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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楓琢磨了半晌,實在缺乏勇氣去喝一壇用毒蛇泡過的酒。
但既是顧廚的心意,而且對於顧廚送的東西,他本能地也高看上幾眼,實在舍不得,也不可能丟掉,正好這天他回了家,就鄭重地,好好地放到自家臥室的櫃子上頭,還翻出一塊兒綢布來蓋上,又叮囑家裡幾個淘氣的小孩子絕對不許亂碰。
林楓如此鄭重其事,到把他爹娘和大哥都給唬了一跳。
“這是不知從什麽地處尋了個寶貝回來吧,竟然這麽上心。”
這話,本來是家老少調侃他而已,林楓大哥家的小兒子玉桂,卻是個淘氣包,在外頭和一幫小子玩時,慣會吹牛。
這日喝了兩杯酒,酒氣上頭,腦子一熱就又吹起來。
“我小叔叔那是什麽人,告訴你們怕要嚇死你們!就昨天,他從外頭弄回來一個寶貝,放在自己床頭,日日守著看著,誰也不讓碰一根手指頭,哼哼,要是別人想碰一下,小叔叔說不定,哢!”
玉桂深深秘密地做了個割喉的動作,把一群小夥伴嚇得一驚一乍的。
小孩子們只是玩笑,旁邊兩個閑漢卻聽在了心裡。
這倆閑漢一個叫王麻子,一個叫周海,家裡都是林村的,和林楓算是沾親帶故,平日裡沒個營生,就靠偷雞摸狗為生,還沾上了點愛賭的毛病,反正在村裡是貓憎狗厭,人人皆知不是什麽好東西。
他們最近欠了點賭債,正發愁呢,如今這財路是真不好找,稍微一不注意就撞上硬茬子,倆人剛被痛毆了一頓,差點小命嗚呼,膽子也小了,不敢去外頭招惹那些厲害角色,此時聽見林家那小孩在那吹噓,說林家有寶貝,倆人一琢磨,就動了心思。
當天晚上,兩人悄沒聲地弄了些蒙汗藥,偷偷溜到林楓屋裡,連綢緞帶酒壇子一口氣都給順走了。
那塊綢緞到拿去當鋪換了百十文錢,可這所謂的寶貝,他們是一看再看,愣是沒看出什麽花來。
酒壇是青灰色的陶瓷壇子,呈葫蘆狀,不過是倒葫蘆,底下的肚子略小,上面的肚子略大,偏放在桌上還站得穩穩當當,到也是件奇事,但再神奇,它也就是個陶瓷罐子。
而且倆人開了封一看,裡面竟是有條蛇,登時嚇得是差點魂飛魄散,趕緊就地就把這酒壇子給埋了。
說來也不巧,王麻子得了幾個錢,手癢癢又進了賭場,正好讓他那債主給堵了個正著,又將其痛毆一頓,差點便要剁掉他的手指,王麻子也是病急亂投醫,便說自己順了個大寶貝出來,因著太貴重,一時沒敢倒手,偷偷給埋了起來,願意把寶貝獻給這賭場抵債。
王麻子說得天花亂墜,什麽這寶貝是靈酒神藥,飲之能治百病,可令人長命百歲,是一等一的好物。
賭場的老板會放債也不過是為了一個‘錢’字,王麻子和周海兩個孤家寡人,既無漂亮媳婦,也沒嬌俏的閨女,爹娘都是地裡刨食的苦命人,就是宰了也榨不出多少油水來,一時氣得不輕,卻還是道了聲晦氣,果然按照王麻子的說法把那壇酒扒了出來。
這賭場張老板不是個好人,除了賭場,暗地裡還經營了不少見不得光的生意,不過他卻是個眾人皆知的粑耳朵,怕自己的女人怕得厲害。
他媳婦以前是一個販油的小商人的妻子,後來小商人出去做買賣時出了意外,小寡婦自己還帶著中了風,半身癱瘓在床的婆母,膝下養著一兒一女,所謂寡婦門前是非多,日子實在熬不下去,就帶著婆婆和孩子嫁給了賭場的王老板。
這小寡婦許氏相貌也就尋常,性格也並不溫柔體貼,可感情這事,有時候它就是不講道理,張老板雖然做的是殺千刀的買賣,卻生有一副好皮相,相貌堂堂,也算有錢有勢,想娶個大閨女一點都不難,可他偏就看上許氏,把人娶回家當祖宗一樣供著,珍之愛之。
張老板雖不信王麻子真能弄到寶貝,可聽他吹得這般厲害,到也信了那酒是好東西。
王麻子沒見識,見到裡頭的蛇就嚇得哆嗦,張老板卻是見多識廣,他知道藥酒,而且早些年走江湖時,還見識過那藥酒的好處。
他得了好東西,自來是要先給媳婦享用,這日拿了酒回家,先倒了一杯喂了家裡的土狗,眼見這土狗雖有些醉意,卻是活蹦亂跳,半點事都無,就獻寶一般把酒給了媳婦。
他妻子許氏卻是個孝順的,人人都說婆媳是天敵,可許氏前夫還在時,婆媳兩個還有點齟齬,待她前夫一去,許氏卻把婆母伺候得特別周到,便是親閨女,也顯少有她這般周到的。
她婆母癱在床上有三個年頭,到現在也是渾身上下乾乾淨淨,一點褥瘡都無,外人見了無不羨慕,覺得這婆子簡直比兒女雙全的老人家還要有福氣了。
許氏見這酒是好東西,自是沒忘了婆母,婆婆脾氣不好,晚上也少眠,連著好長時間一到晚上就喘得厲害, 她便拿了這酒給婆婆喝,每天早中晚,各喝上一小盅。
誰也沒想到,待喝到第三天,許氏癱了三年的婆婆,竟一個撲騰,從床上翻下來站直了身子。
“……”
雖說隻站了一會兒就又倒了,可許氏當即請了大夫來看,這大夫給許氏婆婆看病已有了年頭,仔細檢查過她的腿,發現她這半身癱瘓的情況大為好轉,腿腳雖還有些不靈便,卻已是算好了,登時把這老大夫給驚得隻以為自己是得了什麽癔症。
他就沒聽說過,癱了三年的人,說好就能好!
明明上個月他才來看過,沒見有好的征兆。
張老板卻是一下子反應過來,那壇酒,果然是寶貝!
不光是張老板,那盜酒的王麻子和周海,心裡也懷疑,張老板媳婦那婆婆會有這般造化,或許是那壇酒的功勞,王麻子登時後悔得不行,若早知這酒如此厲害,他拿去獻給貴人,難道不比用來抵債更強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