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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壇之傷病只會讓我更強大》第三十六章 2份合同
  在前面一點的時間,連鋒在卓美的陪伴下前往費城簽下了一份總價值為70萬刀的1+1的短期合同。

  一加一是什麽意思呢?就是說第一年是球隊必須履行合同義務的,但第二年要麽是球隊選擇是否續簽,要麽是球員選擇是否續簽。前者叫球隊選項,後者叫球員選項。

  而76提供的1+1兩年合同,第二年當然是球隊選項。

  和勒布朗後期在騎士的1+1合同不同,一個二輪秀球員能夠得到一份一年以上的合同就很難得了,怎麽可能有權力選擇球員選項呢?

  這意味著球隊在第二年可以隨時炒連鋒的魷魚,但也可以讓他打完兩年,而且他不能拒絕。

  二輪秀球員在簽約時,不像首輪秀有明確的限制,理論上在不違反相關規定的情況下,合同可以肆意調整。但二輪秀球員往往期望的是時間越長越好,哪怕後一年或者兩年是球隊選項。

  一方面,新人球員需要更多的時間來證明自己,另一方面,他們不像首輪秀球員,他們有巨大的失業壓力。

  太多二輪秀簽了按天算的短約,然後被裁掉,最終消失不見。

  但二輪秀簽短約也有一個隱藏好處,那就是如果的確有實力,那麽打出身價後,可以盡早跳出原有合同的束縛,簽更大的合同。比如,0號大將軍阿裡納斯當年就是二輪秀,早早地打出了身價,在第三年就成功脫貧。

  對連鋒來說兩年合同反而更好。

  第一個方面,他相信自己的實力(系統^_^),一定能短期打出身價!

  第二個方面,他沒有忘記來到這裡的初衷……和巔峰期末段的AI做隊友!但按照歷史的發展,AI不出意外地話會在明年被交易出去。那麽自己繼續留在這裡就失去了一開始的意義。

  或許……會在這裡交到更多的朋友,比如公認情商高的一哥,但至少目前來看,他們都不足以支撐自己留下來。

  連鋒希望給自己的生涯多一點不確定性。

  卓美雖然覺得連鋒的決定不符合利益最大化選項,但她尊重他的決定。

  ……

  再說後面一點的事情。

  在76人的賽季前球隊集訓通知到來的前幾天,連鋒還跟一個名不見經傳的體育品牌簽下了合同。

  安踏。

  此時的安踏,還不是日後大有將阿迪達斯斬落下馬的華國第一,世界第三運動品牌,僅僅是一個低端國產運動品牌。

  其實,卓美是有些不解的。

  “它……嗯,你喜歡這個品牌嗎?我們的建議是,先等一等,等在NBA露臉以後,再談代言的事情……它實在是顯得太廉價了……如果你表現得好,我們有機會促成你和耐克、阿迪這樣的大品牌簽約的。”

  連鋒當然不會告訴她,現在在她眼中十分廉價的安踏,在接下來的10年中會以一種多麽不可思議的速度飛速擴張。

  按照CAA的運作模式,連鋒其實完全不必去插手商業上的事情。

  卓美說:“按照我們的模式,球員一旦加盟CAA,商業利益和曝光率會不斷提高。CAA除了代理運動員外,還為會在特許經營、紀念銷售、演講、慈善、電腦遊戲等方面提供服務,以此實現運動員的利益最大化。”

  “我們原本打算的是,借著你的第一場比賽的契機,好好運作一下,如果你表現得好,那麽就可以為大品牌簽約提供籌碼,如果沒發揮好也沒關系,我們也會想辦法消除負面影響。

”  “耐克這樣的大品牌,才是你該瞄準的目標呢!”

  連鋒並沒有回應卓美的這句話,笑著搖搖頭:“這件事上,你幫我去處理簽約的具體事項就行了。”

  卓美隻好無奈答應。

  回想細節。

  當然,是安踏主動找上的連鋒。

  實際上,雖然連鋒此時僅僅以二輪秀進入NBA,但華國各大體壇雜志、NBA先鋒報已經爭相報道了這件事。

  一場比賽未打,二輪秀,哪怕他的體測數據驚人,很長時間內也沒有哪一家品牌主動聯系連鋒。

  選擇代言人,是十分重要的事情,甚至可以上升到戰略的層次。國內各大品牌都在觀望。

  這時候,只有安踏帶著滿滿的誠意豪賭連鋒。

  安踏在合同上表現出了極大的誠意,但也顯示出了相關決策層的魄力和智慧。

  誠意和魄力是因為,安踏能夠在連鋒完全沒有一點名氣的時候,便送上一份3年400萬的代言合同,雖然看上去金額不大,但要知道以連鋒現在的名氣,這完全是在賭博!

  而智慧則是因為……合同裡的一項條款,也就是因為這一項條款,讓連鋒下定決心要簽下這份合同。

  合同的條款裡赫然有一條,大意是:“如能在新秀年拿到最佳新秀,安踏便會以連鋒的名字創立一個子品牌,連鋒終生擁有這個品牌30%收益分紅。”

  當然,這個條款安踏也是有所保留的。合同只是約定了他的分紅權,但並沒有約定每年在這個品牌上的資源投入。

  如果連鋒下一步打不出身價,安踏並不會在這個品牌上浪費資源,那麽也不會有太大的損失。

  反之,如果連鋒越打越好,安踏在“連鋒”這個子品牌上的投入自然會不斷提高……或許有一天……

  看到這個條款,連鋒不由得就想到了喬丹與AJ。

  就在卓美還在因為合同的事情碎碎念的時候,連鋒笑起來。

  “你知道喬丹和耐克嗎?”

  “啊?你……廢話。”

  “1985年,喬丹是一個新秀,耐克是一家瀕臨破產的小品牌。”

  “這一年,耐克豪賭喬丹,後來以喬丹的名字創立了AJ。隨後的故事你知道了,喬丹拿到了兩個三連冠。”

  “而AJ……嗯,現在AJ的市值是多少來著?”

  “還有……喬丹每年能從耐克拿到多少分紅來著?幾千萬還是上億?那可是美金啊!”

  卓美愣愣地望著連鋒。

  這家夥……自信的時候就像在發光,但沒想到他自信到了這種程度!

  那個故事……他是在拿自己和喬丹做對比嗎?

  喬丹和耐克, 是相互成就的。

  它們兩者的成功,是無法複製的。因為在這個時代,根本不可能找到一個有可能達到喬丹這樣高度的球員,也不可能找到一家有潛力達到耐克這樣高度的體育品牌。

  安踏?

  連鋒?

  一個是國內低端廉價運動品牌。

  一個是一場比賽未打的二輪秀球員。

  卓美覺得這實在太瘋狂了,一個敢賭,一個敢接招。

  可是看著連鋒強大的自信力,她怎麽覺得……不是在開玩笑呢?

  ————————

  回應一下一些質疑,一個關注度爆表的華國天才,至少可以比得上周琦吧?配不上一年十幾萬美金的合同?我列一組數據你們自行對比一下。

  海延斯,ESPN球員排名:第278。2013-2014賽季數據:45場場均2.2分3.6籃板0.6助攻。中國喬丹年代言金額:30萬美金+。

  烏杜尼斯·哈斯勒姆,得分2.6,籃板4,助攻0.6,李寧代言金:20萬美金+

  勒夫,合同中沒有明確的產品使用條款,換句話說,勒夫在NBA打球,可以穿其他品牌的球鞋。361度的代言人,卻穿著耐克打球,代言金:200萬美金。

  所以,一個華國歷史級身體素質的未來之星,關注度必然遠超海延斯之流不知道多少倍的人,連讓安踏一年拿折合美元十幾萬,也就海延斯一半的小錢賭一下的資格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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