,可是祝野的只是認真地撫摸她的臉,確認她不是虛幻,確認她不是那些一吹即散的煙霧。

 丁費思看祝野這樣的神情,愣了一下,

 “祝野?”

 一聲呼喚把他拉回現實,祝野如夢方醒,他的呼吸沉重,低聲道,

 “我出去冷靜一下。”

 他開門走了出去,甚至連外套都沒拿。

 丁費思想叫住他,然而關門的聲音已經響起。

 丁費思看著關上的門,想起他剛剛那個溫柔卻深邃的眼神,一寸寸撫摸她面頰的行為。

 她忍不住垂下了眸子。

 大概祝野是失望的吧。

 丁費思把婚紗換了下來,拿著祝野的外套出了門,她給祝野發消息,但是祝野沒有回她。

 下樓敲了秦競的門,祝野卻並不在秦競那裡。

 她想著他可能去散心了,就沿著最近的街往下走,不知不覺走到了夢屋門口,店員已經認識她了,還以為她是來吃飯的,熱情地上來告訴她,吧台邊上剛好有位置,今天他們老板也在。

 丁費思往裡走,想著祝野會不會出現在這裡,可是她左顧右盼都沒有看見祝野的身影。

 她正失望地往外走時,華晏叫住了她,溫潤的聲音響起,

 “費思。”

 她回頭看,華晏在昏黃的燈盞下溫柔地笑著,光線與黯淡的衝擊之下,他的樣子顯得格外柔和。

 丁費思往回走了兩步,急切地追問道,

 “你今晚見過祝野嗎?”

 華晏如年輕野馬般的眼睛笑起來也親和,

 “見過。”

 丁費思追問道,

 “你知道他去哪了嗎?”

 華晏輕聲道,

 “費思,恐怕我不能告訴你。”

 “男人有時候也是需要空間靜一靜的。”

 丁費思失望道,

 “好吧。”

 她抬步想往外走,華晏卻突然道,

 “不過我大概能告訴你,他的一些事情。”

 她的腳步停住,在昏黃溫柔的燈光下,華晏只是溫潤地輕笑。

 華晏倒了一杯酒,移到丁費思面前,他深棕的發絲垂下遮住額角,眸光亦晦暗,

 “祝野應該沒有告訴過你,我是他哥哥。”

 丁費思猶豫道,

 “其實我猜到了,你們是表兄弟。”

 華晏輕笑著搖了搖頭,將自己那杯酒一飲而盡,否定道,

 “不,我是他親哥哥。”

 丁費思震驚了。

 華晏卻不起波瀾,依舊是那樣溫和地笑,

 “我們同母異父,從小時候開始,他就特別討厭我,而華氏的死對頭是無盡,他小時候就特別喜歡和無盡的繼承人玩,企圖氣我。”

 丁費思僵在原地,對於這關系背後的錯綜複雜有些緩不過勁來。

 華晏隻對此付之一笑,溫聲道,

 “他從來沒有叫過我一聲哥,雖然後來我們的關系沒有那麽僵硬,我也沒聽過他叫我哥。”

 他搖晃著酒杯,似乎在回想著什麽,

 “直到他高中保送之後,我將要和一個女孩訂婚,他突然問我,和喜歡的人結婚是什麽感覺。”

 丁費思愣住,就這麽呆呆地看著華晏。

 華晏的語氣依舊溫柔,

 “他第一次對我那麽親近,我很難做到忽視,便告訴他,我是商業聯姻,隻覺得對方還不錯,也許會是很好的婚姻伴侶。”

 華晏想起那個時候,仍舊覺得有些好笑,

 “大概是我沒有給出讓他滿意的答案,祝野有點失望。”

 “他說,他有一個喜歡的女孩子,他想和她結婚。”

 丁費思的手不受控制地一抖,酒液撒了半杯出去。

 她的心慌在華晏面前暴露無疑。

 丁費思看著地上潑灑的酒液,不好意思地道,

 “抱歉。”

 華晏淺笑道,

 “沒關系。”

 服務生很快過來擦拭乾淨。

 華晏笑道,

 “祝野第一次這麽長篇大論地和我說話,像是真的把我當成了年長的哥哥,在向我分享他的事情,那種感覺挺奇幻的。”

 “他說,不知道她喜歡什麽樣的生活,但是她很喜歡看書的,高考完了,她就可以隨意地看閑書,他特地空了一個房間當書房,請人打了書架。”

 那個祝野甚少踏足的書房,在丁費思眼前一晃而過。

 華晏溫聲道,

 “他喜歡的女孩子很害羞,大概不太喜歡繁複而形式化的婚禮,所以他想和她在葡萄牙的奧比都斯辦一個小型婚禮。”

 華晏看向她,

 “你知道為什麽會是奧比都斯嗎?”

 丁費思搖搖頭。

 華晏輕聲道,

 “有首改編自葡語歌的民謠叫《她來自奧比都斯小鎮》。”

 他的聲音溫潤悅耳,吟誦起浪漫的歌謠,

 “…我走過浮橋三百夢,玫瑰與詩和你相逢。”

 她有最古老的天真,如同朝霞第一枚吻…時光太長河水太深,請讓我做你身邊那位凡人。

 葡語版的 Assim Sem Você更動人心扉。只是怕丁費思不理解,華晏念了另一個版本。

 在奧比都斯小鎮,這座王后的浪漫城池,玫瑰與詩都和他相逢。

 祝野想要終身成為玫瑰的門下之徒,淪為眾生。

 丁費思聽著每一個字,眼淚忽然壓抑不住地奪眶而出。

 她側過臉去,不想讓華晏看見。

 華晏也紳士地轉過頭去,沒有看她,

 “他那個時候才剛剛成年,我很驚訝於他已經想得這麽遠了。”

 “因為祝野看上去就像花花公子,而他的傳聞甚眾,我說,她應該是你最喜歡的女孩子了吧。”

 華晏垂眸輕笑,

 “沒想到他嘲諷了我一句,在英國待了那麽久,英文卻學得那麽差,基礎語法都稀爛。”

 華晏重複當初祝野的話,如同祝野一般,一字一句鄭重道,

 “只有一個描述對象時,沒有比較級,沒有最高級。”

 只有丁費思,沒有人能和她比,更沒有人能比得過她。

 祝野不是最喜歡她,而是隻喜歡她,全天下只有丁費思,

 可聽見這句話,丁費思眼前卻是祝野指尖夾著煙,對著她淡淡呼出一口白霧,故意輕佻道,

 ”祝野眼裡,從頭到尾全世界就丁費思一個人是女的,丁費思全世界獨一無二,丁費思全世界最漂亮,哭起來最好看,笑起來更好看。”

 那些話,在此刻都找到了源泉,她本以為是幾句輕佻調情的話,卻從沒設想過對祝野來說那不是情話,是誓言。

 發誓的時候,不自稱我,而稱自己為第三人稱。

 像是電視劇裡那些誓言,某某永遠愛某某某。

 可是他太漫不經心了,丁費思絲毫沒察覺到任何不對勁。

 他總是一副輕佻樣子,總讓她不自覺忽略那三年。

 丁費思眼圈紅了。

 而華晏又給自己倒了一杯酒,

 那樣的話似乎有些孩子氣,可是仔細想來,卻有讓華晏羨慕的勇氣,祝野不論在誰面前,都敢直言不諱,一直如此。

 華晏當時沒想到祝野會說出這樣的話。

 畢竟大家都知道,祝野有一個風流成性的父親,華晏自然而然就把祝野代入了風流薄情的印象中。

 華晏見丁費思哭了,遞給她紙巾,

 “抱歉,或許我不該對你說這些。”

 “但是作為祝野的哥哥,我想告訴你,祝野把你看得很重,不要輕易再放棄他,可以嗎?”

 祝野當初在夜風中對華晏說,不知道為什麽,看見她就感覺要戀愛了,瞬間就墜落進戀愛之中。

 而華晏知道她是祝野女朋友的那一天晚上,對她說,

 費思,你真的很讓人有戀愛的感覺。

 這不是他的話,他只是轉述而已。

 在英國讀到那本來吻我的時候,他有種猶如故人歸的重逢感。

 現在他知道了,那不是錯覺,而是因為祝野形容的女孩太具象,哪怕華晏不知道他們發生過什麽事情,都被這本書吸引了。

 從頭到尾,都是那個女孩的柔弱和令人憐愛,男孩則和祝野一樣大膽直接。

 有著華晏最羨慕的毫不顧忌,勇往直前。華晏羨慕這樣的愛情,青澀稚嫩,卻真誠熱烈。

 這是華晏從來都沒有過的體驗。

 丁費思壓抑著眼淚,不讓它們往外流。

 丁費思坐在他旁邊哭,華晏的紳士風度讓他只能轉移話題,

 “剛剛祝野來的時候,面色不太好看,我以為他是因為你被誣陷的事情難過。”

 但是祝野說,

 “一座神廟,即使荒蕪,也是祭壇,一座雕像,即使坍塌,也是神。”

 華晏輕聲道,

 “在他眼裡,你就是神。”

 神衹怎麽會墜下神壇?在玫瑰的信徒眼中,她永遠閃耀。

 丁費思胡亂把眼淚擦乾淨,匆匆說了句再見就往回跑。

 她一路狂奔回家,當電梯打開的時候,祝野就站在家門口。

 高大的身影立在門口,卻遲遲不進門。

 她衝過去抱住祝野,高聲道,

 “祝野,我嫁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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